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赫胥黎—威伯福士辩论
相信不少人都在科普读物上看到过这么一个故事: 一八六0年六月三十日,博物学家、号称“达尔文的斗犬”的托马斯·赫胥黎与教会的代表、牛津主教塞缪尔·威伯福士在牛津大学博物馆进行了一场大辩论。在辩论中,威伯福士主教以《圣经》为依据,对进化论竭尽诋毁之能事,在他的发言的最后,他气势汹汹地诘问赫胥黎:“我很想问赫胥黎先生,和猴子有血缘关系的,是你的祖父还是你的祖母?”面对威伯福士的挑衅,赫胥黎毫无惧色,他先是列举了一系列事实证明进化论的真实性,而后又以激动而响亮的声音说道:“一个人承认猿是他的祖先,并不是什么羞耻的事,可羞耻的倒是这样一种人:他惯于信口雌黄,并且不满足于自己活动范围里的那些令人怀疑的成就,还要粗暴地干涉他根本不理解的科学问题。”他还说,他宁愿“要一个可怜的猿猴做自己的祖先,也不要一个运用自己优厚的天赋和巨大的影响,却把嘲讽奚落带进庄严的科学讨论的人做祖先”。听众都为赫胥黎的精彩演讲热烈鼓掌,少数顽固分子则张口结舌、不知所措,而威伯福士面色铁青,灰溜溜地退出了会场,就这样,这场辩论以科学的大获全胜而告终。
这是一八六○年英国科学促进协会(The British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Science)所举行的年会上的一个场景。上面这段话可以说是对这一场景的一个标准版的描述,各种出版物在表述上可能有一些差异,但基本内容是相同的。在这种叙事中,赫胥黎和威伯福士都不是作为个人,而是分别作为科学和宗教的代表人物而存在的:赫胥黎是科学的斗士,真理的捍卫者,而威伯福士主教则是宗教界不自量力、螳臂当车的象征,当然,很多人可能根本记不住“威伯福士”这个拗口的名字,因为作为一个反面人物,只是为了衬托赫胥黎的高大形象才有存在的价值,他本身有什么特质,是无关紧要的。
可是,尽管这一事件本身在历史上确实发生过,但只要仔细搜集和整理后人对这一事件的记述,就不难发现,在事件的“第一层次”的叙述,即事发后一两周内媒体对事件的报道以及事件目击者的回忆,和“第二层次”的叙述,即事件发生数十年后众多科学史著作的叙述之间,存在着极大的差异。下面就让我们看看这一事件的叙述模式是如何转换的吧。
实际上,当时的媒体对这一事件的报道是非常有限的,研究者查阅了数十种当时的报纸和杂志,发现只有两三家对这一事件有报道—这恰恰说明,当时的人们并没有认为这件事有什么深远的意义。不过,从很有限的报道中,还是能看出一些明显特点。首先,这场辩论并没有出现“一边倒”的局面。比如《星晚报》(Evening Star)对双方都同样给予赞扬,说威伯福士的辩论“雄辩而有力”,赫胥黎的话语则“充满争辩性,获得了热烈的掌声”。而《雅典娜神庙》(Anthenaeum)则用一种非常中立的语气报道了这一事件:“牛津主教强烈反对人可能是从猿转变而来的理论,这种立场得到了牛津最杰出的博物学家欧文教授、本杰明·布罗迪爵士、多布尼(Daubeny)博士等人的支持,但其他人,其中最突出的是赫胥黎,已经表示他们决定接受,也希望他们的朋友和敌人们接受所有事实,即使是祖先的血统并不高贵这一令人沮丧的事实,这场辩论使得牛津在一周中非同寻常的热闹。”
更重要的一点是,在这些报道中,我们没有看到宗教和科学被截然对立起来,报道者都只是就具体的问题发表意见,并未赋予这一事件什么深远的历史意义,即它代表着科学与宗教的冲突。当然,有一些人对威伯福士提出了批评,但他们的出发点只是威伯福士的态度问题,而不是威伯福士利用宗教和《圣经》攻击科学。如威斯敏斯特教堂住持弗雷德里克·法拉(Frederic Farrar)说威伯福士的错误在于他忘记了一个绅士的行为标准,赫胥黎则在“态度和教养方面获得了胜利”。的确,威伯福士最后一问涉嫌人身攻击,与英国人所推崇的绅士风度很不相合,难怪赫胥黎在听到这句话后,反而觉得高兴,对身边的人说:“上帝把他交到我手里了。”而他的反击也堪称精彩。后来,也许是威伯福士的一些支持者觉得这位主教大人过于尖刻,在他们对这件事的回忆中,这位主教的最后一句话变成了“我绝不会把动物园里的猴子和自己的祖先联系起来”。中国人常说“为尊者讳”,看来西方人也不例外。
