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园里和大观园外
中国文学的集大成者,唯《红楼梦》足以当之。虽然它只是一部长篇小说,却好像整个中国文学都装在里面了。
一
中国文学的各种文体,《红楼梦》里应有尽有,文备众体不足以形容。中国历史上那些文采风流的特异人物,小说开卷的第二回,就通过冷子兴和贾雨村茶肆对话的方式,从隐逸诗人陶渊明和竹林七贤的领袖阮籍、嵇康说起,一直说到女诗人薛涛,和大胆追求爱情的卓文君、红拂、崔莺,前后不下三十个人物。历朝历代的诗人、文学家、艺术家,更是经常成为《红楼梦》人物日常品评的话题。第四十九回香菱学诗,史湘云高谈阔论,满嘴是“杜工部之沉郁,韦苏州之淡雅”、“温八叉之绮靡,李义山之隐僻”。甚至连贾母的大丫鬟鸳鸯,为抗拒大老爷贾赦要纳她为妾的举动,骂前来自称有“好话”告诉她的金嫂子,开口便骂出了艺术典故:“什么‘好话’!宋徽宗的鹰、赵子昂的马,都是好画儿!”既不识字又没有文化的丫鬟,竟然知道擅长瘦金书的宋徽宗会画鹰,元代的赵孟善画马,而且用谐音的方式随詈叱的语言淋漓诙谐而出。可见艺术与文学已经成为《红楼梦》里贾府的日常生活和人物语言的一部分了。
更不要说,书中还有众多关于结社、吟诗、联句、拟匾额、题对联、拆灯谜、行酒令、听说书、看本戏、赏音品笛、丹青绘事的描写。单是对《负荆请罪》戏名的不同表述,就在宝玉、宝钗、黛玉之间展开了一场何等惊心动魄的心理战。至于男女主人公,时当阳春三月、落红成阵的惹人季节,偷读《西厢记》,借妙词,通戏语,以之作为谈情的引线;隔墙欣赏《牡丹亭》,女主人公林黛玉听艳曲,惊芳心,心痛神痴,眼中落泪,则是文学欣赏达至共鸣境界的绝妙写照。那么我提出《红楼梦》是中国文学的集大成之作,应该不是出于偏好的夸张溢美之词,而是理据昭然真实不虚的判断。
但《红楼梦》里所有这些艺文活动,大都是在大观园中发生的。这座可大可小、虚虚实实、人间天上诸景备的园林,是红楼人物的集中活动场所,是小说作者精心打造的理想世界。男女主人公贾宝玉和林黛玉,贾家的三位小姐迎春、探春、惜春,地位略同于黛玉而具有永久居住权的薛宝钗,还有不时飘忽而来飘忽而去的史湘云,以及服侍她们并与之形影相伴的大小丫鬟,如同天意安排一般顺理成章地诗意地栖居在这里。
山水园林加上青春美丽,使大观园成为爱情的滋生地。不仅是宝黛的爱情,还有龄官和贾蔷的爱情,小红和贾芸的爱情,司棋和潘又安的爱情,以及其他或明或暗的红楼儿女的爱情。宝黛的爱情也有许多头绪穿插进来,各类角色带着不同的意向互相交织在一起。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如醉如痴的爱情,自然是贯穿始终的主线,但薛宝钗的介入使这条主线爱情变成了三人的世界。还有爱说话、大舌头、开口便是“爱哥哥”的史大姑娘,也让黛玉感到似乎是模模糊糊的竞争对手。三人的世界于是变成四人的世界。头绪交错的爱情和对最终婚姻归宿的追求纠缠在一起,就不单纯是两小无猜的儿女之私,而是融进了深层的社会内容。
男女主人公本身的爱情意识是简单的,除了爱不知有其他。爱就是一切,包括生与死。但当事人背后亲长的意图伦理,往往视婚姻为社会与政治的交换物。这就使得婚恋行为不只是青春美貌的竞争,而且是财产和社会地位的较量。正是由于后者的因素,薛宝钗婚姻追求的最后获胜,变得有先兆而无变数。宝黛之间的纯真的爱情因此经受到严峻考验。林黛玉痴情的感召、隽语的激励和诗意的熏陶,使早期带有某种泛爱倾向的怡红公子,很快变得痴心与钟情合一,不结合就宁可死亡或出家,成为两位当事人横下一条心的选择,他们最终取得了爱情的胜利。
二
大观园外面的世界又如何呢?如果说大观园是女儿的世界,那么大观园外面的贾府则是以男人为主轴的世界。他们的名字刻板雷同,贾政、贾赦、贾敬、贾珍、贾琏、贾蓉、贾蔷、贾瑞,遇有大的仪式排列名单,极易混淆。要么名号怪异,什么詹光(沾光)、霍启(火起)、单聘仁(善骗人)、卜固修(不顾羞)之类。大观园外也有女人,但她们是男人的女人。王夫人是贾政的女人,邢夫人是贾赦的女人,尤氏是贾珍的女人,王熙凤是贾琏的女人。
