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的标准英语情结
当今中国最流行、最强势的语言恐怕不是汉语,而是英语,因为象征着教养、身份、职业等等。然而,英语这片“林子”也不小,有美国英语、英国英语、印度英语、新加坡英语,甚至是日本英语和欧盟英语,不是每一种英语都受人追捧。如果你问国人,我们应该学习什么样的英语,答案十有八九是标准英语。对于那些不“标准”的英语,则冠之以“中国式英语”或Chinglish,将它们斩尽杀绝。标准英语受到国人的如此厚爱,许多人将它归因于标准英语所具备的“心灵美”,说它语音优美,形式简单,表达丰富。其实语言没有优劣之分,任何一种语言在表达本土文化的时候都是充分的、完美的,但为什么中国人对标准英语却情有独钟?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点都不能错
标准英语至少有三个版本,早些时候等同于“皇室英语”(Queen’s English或King’s English),后来指英国的“公认发音”(Received Pronunciation)或美国的“普通发音”(General Pronunciation)。这些英语变体经过长时间的演化,发育充分,形态稳定,又经过语言学家的详尽描写,因而被看做是英语的蓝本。标准英语的使用者在英美两国只占总人口的3%—5%,大多来自皇室、教会、贵族、政府高层和社会精英,可谓“人少势众”。语言喜欢“傍大款”,正是因为使用者的背景,标准英语才能够威风八面,才能把别人当做矫正对象,并且通过矫正别人牢牢占据价值判断的制高点。
以纠天下之错为己任的标准英语在中国是何其风光!它盘踞在由几亿英语学习大军堆叠成的金字塔顶,居高临下地驱使着芸芸众生向上攀爬,却极少给他们成功的机会。在标准英语的熏陶下,国人养成了一种“洁癖”。无论是听的、说的,还是写的、读的,都十分讲究语言的“正确性”。一旦讲或写得不合语法,就觉得特没面子。一旦听或读出别人的“错误”,便认定对方的语言能力有限。结果中国人的英语被加工、雕琢成玲珑剔透的“艺术品”,精巧有余,自然不足。中国的英语工作者,无论自己的水平如何,都习惯于纠错,这几乎成为一种条件反射般的自我保护措施。国人对英语既向往又敬畏,一方面想通过英语获得成功,另一方面又丝毫不敢冒犯标准英语的金科玉律。许多人干脆自缄其口,从而成就了一代人的“哑巴英语”。
笔者参加过多次高考阅卷工作,充分领教过阅卷教师对英语标准的坚守。英语作文考察的是学生的综合语言能力,而在这些老师的眼里,它只代表学生的语法能力,一篇分值为二十五分的作文,只要出现了类似“he go”之类的错误,得分绝对不能超过二十分。其实,这也怪不得阅卷老师,《阅卷标准》上明明白白地规定,一档和二档的作文“语法几乎无误”,而像he go之类的句子,那是“老师很生气,结果很严重”的。
对学生如此,对那些已经“出道“的人又如何呢?水均益的英语“贼溜”了吧,可不时有“专家”指出其语言中有许多不规范的地方;李湘在主持电视节目时,说了几句英语,其中有一句是“Which one you want to choose.”结果遭到网友恶评。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国内网友多持指责态度,但来自美国、英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荷兰的国外网友则全部持支持态度,认为这样的英语再正常不过了。挑水均益等人的刺也就罢了,因为他们毕竟代表中国人的国际“形象”,可我们连贵阳街头的乞丐也不放过。一位老兄突发奇想,决定用英语当街乞讨,结果被别人逮个正着,说其英语存在着许多错误。电视上看到,某市工商局为了规范街头上的英语招牌,专门请了几位外国留学生一起沿街巡查。当他们来到一个WC的标示牌前的时候,洋人说在人家国家,厕所不叫WC,而是叫toilet 或resting room,如果叫WC,外国人会不知道是干什么的地方。于是,上来一人便摘了牌子。笔者感到纳闷,WC就像PK一样,是中国人对英语的贡献,中国人之间经常会说“去一趟WC”,这跟外国有什么关系?如果说他们不知道WC是干什么的,那么,这位留学生怎么知道?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们几乎在任何一个城市,都能看见缺胳膊少腿的汉语招牌,它们似乎很少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也许有人要问了,我们使用任何一种语言的时候都要遵循一定的规范,难道英语就不讲究规则了吗?难道我们看到国人把童子鸡译成“没有性生活的鸡”(a chicken without sexual life),把贵阳译成“昂贵的太阳”(Expensive Sun),能无动于衷吗?当然不能,可问题是我们强调规则的目的是什么?对规则如何把握?如果我们使用的英语不仅篡改了事物的本来属性,还弄得外国人一头雾水,达不到交际的目的,确实应该规范;但如果我们的英语虽然不符合标准英语的规则,但也能“你知我知大家知”的话,就没有必要吹毛求疵了。语言说到底是用来交流的,只要它能传情达意,就算是完成了自己的使命,至于形式上的规范,“烂”一些又何妨?英语也在“以发展求生存”,即使国内当今最“标准”的英语权威,面对中古英语的时候,很多人恐怕也只有干瞪眼的份儿。英语如今能成为世界通用语,原因之一是因为它是一个开放系统,能够不断吸收一些外来用法。遵循规范是必要的,但如果把规范高高地供奉起来,让人们不敢轻易使用这种语言,那么,它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呢?
