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思想和谐观与中国传统民居
古代先贤在天演地形中探究自然之规律,对自然的认识,经历了长期的探讨、争论,乃至实践;对“天”这个既有形又无形的概念,历经敬畏、无奈、顺从、亲近的反反复复,终于落脚于尽可能的“和谐”相处。“天”本身含义有些模糊,有时似乎是有意志的上帝,有时似乎是一种有智力、有意志的大自然,有时又似乎是客观物质存在的和“地”相对的事物。正是这种对“天”的多种理解,在古人眼里,“天”有时似乎简单到虚无,有时又似乎是复杂到神秘。基于这种认识,古人赋予“天”一种不可抗拒的威力,这样,在“天”这个无垠的空间里,所发生的种种自然力的现象,都被看做“天”的意志或神力,而在这种意志或神力笼罩下的自然智慧之一——“人”在遭遇到来自所谓“天”的种种虐害之后,逐渐意识到“天”和“人”的关系,应该是并行不悖、亲近和谐的关系。认为只有这样,人类才能够安全、顺利地生存和发展,况且很多事实和现象也都证明了这一点。于是,道家的“天人合一”理念在众多哲学流派中,历经诸子百家争鸣,应运而生。
道家的风水术认为,“天”、“地”相通,是一个整体,天分星宿,地列山川,认为地球上的山形与天上的星体相合。天空星座分东、南、西、北、中即“五宫”,“地”有“五岳”,东、南、西、北、中,上下对应,相契相合。尽管有些牵强附会,但反映的是古人的“天地合一”、“上下和谐”的理念。
至于“人”和“地”的关系,更是十分密切。“人”生于“地”,“人”存于“地”,“人”向大地汲取五谷万物。“人”通过建筑,植根于大地,“人们择地而居,选择较好的地理环境,实际上是选择较好的生态环境……地灵则人杰,宅吉即人荣”(杨文衡:《中国风水十讲》,华夏出版社二○○七年版,120页)。更是对人、地之间的和谐关系做了最好的注脚,深刻地揭示了“人”、“地”之间不可分割的亲密关系。
古人已认识到三者同等重要,“人”与“天”、“地”并称“三才”。中国人和西方人对于“天”、“人”关系有着不同的研究,中国人喜欢把“天”与“人”配合着讲,西方人喜欢把“天”与“人”分开来讲。西方人认为,“人生”之外别有天命,把“天命”和人生”分为两个层次、两个场面来讲。中国人则把“天命”和“人生”合而为一。这种意识奠定了中国文化的和谐基础,并进一步奠定了中国建筑理念的和谐性。不仅于此,中国的传统哲学中,由老子开始深深地植入了“气”的概念:“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把“天”、“地”、“人”纳入一个不可分割的“气场”,而这个“气场”就是:“天”、“地”、“宇宙万物”及“人”共同生成的和谐。
这种理论体系的框架,自然而然地影响到了这个大“气场”中最主要的物质存在——中国传统民居。老子曰:“象天、法地、法人、法自然”,正是这种理论体系的延伸和实践。
“民居本来是人类的聚居生活世界和人类聚居环境的基本领域。”(郭谦:《湘赣民系民居建筑与文化研究》,建筑工业出版社二○○五年版,10页)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民居的概念既包含了所谓的民居居住建筑,又包含了人类的聚居环境的基本领域,诸如民间的某些会所、祭祀活动场所等也包含在广义的民居之中。“民居,作为居住类建筑的一个重要门类,是为了满足人的生活需要而建,是具有血缘联系的家庭成员的居住环境。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民居者,‘家’也。”(白晨曦:《天人合一:从哲学到建筑——基于传统哲学观的中国建筑文化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学位论文,二○○三年,137页)作为中国古建筑的滥觞,民居无疑是中国古建筑这棵参天大树的萌芽。民居的发展,从新石器早期入地较深的袋穴和坑式穴居的原始居住,到半坡遗址中出现的入地较浅而墙壁与地面用夹草泥烤成的半穴居,以至后来发展成一种地面上的、能够构成较大空间的、室内具有木柱而墙壁和屋顶用较小木料及夹草泥做成的简单房屋,乃至衍生出都城、宫殿、宗庙等底蕴丰富的建筑类型,潜意识下积淀了五彩缤纷的中国建筑文化特色,但伴随着其发展过程的始终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之关系。