不过《红楼梦》的诡异处在于,男人不过是游身在外的徒有虚名的性别符号,家政主事管理的权力统由女人来执掌。所以贾府的当家人是王熙凤,以及同出金陵王氏一族的王夫人。此一性别管理模式也延续到管家人等,如赖大家的、周瑞家的、来升家的、林之孝家的、张材家的、王兴家的、吴新登家的、王善保家的。至于这些“家的”背后男性人士的情况,似有若无,作者并不关心。同为女人,妻的地位要高于妾,庶出远逊嫡传,这是中国历来的妻妾制度和嫡庶制度使然。精明干练的探春和其生母赵姨娘的畸形关系,就是由此而生成。探春不得不把生母的地位置于宗法伦常的框架之内。此外还有一类女人,如兼有钗黛双美的秦可卿,温柔软弱而又女人味十足的尤二姐,她们是沾上“淫”字的特种尤物,只好成为吃着碗里望着锅里的无良男人的欲望工具。她们是猎色的目标,不是爱情的对象。那个贾府上下人等都可以上手的鲍二家的,也属于此类人物,只不过品级低下粗俗而已。尤二姐和鲍二家的都死于王熙凤之手,醋妒阴狠而又和权力结合在一起的漂亮女人,是她们可怕的克星。
《红楼梦》的艺术天平因作者的好恶而倾斜。有美都归大观园,有丑必归宁国府,是作者预设的价值伦理。秦可卿和公公贾珍的韵事就发生在宁国府的天香楼。尤二姐和贾珍、贾琏兄弟聚麀,也是宁国府的家戏自演。贾蓉和王熙凤的眉目传情,也是东府里人人都知道的一道风景。难怪被关在马厩里的焦大,敢于以“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的“今典”公开醉骂,说宁府只有大门外的两个石狮子干净。难怪秦可卿的判词有句:“造衅开端实在宁。”
三
大观园是充满诗意的青春女儿的世界,但和大观园外面的世界并非没有联系。总有因了各种缘故需要进到园子里来的园外人。宝玉和各位小姐的教养嬷嬷,以及管理他们的这个“家的”那个“家的”,就是园子里面的园外人。承担闺房之外劳役的那些干体力活的小厮,也不得不随时出出进进。遇有大型的社交或宗教礼仪活动,大观园的儿女们偶尔也有走出园子的机会。如第二十九回清虚观打醮,大观园的人众,车辆纷纷,人马簇簇,全员出动了。但园子里的丫鬟们,一般不允许离园外出。除非特殊恩许,如第五十一回袭人探望母病,那是花小姐立功获宠之后,俨然以“妾”的身份近乎衣锦还乡似的成此一行。
还有就是因“过失”而被逐的丫鬟,对当事者来说,完全是被动的行为。最有名的案例,是金钏被逐、司棋被逐和晴雯被逐。被逐的举动,是通过强力手段把园内人变成园外人。被逐的结果无不以悲剧告终。金钏投井而死,司棋撞墙而亡,晴雯病饿而终。至于小姐们离园,只有出嫁了。例如第七十九回贾赦将迎春许配给孙绍祖,邢夫人便把迎春接出了大观园。唯一的例外是王熙凤,大观园里和大观园外的关防,她可以任意打破。她在园里园外都有合法的身份。她的美貌、诙谐和善解人意,和小姐丫鬟女儿们站在一起,没有人会视她为园外人。大观园存在的特殊意涵,唯凤姐知道得最清楚。当大观园的姊妹们邀请她出任诗社的“监社御史”,她立即拿出五十两银子,并且说:“我不入社花几个钱,不成了大观园的反叛了,还想在这里吃饭不成?”其实这是说,大观园是贾府大家族中一个具有单独意涵的王国,其特殊地位,以凤姐之尊亦不敢小觑。不要忘记,此园的原初功能是专门建造的省亲别墅,后经元妃特命许可众姊妹才得以搬进去居住。如果仅仅看到所具有的实用价值,而忽略其作为象征的文化符号的意义,就本末倒置了。
另一方面,王熙凤的贪欲和狠辣,又使她成为大观园外面世界的弄权杠杆。而老祖宗贾母则是平衡家族各种势力的最高权威。女性的地位在权力结构中凌驾于男性之上,不独上层、中间层、中下层布局明显,家族宝塔的顶端层级也不例外。
