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国》预言全部落空,此书却一致受欢迎,靠的是什么?

迈斯特的预言

约瑟夫·德·迈斯特伯爵的《论法国》(一七九六)是一本奇书。这个薄薄的小册子,其实应该叫作《论法国大革命》,或者不如干脆叫作《反法国大革命》。作者因为这一册小书,被描绘成这样一副形象:“一个狂热的绝对专制主义者,一个激进的神权主义者,一个毫不妥协的严刑酷法论者,一个教皇、国王和刽子手三位一体说的使徒。他是最严格、最狭隘、最不容更改的教义的始终如一的鼓吹者。一个来自中世纪的幽灵,集博学之士、检察官和刽子手的三重身份于一身。”—这乃是十九世纪人们对迈斯特“牢不可破的成见”,也是他在那一百年里“常见的肖像”(以赛亚·伯林:《论法国》“导言”)。这一评语之酷烈,在西方思想史当中立场与之相近的人物里面,几乎是绝无仅有的:无论是英国的霍布斯与菲尔默,还是法国本土的博丹与波舒哀,其声誉都达不到这种极端的程度;能与之等量齐观的,大概唯有法国大革命期间的雅各宾派领袖。—反法国大革命的迈斯特曾出人意料地对雅各宾党人表示赞赏,这或许也是原因之一。

这样一册给作者招致了恶名的书,却令读者深深为之着迷,“自始流行甚广,以迄于今”。这本身并不为奇,马基雅维里的《君主论》名誉更差,流行也更广,人心向来如此。迈斯特这本奇书,奇就奇在,伯爵在书中以绝对的自信大胆预测了法国革命和美国革命的结局,但是与神一般的托克维尔相反,作者的预言最终全部落空。这在今天的读者看来,简直不可思议:此书自始至终大受欢迎,不知靠的是什么?

迈斯特的预言

迈斯特伯爵在《论法国》一书中悍然说道:“大自然和人类历史无不证明,建立一个不可分割的大共和国乃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一个辽阔的自由国家不可能存在于共和政体之下”,“从来就没有过什么大共和国”,“法国革命试图建立的大共和国只是大话空话,共和国的作家朋友们关于共和政体之稳定性的一切言论不过是热望的梦幻”。

迈斯特在这里看似言辞激烈,其实不过是复述了十八世纪孟德斯鸠、卢梭等关于共和国的“常识”,即大共和国是不可能的,那么法国作为“大国”,是不可能建立共和国的。伯爵预言:“法国现存政府所颁布的任何东西都不会持久,所向披靡的大自然将再次带回君主政体。”迈斯特说这话是在一七九六年法国督政府期间,法国的共和制实验刚刚起步,果不其然,数年之后拿破仑称帝(一八零四),又十年波旁王朝复辟(一八一四),而法兰西第二共和国要到一八四八年才出现。待到迈斯特一八二一年去世,就他自身经验而言,一切可谓如其所料,预言应验如仪。迈斯特伯爵自信满满地说:“四千年来,所谓命运女神一直在不停掷骰子。她可曾掷出过大共和国?没有,骰子上从来就没有这个数。”然而,在我们这些后人眼中,“所向披靡的大自然”几番翻云覆雨,固然再次带回了君主政体,可最终带回的仍是共和政体。命运女神的骰子,在法兰西第一帝国、第二共和国、第二帝国之后,接连掷出了法兰西第三、第四、第五共和国,共和政体终于在法兰西生根。伯爵猜中了前头,可是没猜到这结局。

共和国的疆域及与之对应的政体问题,也是美国建国国父们念念在兹的命题。汉密尔顿注意到,孟德斯鸠虽然提出共和国范围宜小,但仍指出有一种可能的大型共和政体:它由小共和国组成,因而享有各共和国的内部幸福,同时对外而言,由于联合又具有大君主国的一切优点,这便是“联邦共和国”(汉密尔顿:《联邦党人文集》第九篇)。继而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著名的第十篇书信中,首先指出共和政体不同于民主政体,二者有两大区别:一、共和政体采用代表制,二、共和政体国民人数较多、疆域较大。值得注意的是,在麦迪逊这里,共和政体的规定性发生反转,“疆域较大”第一次成了共和政体的特征。麦迪逊接着说,党争乃是民主政体的死穴,在控制党争影响方面,共和政体优于民主政体,这也是大共和国优于小共和国、联邦优于组成联邦的各州之处。

