诸吕之乱后,汉朝皇帝是如何防止外戚干政的?

汉高祖刘邦驾崩后,太子刘盈继位,是为汉惠帝。但汉惠帝暗弱,太后吕雉因而开始了长达十五年的临朝称制。在这段时间内,她大封外戚诸吕为侯甚至为王,开创了汉代外戚干政的先河,此举违背了高祖“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的“白马盟誓”,从而使汉朝一度陷入动荡之中。汉朝政权虽然最终又回到了刘氏手中,但是诸吕之乱却让汉朝初期的皇帝们心生忌惮,国史君(国史通论)认为,他们至少采取了以下三种防护措施以避免最高权力再次落入外戚手中:

第一重防护:从根源上杜绝嫔妃因“势”得“权”,其结果是母以子贵而不是子以母贵

封建社会中皇室多与朝廷中的重要文武大臣进行联姻,这种现象在注重门阀制度的南北朝以及隋唐时期尤其常见,皇室与权贵的联姻让统治阶级最上层形成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网,所以权贵之女成为皇后(或太后)的几率会更大一些,这就是“子以母贵”。汉朝初期也存在皇室与权贵联姻的现象,比如樊哙娶吕雉的妹妹吕嬃、汉惠帝以鲁元公主的女儿为皇后、鲁元公主下嫁赵王张耳,此外也另有吕氏女嫁给刘氏诸侯王(如赵王刘恢、赵王刘友)等等。但是汉朝初期却普遍存在“母以子贵”的现象,有多位皇后或太后来自民间,她们都是在儿子当皇帝之后才有了显著的地位提升,例如:

1、汉文帝的生母薄太后曾经是楚汉战争时期魏王豹的姬妾,魏王豹被刘邦征服之后,薄姬随即被充入汉王“织室”,负责纺织、刺绣等工作,其身份为奴婢。

2、汉景帝生母窦太后是以“良家子”的身份成为吕太后的侍女,从她的两个亲生兄弟被人贩卖的经历来看,窦太后早年的家境非常贫困(窦皇后兄窦长君,弟曰窦广国,字少君。少君年四五岁时,家贫,为人所略卖,其家不知其处)。

3、汉武帝生母王太后最早嫁给了平民金王孙,后来在她母亲的强行干涉下而与金王孙离婚,并进入太子宫,这位太子就是后来的汉景帝,王夫人与汉景帝所生的儿子便是后来的汉武帝。

4、汉武帝的第二任皇后卫子夫同样没有显赫的背景,她曾是汉武帝同胞大姐平阳公主家里的讴者(歌女)。汉武帝的另一位夫人——钩弋夫人也是民女出身,她的儿子刘弗陵最终被汉武帝选定为皇位继承人,就是后来的汉昭帝。

从以上几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汉文帝、汉景帝、汉武帝、汉昭帝的生母都出身于平凡的家庭,这种惊人巧合的唯一合理解释就是:吕后专权之后,汉朝皇帝(或大臣)为防止外戚势力过强而有意选择母以子贵,而不是后世的子以母贵。避免与权贵联姻正是达到这一目的的有效手段。

除了皇储生母的出身以外,个人品格也是她能否当上皇太后的评判标准之一,比如《史记·吕太后本纪》中有这么一段记载:

今齐王母家驷钧,驷钧,恶人也。即立齐王,则复为吕氏。欲立淮南王,以为少,母家又恶……代王方今高帝见子,最长,仁孝宽厚。太后家薄氏谨良。且立长故顺,以仁孝闻于天下,便。

平定诸吕之后,大臣们因为未来皇太后的性格而排除了齐王刘襄和淮南王刘长,代王刘恒因其母亲薄太后“谨良”而成为大臣们共同拥戴的皇帝,其主要目的(至少是公开的目的)就在于避免汉朝再次出现“吕氏以外家恶而几危宗庙”的现象。

