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自然资源部不断加大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着力搭建公开平台、明确公开要求,基层征地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但也有一些地方征地信息公开工作不够规范,存在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不及时、公开渠道单一、查询不方便、获取征地信息困难等问题。为此,自然资源部日前发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标准指引》进一步细化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内容、流程、时限、方式等,有助于全面提高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水平,保证被征地农民高效便捷获取征地信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8月1日起,自然资源部制定的《标准指引》将在全国施行。
本标准指引按照征地管理和报批流程划分公开事项,包括征地管理政策、征地前期准备、征地审查报批、征地组织实施4个一级公开事项,在一级公开事项下细分拟征收土地告知、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拟征地听证、征地报批材料、征地批准文件、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等10个二级公开事项。每一事项明确了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公开方式等的标准规范。
征收前期准备、征地审查报批、征地组织实施等一级公开事项和10个二级公开事项政府信息生成后,应通过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村公示栏等渠道,及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