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审判中的东吴精英(上)
從1931年的九一八事变开始,日本发动了长达14年的侵略战争,给中国及亚太地区的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为了清算日本侵略罪行,维护世界和平,重建战后新秩序,同盟国在东京设立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甲级战犯进行审判。这是一场国际正义对法西斯邪恶势力的大审判,在人类历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8年1月27日,“东京审判中的东吴精英”展在上海淞沪抗战纪念馆举行。苏州大学(东吴大学)上海校友会以及上海各界专家、学者等百人共同出席纪念活动,深切缅怀72年前那场“世纪审判”。
回溯历史,1948年11月12日,当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长韦伯宣读完长达1446页的判决书时,在场的中国法官和检察官都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他们彼此对望,心想这下总不要集体跳海、以谢国人了,嘴角也流露出一丝久违的笑容。历时两年零七个月,由11国代表参与的东京审判终于画上句号,臭名昭著、凶狠狡黠的战争刽子手们得到了应有的惩处。在这场世纪大审判中,有17名中国人参加,其中10位都来自同一所学校,即被誉为“近代中国法官的摇篮”的东吴大学法学院。这10位东吴大学法学院校友分别是:检察官向哲濬、检察官首席顾问倪征燠、检察官顾问桂裕、鄂森,检察官秘书裘邵恒、检察官秘书兼翻译高文彬、首任法官秘书方福枢、法官秘书杨寿林、翻译官刘继盛与郑鲁达。
以国家的名义
1946年1月,抗日战争的硝烟刚刚散尽,对日本战犯的审讯工作很快被提上日事议程。一日,国民政府收到驻日盟军最高统帅部发来的一份急电,要求中国政府尽速派出法官和检察官远赴东京组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国民政府获悉后,指示外交部和司法部尽快商定合适人选。这是中国第一次以战胜国的角色走向国际法庭,为抗战中罹难的4000多万同胞讨还血债,以国家的名义审判战争狂魔。对派往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司法工作人员,条件要求十分严格:一要有精深的英美法系研究背景,二要能流利使用英语,三要有丰富的法庭实战经验。
担任过国民政府首位司法部长和外交部长、被冠以法学界权威的王宠惠很快就向政府举荐了一人—向哲濬,委派其出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检察官。向哲濬,湖南宁乡人,1917年从清华大学毕业后赴美留学,先后获美国耶鲁大学文学学士、华盛顿大学国际法专业法学学士学位。1925年秋,向哲濬返回祖国,先后担任国民政府司法部和外交部秘书,出任最高法院检察署首席检察官、最高法院湘粤分庭首席检察官、苏州地方法院院长、上海第一特区最高法院首席检察官等职。向哲濬英语熟稔,专业出众,深得王宠惠的赏识,曾参与国民政府收回法权活动,对英美法系有精深研究。向哲濬领命后,很快就整理行装,赶赴日本。东京审判后,向哲濬被聘为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遗址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长韦伯
除了检察官外,还必须指派一名资深人士担任中国法官。在国民政府外交部和司法部的推荐人选中,蒋介石选定了梅汝璈。梅汝璈,江西南昌人,1924年从清华大学毕业后赴美留学,先后获斯坦福大学文学学士、芝加哥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29年归国后,他先后担任行政院院长宋子文、外交部部长王世杰等人秘书;此后,又在武汉大学、山西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等讲授英美法专题,并长期出任国民政府立法院委员一职。尽管梅汝璈长期专研英美法,却鲜有法庭实战经验,选派他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出任法官,连梅汝璈自己也颇感意外。尽管如此,为不辜负民族重托,梅汝璈还是欣然领受,以国家的名义远赴东京参加世纪审判。
经过了前期精心准备,1946年4月29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正式向日本战犯提出起诉。随着案件审理的逐层深入,亟须选派更多人手赴日调查取证,准备诉讼材料。1946年冬,向哲濬推荐他的同事倪征燠出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检察官首席顾问。倪征燠,江苏吴江人,1928年获东吴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29年,获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30年,在美国霍普金斯大学法学研究所任荣誉研究员;1931年回国后,他先后在东吴大学、大夏大学、持志大学担任教授;1935年,他出任上海第一特区法院推事。倪征燠接到向哲濬的“求援信”时,刚从美国考察司法回来。当时,对战犯的审理已进入第二阶段。囿于对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等人缺乏充分、有利的罪证,深谙英美法审讯程序的倪征燠挺身而出,决意为国家和民族一战。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设立