但这一切并不能说明威伯福士压制科学,相反,很多人由此认为,这只是一个有关“修辞”的问题,与科学和宗教的对立毫无关系。为什么时人只批评威伯福士最后一句话有失风度,而对他之前的大段发言却没有提出异议呢?可能出乎很多人的意料,据《雅典娜神庙》上的报道显示,威伯福士发言的大部分内容,并非对进化论毫无根据的诋毁,而是以科学为依据来批评达尔文的理论,认为这不过是一种假说。他反对进化论的最大理由,是认为达尔文的观点缺乏科学事实的支持。其实,就在这场辩论后不久,《季度评论》一八六○年七月号就发表了一篇他批评进化论的文章(威伯福士的信件显示,这篇文章大约是在辩论前五星期写成的),其理由并非是《圣经》上的语句,而是进化论没有足够的科学事实作为依据。威伯福士还特地说明,他反对简单地用《圣经》中的启示来反对科学研究:“一些人因为自然界中的事实和由此推出的结论有疑点,而以它们与启示有矛盾为由加以反对,对此我们是不赞成的。我们认为所有这种胆小怯懦的反对都是与严格的、开明的信仰不相容的。”他在文章中对进化论提出的几个质疑,一是达尔文把若干化石作为生物进化的依据,但这些化石并不足以组成生物进化的完整链条,威伯福士的文章花了六页篇幅来论述这一问题,显示了他对这一问题绝非外行(对于这一点,当时英国最有名的地质学家、达尔文的老师塞奇威克也是认同的,他认为达尔文的学说是想“用一串气泡编成一条坚固的绳索”);二是他认为人工选择可以使物种的某种特征发生改变,但不足以产生新的物种;三是杂交后的生物体会丧失生育能力,这一点对进化论来说也是不利的证据。这几点完全是站在严谨的科学角度来论证的,而后来进化理论的发展史也证明,这些问题都是必须认真加以考虑的。
不要惊讶于威伯福士在《季度评论》中所显示的科学素养,此人绝非是对科学一无所知的庸才,相反,说他精通科学绝不为过。在剑桥读书时,他以数学第一的成绩毕业,在从事宗教工作之余,他最大的爱好是从事生物学和地质学研究,是一名颇有建树的业余鸟类学家,同时,还热心于科学普及工作,担任了英国科学促进协会的副主席。当然,正因有这份出色的履历表,使他变得十分自负,导致了他在同赫胥黎的辩论中忘乎所以,说了很不得体的话,从而遭到赫胥黎的迎头痛击。但是,从总体来说,威伯福士的发言并没有对进化论肆意诋毁,基本还是以理服人的。他对进化论的批评,并不比现代科学界中不同学派间的互相批评更加尖刻。
从当时媒体的报道,结合威伯福士本人的情况,我们似乎可以这样理解赫、威二人的辩论:与其说赫胥黎—威伯福士辩论是科学与宗教间的斗争,不如说是旧有的业余科学家与新生的职业科学家间关于具体科学问题的一场争论。其实,在十九世纪中期之前,许多科学研究人员并非专业出身,而在这其中,教会人士占有很大的比重,原因很简单,教士是当时受教育程度最高的一个阶层,同时又拥有优越的经济地位和较多的闲暇时间,这些都是从事科学研究所必需的条件。当时还有一种非常普遍的信念,就是研究科学与信奉上帝不但不矛盾,还能互为促进。即使是达尔文,当他的父亲把他送到剑桥大学攻读神学时,也认为他对博物学的爱好有助于他理解上帝。与威伯福士同时代的著名神学家、牛津运动领袖约翰·纽曼认为,侍奉上帝的那种“虔诚和献身精神”,是研究自然时所必需的。更有意思的是,就在赫胥黎—威伯福士辩论的前几天,在英国科学促进协会一八六○年年会的开幕式上,大会主席沃罗特斯利勋爵(Load Wrottesley)还说:“我们的科学研究进行得越出色,就越接近于上帝。”而赫、威二人的辩论,只是这次年会的一场分会中发生的一个插曲。所以,不难理解,时人都把赫胥黎—威伯福士辩论理解为科学阵营内部的一场辩论,而非科学和宗教的冲突。这种理解在辩论发生后很长时间也没有改变。按二十世纪中叶剑桥大学教授欧文·查德威克在其名著《维多利亚时代教会史》中的观点,在这一事件发生后长达二十余年的时间内,它只是个私人话题,流传得也不广。
