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建设国家公园,又哪些是民国时期开始设立的?

国家公园的民国影像

△20世纪20年代拍摄的庐山别墅

2017年8月1日,中国首份国家公园条例—《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试行)》正式实施。8月19日,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在长春成立,标志着中国第一个由中央直接管理的国家公园管理机构正式建立;9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规定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國国家公园管理局,隶属于自然资源部管理。自1872年美国设立世界第一个国家公园—黄石国家公园始,经过140余年的探索实践,中国终于真正意义上开启了国家公园建设的序幕。

《国立太湖公园计划》

国家公园的建设最早开启于美国,1872年 3月1日,美国总统格兰特签署《设立黄石国家公园法案》,黄石公园由此成为世界第一个国家公园,其创建宗旨和目的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被批准成为公众的公园及娱乐场所”,同时也是“为了使它所有的树木、矿石的沉积物、自然奇观和风景以及其他景物都保持现有的自然状态而免于破坏”。国家公园制度的设立,开创了“后代人的权利远比当代人的欲望更重要”的新理念,在世界范围内逐步得到认同和推广。1911年,近邻日本设立日光、富士山两个国立公园。1930年,日本国立公园委员会制定了《国立公园法》,并经内务省通过实施。此后日本的国立公园名录逐步扩大,至二战前,日本共确立了12处国立公园。

自近代以来,中国在不断向美日等国学习的同时,国家公园的发展理念也随之传播到中国。陈植先生便是中国早期国家公园研究的拓荒者。南京国民政府名义上统一中国后不久,农矿部在南京召开林政会议,讨论建立太湖森林公园的相关事宜。为了解具体实际,同时鉴于风景开发与林业发展之间有着紧密联系,农矿部特派陈植等人前往吴县和无锡的太湖一带开展实地勘察。考察结束后,陈植认为“考太湖形势,水乡为伙,论其质量,似与仅以森林为形成因子之森林公园异趣”,因此他在随后的报告中建议更改建设森林公园的方案,认为应当“尝而与各国竞尚之国立公园相结合,因稍变更原议,扩充范围,而议国立太湖公园之名称冠之”。为此,他参照国际通行的国家公园规划理论与营建体制,借鉴美日等国的实践成果,于1929年冬制定了我国首个国家公园规划方案—《国立太湖公园计划》。

在计划中,陈植首先对国立公园及相关概念进行了梳理和阐释。他认为“国立公园之本义,乃所以永久保存一定区域内之风景,以备公众之享用者也。国立公园事业有二:一为风景之保存,一为风景之启发,二者缺一,国立公园之本义遂失”。在此基础上,他对“国立公园”“国家纪念物”及“天然保存区域”等概念做了区分:“国立公园以具有国民的兴味为特征,以风景之保存及开发为事业,故复与性质相若之国家纪念物及天然保存区域异趣,盖国家纪念物以保存历史上、科学上各种物质,免除其损毁为目的;而国立公园除上记之目的外,复有便利公众享用之完全设施。天然保存区域,以绝对保存天然固有之状态为目的,不若国立公园之于保存天然状态外,复有各种公园的设施以便利民众者也。”在该计划中,陈植还明确了国立公园的作用和使命:“国立公园云者,不唯以保证人类的原始的享乐为必要原则,且须保存国土原始的状态,以资国民之教化上及学术上之臂助,此所谓国立公园之二重使命是也。”由此他认为国家公园的崇高地位使其建设必须举国家之力,并且建设时序将是一个长久的过程。

在国立公园的管理上,陈植认为“国立公园以天然风景为基础,非若都市公园之依人工构成,其风景为全国罕有,并且足以诱致全国国民及国际游客之伟大价值者,仅由一地方经营,不足以充分发挥其本能,须进而永归国家保存,由国家经营管理”。因此他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建立风景管理机构,在当时国民政府内政部中设置风景专司,管理全国名胜开发计划及古迹保存管理。

△20世纪30年代黄山迎客松

陈植的《国立太湖公园计划》是我国首次国家公园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尝试。该计划最终由农矿部林政司以单行本发行,并于1931年在当时著名的《旅行杂志》上刊发,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较大影响,可惜最终因当时不断变化的形势而未能最终实施。陈植对国立公园的规划思想和理念至今仍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在陈植对国家公园进行理论实践研究的同时,中国的国家公园建设也开启了一些实践的探索活动,江西庐山实施的国家公园计划和安徽黄山进行的开发建设便是这些早期探索活动的代表。

庐山的“国家公园计划”