凡事整点“标准”的
对英语形式的偏好是标准英语情结在第二个层面上的体现。遇到具体情况,总想“整”点标准的。奥运吉祥物“福娃”曾经被蹩脚地翻译成Friendlies。一九八八年汉城奥运会的吉祥物是“虎娃”,韩国人没有把它翻译成Tiger Boy, 而是按照韩语发音翻译成Hodori;一九七六年加拿大蒙特利尔奥运会的吉祥物是“海狸”,组委会没有使用现成的英语词汇Beaver,而是选择了一个体现加拿大文化属性的印第安词Amik。我们的“福娃”为什么不能翻译成Fuwa呢?它既体现了“福”字的文化内涵,又发音简单,容易上口,理应被外国人接受。而我们却牵强附会地把它译成Friendlies,大概是在标准英语的词典里能找到这个词的缘故吧。中华民族的图腾是龙,可long 硬是没能进入英语,而dragon却成了龙的象征。岂不知在西方文化里,dragon是一种凶猛残暴的怪兽,于是网上爆出有学者提出改变我们的图腾。还有人提出以“中国龙”(Chinese Dragon)取代Dragon,以做到“善恶分明”。换了头的扫帚还是扫帚,无论是什么龙都是龙,恐怕都难以抹去人家心头的“阴影”。
这种蹩脚的翻译还可以举出很多,“炕”进入英语变成了bed(床),“稀饭”成了porridge(粥),“包子”成了 a kind of beamed pun with fillings(一种蒸出来的带馅的馒头)。饺子是一种地道的中国食品,可有些词典中,它被翻译成一种意大利食品ravioli。 对此杜瑞清和姜亚军等(《外语教学》2003:39)发出质问:“英语既然能接受样子奇怪的ravioli, 难道就不能容忍jiaozi吗?”其实,英语无法容忍的不止jiaozi。 noodles相当于中国的面条,笔者在日常交往中所遇见的老外都管面条叫noodles,可国人在美国的超市里转了一圈之后发现,人家根本没有noodles这个东西,面条的英语名字是pasta 或者spagheti,而这两个词好像也是从意大利语中淘出来的。 “二胡”原来被翻译成Chinese violin,但这种传统的中国乐器与小提琴风马牛不相及,后来还是被音译成erhu;Tai chi(太极)进入了英语,可我们硬是要把它赶出英语词汇的行列,用shadow boxing代替它,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近年来英美出版的词典里却毫无例外地收录了Tai chi这一音译词。“气功”一词在商务印书馆一九八二年版的《汉英词典》中有两种译法:qigong 和a system of deep breathing exercise(一套深呼吸的体操),一种音译,一种意译。令人不解的是,外研社一九九七年版的《现代汉英词典》中竟没有收录这个词条。想必编译人员也有自己的苦衷,如果翻译成qigong,英语中没有这个词,有杜撰之嫌;要是翻译成a system of deep breathing exercise,那又和“月季是一种植物”的诠释没什么两样,这显然会让人怀疑编者的能力。所以,最安全的办法就是认为这东西不存在。
以上现象的出现,显然不能简单归咎于译者能力有限,他们中不乏精通英语的学者,但为什么还是出现这样的翻译呢?答案是:非不能也,实不为也。姜亚军在《为跨文化交际设路障》(《读书》,二○○○年十月期)一文中就谈道:中国人喜欢意译而忌讳音译,每次遇到一些中国特有事物时,总想方设法把它“弄”成英文,即使在英语里找不到的也要“靠”一个。正是这种“傍”英语“大款”的心理使得我们一切从本本出发,标准英语里有的就是正确的,没有的就是错误的。所以,一些代表中国特有事物的词汇,一旦进入了英语,要么“缺心”,失去了它的本质特征,要么“少肺”,变得功能不全。反观外国人在这方面则“随意”得多。guanxi (关系)、hukou(户口)等词都是先从他们的口中讲出来,然后才进入了英语,甚至连“绕口令”、“相声”等有固定英语对应的词汇他们也用音译。“师傅”想必应该翻译成master或者什么的吧?但在《功夫熊猫》中,它就是shifu。
