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起南明时期的忠贞之士,人们往往就会想到被誉为民族英雄的史可法。而一说起南明的奸臣,那大家的第一印象必然是马士英、阮大铖,或是阮大铖、马士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印象答案也很简单,因为史书上都这么说,所以大家也就都这么信了。可是,很多人却并不知道,马士英的结局其实和史可法一样,都是以身殉国而死的。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史可法殉国成了英雄,马士英却成了奸臣呢?
有人认为史可法坚守扬州,宁死不屈,最终以身殉国,自然是英雄。而马士英拥立昏君,误国误民,理当是奸臣。不过,夜读史书却认为这样的观点是以偏概全。
首先,在南明开局的拥立新君问题上,史可法的表现并不比马士英好多少。当时南明最有权势的人物就是史可法和马士英,所以他们两人在“定策”问题上可以发挥决定性作用。马士英因拥立福王朱由崧这个大草包当皇帝而饱受世人唾骂,这也是他在史书上被定义为奸臣的最主要原因。可是按照“父死子继,兄终弟及”皇位继承制度,福王本来就是当时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由他承袭皇位是最理所当然的事情。
可是,南明的东林党和复社成员却因曾得罪过老福王朱常洵,因而害怕小福王朱由崧登基会对自身不利。于是他们利用自身影响力,极力反对拥立福王,改而支持拥立血缘关系更远的潞王朱常淓。史可法在政治上倾向于东林党,所以自然成了反对福藩,拥立潞藩的主力。史可法和东林党人提出福王有“七不可立”(贪、淫、酗酒、不孝、虐下、不读书、干预有司),而潞王贤良聪明,所以在非常时期应该采用非常办法,立潞王为君。然而从后来潞王畏敌如虎、主动降清的表现来看,他和福王朱由崧其实是半斤八两,两人都是废物点心,谁也不比谁强。因此,史可法他们所提出的潞王“贤良”之说纯粹是瞎扯。将个人恩怨和党派利益置于国家利益之上,史可法又能比马士英高明到哪里去?
后来马士英和“江北四镇”几位总兵以武力强行拥护福王朱由崧登基称帝,年号“弘光”,史称弘光皇帝。南明开局的“定策”问题终于得到解决。马士英由于“定策”有功,所以位极人臣,被封为弘光朝的内阁首辅。史可法则明升暗降,被派往江北督师“四镇”官兵。因此,弘光朝的政策制定以马士英为主,而弘光朝偏偏又是个“短命鬼”,仅存续了一年时间就被清军攻灭,所以这又成了马士英被口诛笔伐为奸臣的一个重要原因。然而大家却往往忽略了一个事实,那就是马士英和史可法在政治上虽然成为了对手,但两人在大政方针上的意见却是一致的。“联虏(满清)平寇(李自成)”是南明弘光朝的基本国策,这也是马士英和史可法的共同意见。而后来的事实证明,这项国策非常愚蠢,可以说是一手断送了南明开局的大好形势。所以在这个问题上,马士英和史可法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光让马士英一人背黑锅,显然有失公允。
弘光朝还有个致命问题就是东林党、复社成员不断质疑弘光皇帝的合法地位,并搞出了所谓的“南渡三案”,严重削弱了朝廷内部凝聚力和战斗力。后来清军南下,弘光朝廷被迅速推翻,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人心涣散所造成的恶果。事后,东林党、复社成员疯狂指责马士英、阮大铖等人的种种“劣行”,却选择性忽视了自己这一派人给国家造成的掣肘影响有多深。
弘光朝廷灭亡后,南明又相继成立了鲁王政权和唐王政权。此时的马士英几乎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他并没有因此投降清廷。根据清朝官方档案证明,马士英曾参加过鲁王政权组织的渡钱塘江攻余杭、富阳以及攻打杭州等战役。1646年六月浙东兵败,马士英逃入四明山削发为僧,不久被清军俘虏,英勇就义。这样的一位人物,就算不能像史可法那样被世人称颂为英雄,但怎么也不至于将其称之为奸臣。
那么,马士英为什么会成为明朝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奸臣呢?这就要提到被称为“清初三大思想家”之一的黄宗羲了。黄宗羲的父亲是“东林七君子”之一黄尊素,黄宗羲本人则是复社中的核心成员。他所身处的阵营决定了他对马士英的判断。
清朝康熙十八年(公元1679年),清廷正式开始纂修《明史》。黄宗羲身为当世大儒受到邀请,黄宗羲曾发誓不侍奉清朝,因此托病不肯出山。但修撰《明史》是他毕生的梦想,所以也不愿意因此放弃机会。于是黄宗羲派自己的弟子万斯同、万言,以及儿子黄百家前往京城,以布衣身份参与修撰。
虽然万斯同在名义上是布衣,但却是《明史》的实际总纂。而万斯同的绝大部分观点又出自于黄宗羲,因此《明史》中将谁定义为忠臣,将谁定义为奸臣,自然就可想而知了。
《明史·奸臣传》中共罗列了明朝二百多年时间中的十位奸臣。其中与黄宗羲处于同个时代的人物就占去了四席,他们是:周延儒、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这几人的最大共同点就是都与东林党有过节,其中周延儒、温体仁、阮大铖被定义为奸臣确实无可争议,但将马士英也列入《奸臣传》不得不让人质疑黄宗羲在对待历史人物的态度上,是否还具备公正客观性。在正史上夹带私货,实在是让人难以苟同。
参考文献:《明史》、《南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