一七九二年《联邦党人文集》在巴黎出版了法文译本。就是在这一年,迈斯特流亡国外,终其一生再未回到法国。一七九六年《论法国》问世的时候,迈斯特正在瑞士过着流亡的生活。面对美国的建国经验,迈斯特伯爵的反应是嗤之以鼻:“有人拿美国的例子反驳我们;我不知道他们对襁褓中的婴儿如此颂扬是否令人厌烦。还是先让美国长大了再说吧!”不过,迈斯特紧接着做了几点补充,指出美国(相较法国)有四个优胜之处:一、国王不在场;二、拥有民主因素;三、移民充满共和精神;四、在三权分立制度方面进行了建设,不像法国人那样做了彻底破坏。

看来迈斯特并非完全无视美国的动向,反倒是对美国精神颇具洞见。如果沿着这个意思再发挥下去,我们可能就要看到一个托克维尔了。然而,伯爵就此打住,话锋陡转:“但是,他们制度中真正新创的一切,以及经由共同协商产生的一切,却是世界上最脆弱的。”“我不相信美国政体会稳定下来。”迈斯特讥讽地说,各个城市由于嫉妒心理,都没法商定一个国会驻地,结果只好建一座新城,名叫华盛顿。面对这样一桩经国伟业,伯爵做出了如下预言:“有人可能会以千对一打赌:这个城市建不成,要么不会叫华盛顿,要么国会不会驻在那里。”这个“千对一”的豪赌还好只是说说而已。

迈斯特的寓言

迈斯特的预言看似已经可耻地全告落空,然而事情还不止于此。他似乎熟知柏克的《法国革命论》(一七九零),因此在《论法国》一书中说:看到法国三届国民议会所制定的不可胜计的法律,“你会跟柏克先生一样深感震惊”。迈斯特说:三权分立并非新鲜事物,代议制度也根本不是现代的新发现,而是过去封建政体的一种产物,这些东西已经充分体现在法国的旧宪法中,越是写在纸上的制度越是脆弱,那些拥有非凡权利的立法者本人,向来只是命人收集民众的习惯和性格中早已存在的材料,民众的权利从不成文,成文的基本法向来只是宣布先前已有的权利而已,革命不过是一项伟大计划的次要目标,从而复辟(恢复旧宪法—旧制度)才是革命的唯一出路。言之有理,那么试问法国的旧宪法为何?迈斯特在《论法国》第八章“论法国旧宪法”里做了详尽的回顾与说明:“国王只能依法治国”,“国王由国民设法产生”,“三个等级,三类议会,三种协商,这便代表了全体国民”,“王国的法律只能经三个等级一致同意后方可确定”,“制定税收制度必须经国民同意”,“国王不得触动法律,否则三个等级对他有否决权”……为了证明法国旧宪法之好,迈斯特还援引了一个“不容置疑的证据”,那便是“伟大的政治家和热烈的共和主义者马基雅维里”曾赞美过法国的政体。马基雅维里确实在《论李维》(一五一七)一书中称赞了法国君主制,但他的意思是说:专制君主要争取人民,先要观察人民的欲望,人民恢复自由的愿望君主是无法满足的,不过当他明察人民向往自由的原因,他会发现大多数人要求自由只是为了活得安稳,因此只要运用权力,制定确保普遍安全的秩序与法律,大多数人就会心满意足。正是在这里,马基雅维里说,“法兰西王国可作为一例”。其实,我们看一看出处的章节题目“习惯于受君主统治的人民,假如偶然获得了自由,也难以维持”,也应该明白马基雅维里的用意了。然而,迈斯特仍然坚持说:“看到这个权威人士早在三个世纪前就如此看好法国君主制的基本法律,谁能不被深深打动呢?”

到了全书最末一章,最有意思的事情来了。这一章的标题是“大卫·休谟谈法国革命史片段”,然而,休谟早在法国大革命爆发前十三年即已谢世,实际上本章内容均为休谟在一七六一年完成的《英国史》中对英国革命的评述。伯爵还煞有介事地为本章标题做了个注解,说片断“摘自一七八九年英文版”,就好像休谟真在一七八九年谈论过法国大革命似的。迈斯特此刻已经完全置真实性于不顾,连他最崇敬的“智者休谟”也不肯放过。

