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血验子”与“消失的女性”
今年2月,一名跨境上学的女童在深圳罗湖口岸海关出境时被查出携带血液样本,该批人体血样共142支,经鉴定发现这批人体血样是孕妇血样。这批孕妇血样是用来寄到境外进行“寄血验子”的,由于大陆地区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某些需要获知胎儿性别以便进行性别选择的家庭会采集孕妇血液样品,带至境外进行胎儿性别等基因检测。
今年年初的电影《过春天》里,跨境学童也会进行走私,但携带的不过是iPhone而已。现实往往比文艺作品要残酷许多,这位跨境女童携带的是可能造成很多像她一样的女孩无法出生的血液样品。事实上“寄血验子”并不罕见,2017年仅福田口岸就截获16批次、1500余支用作胎儿性别鉴定的孕妇血液样本。
在《男孩女孩一个样?》的评论区,有位读者朋友评论道:“现在女孩才好,有的人甚至只要女儿,去hk验性别,男孩就打掉,女儿才生下来,现在这世道,生男孩就完蛋了。”
我对这段评论并不报以乐观态度,因为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里广东省的出生性别比可是129.49,合理的推测应该是女孩被打掉的几率更大一些才是——当然,明年还会有一轮人口普查,到时候我们就会知道广东省的情况是否真的好转了。
其实对新生儿进行性别选择是个国际性的问题了。1990年,印度经济学家阿马蒂亚·森发现,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东亚、南亚和阿拉伯世界的发展中国家的男女性别比例存在显著差异,所以他提出了“消失的女性”(Missing Women)这一概念。到目前为止,这一概念的提出也经过了三十年,然而在几个东亚、东南亚和南亚人口大国,出生性别比畸形的问题仍很严重。
正如我们在《男孩女孩一个样?》里提到的那样,出生人口性别比一般以女性为基数视作100,男性数目与之对应。简单说,假如有一年里某地出生了100个女孩和106个男孩,那么该地那一年的出生性别比就是106。
之前我们介绍过,受某些生物学规律影响,人类新生儿男孩子的数量会比女孩子略多一点,大概是105:100。只有自然选择的话,出生人口性别比最多也不能超过107,也不会低于102。当然这只是出生率,我认识的妇产科医生介绍,男婴的生命力似乎弱于女婴,在同等疾病的情况下男婴容易早夭,而女婴就可以多扛一阵,这多少减少了男性的存活率。但这都是后来的事了,对出生瞬间的比例不构成影响。
2018年的全球性别差距报告揭示的中国、印度、巴基斯坦、越南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与正常范围相比偏差较大,就连较为发达的韩国也出现了一定的偏差现象。当然,这一报告是世界经济论坛每年公布的,在数据收集和处理上还是存在一定的不准确性,只能大略反应各国的男女平等情况,下面这张来自于2018年全球性别差距报告数据的图表也仅供参考。不过,它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这5个国家确实存在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偏差现象。
数据来源:The Global Gender Gap Report 2018 | World Economic Forum
然而影响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因素有很多,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比如印度出生人口性别比畸形问题较为严重,但它的邻国孟加拉国也很贫困,2018年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也就才105。又比如韩国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出生人口性别比中男性畸高程度还要比如今严重,近些年得以改善。
所以哪怕如果单纯分析中国为什么会有不少女孩在出生前“失踪”了,都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
古代的畸形男女比例
其实古代中国就有相当严重的重男轻女倾向,在出生后溺杀女婴也是一种早已有之的性别选择(当然,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古代,压迫严重的时候生下的孩子有时不分性别都杀死也是很常见的)。
古代中国女性的生存环境相当堪忧。尽管没有出生时的性别比详细资料,但王泉伟(2010)统计了明朝南到海南,北到河北,东到上海,西到四川的多地地方志中的户籍男女性别比,发现明朝中后期,在承平日久之后(战乱容易造成男性大量死亡),大部分地区的男性比例畸高,最高的江苏长洲县、福建建平县甚至超过了300。
数据来源:王泉伟. 明代男女比例的统计分析——根据地方志数据的分析[J]. 南方人口, 2010, 25(5):38-42.