读者诸君如果对《红楼梦》的这种结构意图感到困惑,不妨温习一下贾宝玉的经典名言:“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其对女儿情有独钟,自不在话下。但需要辨明的是,他强调的是女儿,即尚未出嫁的女孩子,并不泛指所有的女性。对出嫁后的女儿,宝玉另有言说:“女孩儿未出嫁,是颗无价之宝珠,出了嫁,不知怎么就变出许多的不好的毛病来。虽是颗珠子,却没有光彩宝色,是颗死珠了。再老了,更变的不是珠子,竟是鱼眼睛了。”从无价的宝珠,一变而为光彩尽失的死珠,再变为不成其为珠的鱼眼睛,这个审视女性变化的“三段论”,可谓惊世骇俗。
这番言论的学理哲思在于,社会风气和习俗对人的本性的污染是惊人的,足可以让人的本然之性完全迷失,直至将人变成非人。第五十九回“柳叶渚边嗔莺咤燕”,可以看作是图解宝玉“三段论”的原典故事。此事导源于探春理家施行的新经济政策,将大观园的花草树木分由专人承包管理,柳叶渚一带的承包者,是小丫头春燕的姨妈,她自己的妈妈也得了一份差事。在春燕看来,这两姊妹越老越看重钱,对承包一事认真得“比得了永远基业还利害”。所以当她们看到宝钗的丫鬟莺儿折柳枝编花篮,便把气撒到春燕身上,以致当众大打出手。究其原委,无非是利益驱使,利令智昏。因此大观园从此就不得安宁了。用平儿的话说:“各处大小人儿都作起反来了,一处不了又一处。”果不其然,紧接着的第六十回,赵姨娘就和唱戏的芳官等小女孩子们打作一团。下面的第六十一回,则是迎春的大丫鬟司棋带着一群小丫头,大闹了园中的公共厨房。诗意的大观园,一下从天上落到了尘埃里。
最后是王熙凤施展计谋,将贾琏偷娶的尤二姐也骗到大观园里来居住,直至被逼自杀了事。这等于园子外面的人可以在园子里面找到死所,园里园外已混一而无分别。至于第七十回林黛玉重建桃花社,不过是诗意黄昏的回光返照而已。且看黛玉《桃花行》的结尾所写:“泪眼观花泪易干,泪干春尽花憔悴。憔悴花遮憔悴人,花飞人倦易黄昏。”呈现的是一派春尽花飞人憔悴的凄凉景象。待到众女主填写柳絮词,除了宝钗仍存青云之想,探春、宝玉、黛玉、宝琴四人所填,都不约而同暗寓“离散”两字。《红楼梦》一书的深层哲理,竟成为一次诗社雅聚的主旋律。这并不奇怪,因为很快就是“惑奸谗抄检大观园”的情节了,使已经落在地上的大观园,又在自我残杀中消散得近乎干净。敏感的探春当着抄检者的面说道:“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这是勇于担当的三小姐的激愤之词,亦未尝不是贾府命运的写实之语。
只是不曾料到,贾府的败落居然由大观园的衰败来作预演,而且抄家也是先从大观园抄起。是啊!既然女性在贾府统治层占有特殊的地位,那么摧折的风暴也必然从女性集中的地方刮起。大观园作为贾氏家族命运的象征符号,其所遭遇的兴衰比家族本身的兴衰要深在得多。小说的文学意象显示,当大观园的命运和整个贾府的命运完全合一的时候,《红楼梦》所描写的深广的社会内涵便露出了真容。
四
《红楼梦》作者显然不满足他的作品只是停留在爱情与婚姻的层面,他对爱情与婚姻背后的家族和社会的势力,铺排得广阔无垠而又密不透风。作为爱情与婚姻角色出现的每一个人物都不是孤立的存在,他们身后的亲友团和后援团,无不具有强有力的经济与政治背景。
林黛玉算是最孤单的了,但她是贾母的亲外甥女,来头不可谓不大。在“老祖宗”的最高权威面前,哪个不得让黛玉三分。黛玉刚进贾府时,老祖宗是视她为“心肝儿肉”的,相关待遇一概例同于掌上明珠贾宝玉。问题是这种态度能否持久,如果一旦有所游移,黛玉的特殊地位即发生动摇。史湘云来自史侯家,也是由于得到贾母的庇荫而确立自己在贾府的地位。王夫人和她的内侄女王熙凤,则是金陵王家的嫡系,现任京营节度使王子腾是王夫人的胞兄。宝钗的母亲薛姨妈和王夫人是一母所生的亲姐妹。所以薛蟠打死人命一案,全赖王子腾从背后关照,使之如同没事人一般。薛家的直接支撑来自皇商身份的经济奥援,即使政治靠山强大的家族也不能不另眼相看。
