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经济学奖缘何颁给政治学家
二00九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终于揭晓了,这就是埃莉诺·奥斯特罗姆与奥利弗·威廉姆森(Oliver E. Williamson)。威廉姆森是经济学大师,在中国经济学界可谓无人不知。他的师父有三位,其中包括两位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赫伯特·西蒙(Herbert Simon)和罗纳德·科斯(Ronald Coase)。西蒙著作等身,成名甚早,是知名的管理学家、心理学家,以经济组织中决策过程的开创性研究在一九七八年就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科斯一本著作也没有,仅仅发表了几篇文章,而且是在芝加哥大学的法学院任教,在经济学界长期默默无闻。但是,威廉姆森受科斯的影响创立了“交易成本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有了这个“新”字,制度经济学从学术边疆重返中心,走上了复兴之路。
可是,作为第一位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女性,奥斯特罗姆的名字对中国经济学界来说却是陌生的,因为奥斯特罗姆不是经济学家,而是一位政治学家和公共管理学家,或者说政治经济学家。
奥斯特罗姆现任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政治学系阿瑟·本特利讲座教授,兼任该校政治理论与政策分析研究所所长。她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获得政治学的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曾经在一九九六至一九九七年度当选过全美政治科学学会主席,这是美国政治科学界的最高荣誉称号。奥斯特罗姆获得的奖项和荣誉称号无数,但大多数是在政治科学和环境—生态领域,与经济学有关者也有一两个,其中之一是二○○八年获得全美农业经济学会的加尔布雷斯奖(Galbraith Award)。可以说,这次获奖为她打开了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大门。当然,奥斯特罗姆还担任美国的公共选择学会会长,而公共选择学派的开山鼻祖布坎南在一九八六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大家都知道,印第安纳大学并非名校,但是该大学的政治学系却闻名遐迩。这一大派的掌门人是一对夫妻,即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和她的丈夫文森特·奥斯特罗姆(Vincent Ostrom)。文森特是一位著名的行政学家和政治学家。夫妻俩手持鸳鸯剑,在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领域打开一片天地。有趣的是,有国内的报纸在介绍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时,把文森特的名作《美国公共行政的思想危机》一书也列在了她的名下。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还为自己取了一个好听好记的中文名字:欧玲。
研究“公地悲剧”取得突破
欧玲的博士论文研究的是洛杉矶南部地区的地下水流域管理,后来,她又致力于研究农业基础设施(尤其是灌溉系统)的可持续性发展。
欧玲关注并加以研究的这些小问题,均涉及公共资源的控制、使用和受益的制度安排。这个问题可谓无时无刻不困扰着我们中国人。小到邻里们可以为楼道拐弯处的空地,究竟谁能放置一个杂物柜子而争得面红耳赤,中到乡村的集体土地谁有权以何种价格卖给地方政府或开发商,大到我们国家所有名义上属全民所有的东西究竟谁来维护、谁来使用、谁能从中受益。这样的大国这么大的事情,欧玲焉能不对中国发生兴趣?
众所周知,公共资源的最大麻烦就在于公共所有。属于所有人的东西就是不属于任何人的东西,愈是公共的东西就愈没有人认真加以照顾,这是亚里士多德早在几千年前就认识到的问题。既然搞不清这些东西究竟属于谁,于是很多人都想从中大捞一把。人人如此,那么公共资源很快就会变得稀缺了,于是人们又为争夺稀缺的资源而打破脑袋。一九六八年,生态学家嘉瑞特·哈丁(Garrett Hardin)在《科学》杂志上发表了著名的《公共品的悲剧》一文,以公共牧场不可避免的退化为例厘清了这一问题。在中文中,这个问题一般被翻译为“公地悲剧”。后来,哈丁的“公地悲剧”经过数学家的抽象化,成为博弈论中著名的“囚犯困境”。
为了解决这一所谓的“公地悲剧”,一般的思路有二:其一是中国人最熟悉的、最喜欢的、最依赖的,那就是干脆弄一个政府,把公地的控制、使用和受益全部都管起来。在英文世界中,这一方案就是霍布斯所谓的“列维坦”,而霍布斯笔下的“自然状态”就是“公地悲剧”的一种原型。问题在于,在很多情况下,列维坦并不能奏响田园牧歌。既然公共资源国有化,国家总要安排具体的一些人来控制、使用这些公共资源。如果国家这个公共物品本身无法受到公共的制约和控制,那么国家所委托的公共资源代理人要么会想方设法将公共资源的受益权窃为己有,要么对公共资源的损耗、流失听之任之。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所有中国人的身边,每时每刻都在发生。想一想全民所有制的资源、企业、组织吧,种种人间悲剧天天都在上演而缺乏对治的药方,但是居然有不少人还梦想获诺贝尔经济学奖,不免让人感到惊奇。
其二是私有化,将公共资源的产权弄清楚,然后分掉。这一思路在新制度经济学的另一大派“产权经济学”中得到了充分的表达,其一代宗师道格拉斯·诺斯(Douglass C. North)也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
可是,上述两条路有时都走不通。政府总不能对楼道里的事情也来管吧?如果真的变成了列维坦(巨兽),那就会吃人了,至少会吞掉老百姓的血汗钱。私有化是不是唯一的解决方案呢?对于土地、牧场和林场还好说,流动的水或者游弋的鱼又如何产权清晰化呢?有没有第三条道路呢?
