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我好,是我逼你的吗?!

亦舒的《喜宝》里曾有这么一句话:“我最怕别人为我牺牲,凡是用到这种字眼的人,事后都要后悔的,将来天天有一个人向我提着当年如何为我牺牲,我受不了。”

你是否也从别人嘴里听到过这样的话,“我为你付出了那么多,你却……”“你不知道我牺牲了多少……”“早知道你会这样对我……”

强烈的付出感不但让付出者时时感觉不甘心,也让接受者胆战心惊。它让我们变成了一个内心有愧的小偷,好像从别人那里拿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却厚着脸皮不肯还。

我们该如何看待所谓“牺牲”、“付出”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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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用付出感来绑架他人 >

作者 | 脖子


我的一个朋友被一个男生追了许多年,他千方百计地了解我朋友的喜好,听她喜欢的歌看她喜欢的电影,跟她报同样的兴趣班,在她可能出现的任何场合执着地打着酱油。

每每被拒绝,他就会这么说:“我为你付出了这么多,你怎么能这么残忍?”并把自己做过的事情如数家珍地强调一遍。

旁观者也对我朋友颇有微词:“他对你这么好,一直拒绝太狠心了吧?”

我的朋友非常困扰:他“对我好”,可是这并不是我要求他做的啊。为什么他偏执的单方面付出可以成为指责我的理由?难道我真的不应该拒绝他?

不管是在与朋友、恋人还是家人的相处中,我们都常碰到这种情况。

父母希望我们按他们的意思找工作、找对象,朋友希望我们能帮忙给点便利,恋人希望我们能够无条件包容……

一旦我们表现出拒绝的意思,他们就会觉得自己曾经的付出都喂了狗。

比如,我有一个朋友的母亲在她高考时辞掉了自己的工作,特地在学校附近租了间房子陪读。高考成绩也不错,本该是件皆大欢喜的事。

但是,在选专业这件事上,他和他母亲却有了分歧。他家人希望他读比较好就业的商科,他却想选择历史专业。

他母亲的反应是是这样的:我为了你连工作都辞了,就是希望你有一个好未来,你为什么就不能听我的呢?

你可能从别人嘴里听到过这样的话,“我为你付出了那么多,你却……”“你不知道我牺牲了多少……”“早知道你会这样对我……”

面对这类埋怨和指责,久而久之我们就会感到内疚。但是,这种内疚真的是正常的或者说是应该的吗?


明明不是你的错,为什么还是无法摆脱愧疚感?

认真想想,上述这种来势汹汹的付出,有一些并不是我们需要的。即使有需求,也应该是人际交往中的正常互动。

而不是拿这些付出来精确算计,当做索求回报的把柄。

我们受到指责,但是我们并没有做错什么。

那么,为什么明明不是我们的锅,我们仍会感到强烈的内疚感?

高宜人性

宜人性中的同理心和利他会让你感到自己需要对他人的情绪负责。当你拒绝别人的不正当请求时,你会设想对方因为自己的拒绝而处于糟糕的处境,并感到内疚。

比如,你的朋友是否也曾要求你帮他做一些违背你意愿的事情?并且,他们劝说你的理由通常是:我曾经帮过你……,这件小事你都不肯帮忙,说不过去吧?如果没有你帮忙,我就会……(如何如何地惨)

再比如上面提到的高考陪读的例子,母亲会不断表示自己牺牲了许多却得到了“孩子没有良心不听话”的结果,强调自己所受的伤害,这种声泪俱下的指责会让宜人性高的你代入对方的角色,在自责中产生内疚感。

如果你不断地听到别人告诉你是你把事情搞糟了,你的行为不合适,你不应该这么做(或者本该做什么但没做)……你就会开始相信你辜负了他们,并应当为此负责。


推翻既定角色

不论是在家人、朋友、恋人心中,你都会有一个特定的形象。

在家人面前,你可能是温顺听话的;朋友面前,你可能是善解人意的;恋人心中,你可能是贴心独立的。

然而,当你不再扮演指定的角色,并大声说出自己的感受、坚持自己的选择时,你可能会因为打破了表面的沉静,将一切都暴露在他人面前而感到内疚。

过弱的界线意识

如果你的界线划得不够清晰,那么在与他人相处时,就很难说得清你的责任和义务到哪里为止,他人的责任和义务又从哪里开始。

后果就是,你需要承担超出自己范围的责任和义务。


旁观者的指摘

为什么我不赞成“当众告白”这种行为,就是因为这种行为让私人的事情变成公开的事情。将个人选择放到公众目光下来炙烤,试问谁禁得住啊?

如果被告白者与告白者的感情已经水到渠成,对这种告白方式也没什么意见,那倒还好。

最怕的是姑娘(或汉子)冷不防地被当众示爱,这无异于一种道德绑架。

答应吧,心不甘情不愿。拒绝吧,太让人家下不来台,你会认为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伤害性的结果而感到愧疚。

我们的朋友圈子里有太多的旁观者,他们对事情的真相和你的真实感受通常只是一知半解。

一旦你不顾某个人对你的付出,做出让对方失望的事情,这些旁观者就会站在弱势者(也就是付出者)那边来指责你。而你将会陷入寡不敌众的悲哀下场。

但是我们忽略了一点:处于弱势地位的不一定就是受害者。

作为一个成年人,我们必须学会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因为你的付出与别人的需求并不是完全重合的,付出并不一定有回报。当你明知这一点却仍坚持付出的时候,就不能在没有收到回报时指责别人不讲情义。

为什么有些人会有“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的强烈反差呢?因为觉得自己是个受害者。

人在感觉到痛苦时很容易想到要去责备谁,要让谁来负责。这种反应很正常,但是专注于“谁该负责”“我牺牲了这么多,他却……”不如想想“我该如何走出困境”。

指责别人影响了你的心情的同时,你也将自己摆在了受害者的位置。这意味着你拒绝承担自己的选择所造成的后果,也将大把的权利交到了别人手上。

其实,你没有那么无辜,他人的罪责也没有那么大。

从心理学的角度说,人是自我实现的高级动物,关爱自己、珍视自己、接纳自己,为自己负责,是一个人成为自己的前提。

金伯利·罗斯提出的关于个体责任的理念,值得我们去思考。

◆ 与自己选择的人交往,获得怎样的满足感,责任完全在你。

◆ 如果你与他人交往的策略不成功,那么责怪别人是毫无意义的。

◆ 最该要问自己的问题不是“谁要为我的痛苦负责?”而是“我该拿痛苦怎么办?”

◆ 不要期望别人改变。

◆ 任何人际关系最后面临的都是两个选择:适应或放手。

◆作为一个成年人,你从来都不是受害者。

最后,当我们又一次被人指着鼻子说“我为你付出了那么多,你应该……”时,我们应该明白,我们有自己选择的权利和自由,不要被别人的付出感所绑架了。

不论别人说些什么,你我都有权利掌握自己的生活。

reference:

[美]金伯利·罗斯 弗雷达·弗兰德曼《与内心的小孩对话:如何治愈你的童年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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