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晚期跨越大洋的护侨行动
在古代,中国历代统治王朝都认为出国侨民是“自弃王化”,对他们漠不关心是常态,清朝初年甚至把出国华侨视为“盗贼”、“贱民”,不准他们返回祖国,更遑论保护。不过,到了清朝末年,受到西方风气的影响,朝廷对护侨的态度也积极起来,不但开始谋划着如何保护侨民,甚至还出动了巡洋舰前往排华的国家和地区去施压。晚清政府一向给世界软弱可欺的印象,但是在保护侨民的征途上难得挺直了一次腰板。
华侨势力在墨西哥壮大
晚清护侨行动中最让人难以忘怀的莫过于1911年的墨西哥护侨事件,在大清王朝行将就木的最后时刻,仍然派出了1896年花重金从英国购置的先进舰艇——“海圻”号巡洋舰前往当时排华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墨西哥保护侨民。
说起来,墨西哥华侨遭此劫难,其源头还是晚清大名鼎鼎的维新变法领袖康有为。1898年9月21日,戊戌变法失败后,身为维新派领袖的康有为逃出北京城,开始了他长达16年的海外流亡生涯。流亡期间,康有为心怀自己的政治主张:保国就是保皇,保皇就是保国。为了实现君主立宪制,他成立了“保皇会”,其全称是“保救大清皇帝公司”,既然是“公司”就要有经济收入,在“保皇会条例”中明文规定:凡入会者须缴会费2元,作宣传、通讯、办报之资,并集资开矿、兴办工商。随后,康有为派遣门人弟子分别赴到美国、墨西哥、南美洲、澳洲、东南亚甚至南非这些有华侨的地区,共建立总会11个、分会103个,吸收会员达百万之众,可以说凡有华人的地方就有“保皇会”。
康有为在“保皇会”成立之初就许诺:“苟救得皇上复位,公司中帝党诸臣,必将出力捐款之人,奏请照军功例,破格优奖。”“凡救驾有功者,布衣可至将相。”对于当时的海外华人来说,康有为的承诺有极大的吸引力,许多华商基于渴望成为开国元勋的投机心理,往往对康有为一掷千金,而那些靠卖苦力艰难度日的劳工华侨,也希望能通过投资康有为的“保皇公司”获得红利。当时,另外一支革命队伍——孙中山领导的兴中会也在海外华人中积极活动,可惜孙先生的商业头脑明显不如康先生,不仅华商不买账,据说就连孙中山的哥哥孙眉都曾向保皇会捐过款。
因为华侨中“十九皆商”,故而“保皇会”成员有能力大力发展商业、开办实业,而康有为本人不仅有政治头脑也极具商业头脑,他大力支持开办实业,增加“保皇会”经济收入。
1906年,康有为到达墨西哥。他考察了华人在墨西哥各地的商业经营状况之后,对墨西哥北部的工业重镇托雷翁城产生了兴趣,彼时当地的房地产业日益兴盛,康有为看准时机用个人资产投资房地产,转手间净赚10多万银元,约合现在100万元美元。这次的投资成功,极大的刺激了康有为的商业干劲,直接促成了在托雷翁城建立一家银行的决心,于是华墨商业银行正式挂牌营业,这家银行汇集了墨西哥各地华商的资金,从事房地产投资,还在托雷翁东城建造了一条长达13千米的有轨电车线路。在这期间,华侨不仅紧密团结而且经济实力也在逐渐壮大,在当地形成了一股无人可敌的势力。
墨西哥的排华浪潮
在他国领土上,华侨不仅人数日渐增多,财富和社会影响力也在上升,这对于本国人民来说,绝对是一个刺激,因为嫉妒和不满极容易挑起争端。于是,排华事件开始出现,
1911年5月5日,在邻近托雷翁的城市戈麦斯帕拉西奥,一位名叫赫苏斯?弗朗里斯的墨西哥人发表了号召墨西哥人驱逐华人的街头演讲,他指责华人不仅抢了墨西哥人的饭碗,就连在赢取当地女性喜爱方面都是危险的竞争者,还指控这些华人挣了大笔的钱就寄回国内。
这场言辞激烈的街头演讲拉开了墨西哥排华的序幕,八九天之后墨西哥的反政府武装包围托雷翁城,随着叛军涌进城里的还有暴民,他们在一开始就把怒火发泄在当地富裕的华人身上,大肆洗劫和破坏商铺,在大街上到处追杀华人,还进行了一场持续了10个小时之久的惨无人道的大屠杀。在这场暴乱中303名华人丧生,财产损失不计其数,而其中华墨银行首当其中遭到重创。这场声势浩大的排华风潮并没有就此结束,而是像瘟疫和病毒一样,漂洋过海蔓延到古巴等拉美其他国家和地区。