民居是华夏民族最基本的建筑类型,出现最早,分布最广,数量也最多。民居作为一种建筑类型,是建筑史学家刘敦桢教授最早提出的。著名建筑师贝聿铭认为:“中国建筑传统有两根,一根是大屋顶、琉璃瓦、雕梁画栋的皇家建筑,另一根是朴素、简易、雅致的民居。” 中国民居以朴素的顺应自然的生态观和最简便的手法创造了宜人的聚居环境。它结合自然、结合气候、因地制宜,形成了丰富的心理效应、超凡的审美意境和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的哲学理念——“和谐”。
“和谐”是融洽,是调和,是一种内外协调、上下有序的状态。“和谐”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是一种无处不在的精神。“和”被广泛应用在天、地、人之间。中国传统民居以其独特的数、形、质体现了这种和谐之美,反映了人类崇尚自然,追求“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中国传统民居建筑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在千百年的绵亘和演变中,逐步形成了数与自然、形与自然、质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探讨这个问题,对于解决当今世界生态平衡、自然灾害、大气污染等环境问题,实现人文美与自然美的和谐统一,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
和谐观对民居“数”的影响古希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Pythagoras)认为:数是万物最基本的元素,认识世界在于认识支配着世界的数。他说:“数是万物的本质,宇宙的组织在其规定中是数及其关系的和谐的体系。”其“万物皆数”的理论甚至将数神化,认为数是众神之母,宣称数是宇宙万物的本原。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数是一个“先天地而已存,后天地而已立”的自在之物,是与天地共存、具有自然法则的涵义。东汉马融认为建筑数字文化来自《周易》,在建筑的特定语言里,人们用数来表达某种愿望、某种理念、某种象征意义或代表某种形象的物或抽象的概念,把数的元素融汇在建筑语言中,使建筑中的数和天象天文、地理、地利还有自然逐步形成了一种图腾式的理念,数的概念起到了和谐和平衡的作用。数的艺术审美化体现了中国传统民居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展开中国悠久而灿烂的建筑史画卷,传统民居体现数与自然和谐理念的例子俯拾皆是。通过数字这一基本元素使建筑与自然有机结合,与阴阳、天象、时令等这些自然现象形成一种融合关系的例子更是层出不穷。
北京天坛作为大型的祭祀场所,其作用是向上天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其建筑构成上的数字都暗合一年四季、日月星辰的数目,以求得与天地和谐,达到天佑地护的愿望。比如,祈年殿殿身中央四根龙井柱暗合一年四季;中间十二根金柱暗合一年十二个月;殿顶周长三十丈,暗合一月三十天;外圈十二根檐柱暗合一昼夜十二个时辰。里外二十四根楹柱暗合二十四节气,再加四根龙井柱,总共二十八根柱子又暗合了二十八星宿。殿身三十六块枋、桷暗合三十六天罡。另外,圜丘上层栏板七十二块,中层一百零八块,下层一百八十块,总共三百六十块,暗合周天三百六十度和周年三百六十天。整个结构包含了人们所知晓的大部分天文数字。
《易经》根据阴阳二分的原理规定奇数对应天,属于阳性,象征吉祥、幸福、和谐与美满;偶数对应地,属于阴性,有阴冷和不祥的涵义。北京天坛之圜丘作为祭天的场所,其几何尺寸更是严格采用阳数。圜丘中央砌一圆形石板,称“太极石”。此石四周砌九块扇形石板,构成第一重;第二重砌十八块,第三重砌二十七块……直到第九重为八十一块,都为九的倍数,目的是在不断重复强调“九”数的意义。中国古代有“九重天”之说,建筑构造“九”数的重复出现,意在暗合寰宇之“九重”。此外,坛的高度、坛面石块、栏板数目均采用了一、三、五、七的阳数,暗合“太极”和“九重天”。九、五两个数字是中国建筑的极数。《易经·乾卦第一》中说:“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龙是帝王化身,故“九、五”为帝王之数,即人们常说的“九五之尊”。天坛祈年殿从台明到宝顶全高为三十一点七八米,合清代营造尺寸九丈九尺九寸。这里“一、三、五、七、九”等数字的运用,正是古人把人的居住环境和天、地等自然物合二为一,即“天人合一”、建筑和自然合一和谐理念的体现。