在这种畸形的男女比例下,明清时期的女性命运是很悲惨的。一方面理学名教发展,政府表彰贞洁烈女,有些文化的女性会选择在丈夫死后守寡;但另一方面,在社会底层,女性又很容易被转手卖给别人,成为一种“避险资产”(见《如何用女人规避风险?》)。
说句题外话,在《如何用女人规避风险?》的评论区,有读者朋友发出了“清朝人都没有处女情结的吗??二手货也有人要”的粗鄙之语,且不说这话里面隐含的物化女性倾向,就看看古代这可怕的男女比例,你就知道,在那个时候哪怕能找到老婆生儿育女都是相当不容易的事了,处女是大户人家才能消受得起的,民间兄弟几人共用一个媳妇都是很常见的——从人口比例上看也是合理的。
当代生活真是幸福到什么人都可以问“何不食肉糜”了。
当然,中国古代社会时间跨度长,地理跨度也大,很难说所有时间、所有地区都有着严重的重男轻女倾向,战乱时代“生女犹得嫁比邻,生男埋没随百草”也是一种草根智慧,但是在大多数时间里,民众是认为只有男性才可以传家,生女孩是“绝后”的。
尽管如今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生男孩传家,生女孩绝后”的观念仍然没有根除,这也是很多人心心念念想要生男孩的原因。
传统习俗的惯性
古代严重的重男轻女倾向和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有一定关系。在农村,男性多的家庭壮劳力多,耕田更容易,在出现纠纷的时候也有更多的武力保证。
在中国城市化进程很快的今天,城市化重塑了中国生产方式和家庭生活方式,男女平等观念也有进步。反映在出生人口性别比上,则是城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低于镇和乡村。
数据来源: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
一方面,镇和乡村的日常生活纠纷还需要家庭有更多的男性个体撑腰,在分地等事务上也有可能更偏袒男性(分给男性的土地更多些),日常生产也更依赖男性;另一方面,镇和乡村的观念转变没有那么快,对女孩的保护也没有那么充分,加上基层控制力的下降(这一点之后分析),就产生了城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低于镇和乡村的结果。
下面是各省级行政区城市、镇和乡村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大家可以找一下自己的家乡。
数据来源: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
但是,农林牧渔等生产行为与其形成的风俗对某一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影响是很复杂的,不能一概而论。
国外有研究认为,上个世纪80年代后,由于采摘茶叶上女性更有优势(细心),而采摘水果男性更有优势(上树),茶树种植区和水果生产区家庭做出了不同的选择:平均每多种植一亩茶树,地区男性的比例会下降1.2%;每多种植一亩果树,男性比例会上升0.5%。
另外一个例子是在广东省内出生人口性别比畸形严重的粤西地区,2000年粤西沿海地区0岁人口性别比甚至一度高达146.7。该地区对女孩缺乏关爱的情况较为常见,弃婴中女婴多于男婴。比如属于粤西茂名市的化州县(今化州市)县志记载,1965年收养弃婴64人,其中男婴仅2人,1988年收养弃婴28人,其中男婴5人,女婴23人。
有一种猜想是当地渔业较为重要,因此对男性劳动力较为倚重,形成了重男轻女的风气。然而同时期的浙江舟山对渔业也较为依赖,舟山的出生人口性别比甚至出现了女多男少的现象,所以渔业生产难以解释粤西的出生人口性别比畸高问题。
所以中国农村的生产生活和传统习俗等的影响还需要很多研究,毕竟中国太大了,各地都有其特殊性,不同地域、民族、风俗都会影响这一点。还有一个例子,即有读者朋友在《男孩女孩一个样?》的评论区指出部分少数民族出生人口性别比较均衡是因为没有计划生育政策管束,但这不能解释还有很多少数民族也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出生人口性别比畸形现象。
而且城市化也不是万能灵药,最关键的还是人的观念要跟上。有些地区哪怕经济发达了,观念没跟上,反倒更有利于那里搞偷偷摸摸的出生性别选择——人们都有钱搞黑B超验性别或者干脆“寄血验子”了。
计划生育影响
如果说人们的重男轻女思想早就有了的话,那么计划生育政策则恶化了出生人口性别比。
按理说,每一胎生育都是独立事件,学过概率论的同学们都知道,独立事件的概率是互不干扰的。如果没有人工选择,那么无论生几胎都会回归到自然状态下102-107的范围内。
但是,计划生育政策下,人们能生的胎数有限,重男轻女的人更有可能抓住机会在有限的胎数内生出男孩。一般的策略是,在严格一孩政策下要生男孩;在一孩半政策(第一孩是女孩的情况下可以允许生第二孩)或二孩政策下,也要生男孩;如果在政策范围允许的胎数里都没有生男孩,则宁愿超生也要生男孩。
这种策略在出生人口性别比上的反映,就是在第一胎之后的孩子,更有可能受到性别选择,从而出生人口性别比畸高。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则证实了这一推断——无论城市、镇还是乡村,第二孩到第五孩及以上的出生人口性别比都远高于第一孩。
数据来源: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
从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失控时间来看,我国建国后几十年的出生性别比在正常水平之内,但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突破107的警戒线,之后一路飙升,直到近些年才有所下降,结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时间节点以及上面的孩次出生人口性别比来看,计划生育对中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显然起到了加剧作用。
“失踪的女孩”去了哪里?
