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真的可以卖掉格陵兰吗?两者的关系或许可以说明问题

近期美国思考的事情很多,其中之一就是似乎对靠近北极圈的格陵兰岛心仪已久,甚至在考虑要将这个全球最大的岛屿全盘买下。

这些我们暂且不论,假如丹麦同意了美国的要求,那真的可以卖掉格陵兰吗?

格陵兰岛位于北美洲的东北部,介于北冰洋和大西洋之间,全岛面积为217.56万千米,海岸线全长3.5万多千米,为世界上最大的岛屿。格陵兰意为“绿色的土地”。这块千里冰冻、银装素裹的陆地为何拥有如此春意盎然的芳名?

据载,公元982年,一位叫埃里克的挪威人和同伴从冰岛出发寻找新大陆,却意外地发现了一个大岛,并将其命名为“绿色的土地”。埃里克期盼以这个“亲切的、充满生机的称谓”诱惑世人,让人们迁徙到这片荒凉的冰原上。正如他在探险日记中写道:“假如这个地方有个动人的名字,一定会吸引许多人到这里来。”

1262年,挪威王国将格陵兰被纳入自己的版图,后因战争、黑死病等原因,人口急剧减少,被迫将中央政府、大学等迁往哥本哈根,成立丹麦—挪威联合王国,国家权力逐渐被丹麦国王掌握。1814年在拿破仑战争中失败的丹麦国王,与瑞典签署了《基尔条约》,将挪威割让给瑞典,以换取瑞典在波美拉尼亚(Pomorze)的控制权,但把挪威原有的三个属地:格陵兰、冰岛与法罗群岛划归为自己的殖民地。

而冰岛于1944年成立了共和国,因此至今丹麦王国的疆土由丹麦、格陵兰和法罗群岛组成,按照丹麦颁布的1953年宪法,规定:丹麦王国的主权事务由丹麦政府和议会负责,格陵兰与法罗群岛的自治权由丹麦法律而不是国际条约确定。自18世纪起,法罗群岛和格陵兰就成为丹麦王国的一部分,但各自保持相对独立的历史与文化特征,法罗群岛和格陵兰分别于1948年和1979年获得地方自治权。

目前,丹麦王国与格陵兰的现状是:格陵兰拥有自然资源管理权、司法、警察权以及部分对外交往权;丹麦在格陵兰的防务与外交事务上拥有决定权。

实际上,格陵兰的自治运动,已经开始演变成一个走向彻底独立的过程。这是丹麦与格陵兰长期博弈遗留的产物,也表明丹麦无法继续对格陵兰实施殖民式管理。

早在上世纪50年代,格陵兰就开始了独立进程。

1953年丹麦修改宪法,格陵兰成为丹麦的一个州,与法罗群岛一样,它在丹麦议会中也拥有2个席位。

1973年,与丹麦一起加入欧共体的格陵兰,发现自己的渔业权益受到远在天边的丹麦和欧共体的双重管制,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1979年格陵兰通过《地方自治法案》。根据该法案,格陵兰拥有有限的自治权,而丹麦议会还是完全控制格陵兰的内外政策、安全和自然资源,并规定格陵兰如果想从丹麦领土脱离出去的几点规定:第一,格陵兰人需通过全民公投的方式进行独立决议;第二,丹—格双方需达成协议,以处理独立事宜;第三,协议需要被双方议会共同批准,并举行第二次全民公投对独立决议进行认可。

1985年2月1日,格陵兰通过全民投票表决.终于成功地将自己从欧共体中解脱出来。

进入21世纪,格陵兰更加趋于“独立化”。2008年11月25日,格陵兰举行自治公投,75.5%的合法选票赞成,从丹麦王国那里获得更多的自主权。2009年6月21日,格陵兰的自治地位开始生效,获得了立法权和司法权、金融监管与审计权、对矿产资源开发和海空事务的管辖权,还和丹麦共享格陵兰油气开发的收益,官方语言也换成格陵兰语,是日即为格陵兰的国庆日。可见,格陵兰自治政府除了每年从丹麦王国那里获得34亿丹麦克朗的补助金(逐年削减),以及防务、外交事务暂由丹麦代管外,已经成为一个内政完全独立的国际行为体。

可见,如果丹麦真的要卖掉格陵兰,也不少那么容易的。

很多人会问,既然格陵兰逐渐趋于“独立”,为何丹麦为何要给它如此之多对自然资源的所有管理权和内政自主权呢?

首先,从丹麦方面来讲,缺乏应对格陵兰“独立化”的铁腕手段。与俄美加等北极传统大国在处理外国与北极地区原住民能力方面,丹麦显然缺乏相应的能力与手段。自接管格陵兰以来,丹麦一直坚持家长式管理:长期垄断格陵兰的内外事务。如派遣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到格陵兰,试图影响其立法活动。

但是,随着全球气温升高,格陵兰的众多资源开始显现出来。如格陵兰陆上和近海石油和天然气储量十分丰富,仅岛东北部就蕴藏着310亿桶的石油储备,这几乎是丹麦所属的北海地区储油量的80倍。格陵兰的铅、锌和冰晶石等矿藏也非常具有经济价值,不仅勘探出铀、铜和钼矿等,还发现过特大型金矿,只是由于气候和生态方面的影响,未进行过度开采。这些资源,随着全球气候变暖令巨大的冰层开始融化时,开采格陵兰的天然资源将变得更加容易。那时,格陵兰将获得前所未有的资源收益。他们当然不愿再让丹麦抽掉大部分,而自己只分到一小部分,于是“独立”离心力日益加强。

其次,从格陵兰方面讲,既想“独立”又无应对国际变化的经验。格陵兰的“自治运动”,原本只是想掌握更多资源管理权,以便从中受益,以及自治权,以便更好地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但是,格陵兰政府能否具有独立建国的可持续实力,还值得怀疑,因为他们现在的行政管理开支,基本靠丹麦每年的拨款。一旦丹麦断掉这笔补助金,格陵兰政府想要获得独立的资金及就业机会,只能依靠矿业的开采。如果国际矿产能源经济不断下滑,格陵兰政府真的难以为继了。此外,格陵兰一旦选择于丹麦发生冲突,北极内外的国家将被迫在地缘格局中选择支持对象,很显然,他们会支持自己的“盟友”丹麦。因此,短期内,格陵兰不会迈出真正独立的步伐。

正是看中格陵兰与丹麦的这种关系,美国才频频插手格陵兰事务。早在19世纪60年代,美国总统安德鲁·约翰逊(AndrewJohnson)时期,就第一次出现购买格陵兰岛的思潮。约翰逊当总统期间,就于1867年为美国买下了阿拉斯加。同年,美国国务院的一份报告就指出:“格陵兰岛拥有战略型的地理位置,资源丰富,这是一个非常理想的收购标的。”1946年,时任美国总统杜鲁门(HarryTruman)正式向丹麦提出以1亿美元收购格陵兰岛的要约。他还曾企图把阿拉斯加作为交换条件,来换取格陵兰岛的部分地区。

而丹麦方面,如果格陵兰脱离了对丹麦的隶属关系,丹麦就丧失了作为北极国家的资格。因此,面对美国的“购买方案”,丹麦王国不会坐视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