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阴暗面?
族群冲突或族群清洗的概念,对国内知识界可能有些陌生。很多中国人这方面的背景知识来自两部电影:一部是《卢旺达饭店》,另一部是《辛德勒名单》。前者以卢旺达一家国际饭店经理保罗·路斯沙巴吉那的个人经历为线索,呈现了一九九四年该国胡图族大规模屠杀图西族的残酷历史。该影片以一个胡图族政治宣言的广播片段作为开头:“听众朋友们,当人们问我,为什么我仇恨所有的图西族人?我说:‘去读读历史吧!’图西族曾经勾结比利时殖民者,他们强占我们胡图族的土地,他们用鞭子抽打我们。现在,这些图西族反叛分子回来了。他们就是蟑螂,他们就是杀人犯。卢旺达是我们胡图族的土地。我们才是这块土地上的多数,他们则是少数,是叛国者与侵略者。我们要粉碎他们的横行,我们要清除卢旺达爱国阵线反叛分子。”这一段简短的播音,把胡图族对图西族的仇恨及两族间的历史恩怨描绘得淋漓尽致。这场族群清洗最终导致了数十万图西族人的死亡,堪称人类历史上最黑暗的一页。
《辛德勒名单》则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一部关于纳粹德国屠杀犹太人的经典影片。故事发生在被德军占领的波兰城市克拉科夫,德国商人奥斯卡·辛德勒通过贿赂德国军官,使得他所建工厂中雇用的一千一百名犹太人得以幸存。这部电影的背景是纳粹德国对本国境内和占领区的犹太人实行种族灭绝政策,近六百万犹太人死于有计划、有组织的种族灭绝行动。今天,我们很难想象这惨绝人寰的一幕是二十世纪真实历史的一部分。
当然,像这样的种族清洗事件在人类历史上非常罕见,但普通的族群冲突与族群暴力事件却时有发生。特别是二十世纪中叶以来,族群冲突更是成为世界很多地区国内政治冲突的重要形式。族群政治研究的权威学者唐纳德·霍洛维茨认为:“族群冲突是一个世界性的现象。”二00三年出版《族群暴力的地理学》的学者莫妮卡·托夫特则更明确地说:“现在几乎三分之二的武装冲突都包含了族群因素。……族群冲突是武装冲突的最主要形式,在较短时期内甚至较长时期内大概都不会缓和。……仅在‘二战’之后,就有数百万人因为身为特定族群的一员而丧失生命。”除了卢旺达一九九四年所发生的族群清洗,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尼日利亚所发生的族群内战、二十世纪下半叶因族群与宗教原因爆发的两次苏丹内战、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前南斯拉夫地区的内战与局部族群清洗,以及在印度、土耳其、印度尼西亚、利比里亚、缅甸、布隆迪等许多国家发生的程度不等的族群—宗教暴力事件,都是这一世界性现象的一部分。在所有的族群冲突中,族群清洗与族群内战是最为暴烈的形式,而与一般的族群内战相比,族群清洗或族群灭绝更加惨无人道,是国际法意义上的“反人类罪行”。
尽管族群冲突是全球性的重要政治现象,但这一议题并未引起国内社会科学界的应有重视。除马戎、唐世平、李安山等几位学者及其研究团体以外,国内关于族群冲突的原创性研究还比较少。因此,美国著名政治社会学家、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教授迈克尔·曼(Michael Mann)的专著《民主的阴暗面:解释种族清洗》(The Dark Side of Democracy: Explaining Ethnic Cleansing)在国内的翻译出版,对推动国内学界了解这一领域的前沿研究、激发国内学界对这一议题的兴趣,应该有着重大意义。迈克尔·曼是一位声名显赫的社会科学家,他最具代表性的著述是四卷本巨著《社会权力的来源》(The Sources of Social Power)。该书用“政治权力—军事权力—经济权力—意识形态权力”四个变量的框架解释人类社会权力的性质及其演进,被视为历史社会学的当代经典。他提出的专断性权力(despotic power)与基础性权力(infrastructural power)的区分,更是深入人心,成为理解现代国家构建与国家能力的关键概念。
