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有多少种执行方法?

死刑的正式使用可以追溯到有文字记载的人类历史初期。对不正行为的惩罚通常包括了罚金、体罚、回避、流放和死刑。通常,罚金和回避是足以成为一种司法形式。但由于家族矛盾或调解机制可能会在家族世仇或仇杀中失效,可能性的犯罪会导致同态复仇(即以命偿命)的事情发生。

各种严重的肉体惩罚也相继而生,其中包含斩首、车裂、凌迟、幽闭、剥皮、烹杀、老虎凳等。

在欧洲中世纪和早期现代欧洲,在现代监狱系统创建以前,死刑是一种被广泛采用的惩罚方式。比如在18世纪的英国,有222种罪行可被判处死刑,其中包括一些诸如偷伐树木和偷窃动物等罪。

中国的生杀予夺最终都由集权皇帝一人决定,死刑执行的数量也非常少:630年,只执行了29例死刑;730年,只执行了24例死刑;736年,则有58例。但是两百年后,一种极其残忍的死刑执行手法——凌迟却被创制,其通过上千次小刀割肉使罪犯苦受折磨致死。这种残酷刑罚在之后的一千年内广泛使用,直到1905年才被彻底废除。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苏联以临阵退缩为罪名处决了15.8万己方士兵。自从枪械被发明后,持枪的行刑队常被用来执行死刑。

在早期的美国新英格兰州,公共行刑是一个非常庄穆和悲伤的时刻,有时会有大量人群参加并一同聆听福音。事实上,这种趋势已经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进行:更少的痛苦、更多的人性化的行刑方式。

以美国为例,美国死刑最初的执行方法残忍而混乱,各州乃至各县都有自己的规矩:将犯人吊死、砍头、鞭笞等等。

南北战争后,绝大多数的死刑都被改以枪决来执行,但血流满地依然很不好看。于是后来大多数州又改回了绞刑,不过由原先的踢凳子而实施的绞刑,变成高空坠掉导致脖子和脊髓的脱节。但一旦行刑者估算不准就会给犯人带来极大痛苦。

第二次工业革命后,美国的司法部门采用了电椅装置。然而一些案例表明,它未必真是无痛的,也未必那么可靠。对于犯人而言,执行后身体都会变得通红、扭曲;对于执行者而言,行刑前还得剃掉犯人的顶发以利导电。种种这些问题,导致了电椅逐渐被各州抛弃。

除电椅外,美国一些州还曾经使用毒气室来执行死刑。毒气室的痛苦要比电椅小得多,而且迅速、可靠,但前提是犯人愿意配合:倘若其在毒气室里憋气不肯呼吸,死亡便会姗姗来迟。另外行刑完毕后,对于有毒气体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犯人遗体表面上残留的氰化物也要仔细擦洗干净。毒气室首次应用是在1924年,目前全美只有5个州还保留毒气室死刑。

相比毒气室和电椅,注射死刑是目前美国主要使用的死刑执行方式。注射死刑,是通过向被执行人的静脉血管注射药剂而致死。目前主要采用“三针法”进行,即依次注入戊硫代巴比妥钠(sodium thiopental,麻醉剂)、巴夫龙(Pancuronium,导致呼吸肌迅速麻痹)及高浓度的氯化钾(KCl,导致心脏骤停),从而使被执行人迅速失去知觉,很快死于窒息。

自1982年12月7日第一例注射死刑执行以来,注射死刑因其相对可靠、快捷、无痛且遗体几乎不变形的优势而迅速推广开来,目前,全美34个保留了死刑的州都允许使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其中16个州将其作为唯一的方式。

在我国,目前执行死刑的方法主要是枪决和注射死刑。

死刑执行方式正变得越发文明、人性化,但毕竟人死不能复生,因此,在涉及死刑的司法程序上也必须非常慎重。一般而言,只有涉及故意杀人且情节严重,检方寻求判处死刑时,法官才会考虑适用死刑。

参考资料:

[1]  Wikipedia:Capital punishment

[2]  History of British judicial hanging

[3]  果壳网:美国死刑执行方式揭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