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科技公司,为什么说「字节跳动」的起名相当不错?

在知乎有人提出问题,觉得今日头条母公司「字节跳动」的名字起得相当别扭,「感觉像是先起英文名,然后硬翻译成中文」,令其「嘴角抽搐」,又列举「苹果,亚马逊,阿里巴巴」为中外现有名词命名、「音译成第二语言」的「Google,Airbnb,McDonald,小米,华为」,相对不别扭。

我却说,其实「字节跳动 ByteDance」甚好,甚至有程序员特有「浪漫」。程序员被公众认为既「Geek」又「Nerd」,但普通人却也无法像他们那样,能够陶醉及享受于看「字节」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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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算机编码中,「比特 Bit」构成「字节 Byte」,「字节 Byte」构成「字 Word」,再由「字 Word」构建成更大单位,直至「代码完成 Code Complete」。1 byte = 8 bits,1 word = 2 bytes = 16 bits。

检索汉语语料库,发觉最迟在 1959 年就有「字节」一词存在、直接指向计算机相关领域,在刘绍峻编著的《数学计算机错误检测系统的设计》中有相关论述,「8 个二进制位构成一个字节,若干字节连在一起,组成一个字」。最迟在 1972 年的《通信技术名词解释》书中,就有「比特」的解释,「即二进制数(0,1)」,此处的「比特」自是单词「Bit」的音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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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t 一词为 John W.Tukey 在 1948 年创造,为词组「Binary Digit」合成,所以 Bit 意思为「二进制位」,——Byte 一词也是杜撰,在 1956 年 Werner Buchholz 经过深思熟虑,起用与 Bit 头韵的单词 bite、稍作变形为 Byte,用来当作 Bit 的上级通用单位,以避免当年各种型号计算机因使用不同字节长度而引起混淆。

不同于大陆,在香港,Bit 被意译为「位元」,Byte 被翻译为「位元组」,Word 是「字」,从字面上看,似乎更易于理解前两者之间的对应关系,——由上文可知,国内很早就将 Bit 音译成「比特」,Byte 意义为「字节」,而 Word 也是「字」,字节构成字,也是相当直白。

位元-位元组-字,比特-字节-字,各有倾重取舍,毕竟要处处完美,真的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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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知乎问题本身,如果说被书籍或字典收录的词汇,能被当成现有词汇,那么「比特」一词,与「苹果,亚马逊,阿里巴巴」等没有什么不同。不用说「苹果」(作为品牌的「Apple」,自是现有英文名,并且可以「硬翻译成中文」,完美对应)。

亚马逊是一条河流,来自「Amazon」的音译,阿里巴巴是一个虚构人物,来自「Alibaba」的音译(碰巧与汉语拼音拼写相同而已),——「跳动」是词典收录词,所以某种意义上,中文起名的「字节跳动」与「亚马逊、阿里巴巴」等没有太大不同,都是启用现有词汇,只不过该公司名由两个现有词汇构成。

要我说,「字节跳动」更是硬翻译成英文「ByteDance」,而非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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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拆解其他几个品牌名字。不多说「小米、华为」,其品牌外文名称同为汉语拼音,同为外国人抓狂,欧美人非但说不好「Xiaomi」及「Huawei」的发音,还会更相当别扭。

Google 的中文名「谷歌」为音译,无疑缺乏科技感,当日其中文品牌的命名似乎要表达一种「丰收的喜悦」,可惜最终铩羽而归,遗憾出局。Airbnb 的名字不算优秀,五音节的发音,拗口,同样拗口的还有其中文名「爱彼迎」,——非得说,拗口对拗口,也是完美绝配。

「McDonald's」由姓氏及所有格构成,格局不大,但符合快消品牌形象,当然品牌名称音译为「麦当劳」也符合快些品牌形象,毕竟定位不高。——「麦当劳」是港式音译。港式音译的外国品牌名称,有太多奇葩,名表品牌「劳力士 Rolex」算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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