戴着金锁的薛宝钗来到贾府,哪里是单纯的追求爱情,分明是为了家族的利益前来联姻。史、王、贾三家族已经用婚姻的纽带联结在一起,只差薛、贾这一环了。薛姨妈公开宣称,他们的宝钗要等到有“玉”的才嫁呢。普天之下谁有“玉”?不就一个贾宝玉吗?第二十八回元春自宫中送礼物,独宝玉和宝钗的一样多,已经是权力高层的一次表态,只不过贾母没有立即呼应而已。紧接着的第二十九回,张道士给宝玉提亲,贾母的回应,一是等大一大再定,二是选取的标准,应该是“模样性格儿”都好的。林黛玉的模样自然难有对手,要说性格,贾母未必认为她的外甥女可置于薛宝钗之上。这是《红楼梦》写贾母态度开始有所变化的一处暗笔。
而到第三十五回,宝玉挨打后棒伤未愈,贾母、王夫人、薛姨妈、薛宝钗到怡红院探望,结果老祖宗当着当事人说了这样一番话:“提起姐妹,不是我当着姨太太的面奉承,千真万真,从我们家四个女孩儿算起,全不如宝丫头。”薛姨妈故作谦让,说老太太的话未免说偏了。然而她的胞妹王夫人当即作证说:“老太太时常背地里和我说宝丫头好,这倒不是假话。”贾母此时对黛钗的态度,至少内心综合判断的倚轻倚重,恐怕大体上趋于明朗。薛家占尽了道德的制高点。黛玉行酒令援引《西厢记》和《牡丹亭》的词语,薛宝钗也抓住不放,长篇大论地教训了一番,直至黛玉认错臣服。而第五十四回贾母破陈腐旧套,痛批才子佳人小说,其中的“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的嘲讽说辞,即使不明确具有直接的现实所指,但包括宝黛在内的听到的人会引以为戒,应不成问题。
《红楼梦》的读者不知是否已有所察觉,此前此后的一段时间,薛家母女在各种场合极为活跃,俨然成为大观园的主角,以至于到第五十八回,这位薛姨妈竟堂而皇之地搬进了大观园,具体说是搬进了潇湘馆,跟黛玉住在一处,使得宝、黛单独见面交谈都变得不方便了。但一有风吹草动,薛家又会爽利地从大观园撤出。第七十五回,大观园抄检之后,薛宝钗立即以母病为由搬出了大观园。作为人物角色,薛宝钗应该是大观园里面的园外人,因此她的进出并没有引起那么大的惊动。薛家后来事实上掌握了宝玉未来婚姻的主动权。
宝钗以家族的势力介入的结果,也加剧了大观园的派系纷争。怡红院的大小丫鬟们,原本有口无心,争吵斗嘴,也不伤和气。可是自从薛宝钗通过闲言 “套问”袭人的“年纪家乡”,并“留神窥察”,结果发现袭人的“言语志量深可敬爱”之后,怡红院的派系于是开始形成。袭人从此与宝钗结党自是无疑,所以已往的旧红学有“袭为钗副”的说法,实为有见。麝月、秋纹是袭人的替身,固属一党。用宝玉的话说,这两个都是袭人“陶冶教育的”。晴雯和芳官以及后来的四儿,则为袭、麝、纹所不喜。所以当第七十七回,王夫人盛怒驱逐晴雯之后,又来处置芳官、四儿,提出的罪名是:“你们又连伙聚党遭害这园子。”被王夫人目为“聚党”的“党”里面,还包括已逝的柳五儿。王夫人说:“幸而那丫头短命死了”,否则她一定成为你们的“连伙”之人。用政治语言形容怡红院丫鬟之间的人事纠葛,诉以“连伙”、“聚党”、“遭害这园子”之罪,王夫人未免小题大做。但作者采用如此写法,一定不是笔法的失措,而是有更为深在的创作意图。至少我们可以看到,家政权力的执掌者对“聚党”和“连伙”是何等深恶痛绝。“遭害这园子”,实含有罗织罪名的阴招,以证明“连伙”、“聚党”者不仅有“犯罪”事实,而且有“犯罪”意图。
五
《红楼梦》里的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由于彼此都联络有亲,使得他们命运与共,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但《红楼梦》作为故事中心展开的家族系统,是荣宁二府所代表的贾家。贾家比之另外的三家,其不同之处在于,它与朝廷有直接的联系。这缘于贾政和王夫人的大女儿贾元春,被当今皇帝晋封为凤藻宫尚书并加封为贤德妃。这样一来,贾家的身价自然不同寻常。何况贾家的荣宁二公都是从龙入关的有功之臣,其家世基业,已历百载,族望地位远非史、王、薛三家可比。
