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逼签“二十一条”的袁世凯,将这天定为国耻日,却永远背上黑锅
今天是袁世凯诞辰160周年!袁世凯无疑是中国近代史上最具争议的人物。
袁世凯的一生太过复杂,别的不说,今天我们只说一说“臭名昭著”的《二十一条》!
1912年,辛亥革命后,南方的革命党人与北方的新军领袖袁世凯达成协议,逼迫清帝退位,建立共和。袁世凯众望所归,在北京就任大总统。
与此同时,日本对中国的影响与日俱增。1894年,甲午战争后,日本割去辽东半岛(后因列强干涉用三千万白银赎回),势力大肆进入东北。同时又割去了台湾岛、澎湖列岛,势力渗透到福建等地。1904年,在东北爆发的日俄战争中,日本取胜,巩固了日本在东北的势力。
而且由于日俄战争,从此中国人对日本刮目相看,奉为学习的榜样,一大批中国人涌入日本。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绝大多数都留学日本。辛亥革命胜利后,被奉为“圭臬”的日本,更是迅速渗透到中国的上上下下。
(中国留日学生,从1905年开始出现留日高峰)
1914年,日本《朝日新闻》刊登了“中日新议定书”,称“因第三国侵害支那共和国之安宁、或于领土保全上有危险之时,日本帝国政府可采取临机必要之处置”、“支那共和国不得妨碍日本帝国政府之上述行动,而予以便利”、“日本帝国为达前项之目的,得临时收用在军事上必要之地点”、“非经两国政府承认,不得与第三国签定违背本协约之条约”等等。
这与1910年日本将朝鲜纳入版图的《日韩合并条约》如出一辙。日本的野心昭然若揭!
同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日本对德国宣战,趁机占领了德国在山东的地盘。11月18日,袁世凯政府向日本政府提出撤军要求。1915年1月7日,又再次提出。
(吞并朝鲜的《日韩合并条约)
1月8日,日本驻中国公使绕过外交部长陆徵祥,以“回任所拜见大总统”为由,与袁世凯直接密谈。密谈中,日方就提出了“二十一条”,并要求中国对此绝对保密。
此后,1月至4月,北洋政府开始与日本谈判。谈判期间,中方暗中将部分内容向报界泄露,希望获得英美各国的支持,以抗衡日本。
这样,大家才知道有《二十一条》。
(对日谈判,左二为陆徵祥)
《二十一条》共分5号。
第一号4条,日本接收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益。
第二号7条,日本在东北有开矿、定居、通商的权益,铁路权再多99年。
第三号2条,日本独占汉阳、大冶、萍乡的煤铁事业。
第四号1条,中国不得将沿海口岸和岛屿割让他国。
第五号7条,中国政府需聘用日人担任军事和财政顾问,警察由中日合办,向日本采购军械,由日本建造铁路,承认日本的“布教权”等等。
一共21条,所以称为《二十一条》。
消息披露后,美、英、法三国驻日大使向日本政府提出质询,日本不好公然抵赖,又不敢全部公开,只承认了第一、二号。过了一阵子,才承认了第三、四号。
直到2月21日,在美方的严厉追问下,日本外相才承认了最不平等的第五号,但辩称这只是日本的“希望”而非要求。
事实确凿,中国上下举国哗然!
(袁世凯与各国使节)
袁世凯派出的中方谈判代表,是外交部长陆徵祥和次长曹汝霖。他们多次拒绝《二十一条》中的部分内容,并借助国内、国际舆论,对日本施压,想迫使日本让步。而日本则以武力进行威胁。
同时,袁世凯还用尽各种手段,收买日本国内反对的力量,以制衡日本政府。甚至曾秘密支持几个日本议员,弹劾日本首相。
(袁世凯顾问莫理循(前排中))
双方谈判一轮接一轮,非常胶着。
4月10日,中日第21次会议,中国拒绝第五号要求。4月17日,中日第24次会议,中国拒绝将东蒙与南满并论,会议停顿。
5月1日,中国提出修正案,仍然坚持要删除第五号。最终日本退缩,删削了对中国最为不利的第五号要求,谈判取得了巨大胜利。
(与日本交涉的文书)
5月6日,袁世凯发布《大总统袁世凯致各省电》称:中国沿海港湾、岛屿不可让与或租于他国;聘用日本顾问、中日合办警察、军械等为‘其制我死命最要之点’;……应尽心竭力,能挽救一分,即收回一分之权利。
显然,袁世凯对日本的充满敌意,还要继续讨价还价。7日,日本恼羞成怒,向袁世凯政府发出最后通牒,限5月9日下午6点前答复。
同时日本派出军舰在渤海一带游弋,在山东、奉天增加兵力,关东戒严,日侨纷纷回国。中日大战眼看一触即发。
(毛泽东写的四言诗)
8日,袁世凯召集政府要员开会,认为已收回对中国最为不利的第五号条款,其他条款已非亡国条件。
当天中午,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对外交部长陆徵祥说:“中国已经面临生死存亡的严重关头。我到中国40年,和大总统有30年的交情,今天不能不赶过来说几句真挚的话。最后通牒只能回答是或否,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此时欧洲各国无暇东顾,中国政府除接受日本条件外,别无自全之道。”
下午,袁世凯召集各部部长,宣布接受“二十一条”的部分要求。
(袁世凯签署的《中日民四条约》)
5月9日,在经过与日本长达105天艰难谈判和周旋之后,袁世凯回应了日方的最后通牒,并宣布把5月9日定为中国国耻日,史称五九国耻。
随后,北洋政府以“国力未充,难以兵戎相见”为由,对外宣布接受二十一条中一至四号的部分要求共12条,称为《中日民四条约》。
最后签订的条约与《二十一条》原案比较,中国损失已尽可能减小到了最低程度。
在条约签署当天,湖南学生彭超写下血书,愤然投江自尽。北京20万人到中央公园(今中山公园)集会,建立救国基金。17岁的周恩来,走上街头,号召人们誓雪国耻。
然而对于这次谈判,胡适说:“吾国此次对日交涉。可谓知己知彼,既知持重,又能有所不挠,能柔也能刚,此乃历来外交史所未见。”
而日本方面,在此次交涉后,外相加藤高明引咎下野,以示负责。
(彭超血书“立志不愿顾国破家亡”)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1919年,中国参加战胜国的巴黎和会,要求收回日本在山东的权益,却遭到拒绝,从而引发了震惊世界的五四运动。
1922年,在华盛顿会议上,旧中国大部分不平等条约都得以废除,包括《中日民四条约》的部分条款。此后《民四条约》的内容不断被改写,直至1945日本战败后,才被彻底废除。
然而不知从何时起,袁世凯莫名其妙地背上了《二十一条》的“黑锅”,永远也摘不掉了。
(万象历史·人物传记写作营的第483篇作品,营员“粤海饮茶”的第1篇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