封建社会中有严格的等级观念,奇数中的九、五只有皇帝贵族能用,一般中下阶层的平民百姓只能用偶数。在偶数中,“六”或“八”颇受青睐。一方面是因为上下四方为“六合”之数,最为圆满吉庆,“六”与“禄”谐音,暗合官运;“八”与“发”谐音,暗合发财。这两个数字体现了中国封建社会官本位的传统观念,寓示着平民百姓升官发财的愿望。普通百姓借助与上下四方即天地相合的建筑数字,满足天地护佑、和谐共生、祈福求祥的理想。作为祁县民居建筑的代表,乔家大院就是由六个院落组成,其目的是祈求乔氏家族六六大顺。除此之外,进入乔家大院的大门,是一条八十米长的笔直的石铺甬道,以“八”数定长度以求“四平八稳”,暗含八卦八方,四通八达之意。从这些数在民居建筑中的运用来看,无论是从地理方位还是宇宙苍穹哪个角度来看,都暗含了力求天、地、人、建筑之间构成和谐关系的理念。
这里所表示的天、时、日月星辰、四季、城池院落布局、甬路尺度等数字既繁复冗杂又互不相悖,既自成体系又互为照应,充分体现了建筑与自然的和谐,时间与空间的和谐,日月星辰与万物运行的和谐。一句话,它们体现了中国古代传统民居建筑人与自然的和谐。
一个民族的文化决定这个民族的意识形态,而意识形态又主宰着诸如建筑、民俗、礼乐等具体行为。民居,这种有形的载体,通过数字这种无形的语言,表达人对自然的美好愿望,使人与自然交相呼应,师法自然,期盼与自然和谐相处。
和谐观对民居“形”的影响中国中国民居以其独特的形体造型,模拟宇宙或社会生活中其他实物形状以暗示一定文化美学意蕴,达到天人合一的自然和谐理念。《淮南子·天文训》说:“天道曰圆,地道曰方。”古人还没有更多的科学观测,只是用一种朴素的自然观认识世界,直观地认为天是圆的,地是方的,“方而中矩,圆而中规”正是这种认识的基本表述。也正是这种理念成就了中国民居建筑构造的基本形态。因此中国民居大多呈现出一种宇宙图案的文化性质。可以说,中国民居的形态特征,是古人在建筑中将天地宇宙的时空意识和外在形式予以实践的结果。
由此可以看出,古人注重“天人合一”、“物我合一”,在意念中形成天、地、人构成一个宇宙大系统的哲学理念和建筑思想。
因此,中国传统民居建筑,在形制上很多都采用了天圆地方的宇宙图式。
大草原上的蒙古包(古人称“穹庐”),就是这种理念的典型体现。蒙古大草原,天广地阔,这里的先民们比内地能更直观、更形象地感受到“天圆”这个概念。蒙古包的形状,好似想象中的天穹宇宙,平面、屋顶都为圆形。另外,蒙古族很大程度上依赖自然而生存,所以,他们对于天(蒙语中叫“腾格里”)的崇拜是根深蒂固的。正是这种“腾格里”图腾崇拜,使他们把自己的居住建筑做成和“天”类似或相同的形状,以求得上天的庇佑,企盼给他们带来安定祥和。另外,他们在实际的建筑实践中,也注重其实用和便捷。蒙古族是一个流动的民族,他们经常迁徙,为拆装方便,先做成一个网状的围护体骨架,外包羊毛毡,既抗风寒,又随时可以收起或装配。可以说,蒙古包这种居住建筑,既充分体现模拟“天圆”的民间建筑形制理念,又因地制宜,与自然环境、使用价值高度融合。因此,即使后来的蒙古族趋向于定居的砖石建筑,也还是仿蒙古包的圆形建筑。
关于地“方”的建筑,古人由于深受“天圆地方”的宇宙观念影响,除圆形建筑外,更多的是方形建筑,这在我国各地域民居建筑中都有体现。古人在建筑理念的潜意识里,特别注重居住建筑和大地的和谐统一。还有,把建筑与大地契合、稳固与风水并重,顺天理,缘地貌,以达到建筑与自然的高度和谐。
福建永定县的土楼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理念。这种土楼一般是长方形。大门位于中轴线上,外围楼房在面临院子处有阶台一周。为了增加楼房的刚性,又在左右两侧建较厚的墙壁各一堵。整个外观大方形套着小方形,给人一种坚固稳定的印象。屋顶尽管参差错落,但都是由大小不等的方形构成,既整齐美观,又稳重大气。这种土楼的设计理念是:方形的土楼坐落在四方的大地,小的方形纵横连贯,构成大的方形。在设计者的潜意识里,那就是方中套方,方上落方。从朝向来看,大多是坐北朝南,目的是朝阳向光,符合我国在赤道以北的地理纬度特征,从而和大地、天穹、日月、星辰构成一种理想中的和谐。在体现和大地形似理念的同时,又注重了居住的光照和风向等舒适度的要求,深刻体现了民居在形制上的和谐理念。