庐山是中国著名的风景度假地,其开发历史悠久,持续时间较长。1862年,英国人在九江开辟英租界,成为深入江西等内陆地区的重要据点。1887年,英国传教士李德立游历庐山,并与地方人士签订购买牯岭等地的契约,开启了外国人在庐山租地的序幕,并由此形成了牯岭、芦林两大避暑地。1926年,国民政府发动了北伐战争,国民革命军一路北上。并于1927年攻克九江,收回英租界,庐山牯岭的部分警权也得以收回。为加强对庐山的管理,国民政府在此设立庐山管理局,隶属于九江市政府,并明确规定管理局的管辖区域,“以九江、星子两县所属庐山各山各地为范围,由局会同九、星两县确定管辖界址,绘具图式”。

△无锡太湖鼋头渚

天然的避暑环境,加上多年的开发建设,使庐山成为当时知名的避暑度假之地。自1927年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后,每年的盛夏季节,国民政府的首脑蒋介石、林森等人都会到庐山避暑,许多官僚、军阀、富豪们随之效仿,纷纷上山购置或修建别墅公馆。政府部门也因蒋介石和林森于庐山避暑而在暑期移山办公,这使庐山逐步发展成为国民政府的“夏都”。

1936年,国民政府完全收回了庐山的所有权,行政院及所属部会筹划在此建设各自的办公场所,即“行政院部办公房屋计划”,加上庐山原有的风景游览和避暑度假特色,进而提出了建设庐山的“国家公园计划”,每年拨付10万元专款加以建设。据《庐山续志稿》记载,1936年“牯岭租借地收回后,中央甚为满意,经决定每年拨十万元为庐山事业费,以从事建设。并由省政府拟具,就收回租借之地,建立大规模之国家公园计划,交由蒋志澄(时任江西省庐山管理局局长)赴京向行政院报告”。这开启了我国国家公园的具体实践。

为推行这项计划,1936年,庐山管理局专门成立了庐山管理局咨询委员会,协助指导庐山“国家公园”建设。该委员会由7名中外人士组成,委员中便有宋美龄和甘约翰(英人李德立开发庐山时期规划的主要负责人)。除咨询委员会之外,还设立参事会,所聘请的会员中就有当时著名的学者李拙翁和文南斗。

△20世纪30年代黄山莲花峰东边登山道

此后,庐山加快了各项工程的规划和建设步伐。1936年,庐山管理局制定芦林的院部办公房屋计划,并向江西省政府呈请征收芦林第一、二、三号地段土地,“由行政院部自建需用之公署,既壮观瞻,又切实用”。此计划经行政院第276次会议决议通过。1937年,行政院多次召集会议,会商修定原总地形图和征收计划,确定征收1259.13公顷土地。征收完毕后,按照“简单、朴素、坚固、适用”原则,计划在这些土地上兴建“行政院、财政部、外交部、实业部、海军部、教育部及蒙藏委员会与侨务委员会办公厅及附属建筑物共七所”,还有“军政部、内政部、交通部、铁道部办公厅及附属建筑物约共四所”。同时,对该地块的内部道路及景观园林等设施也做了详细规划,“所有余地,似(拟)布置公园,并与旧游泳池及对岸之公园地,连成一片,将来即可改成人工湖”。此外,还规划了芦林和牯岭的自来水厂、芦林人工湖、庐山公墓、上山公路、幼儿园和小学校舍及运动场等配套建设项目等。

据《庐山续志稿》记载,1936年,“本山区域内各干道初步工程修竣……乌龙潭新辟之路及芦林、三叠泉及山区次要路均整理竣工。市街后窑洼一带之道路与破坏房屋,分别整治拆修”。1937年,新修了森林植物园至含鄱口、正街北路等六条新路,翻修加宽了汉口峡道路,新建了十三号桥等七座桥梁,使牯岭的道路交通更加便捷通畅。庐山的国家公园建设初显成果。

然而此后的庐山建设计划却在持续动荡的时局中断断续续,直至戛然而止。1937年爆发“七七事变”,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1939年日军占领庐山,庐山的各项建设计划被迫停止。1945年抗战胜利,庐山光复。随后国民政府再次启动庐山建设计划。1946年夏,国民政府内务部派人员前往庐山勘察。此后的几年间完成了庐山公路的选线规划、行政院各部的办公建筑设计图、园林总体规划图等。1949年国民党败退台湾,结束了在大陆的统治,庐山的行政院部办公房屋计划和国家公园计划随之流产,最终留给庐山的只是图书馆、传习学舍和大礼堂等一些公共建筑以及民国政要的山庄别墅。