《文摘周报》(二○○七年三月六日)报道:中国由于经济增长的影响,现在对英语的冲击比英语国家还大。“全球语言监督”机构主席帕亚克说,一九九四年新增的英语词汇中,中式英语贡献了5%到20%,超过任何其他来源。这些“中式英语”的词汇大部分就是通过音译手段进入英语,并被广泛接受的。这本来是在世界交往中传播中国文化、扩大中国影响力、提升民族自信心的一种极好手段,只可惜它现在“墙内开花墙外香”,外国人乐意接受,而中国人却不领情。
不入他乡,也随他俗
标准英语情结的第三个表现层面就是对英语所代表的价值观的一味适从。语言学家有一种近乎天然的情愫,总想以一种“科学”的方法研究语言。当然,语言有其科学的层面,但从本质上来讲,它是一种文化现象,而文化不可能不受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和生存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所以,语言这东西看似客观,却“内置”有丰富的文化习俗、道德情趣和价值判断。标准英语经过一千多年的“开发”,从发音到词汇,再到语言行为方式,都被赋予了充分的价值内涵,体现着标准的盎格鲁-撒克逊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标准英语就是标准文化、标准人,是可能导致他国文化城池沦陷的特洛伊木马。
语言是文化,要想学好标准英语必先学好英美文化。这几乎成为国内学者和教师的共识。某位外语界权威认为:文化教学的目的之一就是“帮助学生跨越自己的文化,以目标文化成员的方式看待事物”。事实上,我们对自己文化“跨越”得如此干脆,以至于中国的英语教学没有中国,学生所接触到的材料与他们的现实生活无关,表述的全部是英美国家的风土人情,这甚至被当做教材编写过程中判断语言材料“真实性”的重要标准。尽管学习内容与现实生活相差十万八千里,但我们所学、所用、所思必须是西式的。如何克服本土文化的“干扰”,更好地适应目标语文化甚至成为外语教学领域一个重要的学术课题,相关的论文在外语类学术期刊上随处可见。这样的英语教学培养出来的对自己文化一知半解、却能“以目标文化成员的方式看待事物”的下一代能真正胜任跨文化交际吗?这令人怀疑。谁知道他们会不会把我们修建青藏铁路看做是对藏族的汉化,把我们打击“东突”恐怖势力看做是侵犯人权,把中国的发展看做是对世界的威胁?这是外语教学决策者们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
当今,英语全球化给其他国家所带来的“文化入侵”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难题,为了解决这一难题,许多国家都在探讨促使英语的本土化,将英语同它所承载的盎格鲁-撒克逊文化剥离开来,使其成为表述本土文化的工具,这意味着各国的英语使用者已经成为英语的新东家,正在创造性地使用英语,从而导致了各种各样具有地区特色和民族特色的英语变体的出现,这其中就包括日本英语、欧盟英语等外语型变体,它们和其他母语型变体和二语型变体一道获得了平等的学术地位,并且被使用者认同。在各国英语纷纷“独立”的今天,连英国女王都知道,标准英语不再母仪天下了,而中国人呢?
作者: 李少华
来源:《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