我们不妨就来看看“休谟是如何谈论法国大革命”的吧。本章劈头第一句话就是“长期国会庄严宣誓,声明它绝不能被解散”,一下子把我们带入到了“网球场宣誓”的场景中。继而各地“递交要求革命的请愿书”,“滥用报刊”,“俱乐部叫嚷聒噪”,“革命狂热产生了自己的独特语言”,“杜撰出一种新奇行话”,“普遍的狂躁表现为一味痛斥谩骂过去的流弊”,“先前所有的制度一个个被推翻”,直至国王被杀,“篡夺了政权的乱党拥有武装力量”,“新生的共和派都高唱着痴狂的赞歌投入战斗”……读到这里,我们突然觉得,迈斯特说的没错,休谟谈的就是法国大革命。迈斯特此前曾呼唤:“法国的克伦威尔又在哪里?”在这里我们看到休谟“评论法国大革命”说:“这个著名的国会,关于它的罪行和胜利的喧嚣响遍欧洲,它只受一个人控制”,然而“几乎可以肯定,一个完全独裁的军政府,用不了多久,就会精疲力竭,颓然垮台”。迈斯特此前曾说:“上个世纪的英国与本世纪的法国几乎上演了同一出戏剧”,此时用休谟的英国革命史来评述法国革命史,真有超越历史真实、直达诗性真实的戏剧效果。

恍兮惚兮,英国革命,是耶非耶,法国革命。我们蓦然发现,准确性根本不是《论法国》一书的内在诉求,就虚构性与戏剧性而言,迈斯特呈现给我们的乃是扑朔迷离的文学。迈斯特说:“要是我参加国民公会的话”,“我会看见,人类的仇敌都聚会于这个驯马场,而且把所有牛鬼蛇神都召集到这个新式阎罗殿里来;我清晰地听到魔鬼吹喇叭的嘶哑喧闹;我看到,法国所有的坏人都闻声赶来。这里,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在写一篇寓言”。在《论法国》貌似荒诞的预言与失真的论据之下,包裹的是一大篇寓言,这才是迈斯特文字的魔力所在。那么迈斯特的寓言,譬喻的到底是什么呢?

革命—复辟:从迈斯特的文学到阿伦特的政治学

迈斯特对法国大革命的抨击,要比在英吉利海峡对面隔岸观火的柏克恶毒百倍:“法国革命具有一种恶魔性质”, “一切生命、一切财富、一切权利皆掌握在革命政权手中,这头统治巨兽总为流血和胜利而欣喜若狂”。迈斯特也应该读过霍布斯。二人的不同之处在于,霍布斯支持专制是为了避免战争状态,而同样主张专制的迈斯特则对战争状态十分着迷。更耐人寻味的是,与“无神论者”霍布斯互为镜像的,是一个信仰上帝的迈斯特:那些看上去好像领导着法国革命的恶棍,也不过是作为简单的工具参加了革命,上帝使用了那些最卑劣的人做工具,他是通过惩罚使之获得新生,用骇人听闻的方式使之重归正道,所向披靡的大自然将再次带回君主政体。要之,迈斯特的革命有个“上帝意图”在里面,这个意图就是复辟。国人对这种类型的革命概念,应该并不陌生,所谓“汤武革命”中的革命,正是此义。无论是商汤灭夏,还是武王伐商,无一不是打着“天命/上帝”的旗号以“重归正道”,如“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尚书·汤誓》),“商罪贯盈,天命诛之”(《尚书·泰誓》)等皆是。

我们发现,迈斯特所说的革命,正是汉娜·阿伦特笔下革命的本义。阿伦特在其名作 《论革命》(一九六三)中是这样解说“革命”一词的:革命本来是一个天文学术语,是指有规律的天体旋转运动,这并非人力影响所能及,故而是不可抗拒的,它不以新,也不以暴力为特征,相反,这个词明确表示了一种循环往复的周期运动;波利比乌斯曾将这个词的完美对译作为一种隐喻用于政治领域,意指极少数为人所知的政府形式,以永恒轮回的方式周而复始,其所具有的不可抗拒的力量,就像是天体在宇宙中遵循预定轨道运动的力量一样。阿伦特发现,“革命”一词第一次作为一个政治术语得以使用是在十七世纪,当时该词的使用更为接近其原意,意指向某个预定点循环往复,言外之意乃是绕回预先规定的秩序中,故而,“革命”一词没有用在克伦威尔兴建第一个革命独裁之时,相反是用在一六六零年恢复君主制之际,这个词原封不动地再次用于一六八八年斯图亚特王室被驱逐、君权旁落于威廉和玛丽的时候,“光荣革命”本就不是今天意义上的革命,而是指君权复辟了前度的正当性和光荣,再没有比现代革命者为之着迷的“革命”观念离“革命”一词的原意更远的了。