孔子《周易·系辞传》说:“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人在天地间并非消极被动的因素,而是可以积极主动地效法天地。我们的先民就是这样在千百次的观测和千百年的实践中形成独具特色的民居建筑形制,创造了顺天应地、适居宜行,与天、地、自然高度和谐的民居文化。
和谐观对民居“质”的影响所谓所谓中国民居的“质”,即“质地”,通俗地说,就是建筑用材。追溯中国民居建筑发展史,我们看到这样一条清晰的轨迹:利用自然山洞→挖掘穴窟而半穴居→地面建筑,这就是上古民居的三大发展过程,其居住环境可以说是“虽有人作,宛自天成”。利用天然材料——土和木,因地制宜、因山就势、相地构屋、因势利导,与自然浑然天成,以求自然、建筑与人的高度和谐。
早在五十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我国原始人就利用天然的洞穴作为栖身之所。新石器时代,黄河中游的氏族部落,利用黄土层为墙壁,用木构架、草泥建造半穴居住所,进而发展为地面上的建筑。
春秋、战国时期,夯土技术已广泛使用于筑墙造台。木构架和夯土技术均已形成并取得一定的进步。到秦汉时期,木构架技术已完全成熟并基本定型。这是我国古代民居后来发展的基础。
土材,在穴居时代,主要是简单的挖掘、切削,黄土的建筑材料性质还表现得不太明显。后来夯土技术的发展,使土材成为一种重要的建筑材料,它不仅使木构建筑获得了稳固的基础,而且在地面以上筑成各种实体,再加上各种木质屋架,因此中国民居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是土木混构的;而土材的利用过程,对中国古代民居建筑特色的形成有着重要的影响。所谓木构架就是指古建筑的基本结构和基本构架是由木材做成。“栋梁”二字本是建筑术语,两字的偏旁都有“木”,这说明古建筑离不开“木”。
中国古代民居之所以运用土材和木构架体系,主要基于地理、人文、伦理、哲学等多方面的原因,即从人或建筑与自然的和谐来构建的。
从地理方面来讲,我国地处温带,有丰沛的树木资源,可以就地取材,首先解决了材料的来源问题。木材材质坚硬,但容易加工,因此在当时工具简陋的情况下,木材也就成为理想的建筑材料。至于土材,不仅表现出应用自然材料的生态精神,而且这种天然材料还对人体无害,经过加工后,在很大程度上仍能反映自然的特征和满足人们返璞归真、回归自然、和大自然融合的心理需求。大地是生命之母,土是大地的内涵和自然的载体,木是大地的赐予。土中有木,木下有土,两者互为依存,和谐相生。这样,人和大地、自然通过民居的质地——土和木,就有了一种亲近、和谐。
木材具有一定的弹性。木结构各构件之间都由榫卯联结,构架接点所采用的斗拱和榫卯有一定的伸缩余地,不但可以拆、装,更在于可以调整其内力,以抵抗外力,再加上梁柱的框架结构有较好的整体性,所以抗击性很强,能缓冲地震的部分冲击力,这就是中国木结构的抗震原理。所谓“墙倒屋不倒”,是指遇到水患或地震,墙被洪水冲垮或被地震震倒,但屋架一般不易倒,至多变形,较容易矫正。“在技术上突破了木结构不足以构成重大建筑物要求的局限,在设计思想上确认这种建筑结构形式是最合理和最完善的形式……是一种经过选择和考验而建立起来的技术标准。”(李允稣:《华夏意匠》,香港广角镜出版社一九八四年版,31页)这正体现了中国人的性格——“柔”。“柔”在《说文解字》中同“儒”,而“儒”正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这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民居建筑依据地理特点接受人文思想的结果。可以说,中国传统民居,凭借其木结构,依靠内力的调整来克服外力的破坏,以其独特的人文精神来适应自然,与自然和谐与共,“综合体现了自然环境、材料资源、技术手段的先天合理性。”(侯幼彬:《中国建筑美学》,建筑工业出版社二○○九年版,9页)
中国古代民居的木结构体系也折射出中国文化的伦理精神:其伦理本位特质是,排斥对虚幻的未来世界的追求,而注重现实、注重现实世界的亲情之爱。尽管中国人也有“长生不老”的欲望,但在传统主流文化中,却少有依赖物质求得永恒的意向。这种精神,不可避免地渗透到中国古代民居建筑中。西方的古建筑如金字塔、太阳神庙、雅典卫城等都用石材,坚固异常,他们的意图就是永久性,希望千年不变。中国则不同,其永久性是建立在“易”的基础上的,认为人造建筑不可能永恒,只能求得建筑形式的永久。“虚为大,实为次;实是要消亡的,虚能永恒。虚,在建筑上就是形式,不是个别的事物。”(沈福煦:《中国古代建筑文化》,上海古籍出版社二○○一年版,8—9页)这种截然不同的伦理观念,造就了中国民居建筑的选材价值取向。中国明代园艺家计成说过:“人造之物诚能保存千年,但人在百年之后谁能生存?创造怡情悦性幽静舒适之地,卜屋而居,此亦足也。”这话揭示了中国人的人生观、永恒观对建筑观念的支配。而以土、木为材质,恰恰迎合了这种取向和观念,进而达到人们潜在的和谐意识。
