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北美家庭喜欢生很多孩子?

你不知道的北美多子女家庭    

要么不生要么生很多

美国对多子女的态度是比较另类的:直到二战前后,美国平均每对夫妇生育子女的数量都比同期“老欧洲”国家低得多,最多时低1/3-2/5左右,这是因为当时美国社会的主体,是从欧洲移民而来的白人,而这些白人的主体又是新教中的清教徒,主张严守各种清规戒律。不仅如此,踏上新大陆的白人移民白手起家,又远较欧洲国家更快地步入工业化节奏,成年家庭成员工作时间比欧洲人长,双职工家庭也很常见,这些都无疑构成对多子女“欲望”的制约,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邦联的支持者经常嘲笑北方“核心家庭”是“寒酸的四口之家”,并以自己“一个庄园、一大群孩子”的家庭结构为荣,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表明,工业化、城市化在很大程度上具有“扼杀多子女家庭”的功能。

然而近年来情况却有很大变化:美国每个育龄妇女平均生育子女数居然回升,而且如今的美国,差不多是工业化国家里每个育龄妇女平均生育子女数最高的。

据美国人口局的统计,1990-2005年美国每个育龄妇女平均生育子女数在1.5-1.8之间,大抵和当时工业化国家同类数据持平;2011年美国这一数据上升至1.89,2012年更达到2.06,而同期工业化国家平均每个育龄妇女只生育1.5个孩子。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美国人口结构的变化。

最近一次美国人口普查是2010年举行的,当时美国少数族裔比例已大幅上升,其中西班牙裔比例达总人口12.5%,超过非洲裔居美国少数族裔第一位,非洲裔比例也达总人口比例12.3%。这两个族裔都以高生育率、多子女著称,据非正式统计显示,美国平均每名西班牙裔妇女生育2.91个孩子,非洲裔妇女生育率大抵相仿,而白人则只有1.83个。人口局统计显示,2010年6月-2011年6月,美国出生的混血婴儿占总婴儿比例50.4%。

剔除上述因素,美国“核心家庭”(由夫妇和子女组成的家庭)总数只有不到36%,无子女家庭比例约30%,单身家庭和“丁克族”家庭总数多达数千万个。但仍然保留传统“核心家庭”形态的美国夫妇不论人种、知识结构,都普遍青睐多子女家庭,一位住在马里兰州的华裔女白领称,在当地,人们“默认”的“标准家庭”孩子数应该是三个左右,她因为只生了一个孩子,在幼儿园家长中常常成为其他妈妈私下好奇的对象。

加拿大的情况似乎更突出一些:

据资料显示,加拿大家庭平均人口1961年是3.9人,以后不断降低,到1986年只有3.1人,而每个家庭生育孩子的人数1961年是1.9人,到1986年降到1.3人。加拿大家庭数量虽然不断增长, 而家庭规模却是逐渐减小。

根据人口普查的数据,2011年加拿大有940万个家庭中有44.5%的家庭没有孩子,这一比例远远高于美国。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丁克”一族越来越多。现在养育孩子成本高,投资大,很多人负担不起。而且加拿大是个移民国家,移民生活压力大,妇女从业人数多,也是降低生育率的一个原因。

但单看“核心家庭”情况就完全两样:笔者身边的邻居、朋友,孩子学校、幼儿园的家长,附近社区、教会带孩子一起参加活动的亲子族,拥有3个、4个甚至更多子女的爸爸妈妈是多数,而只有1个孩子的却凤毛麟角。“要么不生、要生省很多”的情况,和美国如出一辙。

去年夏天,笔者带孩子去游泳馆上游泳课,看见一个西人妈妈一会跑男孩更衣室,一会跑女孩更衣室,就告诉她可以去家庭更衣室,不必这样跑来跑去的麻烦,她说孩子太多,怕影响别人使用公共设施,特意让儿子和女儿分开的。笔者心想一般情况,一个家里大不了三四个孩子,能耽误什么事呢?结果她说自己育有九个孩子,把笔者吓了一跳。无独有偶,笔者儿子学校隔壁有间并不起眼的独立小平房,里面曾经居然住过一对夫妇和13和孩子。

多子女父母是怎么想的

传统上美国白人中天主教家庭(不许堕胎且妇女不工作比例高)、摩门教家庭(有的实行多妻制,主流派已实行一夫一妻但推崇多子女)生育率偏高,但如今情况似有很大不同,愿意组建“核心家庭”的美国人认同多子女(指超过两个)的越来越多,且“不需要什么理由”。