然而,到了十九世纪末,这一事件的叙事模式发生了变化,它被放置于科学与宗教冲突的大背景下加以考察。于是,任何不利于塑造科学与宗教对立的细节都被略去或加以改动,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科学与宗教进行殊死斗争并最终大获全胜的版本。这显然与十九世纪下半叶“科学”在英国社会中含义的变化有关,十九世纪下半叶是科学研究大步地迈向专业化的时代。在一八六○年,科学研究被英国人视为培养绅士品格和宗教情感的一种有益途径,而到了一九○○年,科学研究更多地被视为提升国家实力、改善物质福利的一种手段。就在这一时期,英国被德国、美国赶超,英国人很快发现,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对科学研究的功利性不如德国人、美国人那样重视,现代社会需要的是专业的技术人员和科学家,而不是集人文、宗教、科学素养于一身的“万金油”!换言之,科学与宗教的分离势在必行。于是,类似于威伯福士这样的业余科学家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他对进化论的批评和质疑,在一八六○年是一种稀松平常的行为,可到了一九○○年,却会被视为对科学的不敬和挑衅。正是这种语境的变化,导致了人们对于赫胥黎—威伯福士辩论的理解发生了改变。
当然,新的叙事模式也并非完全凭空建立,它依然是建立在一定的资料基础之上的,只是这种资料带有很大的片面性,即基本来自赫胥黎死后,由其子莱昂纳尔·赫胥黎所编撰的《赫胥黎的生平和书信》。作为史学研究的一项基本常识,我们都知道,当事人的回忆是不能作为权威的资料来源的。然而,现代的科学史撰写者这样做也是迫不得已,因为只有赫胥黎本人对这一事件的回忆才最符合树立科学绝对权威的要求,也只有赫胥黎本人才坚信他在这场辩论中完胜威伯福士,并使他在这场辩论发生后的一段时间内成为“牛津最受欢迎的人”(有意思的是,在威伯福士写给友人的信中,也声称他取得了这场辩论的胜利,并说他“痛斥”了赫胥黎)。可是,据这场辩论的目击者之一,也是进化论支持者的地质学家约瑟夫·胡克的回忆,赫胥黎的演讲并不成功,他的声音不够洪亮有力,也没有抓住威伯福士发言中的弱点。胡克认为,是他而不是赫胥黎的发言才真正阐明了进化论的精髓,并有效地回击了威伯福士。胡克的说法并非自夸,因为《雅典娜神庙》对胡克发言的报道篇幅是对赫胥黎发言报道篇幅的三倍。可是,即使胡克说的是事实,后来的科学史也是不会采用的。因为这样一来,在历史上不甚知名的胡克就要喧宾夺主,破坏整个故事的完整性和戏剧性,就没有一种激动人心的、具有垂训意义的“科学史”了。
如果说赫胥黎—威伯福士辩论中,没有一点宗教与科学对立的因素,那也不尽然。威伯福士对进化论的排斥,不完全是基于他对生物学和地质学的研究,恐怕也有一种“情结”在起作用,那就是无法接受《创世记》中上帝创世的记载竟然完全是个神话。但是,威伯福士的宗教情结一定是阻碍了进化论的发展吗?恐怕恰恰相反。一个有些吊诡的事实是,正是威伯福士的宗教情结,促使他从科学的、实证的角度,寻找达尔文理论的缺陷,并促使达尔文弥补这些缺陷,达尔文也承认威伯福士的质疑“展现了非同寻常的智慧”,并写出了《动植物在家养情况下的变异》来完善进化理论。
在这里,又要接触到那个深奥的问题:科学与宗教究竟是怎样一种关系?这个问题远远超出一般人的思考能力,在这里,笔者仅仅出于让读者更好理解赫胥黎—威伯福士辩论的目的,谈一点粗浅的看法。其实,就在这场辩论的前几年,约翰·纽曼就在其名著《大学的理念》中认为,科学是关于自然的知识,而神学是关于超自然的知识,科学家思考目前的事实,而神学家思考终极的缘由,二者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互不干涉的。纽曼的观点,至少对他所在的那个时代来说是比较切合的,因为据弗兰西斯·高尔顿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一次统计,在一百二十六名英国科学家中,八十八人明确宣称自己有宗教信仰,并能明确地说出自己属于哪个教派,而当被问及“少年时代所受的宗教教育对你的研究自由是否有影响”时,接近百分之九十的科学家给出的答案是“没有决定性的影响”、“没有影响”或“有积极的影响”。对于那时的科学家来说,很多人平时在实验室工作,周末去教堂做礼拜,二者是可以并行不悖的。