黄山建设委员会

民国时期,安徽黄山的建设开发虽然没有提出类似于庐山国家公园计划的方案,但是黄山开发建设的实践却与庐山的国家公园建设有着紧密联系。作为临近国民政府首都南京的避暑度假地,黄山的建设目的和建设方案、参与人员等,都是参照了庐山的模式,都与庐山的建设息息相关。

20世纪20年代拍摄的庐山牯岭西谷黄山建设委员会从各方面启动了黄山建设。首先成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组织架构,并划定了黄山风景区的范围。按照初步设计,黄山建设委员会下设黄山(汤口)、上海、屯溪三个办事处和南京、芜湖、杭州三个问讯处(通讯处)。1935年,黄山建设委员会与歙县、太平两县府对黄山进行了实地勘察,划定黄山风景区的范围为南起歙县汤口镇,北至太平县甘棠镇,东起谭家桥,西至力溪坦,绘成黄山风景区管辖图,并报安徽省政府和行政院核准备案。其次,按照建设计划分步实施。根据“初步建设计划与实施”,黄山的建设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三月建设计划,自1934年7月1日至9月30日,主要完成相关必要的基础设施,这包括山道栏杆、寺庙复建及修缮、亭台楼阁、名胜古迹、接待设施、办公设施等;第二阶段为一年建设计划,主要涉及道路交通的建设;第三阶段为三年建设计划,主要以文化建设为主。第一阶段的推进中,由于准备充分,资金充裕,各项工程的施工进度非常快,到1934年下半年都已基本完工。同时黄山建设委员会先后开通了汤口至逍遥亭公路,修建了云谷寺至北海的石阶梯,并着手开凿天都峰的登山道路。

民国时期黄山的开发建设与国民党元老许世英有着紧密联系。许世英,字静仁,号俊人,安徽省东至县人,历经晚清、北洋、民国三个时期,曾出任北洋政府内阁总理,是近代中国政坛的著名人物。1932年时任国民政府中央赈济委员会主任的许世英,邀集当时的皖籍人士张治中、徐静仁、刘镇华等人,筹备成立黄山建设委员会事宜。1934年经国民政府同意,黄山建设委员会正式在南京成立,许世英为主任、常务委员。黄山建设委员会集纳了当时众多的社会名流和政府要员,共同参与黄山建设。12月11日,当时的安徽省政府修订了《黄山建设委员会组织章程》,并聘任委员85名,这其中就有胡适、张大千、张善孖、汪采白、李四光、陶行知、黄宾虹、吴稚晖、陈立夫、陈果夫、张静江、杜月笙等。

△1917年黄石公园肖松尼峡谷作者:周恺

△庐山

1935年元旦,许世英在《微声报》发表《黄山建设之意义》的文章,拉开了开发建设黄山的序幕。1935年1月9日,黄山建设委员会召开了常务会议,并于次日在南京中央赈灾委员会的会议厅召开第一次委员大会。常务委员许世英、张治中、刘贻燕、徐静仁及其他委员共48人出席会议,许世英担任大会主席。整个会议包括四项内容:一是由时任安徽省建设厅厅长的刘贻燕向大会报告“黄山建设委员会组织经过”,二是由许世英报告开发黄山的“初步建设计划与实施”,三是由刘贻燕报告“放租公地经过”,四是由许世英宣读此前召开的常务会议相关情况。

为引起南京国民政府及蒋介石对黄山的关注,同时推动达官显贵投资黄山,参与黄山建设,1935年,许世英、张治中专门以黄山建设委员会名义,在紫云区兴建了“正道居”,由张治中题名,也就是现在的听涛居,送给蒋介石作为别墅,并邀请蒋介石前来黄山避暑。此时的蒋介石正忙于发动对红军的围剿,无心来此休闲度假,蒋介石将别墅转赠给北洋时期的皖系首领段祺瑞,作为段祺瑞退隐后的学佛谈经之所,可惜尚未建成,段祺瑞便去世了。正道居建成后,1937年11月,被幽禁的张学良曾来到黄山正道居,并在此居住过5天。

1937年“七七事变”后,黄山的建设与管理也渐趋停顿。1938年中央赈济委员会在黄山设立难民救济所,1939年救济所又改为工赈办事处,直属于中央赈济委员会领导。1943年,撤销工赈办事處,成立黄山管理局,隶属于安徽省政府,其下设总务、工程、农林等科。1947年,安徽省政府行文上报内政部和行政院,进一步明确黄山的范围,并确定黄山属国家所有和管理,歙县、太平两县均无管辖权。随着国民党败退大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黄山的建设管理开始进入新的时期。

作者:周恺

来源:《百科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