2005年曾有非政府团体在美国康涅迭戈州格林尼治医院进行“生育意愿调查”,这个传统的富人区生育率一直明显低于周边社区,但接受调查的产妇、孕妇普遍表示“认同多子女”,理由是“既然一个孩子能带来快乐,那么多一个孩子就能多带来一份快乐”。

一些美国人表示,其实不论穷人、富人,白人或少数族裔,在多子女问题上想法并没有太大区别 ,就是“要么一个都不想要,要么就想要很多”。美国不是福利国家,将一个孩子养到成年,按美国农业部2012年的计算,一个中产家庭需要24.18万美元,高收入家庭需39.978万,而低收入家庭也需要17.349万,这就让许多夫妇望而生畏,而敢于生育的则大多自信养得起,“养几个不是养”。

中产阶级是美国平均生育率较低的阶层,前面提到的华裔妈妈称,她不是不想生,而是年轻时要忙事业,生第一个孩子时已34岁,“觉得再多生有点生不动了”。而且中产阶级既不像富人那样财大气粗,不在乎多负担几个子女的费用,又不像穷人可以“吃福利”,生越多负担反倒越少,因此在生育多子女问题上反倒更加谨慎。

此外,美国在产假方面比较“抠门”——严格说美国根本就没有产假,根据1993年《家庭医疗休假法》,包括自己或妻子生育在内事由,雇主应无条件准假,最长可达12周,但这12周期间是无薪的,这让中产阶级家庭对多子女问题往往是羡慕有之,却不敢轻易尝试。

正因如此,美国见诸媒体、引起轰动的“光荣妈妈”各族裔和贫富都有,但独少中产阶级家庭,而新生婴儿中多子女现象最普遍的则是西班牙裔、非洲裔,则是因为虽然多子女家庭在美国是“两头冒尖”,但穷人终究比富人多一些,而上述两个族裔贫困率较高。

加拿大的情形则与美国很不相同。

加拿大是福利国家,政府考虑到多子女家庭的困难和需要,为他们提供了不少福利,有人戏称,在加拿大若活不下去就多生几个孩子让政府养活,这话虽有些片面,但也不是凭空捏造。

福利社会的特点是“抽肥补瘦”,越富的家庭税负越高、享受福利越少,反之则税负低、享受福利多。多子女家庭人均收入会被子女数“摊薄”加拿大是个福利社会,越是收入低、子女多,享受的社会福利就越高、越完备,这是许多下了要孩子决心的爸爸妈妈敢多生的原因,反正只要孩子来到世上就政府就绝不会让他们被饿死。不仅如此,加拿大还有很多社会慈善机构福利组织会伸出援手。加拿大有个著名的非盈利组织“救世军”就是主要通过向社会各界募款来资助有需要的家庭和孩子生存受教育甚至发展兴趣爱好,深受欢迎。

和美国相比,加拿大中产阶级“核心家庭”愿意生多子女的比例高得多,这同样是因为福利、尤其产假。

在加拿大,只要有正式职业,并定时定期如数缴纳就业保险金,一旦因故无过错丧失工作,就可向加拿大服务处申请领取综合福利保险(EI),而怀孕、育儿恰属于这一范畴,

EI的计算公式,是就业保险金缴纳者过去26周平均工资的55%,但最高每周不得高于某个浮动的上限——但低收入者或需要特殊照顾者可以例外。

EI的享受期限对于怀孕、育儿而言是12个月,且不论男女均可,日前笔者联系温哥华某报社主编(男性),该报职员答“他休产假去了”,笔者一时反应不及,职员又补充道“他这几年都休过三次产假了”。

因为EI是政府而非企业支付福利金,因此企业不会觉得负担重,不会也无权借故留难请假者,且根据法律,因生育等原因休假领EI者可无条件复职,不少聪明的白领甚至用连续生孩子休产假的办法躲过经济不景气时的裁员大潮。笔者熟识的一位银行女经理结婚多年一直“丁克”,2008年金融危机风生水起,她嗅到风声后很快怀孕,产假一休12个月,上班不到一个月又宣布“光荣怀孕”,再休12个月,在这两年间和她同级别的同事被“砍”了5个,她却安然躲过了风头。