当然,这种科学与宗教的“无关说”只让我们更加理解威伯福士与赫胥黎辩论的历史背景,却并不适合解释辩论本身。这场辩论中,科学与宗教是有交集的,只是这种交集对科学起到的更多的是促进而不是妨碍作用,威伯福士的“情结”虽然是基督教的,但他对进化论的质疑却是严谨的、科学的。而自《物种起源》出版后的一个多世纪,种种对进化论的批评和质疑往往都有宗教情结,但同时,这些批评和质疑几乎都是由训练有素的科学家提出的,它们大都符合科学规范。可以肯定地说,没有这些批评和质疑,进化理论不可能发展到今天的高度。虽然,某些科学家是基于对“创造论”和“智能设计论”的信奉才质疑进化论,但这不能理解为他们违背了科学精神。事实上,在一些科学还不能完全认识的领域,引入上帝这一概念是个普遍现象,这一情况也发生在一些著名的科学家身上,牛顿发现世界万物都遵循一个共同的运动定律,至于为何会有这种精妙与和谐,他无法回答,只把它归因于上帝。爱因斯坦不同意量子力学中的非决定论,但他自己却无法建立一种更完备的理论,只能以“上帝不会掷骰子”来表达自己的观念。人类无限的求知欲与有限的知识构成了矛盾,使宗教的身影在科学中始终没有消失。英国科学史家丹皮尔在《科学史,及其与哲学和宗教的关系》一书中对宗教并无多高评价,也毫不留情地揭示了宗教压制科学的一系列历史事实,可他却认为:“我们需要领悟一个神圣的奥秘,我们需要有同神灵一脉相通的感觉,而这就构成宗教的根本基础。” 这里的“上帝”与其说是科学的拦路虎,不如说是人类为了弥补“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这一缺憾的一种手段,它本身并没有对科学产生不利的影响。
当然,宗教对科学无害乃至有利,是建立在一定的前提下的,那就是它再不能以强制的权力来妨碍科学研究,而只能在平等的基础上与其自由地争论。而这一条件,在十九世纪中叶的英国已经具备。约翰·纽曼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的一席话表明教会已不可能使用过去那种恐怖手段压制不同意见了,他说,在处理教派矛盾时,“不管怎样激烈,我也不能割掉一个清教徒的耳朵,而当我想起西班牙处置异教徒的火刑时,足以令我想到死”。如果教会确实能做到平等和宽容,那么,即使是伯特兰·罗素这样对基督教素无好感的自由主义学者也认为,它就会变得“纯净而有益”。既然如此,我们大可以从一种新的角度来透视赫胥黎—威伯福士的辩论:它主要不是科学与宗教之间的辩论,而是对于科学有不同理解的两个派别间的辩论,即使宗教在其中仍旧是个因素,它主要也是促进而非妨碍了科学真理的探讨。
这种看法,在“科学”已经取得绝对话语权的现代,是有积极意义的。因为,宗教早已失去了昔日的荣耀与威势,它已经不可能用强迫的手段来阻碍科学的进步了,所以,对宗教似乎不必“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宗教本身并不是洪水猛兽,可怕的是某些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以宗教为工具压制真理。这种情况,在历史上曾发生在宗教身上,现在,“科学”可能也会有相似遭遇。纵然“科学”代表着永无谬误的真理,但运用科学这一概念的话语权的,却是易于犯错的人。一些包含真知灼见的思想,被“权威”人物以“不科学”为名简单否定,这样的情况并不鲜见。也正因此,对赫胥黎—威伯福士辩论的重新解读才显示出它的意义,在这场辩论中,真理并不完全掌握在“科学”的代表人物赫胥黎手中,威伯福士其实颇多可取之处,如果将其一棍子打死,本身就是不符合科学精神的一种表现。而这种以“科学”为名,有意无意地伤害科学声誉的行为,不正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应当警惕和避免的吗?
来源:《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