所以,迈克尔·曼这部最新译著的出版理应得到国内学界的关注。作者在时空跨度巨大的历史分析背后,有着相对明确的解释框架与逻辑主线。作者的研究主题正如副标题所示:解释种族清洗(或译为解释族群清洗)。所以,他感兴趣的不是一般的族群冲突,而是族群冲突的极端情形:族群清洗,即一个族群成员把另外一个族群成员从他们认定为自己的地区清除出去。族群清洗的具体方式又可以分为两类:谋杀性族群清洗与非谋杀性族群清洗。迈克尔·曼主要想解释的是为什么会发生大规模的谋杀性族群清洗。
这部作品开宗明义,第一章直接提出了解释族群清洗的理论框架,这一框架由八个论点构成。其中,论点一是全书的主要观点与核心逻辑,从论点二到论点八则是更具体地解释这种逻辑起作用的过程与机制,构成对主要论点的支撑。
迈克尔·曼的主要论点几乎注定会引来争议。他说:“蓄意谋杀性清洗是现代现象,因为它是民主的阴暗面。”当然,作者并不想背上民主反对者的恶名,他接着马上说:“我也不想否认民主是一种理想,我赞同这种理想。”但作者认为,在多族群社会,民主政体可能会使得多数族群对少数族群实施基于族群分界线的“多数暴政”,其可能的最严重后果就是谋杀性族群清洗。现代性与民主,是该书用于解释族群清洗的两个关键词。就前者而言,“种族清洗本质上是现代现象”,“它属于我们的文明,属于我们自身”。就后者而言,“民主意味着由人民当家做主(rule by the people)”,而“人民”(the people)在现代社会有两种意涵:一是指普通大众或多数人,二是指民族、民族或种族集团。在一个多族群社会中,如果从族群意义上定义人民的话,那民主就是多数族群的统治,反过来就变成了对少数族群的排斥。这样,如果多数统治等同于多数族群的统治,就会在多族群社会造成不同族群之间的对立。这种政治统治模式,再加上大众的政治动员,就会导致一种可怕情形的发生—即不同族群之间彼此将对方视为“敌人”。作者这样说:“如果由这样一种人民来当家做主,会给其他不同族群的人民带来什么呢?回答通常是令人不快的—尤其是当一个族群形成大多数的时候,因为它随后即可实行民主却又专制的统治。”因此,在一个多族群社会,当民主被视为多数族群的统治时,就有可能“鼓励对少数族群实行清洗的行为”。这大致上就是迈克尔·曼的核心逻辑。
现有的比较政治研究通常较少专门关注族群清洗,但一般意义上的族群冲突和族群暴力则是最近一二十年的热门研究话题。不少英美高校甚至已经将“多族群社会的政治”、“族群政治与族群冲突”这样的主题列入了研究生课程。一种比较流行的观点认为,多族群社会启动民主转型以后,原先被威权体制压制的政治诉求会被释放出来。对于现代化程度不高的多族群社会来说,族群身份很可能会成为政治动员的基础。所以,这样的社会通常不会形成基于阶级身份或意识形态的主导政党,而是会形成基于族群身份的主导政党。如果该社会历史上族群恩怨关系非常复杂,或者存在油田或贵金属资源等利益争夺点,不同族群集团和族群政党之间的竞争可能会非常激烈,乃至会向暴力化方向发展。