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想理解“致良知”思想内涵?必须清除心中的贼

王守仁,号阳明,为近世儒学史上与朱熹齐名的儒学大家。同时,在他生活的时代,还是一位以足智多谋著称的军事家。“比任疆事。提弱卒,从诸书生扫积年逋寇。终明之世,文臣用兵制胜,未有如守仁者也。(《明史》)”作为我国思想史上心学的集大成者,他的心学思想有三大命题,即“心即理”、“知行合一”和“致良知”。

王守仁晚年着重提倡“致良知”,他曾说:“致良知是学问大头脑,是圣人教人第一义。致良知三字,真圣门正法眼藏。吾平生讲学,只是致良知三字。”可知,“致良知”既是阳明心学思想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又是阳明心学思想的逻辑终点。

王守仁在《书朱守乾卷》中云:“人孰无是良知乎?独有不能致之耳。自圣人至于愚人:自一人之心,以达于四海之远,白千古之前以至于万代之后,无有不同。是良知也者,是天下之大本也。”在他看来,良知是完全与生俱来的,不假外求,人人所固有,是有教无类的理论依据。“夫道,天下之公道也,学,天下之公学也。非朱子可得而私通也,非孔子可得而私也。(王守仁《答罗整庵少宰书》)”

基于此,王守仁一生讲学不断,有教无类,在中国教育史上树立了一个新的里程碑。

“致良知”看似简单,但初学者要真正全面理解“致良知”的内涵,特别是“致”字,却并非易事。我们可以了解一下王守仁在赣州进行的教化工作,或许可以理解他心目中的“致良知”思想内涵。

正德十二年(1517年),“安定”南赣地区的“山贼”后,王守仁总结了农民为何造反的根本原因:在于民风不善,在于民众缺乏应有的礼制约束,法制观念淡薄。因此,要彻底清除赣州地区的“山贼”,就必须清除心中的贼。

去奢侈,订乡约。正德十三年(1518年)四月,王守仁回到赣州,开始其教化工作。很快,他就亲自拟定一份告谕,首先指出了祸乱始于民风不善。“山贼”存在的时候,一直袭扰老百姓,弄得老百姓穷困不堪,但是却还有奢侈浪费的习惯。做一次喜事或丧事就全部耗尽了多年的积蓄,甚至负债度日。即使在丰收年景,也难以度过青黄不接的时候,一旦遇上天灾人祸,只有流亡成为流民,或上山为寇。

其次,王守仁还列出了一些要革除的陋习:家中有丧事,不用鼓乐,不请和尚道士做法事,不大肆宴请宾客;子女应趁父母在世时及时行孝道,不要等到死了才空费钱财;婚嫁娶,不计较财礼嫁妆,不大会宾客等,并要求“十家牌邻互相纠察.容隐不举正者,十家均罪。”

此外,王守仁还倡导节约,推出全面进行社会改革的措施--《南赣乡约》告谕,期望能通过民众的自治,以稳定社会。

兴学校,行教化。要想让老百姓从内心自觉地接受礼制的约束,还是通过兴办学校进行系统的教授传统道德。很快,王守仁在南安、赣州全面恢复社学、兴建书院,发动社会力量办学,采用官督民办的方式,将境内祠堂中所供的鬼神佛像全部拆除,改建为社学,还出面解决社学的校舍等问题。为了寻找优秀教师,王守仁下令让所属各州县官员,加紧访求“学术明正,行止端方”的乡儒为教师,“量行支给薪米。以资勤苦;优其礼待,以示崇劝”。与此同时,还要求学生家长,管教好子女,让他们必须尊师重道。教学内容主要为三纲五常,封建礼仪等。

王守仁用自己的行动来践行“良知之外更无知,致知之外更无学。”这一千古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