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社会性动物,在社会中生存,为了降低社会的生存成本,需要订立一些规则。
有些规则是大家必须共同遵守,容不得意见分歧的。例如在路上靠右(或靠左)行驶。靠右还是靠左并无谁对谁错,但是在一个地方必须统一,不统一则会使社会成本大增。
有些规则并不需要所有人共同遵守,持不同看法的人可以遵守不同的规则。最典型的是宗教戒律。僧尼素食,穆斯林食清真食品,即属此类。
从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看,遵守不同规则的人群之间应该遵循的原则是:各行其便,互不干扰,各负其责,成本自担。
新闻报道上经常看到有人在临终之前要求捐献器官或家属决定捐献器官的消息,这当然是善举,但也反映了器官缺乏的现状。导致器官缺乏的原因,实际上是制度设计有缺陷。我们现在的制度是:在捐献器官时默认所有人都是反对捐献的,只有经自己或家人声明才能捐献;而在使用时却默认所有需要器官移植的人都是支持捐献器官的,都有权获得器官。这样的制度就相当于一个保险公司,只有声明参保的人才需要交纳保费,但是任何人都可以索赔,这样的保险公司是肯定要破产的。
有些国家的制度就比较合理,默认所有人死后都是要捐献器官的,这样默认所有人都有权获得移植所需器官的保险公司才不会破产。当然,个人的意愿也需要得到尊重,每个人都可以事先(不是在临死时)声明不捐献器官,而且这个声明也应该在他的医保卡上加以标识,此人在需要器官移植时也无权获得器官,这样才符合为自己行为负责的原则。
仅仅从各行其便互不干扰的角度看,标识捐献器官者或标识不捐献器官者,同样可以对二者进行区分。但是从各负其责成本自担的角度看,对不捐献器官者进行标识才更加合理。因为同意捐献器官的人并不在意自己死后器官是否真的被取用(条件不许可的情况也是有的),而不同意捐献器官者却在意死后自己器官的保留,故应承担标识的成本。也就是说谁在乎谁付钱,谁讲究谁付钱,谁矫情谁付钱。
在这方面,犹太人和穆斯林堪称表率。这些对饮食有特殊要求的人群,自己订立标准,自己组建认证机构,对自己的食品进行标识,标识的成本也体现在自己的食品中。他们从不要求大教食品进行标识而借此标识避免食用。
正面的例子还有很多。
例如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其标识和认证的成本都反映在售价之中,由有机绿色信奉者们支付,十块钱买两根葱,也是你情我愿的。重视产品品质的人购买通过ISO9001 认证厂家的产品,同时也在产品价格中分担了认证所需的高额费用。热衷环保的人购买通过 ISO14001认证的厂家的产品,也分担了环保措施和认证所需的成本。
即使有人认为有机食品是个骗局,只要吃有机食品的人自己承担受骗的成本,缴纳愚昧税,仍然是符合社会公平正义原则的。
负面的事例违反社会公平正义原则,必然会导致社会的纷争甚至对立。
一些动物福利论者认为,猪也应该享有各种福利,应该有沙发坐有玩具玩。此观点鼓吹多年,却难以实现,至今我还没见到猪坐在沙发上玩玩具的报道或照片。动物福利论者的失败就在于无视社会公平正义原则。如果他们采取正确的作法,自己成立一个动物福利认证机构,订立认证标准,设计一个福利猪肉的标识,高价出售经过认证的福利猪肉,获得局部的成功应该还是可能的。动物福利论固然荒谬,但是纠集几千个赞成者应该不困难,几千人的消费量足以支持一个动物福利养猪场购买沙发和玩具。
动物保护主义者认为,宰杀狐狸、貂、貉子等毛皮动物太残忍,主张禁止皮草业。北京就曾经有两个洋妞裸体抗议穿皮袄被警察请走的事件。他们的正确作法应该是,订立一个人道屠宰毛皮动物的标准,由相应认证机构加以标识,爱护动物的人只穿有标识的皮袄,就不需要采取裸体抗议这种野蛮而无效的手段了,动物们也得了实惠。