一些多族群社会启动民主转型之后出现的族群冲突和族群暴力现象,往往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像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尼日利亚独立以后,很快从族群冲突走向族群内战,大致也是这个逻辑。当然,这只是一种可能性。实际上,关于族群政治的主流研究并没有那么悲观,因为并非所有的多族群社会启动民主转型之后都导致了严重的族群冲突与族群暴力。比如,两位著名的政治学者阿伦·利普哈特与罗纳德·霍洛维茨尽管观点分歧很大,但他们都相信,合理的宪法设计与制度安排可以有效缓解多族群民主社会的族群冲突。
再回到这部作品。迈克尔·曼接着用七个更加具体的论点阐述了这种逻辑起作用的过程与机制。在阐明主要观点与解释框架后,这部作品的经验研究部分用了四个主要案例、若干次要案例和两个相反案例来进行论证。四个主要案例分别是奥斯曼土耳其帝国一九一五至一九一六年在亚美尼亚实施的族群清洗、纳粹德国及其盟友实施的犹太人种族灭绝行动、前南斯拉夫地区内战中的族群清洗,以及发生在卢旺达的族群清洗。作为社会科学家的迈克尔·曼谦和地认为,由于社会类型的复杂性,“我的论点不可能是科学法则”。言下之意,不是每个案例都完美地符合他在第一章中所提出的由八个论点所构成的这套理论。
毋庸置疑,《民主的阴暗面》这一作品有其独特的价值。一方面,族群政治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越来越成为全球政治中的重要问题,而且族群政治还常常与宗教、语言、地区等因素交织在一起。族群政治既关系到战争与和平这样涉及人类基本生存的问题,又关系到国家构建、民主转型和治理绩效这样的发展性问题。可以预见,族群冲突与族群暴力未来相当长时间内仍然会是全球性的重要政治问题。而国内学界对这一重要议题的关注程度是不够的,对相关前沿研究的译介是欠缺的,原创性研究则更少。而迈克尔·曼基于特定的视角,阐述了一套为什么会导致族群清洗的理论,至少为我们提供一个可能的视角。另一方面,民主在国内学界和公共领域是一个容易引起激烈争论的概念,现有的多数争论仍然是围绕观念进行的,“民主好”或“民主坏”常常是主要的争论点。但民主政体的实际运转要比好或坏的两分复杂得多,这就更需要深入到民主的经验世界中去观察和研究。暂且不论迈克尔·曼的理论逻辑是否严密,但当他把民主与族群冲突、暴力乃至族群清洗联系在一起时,至少给国内学界一个必要的提醒:民主在提供诸种积极价值的同时,是否可能存在着某种隐秘的“阴暗面”?特别是,在历史恩怨复杂的多族群社会背景下,民主是否有可能会导致某种人们始料未及的严重后果?这个问题值得深思。在笔者看来,这对民主的支持者尤为重要。
《民主的阴暗面》二00四年在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之后,引发了国际学术界的很多评论。《美国社会学杂志》、《美国历史评论》和《和平研究杂志》等著名期刊为其刊发了书评或书讯。尽管如此,这部作品同时也引起了很多争议与批评。比如,民族与族群政治的著名期刊《民族与民族主义》二00六年第三期专门刊文对该书进行辩论(debate),包括四位学者的学术批评与作者迈克尔·曼本人的回应。《加拿大社会学杂志》在线版二00五年五、六月号则刊发了历史学家丹尼尔·戈登(Daniel Gordon)措辞尖锐的批评文章,作者本人则在同一期做了针锋相对的回应。一部学术著作激起很多讨论与争论,证明这部作品受到了学术界的关注。但要对这部作品的实际质量进行评判,却只能根据学术标准。笔者喜欢用自己戏称的“社会科学三板斧”来衡量一部学术专著质量的高低,即:概念是否清晰?逻辑是否严密?经验证据是否支持这种逻辑?