第二重防护:防止外戚得到过多的权力

吕雉为了提高自己的家族势力先是将侄子郦侯吕台封为吕王,又“封吕嬃为临光侯,吕他为俞侯,吕更始为赘其侯,吕忿为吕城侯,及诸侯丞相五人”,随后又封吕禄为赵王、吕产为梁王等,除了被封王、封侯之外,诸吕之所以能够呼风唤雨,主要还是因为他们掌握了都城的兵权(吕禄和吕产分掌禁军的南、北军)。

而吕后之后的外戚顶多被封侯,多数嫔妃即便是受宠,她的亲属也未必会被起用。比如窦皇后在寻找到自己的两个兄弟之后“厚赐田宅金钱”而已,周勃、灌婴等人则认为“两人所出微,不可不为择师傅宾客,又复效吕氏大事也”,所以“窦长君﹑少君由此为退让君子,不敢以尊贵骄人”,可见汉文帝时期大臣们对外戚得权的敏感性。

吕后之后没有外戚再被封王,王莽篡位之前的爵位也仅为“安汉公”而已。但是在汉朝初年也有一些外戚被封侯,比如窦太后的从侄在平定“七国之乱”中有功而被封为魏其侯,王太后同母异父的弟弟田蚡被封为武安侯、田胜被封为周阳侯,以至于“(汉景帝)立王夫人为皇后,其男为太子,封皇后兄信为盖侯”。似乎汉朝初年外戚封侯的门槛越来越低了——仅仅因为与皇后有血缘关系就可以被封侯,但我们应该注意以下两点:

1、汉朝的侯爵仅有收取封地租税的权利,却不得干预政治;

2、个别能力突出的外戚,如武安侯田蚡、魏其侯窦婴等人虽然得到太尉、丞相等职务,有很大的权利,但是他们的命运始终掌握在皇帝手中——最终他们本人或后世都因罪被杀或被除国。

第三重防护:采取极端手段

正如曹丕所言:“舅后之家,但当养育以恩而不当假借以权,既触罪法,又不得不害”,个别外戚虽然被任命为高官,但他们的命运却是掌握在皇帝手中的,如果皇帝发现他们有骄横跋扈的情况或趋势,就会对他们施加无情的打击,比如以下两个典型的例子:

1、汉文帝逼舅舅薄昭自杀以申明法令,同时敲打外戚势力。

薄昭在辅助文帝即位之时立功,又因他的外戚身份而被任命为车骑将军,封轵侯。但是他恃宠而骄,《资治通鉴》记载,“太宗十年(公元前170年)……将军薄昭杀汉使者”。汉文帝对薄昭藐视王法之事当然很生气,可薄昭是自己唯一的舅舅,而且薄太后尚且在世,实在不便公开将他下狱并处死。于是汉文帝命大臣宴请薄昭,让他们在酒桌上透露出皇帝想要薄昭自杀的意思。薄昭知道后十分恼怒,他拒绝赴宴以示抗议。看见舅舅不肯自杀,汉文帝便“使群臣丧服往哭之”,在这种情况下薄昭只得自裁。

2、汉武帝为避免“主少母壮”而赐死钩弋夫人。

汉武帝在弥留之际选择将皇位传给了年幼的刘弗陵,为避免外戚干政而杀其母钩戈夫人,他对大臣们解释说:“往古国家所以乱也,由主少母壮也。女主独居骄蹇,淫乱自恣,莫能禁也。女不闻吕后邪?”这就是后世所说的立子杀母。此做法非常残忍,但也简单有效地消除了外戚干政的隐患,《史记·外戚世家》中甚至有这么一段记载:“诸为武帝生子者,无男女,其母无不谴死,岂可谓非贤圣哉!昭然远见,为后世计虑,固非浅闻愚儒之所及也”。

上述这三重防护在防止外戚专权方面确实颇有成效,但汉朝皇帝对外戚的防范并没有持续太久——汉武帝临终就将外戚霍光指定为辅政大臣之一,从而引发了另一场悲剧(详情请继续关注下篇文章——西汉皇室与卫霍势力之间持续半个世纪的较量),后世皇帝对防止外戚专权的敏感性再度降低,最终导致了外戚王莽篡夺了大汉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