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力波被证实,爱因斯坦的诺奖能不能追授?

诺贝尔奖不授予已经离世的人

这个问题现在看起来很明显了,就是爱因斯坦并不会被追授。实际上,这和诺贝尔奖的设置要求有关。诺贝尔奖是不授予已经过世的人,这个规定从1974年开始实行。当然,这也有例外。

比如,2011年,诺贝尔生理医学奖授予了加拿大免疫学家Ralph Marvin Steinman。诺贝尔奖委员会一直无法联系上Ralph Marvin Steinman。后来,他们先宣布了Ralph Marvin Steinman获奖的消息,然后通知了Ralph Marvin Steinman所在的学校,才被告知alph Marvin Steinman因为癌症去世了。

除此之外,还有加拿大经济学家William Spencer Vickrey,他是在获奖消息公布3天后去世的,所以最终没有把奖授予给他。

通过这些我们能发现这些例外是真的很例外,诺贝尔奖委员不会故意这么做。而爱因斯坦已经去世多年,因此,也就不可能被追授诺贝尔奖。

如果爱因斯坦还在世会被授予么?

这种假设虽然已经没有什么实质的意义了,但并不妨碍我们来研究一下这个问题。答案应该是:不确定,大概率不会。

原因是和诺贝尔奖的潜规则有关,诺贝尔奖并不授予同一个在同一领域超过1个奖。我相信你现在脑海里已经想到了很多特例,我们可以简单分析一下,他们到底打没打破规则。

首先,最有名的莫过于居里夫人,她拿了物理量奖和化学奖。

在1903年,她和自己的老公以及贝克勒尔获得了诺贝尔物理学奖。按照比例来算,她其实只占1/4的诺贝尔物理学奖,她老公也是这样,而贝克勒尔获得了1/2的诺贝尔物理学奖。在1911年,居里夫人自己一个人获得了诺贝尔化学奖。

所以,我们会发现,她和潜规则是不冲突的,因为她在两个领域各获得一个。

约翰·巴丁也是个传奇,他两次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但实际上,他也没有打破这个潜规则,我们可以来看一下,他第一次获奖是在1956年,是诺贝尔物理学奖。

而第二次获奖是在1972年,也是诺贝尔物理学奖。

如果我们仔细看,就会发现,两次都是和另外两个科学家一起获得的,而且两次都是均分的,也就是说,他获得了两次1/3的诺贝尔物理学奖,也就是2/3个诺贝尔物理学奖。因此,他并没有打破潜规则。

我们要知道的是,爱因斯坦早在1921年就因为光电效应拿到诺贝尔物理学奖,而且是他自己一个人获得。所以,他拿到的是一个诺贝尔物理学奖,比约翰·巴丁的份额还要大1/3。

所以,按照潜规则来说,爱因斯坦应该是不能拿诺贝尔物理学奖了。

那有没有可能因为这个发现太过重大,而给爱因斯坦诺贝尔物理学奖呢?(毕竟,引力波这事也不好发化学奖。)

我们不排除这种可能性,但我个人觉得概率可能并不太高,如果引力波给颁了,那黑洞要不要颁给他?毕竟黑洞也是从广义相对论的重力场方程中推导出来。还有狭义相对论以及大名鼎鼎的质能方程。这些理论在刚被提出来的时候,诺贝尔奖委员会为了谨慎,所以没颁,但经过了100多年的求证,早就成为了主流理论,不颁也不合理,所以这压根不是要不要因为“引力波”颁奖,而是因为什么颁奖的问题。

其次,其实有一些科学家也拥有不止一个巨大的科学成就,但是也没有二次获奖,我举个大家熟悉的例子,杨振宁因为宇称不守恒拿了1957年的物理学奖。

但是,杨振宁还有很多科学成就。

其中最重大的发现是杨米尔斯理论,这个理论先后有5个物理学家利用其来解释强相互作用而拿到了诺贝尔物理学奖。

我们看杨振宁如今90多岁了,也没有因为杨米尔斯理论获过奖。当然,还包括杨巴斯特方程也足以称得上是诺贝尔奖级别的科学发现。但是,大家应该都清楚,杨振宁不太可能获奖了,因为一旦获奖就会打破这个潜规则。

因此,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觉得即使爱因斯坦还活着,他再拿诺贝奖的概率也不会很高了。

可能有人要说,爱因斯坦根本不需要诺贝尔奖。我们不是爱因斯坦,这事没办法乱评价,但是客观地说,爱因斯坦的成就确实不需要诺贝尔奖来证明。

但早期的爱因斯坦真的是需要诺贝尔奖,不是因为奖项本身,而是因为奖金。早期的他其实挺拮据的,甚至把诺贝尔奖奖金写进了离婚协议当中。(这是在他没得奖的时候)

后来,爱因斯坦移居美国,生活相对稳定,过得不再拮据了。所以,他也不再需要诺贝尔奖来证明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