中国古代民居看似简单实用,却也融合了古代朴素的哲学思想,比如五行说。五行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后世的建筑学、美学、艺术学等影响颇深。土、木分别为五行要素之一,土为大地之源,壤系五谷之根;木出于土地,入于阳光,承天之雨露,向阳而长,承地之养育,入阴而生,为阴阳和合产物,生生不息,乃自然生命力旺盛之象征。采用土、木作为建筑材料,是最为合理的选择,是理性主义哲学的必然结果。“木曰曲直”,意思是木具有生长、升发的特性;“土爰稼”,是指土具有种植庄稼、生化万物的特性。古代哲学认为人为万物之灵,天地造化之首,而建筑为人所居,乃天地之气(温法自然),选用土材和木材做主要建筑材料是建筑文化现象中物的体现。实际上古人取土取木作为建筑材质,本身就是融入自然造化的一种手段,当时他们不能解释自然,只能融入自然,这也是在潜意识里形成了人与自然的和谐,达到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
由此可见,“土”和“木”是中国民居构成的主要要素。中国传统民居“取于自然、顺其自然”,顺应天地自然之道,利用和改造万物,使天人各得其所。古人所追求的是天人合一,物我圆融的理想境界,在其民居的质地“土”和“木”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中国传统民居和谐理念的价值意义中国中国传统民居,从数、形、质各个方面都深受道家思想和谐理念的影响。这种影响不是一朝一日之功,更不是突发奇想而成,而是经过千百年来的观察、实践、改进、积累,去伪存真、去粗取精,逐步积淀成形。中国民居质朴自然而又博大精深,历经千百年的荟萃和洗礼,凝聚成了建筑文化的瑰宝,而其核心——和谐理念的真谛,就是遵循自然规律,人与自然和谐与共,相辅相成,汲天地之气,凝自然之华,因势象形,因地制宜,形式上效法自然,理念上亲近自然。正如古人所说:“见乃谓之象, 形乃谓之器。”“以制器者尚其象。”中国民居建筑作为一种“器”,是一种形象的艺术,其本质就是遵循“象天法地”的准则。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只要遵循这一原则,天、地、人的宇宙大系统就能和谐统一。这正是我们研究中国古代民居建筑和谐理念的价值意义所在。
民居建筑作为一门艺术,我们需要探讨它的美学价值;作为一种居住环境,我们更需要探讨它的实用价值;而作为一种文化理念,我们更要探求它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无论是艺术、建筑,还是文化理念,都不是断代、孤立地存在的,都有其源远流长的“根”,都有一个形成、发展、荟萃乃至提取精华的过程。只有汲取传统优秀文化之源,让现代建筑文化之大厦构建在坚实的传统建筑文化理念之上,才能固若磐石,才能耸入云天,才能自立于世界建筑文化之林。
因此,研究道家和谐观对中国传统民居建筑艺术的影响,对于传承中华文化精髓,古为今用,继往开来,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现代科技的高速发展在帮助人们利用自然、造福人类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可忽略的灾难。究其原因就是破坏了人与自然、人类建筑与自然环境、人与社会的和谐关系。因此不可避免地遭到了自然界的报复——资源枯竭、环境污染、物种灭绝等一系列灾难性后果。鉴于此,人们不得不进行深刻的反省,更没有理由继续这种灾难。由此可见,中国传统民居结合自然,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就地取材,与自然融合发展,力求达到“天人合一”的精神,成了现代建筑发展的模范与方向。研究这种和谐关系也就有了极为深远的意义。
作者:李玲 李俊
来源:《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