《男孩女孩一个样?》里我们提到过,这些出生前后“失踪”的女孩,一般是这样“失踪”的:女婴出生后被抛弃或杀害、出生前进行性别选择(通过B超等手段获知胎儿性别,如果是女性就人工流产)或是出生后不给新生女婴登记等。
杀害女婴过于骇人听闻,不同于古代,现实中例子不多见了,即便有这样的例子存在,能为人知的也少见。
遗弃婴儿的事件较为常见,一般被遗弃的婴儿中女婴多于男婴。除了上面粤西化州的例子之外,还有一个较为间接的数据来源可管中窥豹:1999-2018年美国人收养中国未成年人81637名,其中84.5%为女性。
较为常见的一种做法是选择性堕胎,尽管法律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黑B超和“寄血验子”等手段依然存在。一个未经证实的个人观点:镇上的出生人口性别比畸形程度和乡村差不多甚至更严重一点,可能就是因为镇上居民有了更多选择性堕胎的途径,观念上却没有太多进步。
还有一种可能则是女孩在出生后未登记,在多年之后才登记。史耀疆等(2017)对陕西省农村的研究发现,出生人口性别比畸形的一大原因是很多女孩在出生后并未及时登记。
不及时登记出生女孩,也是80年代之后出现的现象。这一现象出现的原因是:首先,根据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居民如果第一胎或前几胎是女孩,又想要男孩,则会选择隐瞒这些女孩的存在,不予登记,以便日后生男孩;其次,改革开放后基层控制力下降,当地计划生育管理并不严格,村干部在上级指令与村社人情之间也愿意放农民一马,隐瞒女孩存在以应付计划生育政策;第三,大多数人是不舍得杀女婴的,B超等性别选择手段也在陕西等地普及较晚,农民倾向于生下并养大女孩,这样女孩还能帮助照管家务。
村民对女孩并非毫无感情,他们也会送女孩上学,而当地学校也需要更多的孩子缴费上学,于是默许了未登记孩子入学——这就在统计数据上出现了小学女童比例高于出生女孩比例的现象。
如果“失踪的女孩”多数只是未登记,那么这无疑是个好消息——她们没有死于遗弃,没有死于堕胎。
但是,首先陕西的情况不能简单推广到全国,毕竟别的省份性别选择手段可能更多,计划生育管控也可能更严格,陕西的情况并不适用。其次,常年不上户口的这批女孩,她们的基本权益也因此受到了损害,在结婚、找工作、迁徙等方面颇有不便——真是个时代的悲剧。
好在近些年出生人口性别比总体上是在下降的,这个看《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的0岁性别比就知道了。
数据来源:2002-2018年《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
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与全社会对男女平等观念的进一步接受以及政府在关爱女童等事业上的投入,以及城市化进程加深、户籍管理更加严格、全面二胎放开等因素相关。
《男孩女孩一个样?》的评论区,有读者朋友提供了另一种思路:即在性别失衡的大背景下,男性更难以找到伴侣,导致彩礼花费等结婚支出提高。这让新一代父母们心生恐惧,更愿意要女孩而不要男孩。
从博弈论角度看,这算是社会变迁非常理性的思路,但我仍然不喜欢这种思路。因为这默认了男性要得到更多父母的扶持(男性从而得到父母更多的资源倾斜),也默认了结婚彩礼必须要男性出。凭什么呢?我更愿意看到的场景是,结婚时男女家庭共同负担,彩礼等陋习消失,同样儿女在父母赡养和遗产继承上也要平等,这样才是男女平等。
换言之,要让男女真正平等,“夫家”和“娘家”的概念最好模糊掉。
当然这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或许永远走不到尽头。能日拱一卒有所进步也算不错。
评论区的男性朋友们,也不要只顾着嚷嚷自己没有女朋友,也好好思考一下,为什么这么多女孩“失踪了”?她们无论是被遗弃了、打掉了还是作为黑户存在,都是相当值得同情的对象。她们的悲惨命运,也确实和你们有关,包括和你们的婚恋状况有关。正如约翰·多恩的诗写的那样,没有人是一座孤岛,丧钟为所有人而鸣:
没有人是自成一体、
与世隔绝的孤岛,
每一个人都是广袤大陆的一部分。
如果海浪冲掉了一块岩石,
欧洲就减少。
如同一个海岬失掉一角,
如同你的朋友或者你自己的领地失掉一块。
每个人的死亡都是我的哀伤,
因为我是人类的一员。
所以,
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
它就为你而鸣。
参考文献:
The Global Gender Gap Report 2018 | World Economic Forum https://www.weforum.org/reports/the-global-gender-gap-report-2018
王泉伟. 明代男女比例的统计分析——根据地方志数据的分析[J]. 南方人口, 2010, 25(5):38-42.
Nancy Qian, Missing women and the price of tea in China: The effect of sex-specific earnings on sex imbalance. 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123.3 (2008): 1251-1285.
李若建. 政策与文化的碰撞:粤西沿海地区“失踪女孩”问题管窥[J].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 56(6).
史耀疆, Kennedy J . 揭开性别谜团:对陕西“失踪女童”的实证解释[J]. 劳动经济研究, 2017(01):4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