至此,阿伦特的全部意思已经呼之欲出,接下来她明确道出:“事实上,革命一词的原意就是复辟。”阿伦特指出,正是基于那个时代的人对“革命”一词的传统观念,人们才会看到最激进的革命家托马斯·潘恩竟然在《人权》一书中郑重提议,将美国和法国大革命称为“反革命”。阿伦特的洞见,让我们豁然明白,为什么迈斯特会令人费解地在《论法国》中一再将反对大革命的行动称为革命,为什么柏克会说:“进行革命乃是要维护我们古老的无可争辩的法律和自由,以及那种成为我们对法律和自由的唯一保障的古老的政府体制”(埃德蒙·柏克:《法国革命论》),而当迈斯特说代议制度根本不是现代的新发现,而是过去封建政体的一种产物,这些东西已经充分体现在法国的旧宪法中,从而复辟(恢复旧宪法—旧制度)是革命的唯一出路,他无非是在复述柏克的意思。迈斯特的《论法国》用了许多篇幅,讲述的正是一个关于“革命—复辟”这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古老冤家之万世纠葛的寓言。在“大卫·休谟谈法国革命史片段”一章标题下面附有一条拉丁箴言:Eadem Mutata Resurgo(百变重生,依然故我),迈斯特用整个篇章想要告诉我们的,其实就是这个意思。

阿伦特一定读过德·迈斯特。迈斯特一再谈到大革命与战争的关系,阿伦特《论革命》导言的题目赫然便是“战争与革命”。或许法国大革命期间的迈斯特还不能像阿伦特看革命那样看得透彻,要知道革命概念发生根本逆转的时刻,正是迈斯特身在其中的大革命时期。此前的革命不“新”,亦不必“暴力”,而此后一切“开新”的革命则均与暴力携手同行,暴力成为分割传统意义上的革命与现代革命的标志。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法国大革命成为现代暴力革命的“母体”;思考“暴力”,就是思考连续性下的断裂问题,亦即思考现代性问题。在那篇讨论“战争与革命”的导言中,阿伦特指出“暴力”乃是这两者的共性,法国大革命就其乃是“开端”而言,正像阿伦特所洞察到的:“如圣经和典故所说:该隐杀亚伯,罗慕路斯杀雷穆斯。暴力是开端,没有暴力的运用,没有忤逆之举,就不能缔造开端。开端是一场罪行,‘自然状态’一词不过是对它进行理论净化的一种释义。”六年之后,阿伦特的又一名作《论暴力》(一九六九)出版,进一步讨论了暴力与合法性的关系问题:“权力是一切政府的本质,但暴力不是。”“权力就是合法化的,或制度化的武力。”“暴力可以得到正当化,但它永远不会是合法的。”“暴力总是能够摧毁权力,枪杆子里出来的是最有效的命令,……但永远不会从枪杆子里出来的是权力。”暴力(革命)之后革命政权所面临的合法性困境,是二十世纪的阿伦特试图解决的难题,然而就在这个问题上,十八世纪的迈斯特成为阿伦特当之无愧的先导:“有人认为这个政体(法兰西共和国)是强大的,因为它只是依靠暴力”,但是“权力不同于暴力”,“法国革命政权是非法的、暴虐的政权”,“政府是犯罪和篡权的产物”,“法国现在没有绝对权力,因为一切都是人造的、使用暴力的”,“人们正在遭受暴力统治,只有国王,一位合法的国王,高踞王位,举起查理曼权杖,才能平息这一切”。针对暴力革命,迈斯特的解决方案就是复辟,或云对法国大革命这场“反革命”发起革命。阿伦特的《论暴力》附录中有这样一句显豁的话:“革命常常是过去的最后的抽搐,因此,它们不是真正的革命,而是以革命之名进行的反革命。”这句话正是迈斯特“反革命不是一场反方向的革命,而是革命的对立面”一语的绝佳注脚。

当迈斯特的复辟方案连同他的预言在十九世纪一并失效,他的思想却在二十世纪重获新生,预告了阿伦特的《论革命》与《论暴力》,更预告了此后思想界对法国大革命的“革命”。伯林说的没错:迈斯特道出了我们今天的反民主言论的根本,他的思想在当时水土不服,若想生逢其时,需要再等一百年。

不过,待到迈斯特终于“生逢其时”,他的预言是否也会卷土重来?“法国的平民专制乃是更低级、更独裁的暴政”,“军队将是决定革命前途的关键因素”,“当军队将领决心回归正道,整个王国都欢呼雀跃,人们相互拥抱,聚在一起诅咒他们的专制暴君”。这后半句迈斯特引述的是“休谟论法国大革命”,我们是否可以仿效伯爵,将迈斯特这段“法国革命论”换个标题,改成“迈斯特论俄国革命”?他的可怕预言是否真的已经终结?无论如何,迈斯特的这篇大寓言,我们至今还在读:Eadem Mutata Resurgo仍像魔咒一样在我们头顶盘旋。

(《论法国》,约瑟夫·德·迈斯特著,鲁仁译,上海人民出版社二零零五年版)

作者:张源

来源:《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