多子女家庭的烦恼和负担

虽然一个是福利国家、一个不是,但美加两国中小学教育都是以义务教育为主,公校是免费的,贫困的多子女家庭还能享受许多福利。

当然,私校教育质量更好且收费昂贵,但敢让孩子读私校的多子女家庭自然也负担得起。一些私校对多子女家庭入学也有特别的吸引政策,如陶短房长子就读的大温地区某私校,家庭如同时有两个孩子入校,第二个孩子只需交一半学费;如同时有三个孩子入校,第三个孩子只需交10%学费。

幼儿园才是北美多子女家庭最大的烦恼。

美国的问题主要是“贵”:1985年平均每周不过84美元的日托中心,如今平均每周高达700-1000美元,且不在义务教育范围内,因此据统计,2010年后有过半美国家庭选择让老人在家里看孩子。

加拿大的问题就更多了。

首先是贵。不论正规幼儿园(Group day care)或家庭式幼儿园(Licence family child care)收费都不低,如在温哥华,目前前者价格在每月900-1100加元之间,后者最低650,最高900,照此计算,一个低收入家庭,每月月薪的七成要支付托儿费,加上其它开销,两口子中有一人实际上是在为幼儿园打工。

正因如此,加拿大妇女习惯生完孩子后自己带几年,等孩子们长大再重返职。中国人不是爱说“带一个是带,带两个不也是带吗?倒不如一下多带几个”,其实这种想法和加拿大这边很多人的不谋而合。

上学后的负担主要是接送:北美很多州(省)都规定了孩子不得单独活动的年龄线(一般是12-14岁),而不论公校、私校,中小学放学都很早(14:30-15:00),这就迫使多子女家庭要么支付昂贵的课后班费用(这个要自费),要么只能选择一人在家照顾了。如果是多子女且子女间岁数相差不大,当妈妈的就可能几年、十几年无法重返职场。曾风靡中国的美剧《成长的烦恼》中那位妈妈,因连续生育了3个子女,脱离职场十多年,孩子长大后重返职场,引发许多自身和家庭的不适应,这在北美是很普遍的现象。

华人移民家庭有个普遍且特殊的现象,就是许多家庭长子女岁数会比次子女大很多,这是因为不少移民在国内已生过一个“独生子女”,移民后打拼几年,觉得可以负担后会再生一个,这样两个孩子间岁数就会差距较大。这种现象有利有弊,利是长子女可以帮忙照顾弟弟妹妹,甚至可以接送弟弟妹妹上学放学,做父母的较轻松,有些妈妈可以很早复职,家庭负担较轻,弊则是两个孩子间有时会出现“代差”,不利家庭内部沟通。

另一个有趣现象,是华裔移民家庭的孩子数量:10多年前技术移民占主体时,两个孩子最为常见;如今越来越多华裔家庭是一对夫妇、三个孩子。一位熟识的三子女妈妈表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新一代移民普遍经济条件较好,一些人移民后年龄也不大,“生得起也生得动”,她的三个孩子都在加拿大出生,间隔分别只有两岁和一岁多,而她本人刚三十出头。

北美家庭很注意对子女的一视同仁,一般而言,重男轻女或偏心某个孩子都会竭力避免,社区和学校也会关注这类现象,认为必要时会加以干预,但两国都是移民国家,不可否认在某些移民家庭中上述现象还是存在的。

年满18岁后子女便成年,此后或工作或升学,父母将不再干预。一些家庭会替子女支付大学学费(加拿大许多家庭从小就给孩子购买教育基金RESP,长大后用于支付大学学费),但也有的父母会把这笔钱算作“借款”,原则上要“免”则每个子女都免,要“借”就都借,以免“摆不平”。

尽管许多美剧中都有富豪家庭多子女间争夺遗产而勾心斗角的剧情,但这毕竟不是北美多子女家庭的常态或主流。北美多数多子女家庭父母都会在生前立下遗嘱,以公平原则将遗产分给子女,并对其中较困难的子女多照顾一些,由于法治观念重,子女通常会严格依照遗嘱行事,如未及立遗嘱,照惯例父母遗产由子女均分。由于遗产税较重且要求现金缴纳,诸如房产等“大件”往往生前就处理掉,陶短房从前的邻居(西人)有3个子女,年老后就提前卖掉住宅,自己搬去养老院、留足养老钱,房款则平均分给了孩子们“免得日后麻烦”。

作者:陶短房 清溪    

来源:《世界博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