先讨论一下概念与逻辑问题。迈克尔·曼给这项研究取了一个非常吸引眼球的标题:民主的阴暗面。但是,到底什么是民主的阴暗面?什么是作者定义的民主?民主导致族群清洗又是何种逻辑?这些问题都值得深究。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出,作者更多地从实质性定义而非程序性定义来理解民主,民主就是人民的统治。在作者看来,民主既是普通大众的多数政治,又是大众动员的政治。两者的结合,在多族群社会可能导致基于族群界线的“多数暴政”,其极端情形就是族群清洗。然而,问题是,并非所有多族群的民主政体都导致了严重的族群冲突,更没有普遍地出现族群清洗。美国著名政治学者阿伦·利普哈特在《民主的模式》一书中把他研究的三十六个稳定民主国家分为三类:多元社会、半多元社会和非多元社会。其中十八个多元社会或半多元社会的绝大多数都没有发生过族群清洗。其实,作者自己也承认:“我不是在说民主国家施行种族清洗是例行现象,这样的例子是很少的。”因此,既然多族群社会的民主政体并不一定会导致严重的族群冲突或族群清洗,就不应该得出“民主导致族群清洗”的论断。即便遵循作者的逻辑,一个更有意义的问题或许应该是:到底是何种民主,或者民主与何种条件的结合,更容易导致族群清洗?
问题的另一面是:威权或极权政体并未避免严重的族群冲突或族群清洗。对犹太人实施种族灭绝的纳粹德国当然不是民主政体。如果做前后时期的比较研究,就会有更有趣的发现。德国魏玛共和国时期尽管出现了反犹主义的思潮,但并未导致德国国内出现针对犹太人的大规模族群暴力事件,更不用说什么族群清洗了。正是魏玛民主政体崩溃之后,希特勒掌权的纳粹德国才逐步走上了实施犹太人种族灭绝政策的道路。因此,当民主政体缺位时,多族群社会照样可能—甚至更容易—导致严重的族群冲突或族群清洗。
由此可见,对多族群社会来说,民主政体既非导致族群清洗的充分条件,又非导致民族清洗的必要条件。迈克尔·曼其实在第一章中还表述了一个更为完整的观点:对于防止可能的族群清洗来说,稳定的民主政体优于稳定的威权政体,稳定的威权政体优于新兴的民主政体。他这样写道:“新近走向民主化的政权比稳定威权主义的政权施行蓄意谋杀的种族清洗的可能性更大。”他又说:“稳定的按制度化运作的民主制政权,要比正在进行民主化或者威权主义的政权较少可能实施蓄意谋杀性清洗。它们已保证了不仅是多数人参加选举和多数人统治,而且还确保了宪法对少数人的保护。”如果把这一完整的观点跟书名做比较,估计会让众多读者感到不解与困惑。
不仅如此,迈克尔·曼还表达了一个更加令人困惑的观点:“实际真正在施行谋杀性清洗的政权绝非民主的,因为那将造成术语上的自相矛盾。……事实上随着升级的展开,所有施行清洗的政权都变得越来越不民主。民主的阴暗面就是在自由主义或社会主义的民主理想行进中产生的畸变歪曲(perversion)。”这几乎明确无误地承认,是非民主政体而不是民主政体实施了族群清洗。而这里所谓的“民主的阴暗面”,其实是指民主的扭曲与变形的状态。那么,这还是民主吗?尽管作者声称民主与族群清洗之间的关系并非静态的和简单的,但他同时也认为:“鉴于这些复杂关系,我们在当今世界的民主与种族清洗之间找不到一种简单的全面覆盖的关系。”这几乎就是在推翻自己的主要论点!
