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户去养老院后房子归谁?村委会有权收回吗?侄子可以继承吗?

网友:我叔叔是五保户,60岁后去了镇上的敬老院,他去世后房子归谁?宅基地和房子村委会有权收回吗?侄子能继承吗?

根据我国《继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对于农村“五保户”的遗产应该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我国农村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即保吃、保住、保穿、保生病治疗和保死后安葬)时,双方订有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

(2)农村集体组织与“五保户”未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

(3)“五保户”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或者丧失继承权的,如果其生前为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遗产归集体组织所有,如果死者生前不是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则遗产归国家所有。

(4)对“五保户”生前有过一定扶助的人,可以在遗产分配中给予适当的照顾。

也就是说,如果五保户与集体组织没有签订抚养协议且五保户侄子是五保户的遗嘱继承人,那么,五保户的侄子可继承五保户的房子,不过将来继承的房屋灭失后,宅基地由村里收回(因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能继承;其侄子只能继承房屋;反之,宅基地和房子由村委会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