之前两会有人提出禁止屠宰猫狗,理由竟然是猫狗没有检疫,实在是荒唐至极。猫狗是否需要检疫的问题,只有吃猫狗肉的人才是利益相关者,不吃猫狗肉的人无权置喙。不吃猫狗肉的人只需建立自己的认证体系和标识,保证自己的食品中不混入猫狗肉足矣。
所有这些负面事例产生的原因,都是一部分持有特殊想法的人,不承认其他人有权持有和他们不同的想法。当他们发明或接受了一种主义,就以为他们的主义是普世价值或宇宙真理,热衷于替天行道,而不惜触犯刑律。这种极端的狂热就使得这些人在行动上表现出邪教特征和恐怖主义倾向。
这些人之所以走极端,是因为他们的主义在逻辑上难以自恰,他们也没有信心靠说服力去影响大众。反对吃猫狗肉的人提出的理由是:“狗是人类的朋友”,“猫狗是伴侣动物”,所以不能吃。但是这只是一种人为的定义,他们无法证明为什么他们享有这样的独家定义权。其实同为爱狗人士对狗的定义也各不相同,有的可能是朋友,有的是当儿子养,有的当爹妈供奉,有的作为丈夫使用,与之相比,猫狗作为食材反倒显得不那么变态。
道理不能服人,只能靠蛮力强推。于是就有高速公路拦截货车,冲击屠狗场,大闹玉林狗肉节等诸多寻衅滋事之举。若放任其坐大,英国的破坏动物实验室建设,美国的枪杀堕胎医生那样的恶性事件也会逐渐走进中国,祸害社会。
前日参加一个节目制作,见识了一些底层反转基因人士的做派,颇有向邪教发展的趋势。这些人认准了吃转基因食品会断子绝孙,把自己当成了救世主。少数讲道理的反转人士,当你把他的所有反转谣言都驳倒之后,他也会祭出最后的法宝:我有知情权。
好吧,就从知情权的角度看,也是遵从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才能真正满足知情权的要求。中国当前的转基因标识方法恰恰是不能保证知情权的,让国家规定转基因必须标识,就如同穆斯林要求标识所有大教食品,终归是不靠谱的。而美国的标识制度:转基因食品无需标识,非转基因食品可以自行标识,这样才符合公平正义。即谁在乎谁付钱,谁讲究谁买单。只有由希望知情的人控制标识的全过程,才能真正满足知情权。今早吃牛奶时发现有个清真标识,上书“中国伊斯兰协会监制”,这就对了。麦当劳自己标榜清真食品,在美国吃官司败诉,也是这个道理,清真不清真,只有穆斯林才有资格判断。
其实犹太人和穆斯林都不吃猪肉,但二者的标识并不相同,因为犹太标准比伊斯兰标准还要严格,要高一个等级。转基因食品标识,各国标准也不尽相同,笼统的作转基因标识,根本保障不了反转基因人士的知情权。魔鬼都在细节之中,以下我们提出一个真正能够保障反转基因人士知情权的可执行方案建议:
第一, 由反转人士推举德高望重受到高度信任的著名反转基因骨干组成“反转基因协会”,作为反转基因的权威机构。
第二, 由该权威机构负责组建非转基因认证公司,负责非转基因食品的严格检测认证并颁发非转基因标识。非转基因标识可以细分为不同等级,例如:(1) 非转基因 A级:食品原料中不含任何源于转基因作物的材料。(2) 非转基因 B级:食品原料可以含有源于转基因作物但不含有转基因物质的材料。(3)非转基因 C级:食品中转基因作物的原料低于 1%。
如此等等。最近看到关于要不要输清真血的讨论,看来反转基因也可以不限于食品,例如标识不含转基因棉花的服装之类的。
这样就能够保障反转基因人士享有最充分的知情权,并按照自己的意愿安心选择符合自身反转基因程度的食品,绝不用再担心转基因水稻的“滥种”问题存在。因为那些滥种的转基因大米绝不会逃过非转基因认证公司的严格检测而被误贴上非转基因标签的。一切非转基因食品生产部门(包括饭馆,食堂)也都需要经过非转基因认证公司的认证才能悬挂非转基因标识。
明眼人看得出来,这套非转基因认证系统里蕴藏着巨大的商机。根据ISO9001认证所需的费用就可以推算出这种认证公司的经济前景。
把反转基因当做生意来做比搞成邪教更有可持续性。
这就是社会公平正义原则的力量。
作者:赵南元,清华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