同时,民主的概念也是一个问题。迈克尔·曼在界定民主政体时有些过于简化。作者对民主的理解突出了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多数统治,二是大众动员,但却忽略了民主作为一种现代政治体制的其他维度。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和英国思想家约翰·斯图亚特·密尔对于民主可能导致“多数暴政”早有论述。由此,学界的一般共识是:从“民主政体”迈向“好的民主政体”还需要两种机制。第一,民主需要被纳入宪政与法治的框架之中。既恪守多数决定的规则,又保护了少数群体的权利,这才是宪政与法治约束下的民主,也是“民主”能成为“好民主”的重要条件。意大利政治学家乔万尼·萨托利则认为,保护少数派的权利也是捍卫民主政体本身的需要,而现代民主制只能是有限的多数统治,其中的逻辑并不复杂。第二,民主通常都还有分权制衡的制度安排。因而,民主政体下的多数派权力并非是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而往往要受分权制衡机制的约束。这也是一种防止多数派滥用权力的机制,或者说是一种防止可能的多数暴政的机制。比如,在总统制条件下,立法权与行政权之间通常都有着明确的分权制衡;在议会制条件下,固然议会多数有权决定政府组成和基本政策,但在实际政治过程中多数派政府的权力也受到诸多制约。所以,在现代民主政体下,多数派的权力通常不会演变成绝对的权力。这也是现代民主政体的应有之义。
再来讨论经验证据的问题。作为一项社会科学研究,最有说服力的做法是:经验证据所呈现的事实与作者提出的主要论点、理论逻辑是严格契合的。但令人失望的是,作者提供的四个主要族群清洗案例全部是非民主政体,绝大多数次要案例也都是非民主政体。根据政体四(Polity Ⅳ)提供的一八00年以来的各国政体评级数据,很容易获得四个主要族群清洗案例所涉国家当时的民主评级。该机构把最民主的政体评级为10分,最不民主的政体评级为-10分,从而构成了一个民主评级谱系。根据迈克尔·曼的估计,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在亚美尼亚实施的族群清洗,导致一百二十万到一百四十万亚美尼亚人遇害。按照政体四的评级,一九0九至一九一七年的政体评级为-1分,够不上民主政体的标准。所以,一九一五至一九一六年发生族群清洗时,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政体至多被视为具有民主色彩的威权政体,或者是民主程度较低的两不像政体(hybrid regime)。实施种族灭绝、导致约六百万犹太人死亡的纳粹德国,从一九三三到一九四五年希特勒倒台之前,其政体评级是-9分,接近于非民主政体的最低分。迈克尔·曼在书中也明确指出,纳粹德国是专制政府,不是民主制政府,但他认为这是一个偏离的案例。前南斯拉夫地区出现族群清洗时,这一地区的政体评级摇摆在-7分至-5分之间,根本算不上什么民主政体。最后一个主要案例卢旺达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九年的政体评级在-7分和-6分之间波动,当然亦非民主政体。但作者认为,胡图族对图西族的族群大屠杀跟“胡图力量”(Hutu Power)提出的“伟大的大多数”和“大多数人的民主”等政治口号有关,因为这些口号激起了“群众的支持”。所以,作者由此竟认为卢旺达的案例比其他案例更好地论证了“谋杀性种族清洗是民主的阴暗面”。然而,政治的口号与政体的实践完全是两回事。即便是一个十足的独裁者,亦有可能大声呼喊民主的口号,甚至进行大规模的政治动员。无论如何,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卢旺达远非一个民主国家。
因此,迈克尔·曼的主要族群清洗案例没有一个是发生在民主政体之下的。实际上,这部作品的次要案例也大体如此。迈克尔·曼可能会这样辩解:这是民主的阴暗面,或者是民主的扭曲。但问题在于:当民主发生大幅度扭曲—或者是民主政体业已崩溃(纳粹德国案例),或者是出现了民主元素但尚未建成民主政体(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案例),或者是根本算不上民主政体(卢旺达与前南斯拉夫地区)—时,族群清洗的账能算在民主的头上吗?单就作者提供的多数案例而言,与其说导致族群清洗的是“民主的阴暗面”,还不如说是“民主的反面”—“民主的反面”自然就不是民主政体。当然,导致族群清洗的完整逻辑,要比这里的讨论更为复杂。总之,作者试图用非民主政体下的族群清洗来论证“族群清洗是民主的阴暗面”,是一种逻辑上的硬伤。
但无论怎样,迈克尔·曼这部作品关注的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议题,对具体案例的分析亦富有洞见,对跨越巨大时空的历史资料的应用更是达到了令人惊叹的高度。从这个角度讲,国内社会科学界应该严肃地对待这样一部作品—无论迈克尔·曼说对了,还是说错了。
(《民主的阴暗面:解释种族清洗》,迈克尔·曼著,严春松译,中央编译出版社二0一五年版)
作者:包刚升
来源:《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