事发之后,晚清政府马上向墨西哥政府提出抗议,还聘请了一个在墨西哥开业的美国律师利伯?威尔夫利和他的合作者阿瑟?巴塞特担任国际调查员,前往当地进行调查。当时刚刚去英国参加完国王乔治五世加冕典礼的“海圻”号巡洋舰奉命前往墨西哥和古巴,大清国驻墨西哥代办沈艾孙向墨西哥政府发出最后通牒,要求惩办凶手、抚恤死难者家属、设法保护华侨并给予经济赔偿。由于美国表态支持清朝,墨西哥政府就排华事件正式向清政府赔礼道歉,并接受清政府提出的3000万墨西哥银元的赔偿要求;古巴政府在见识到“海圻”号雄风的时候也表态“古巴军民决不会歧视华侨”。
这次派出军舰横跨大洋的护侨运动,可以说是中国近代历史上最牛气的一次护侨交涉,大大振奋了国人的精神。
顺应时代的护侨政策
清政府对于海外侨民的政策从漠不关心到后来制定保护侨民的政策,也是顺应时代的发展而改变的。
1860年,清政府与英、法等国签订《北京条约》的时候,表示清朝打破长久以来的海禁政策,放宽华工出洋的限制,但同时要求地方大吏应与外国使节“会订章程,为保全前项华工之意”。从这一年开始,清政府才开始意识到海外华人也是大清子民,需要庇护,清政府第一次从国际的法理的立场来关注华侨并对其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相关政策加以保护。
在“海圻”号前往墨西哥和古巴护侨之前,清政府在华侨人数最多的东南亚实施的保护政策最为完备,而且在对待秘鲁和巴西华工问题上都有成功案例。例如,1894年秘鲁发生内乱时,华侨经济损失高达秘鲁银元221800余元,清政府使臣伍廷芳抵达秘鲁据理力争,迫使对方答应“每百赔十,共赔秘银22189元”;1881年10月,清政府方面在李鸿章的主持下积极应对巴西掠夺华工的阴谋,成功签订了基本平等条件下的《和好通商条约》,条约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须由本人自愿”,这项规定既禁止了巴西像欧美列强那样掠夺、贩卖华工,又有利于清朝百姓进行正当的劳务输出。
晚清政府之所以能正视华侨问题,忧心百姓安危和迫于国际压力只是表面原因,其真正目的还是为了维护自身统治。近代之后的清朝主要社会矛盾已经不是“反清复明”以及农民起义,而是来自西方的列强侵略。鸦片战争以后,清政府经历了数次大规模内外战争,气血大伤,本来家底就薄,战争又最是耗财,清政府为了弥补亏空,筹措经费可谓是绞尽脑汁。而在此时,华侨就像一只肥美的羔羊,而且他们为了得到大清朝的承认和护佑,个个慷慨解囊,清政府发现海外华侨的捐款和汇款简直就是一座大金矿。如此源源不断的大规模资金来源,清政府十分乐意伸出橄榄枝,对华侨加以保护就是充盈清朝的国库,何乐而不为?
更何况,这些华侨不仅汇款回国,还能带着大笔资金回国办实业,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南洋华侨陈启源建立的继昌隆机器缫丝厂。清政府为了拉拢东南亚华侨中的富商绅士,吸引他们向国内捐款和投资,操办起了老行当——卖官鬻爵,马来亚华侨富商张振勋在1903年向清政府捐款20万,得了一个三品京堂候补,后来又因为他在国内大量投资兴办企业,清政府赐封的官衔越来越多,包括有头品顶戴、太仆寺卿、侍郎、考察商务大臣等等。
清政府对华侨重视态度和保护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让西方殖民者有所顾忌,减缓了对海外华侨不顾性命的剥削和惨无人道的虐待,使华侨的处境有所改善。例如1907年,清政府驻新加坡领事馆将广福泰新客馆查封,并将客馆内凌虐华工的叶顺田驱逐出境。但是,清政府自身能力有限,而且各项政策都着重于保护华商,而人数最多的底层华工却得不到清政府的青眼,这是其无法改变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