只不过当《红楼梦》故事启动发轫之时,贾家已呈衰败之象,即所谓“外面的架子虽未甚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但同为衰败,荣宁二府,又自不同。宁府的衰败,表现为荒淫无耻,日暮途远,故倒行而逆施之;荣府的衰败,表现为子孙不肖,后继无人。唯一承继有望的宝贝孙子贾宝玉,竟然是个不肯读书、不求上进的“情种”。所以第五回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荣宁二公向警幻仙姑托付说:“吾家自国朝定鼎以来,功名奕世,富贵传流,虽历百年,奈运终数尽,不可挽回者。故遗之子孙虽多,竟无可以继业。其中惟嫡孙宝玉一人,禀性乖张,生性怪谲,虽聪明灵慧,略可望成,无奈吾家运数合终,恐无人规引入正。幸仙姑偶来,万望先以情欲声色等事警其痴顽,或能使彼跳出迷人圈子,然后入于正路,亦吾兄弟之幸矣。”吊诡的是,在观赏了金陵十二钗的判词和《红楼梦曲》之后,这位受人重托的警幻,竟让宝玉与秦可卿当即成姻,并秘授以云雨之事。其结果,不仅宝玉与秦氏梦游成双,第二天又与花袭人演绎了一番。看来荣宁二公所托非人,将宝玉“规引入正”的想法,无可挽回地化为泡影。
事实上,《红楼梦》第五回作为全书的故事预演,处处都在警示贾府已进入衰败的末世。探春的判词是:“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王熙凤的判词是:“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 反复出现“末世”字样。《红楼梦曲》的最后一题,名曰“好事终”,也是况味尽出。其曲词则直接出现了“败家”和“家事消亡”的点题之语。《红楼梦曲》的尾声“飞鸟各投林”,更将贾家败亡所经由的途径,都具体而微地标示出来。这就是:“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冤冤相报实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欲知命短问前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可知贾氏家族的最后结局,不仅是败亡,同时伴随着凄苦的离散,亦即“家亡人散各奔腾。”《红楼梦》对“散”之一字,可谓做足了文章。秦可卿托梦给王熙凤,固然以“盛筵必散”的俗语为警示,连小丫头红玉都说:“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第二十二回上元节,元春出的谜语是:“能使妖魔胆尽摧,身如束帛气如雷。一声震得人方恐,回首相看已化灰。” 贾政自然是猜着了,但心想:“娘娘所作爆竹,此乃一响而散之物。”于是大觉不祥。而第五十四回凤姐讲的笑话,也是炮仗没等放“就散了”。然后她又笑说:“外头已经四更,依我说,老祖宗也乏了,咱们也该‘聋子放炮仗—散了’罢。”处处暗示这个“散”字。第三十一回作者还专门站出来透视人物心理,分析林黛玉喜散不喜聚的性格来由:“人有聚就有散,聚时欢喜,到散时岂不清冷?既清冷则伤感,所以不如倒是不聚的好。”依林黛玉的哲学,人世间的“聚”反不如不聚的好,因为最后的结果总是要“散”的。所以甲戌本《红楼梦》第一回“凡例”末尾的那首题诗,不管作者为谁,至少此诗的开首两句—“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宴终散场”—可谓深得《红楼梦》题旨之语。
二○一五年四月十五日于北京之东塾
作者:刘梦溪
来源:《读书》2015年0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