正是在解答这个问题上,欧玲做出了伟大的贡献。她基于自己的博士论文和其他案例研究,同时参考了众多二手文献,一九九○年出版了成名作《公共事务治理之道》(Governing the Commons)。这本书在二○○○年获得全美政治科学学会公共政策组的阿隆·维达夫斯基终身贡献奖,又在二○○六年获得该学会政治经济组的威廉·里克尔最佳图书奖。
在这本书中,欧玲对解决“公地悲剧”提出了第三条道路,即在政府与市场之外自我组织起来的社区亦即公民自治。将公民自治视为公共事务治理的重要选择,在当今的世界已经非常时髦了,欧玲所谓“自我组织的社区”也有一个全新的时尚标签,这就是“公民社会”。君不见,完全是舶来品的公民社会居然在中国大地也发芽生根了。在汶川大地震之后,一大批志愿性的民间组织与当地的社区合作,以自主的方式投入到抗震救灾之中。
通过公民社会组织来治理公共资源,与通过私有化然后以公司的组织形式来治理公共资源,具有某些共同的特征,即民间性和多中心性。几十年来,欧玲和她的丈夫一直致力于“多中心治理”的研究,他们建立的多中心研究网络(polycentric circles)已经遍及世界各国。
“新制度主义”开山立派
但是,聪明的读者一定会纳闷,公民社会难道是灵丹妙药?为什么有的社区能把公共地治理得井井有条,但另外一些社区内的公共地却乱七八糟?对此,欧玲会怎么解释呢?对此,欧玲也提出了一个后来被人称为“公民社会”的解决方案。实际上,如果哪位学者能做出如此重大的贡献,也就足以在学术江湖中开宗立派了。但是,要达到一代宗师的学术高度,仅有这两条还是不够的。欧玲必须为其公民社会的大思路提供一个理论解释,这就是“新制度主义”。
在《公共事务治理之道》之中,欧玲运用案例研究的方式,对社区治理背后的制度结构进行了分析和总结,给出社区组织治理成功的八大制度要素:
一、公共资源使用权的边界必须清晰(同私人财产产权清晰的道理一样);
二、使用权的规则符合当地的情形(因地制宜);
三、集体参与、集体决策(不能一个人或者小圈子说了算,否则众人或许服气一时,但不可能世世代代服气);
四、监督的规则明确(打球也好组织赛事也好,先把规则整明白);
五、分级制裁原则(有裁判员,还要有裁判员的裁判员);
六、冲突解决机制(总要有一个上诉机制和仲裁者);
七、组织的自主权得到政府的认可甚至法律的保障(挡住来自上边的“瞎指挥”);
八、分层治理的制度化(如果一个组织壮大了,其内部结构自然会复杂化,组织的分层化难以避免,而不同层级上制度建设对于整个组织的可持续性发展至关重要)。
其实,这岂止是社区组织的制度秘诀。所有组织要取得成功,都必须拥有这些制度要素。
尽管欧玲研究的是公民社会组织,而公民社会组织都是非营利性组织,但是营利性组织(也就是公司)的治理原则其实也大同小异。威廉姆森早期的学术研究,集中在探讨市场经济体系的组织模式,即企业、市场与政府的边界问题,但近来则主要集中在各种组织的治理模式,尤其是公司治理模式。两人共同获奖之后,有不少中国经济学者感到诧异,认为两者的学术研究没有多大关系。这种认识凸显了中国学术界学科画地为牢造成的孤陋寡闻:经济学家往往不大关注政治学家的研究成果,而政治学家对经济学也往往一窍不通,结果导致两个学科的研究水平低下。在国际学术界,情形则大不一样。给欧玲著作写书评的人固然不计其数,但却有众多经济学家,包括大名鼎鼎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肯尼斯·阿罗。
如果由于某些原因,一个组织没有修炼好上述的一两个秘诀,那么其内功一定不强,哪怕这个组织有一两招独门武功,行走江湖时恐怕会麻烦多多。倘若更多的秘诀没有修炼好,而只是偏重其中的一两项,那么这个组织早晚就会走火入魔,最终走向崩溃。欧玲在《公共事务治理之道》一书中,精心描绘了一些社区组织治理公共资源失败的案例,对上述八项制度要素一一加以解说。
新制度主义开辟了政治经济学的疆土
其实,欧玲研究的问题,提出的思路,给出的分析框架,并不新鲜,也不高深。即使是从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能悟出欧玲所说的一番道理。但是,并非所有有见解的人都能成为学者,也并非所有有贡献的学者都能成为学术大师,更不是所有学术大师都能获得学术大奖。
欧玲之所以有资格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并不在于她研究了“公地悲剧”这个大问题,也不在于她论证了一个全新的解决方案。欧玲为数有限的中国学生,大多喜欢弘扬其关于社会自主治理的理念,试图在公民社会和多中心治理中找到解决诸多中国问题的钥匙。在某种意义上,欧玲有关社会自主治理的理念,的确值得在中国发扬光大。但是,在我看来,欧玲最伟大的贡献,在于提出了一整套从制度角度分析公共政策的理论框架。她的理论,不仅仅是一种教导别人如何行事的意识形态,更重要的是一种分析工具。如果你掌握了这种工具,你就可以分析任何事情,正如内功修为精深的武林人士能够应对甚至学会任何一种招数一样。欧玲的伟大贡献,在于锻造了“新制度主义”的工具,促使政治科学中兴起了所谓“新制度主义”学派。“新制度主义”不仅关注静态的制度本身,更加关注人们的行为如何受到制度(即游戏规则)的制约。有了新制度主义这个工具,几乎可以研究任何问题,包括涉及各种公共事务和公共组织的制度问题。
新制度主义的发展开辟了“政治经济学”(political economy)的疆土。但这一“政治经济学”并不是亚当·斯密或马克思时代的“政治经济学”,而是一种全新的研究政治经济社会问题的视野。这种视野,首先由布坎南开创的公共选择学派培育出来,后来在政治学中得到发扬光大。一大批政治学家与经济学家联合,在政治学中开创了“理性选择新制度主义”学派,欧玲便是其中的佼佼者。这一学派假定在所有公共事务领域中的行动者都是“理性人”,亦即经济学中所谓的“经济人”,从而大量借鉴经济学的思维和方法来研究公共事务,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大量采用博弈论。二○○五年美国马里兰大学公共政策学院教授谢林(Thomas Schelling)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其主要贡献就是运用并发展了博弈论,来研究国际事务和国际关系。
在理性选择的视野中,“理性人”不存在国籍,地球上所有的理性人都秉持一种思维方式,即博弈论所刻画的那种思维方式。这种假说在学术上明显具有一些局限,因此在理性选择理论获得发展的同时,政治学中兴起了“历史制度主义”学派。这一学派认定,所有的行动者在行事时固然是理性的,但是其理性行动都受到特定历史条件和情境的制约。中国的理性人、欧洲的理性人和美国的理性人,其理性行为是不一样的,而左右其行为的就是现实世界中不断变化的制度。
基本上,在美国的政治学界,在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和历史制度主义这两大内功中,熟练掌握其中任何一种,就可以在政治学、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中扬名立万。实际上,修习这两门功夫者,大多在“新政治经济学”这个领域中开疆辟土。在这片疆土上,既有诸如布坎南、诺斯、谢林这样以经济学或理性选择理论为基础研究公共事务的大师,也有众多政治学学者从该学科的视野来研究经济事务,例如产业政策、劳动关系、经济与社会规制、公共财政、福利国家的政治学等等。
欧玲的新制度主义方法论,介于理性选择与历史学派之间,具有刚柔相济、阴阳调和的特征。她从经济学汲取基本的理论框架,但是却运用历史学派政治学家常用的案例与历史分析,来揭示制度的多样性对人类生活的影响。我本人就是基于这一方法论,来研究晚近中国的医疗卫生改革的。当然,我对欧玲新制度主义内功的修炼,自我评估一下,只到二层的境界,距离十层还差得远。
现在,在国际学术界,新制度主义已经成为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甚至人类学共同的方法论,只不过在经济学中,它的名字叫“新制度经济学”。因此,欧玲与威廉姆森共同获奖,标志着新制度主义的收获季节到来了,也标志着新政治经济学的春天到来了。
作者: 顾 昕
来源:《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