事实上,针对战争魁首的审判与制裁缘来已久。1815年,素有“战神”之称的拿破仑,被英、俄、奥、普等反法同盟流放于英国的圣赫勒拿岛终生囚禁,但未受任何国际法庭或国内法庭的审判。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严惩德皇威廉二世及其内阁首脑的呼声日益高涨,响彻巴黎和会。会后,协约国成立了国际委员会,专门开展对战犯的审讯。但随着俄国十月革命的爆发,以及英法之间的相互猜忌,《凡尔赛和约》中有关审判战犯的条款形同虚设,国际法庭最终未能成立。协约国深陷无奈,决意交付新成立的德国政府自行审判战犯。德国政府阳奉阴违、百般拖赖,直到1921年5月才在莱比锡由最高法院组织审判。一个原本896人的战犯名单,经多方抗拒与妥协后,竟锐减至45人。然而,实际接受审讯的只有12人,被法庭判罪的仅有6人。即便如此,还有2名罪犯越狱逃脱,剩余的4人也只不过接受了6个月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为了吸取一战审判教训,1942年1月,比利时、捷克、希腊、荷兰、波兰、南斯拉夫、卢森堡、挪威、法国九国发表共同宣言,申明惩办战争罪犯。1943年10月,同盟国在伦敦成立了联合国家“战争罪行调查委员会”,中国随即加入。1943年11月,苏、美、英三国在莫斯科发表“关于暴行的宣言”,不仅重申要严惩战犯,而且要求押解回同盟国进行审判。1945年8月,苏、美、英三国首脑签署了《苏英美三国柏林(波茨坦)会议议定书》,重申“使所有一切的战争罪犯,予以公正与迅速之惩处”。同年9月2日,外务大臣重光葵和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代表日本政府在东京湾的美国“密苏里”号战列舰上签署“无条件投降议定书”,表示将完全接受《波茨坦公告》中的条款,默许审判战犯。
在德、日法西斯投降后不久,战胜的同盟国分别在德国纽伦堡和日本东京设立两个国际军事法庭。德国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主要审判纳粹战犯,为了以示区别,设在东京的国际军事法庭被命名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尽管两个法庭的组织形式略有不同,但目的是一致的,就是要將轴心国的领导人当作首要的或主要的战争罪犯,加以逮捕、侦查、起诉、审讯和判刑。这些人物,都是当年在纳粹德国和日本军国主义政府中策划、发动或执行侵略战争,负有最高或主要责任的关键性人物,对于国家侵略战争政策的制定和侵略战争的实施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
1946年1月,远东盟军最高统帅部发表特别通告,决定设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并颁布《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内容与英、美、苏、法4国在伦敦签署的《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基本相同。受美国独占日本的影响,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采用英美法方式审判战犯。审判法庭设在东京市谷区的原日本陆军大厦内,此处最早是日本陆军士官学校,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成为日本陆军省本部。战犯包括受审和没有受审的,共有892人。战犯主要分为A、B、C三级,又称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的罪行各有不同。A级,即甲级战犯,指犯有“破坏和平、发动侵略战争”的战犯,主要为掌握决策权力的军队或政府中高层人士;B级,即乙级战犯,指犯有“战争罪行”的战犯,包括“下令、准许或容许虐待战俘或平民”或“故意或鲁莽疏忽责任,未有阻止暴行”的人士;C级,即丙级战犯,指犯有“违反人道罪行”的战犯,多指实际执行杀害或虐待者。
待审的东条英机
1946年4月29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正式提出起诉书,控告自1928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间犯有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的嫌犯。甲级战犯共计118人被逮捕,但只有东条英机、广田弘毅、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等28名嫌犯被提起公诉,其中松冈洋右、永野修身两人在判决前已病死,大川周明在审判时因精神失常免于追诉,最终只有25人受审。
没有硝烟的战场
东京审判从一开始就面临重重困境。美国代表团只对侵略美国的战犯感兴趣,英国、苏联等国因远东战事介入不多,与德国审判时所持坚决态度大相径庭,日本则派出了以鹈泽总明、清濑一郎为首的庞大辩护律师团。战犯们被批捕后,各个若无其事,有的还趾高气扬,诡辩称“发动战争纯属国家行为,与个人无关”。尽管人人皆知这些战争狂魔均是十恶不赦的凶徒,但按照英美法系讲究的无罪推定原则,寻找恰如其分的证据就显得尤为重要。早在日本败退前夕,自知时日不多的战争刽子手们就以大本营的名义向日本、中国、东南亚等地驻军发出密电,要求尽速销毁一切罪证,甚至连销毁文件的命令都化为灰烬。而且,包括中国守军在内的同盟国军队因战事惨烈,都未能及时将罪证保留下来,举证显得十分艰难。
尽管如此,中国代表团还是从容赴会,向哲濬、方福枢、易明德等人随团先期抵达东京,起草审判日本战犯章程。1946年3月20日,梅汝璈等一行人乘飞机抵达东京厚木机场参加审理。临来日本前,梅汝璈已被复旦大学聘为法学院政治学系教授。他深感此去日本短期内不能返校,于是致信章益校长提出辞呈。章益校长批签作为告假,冀望其回国后仍回校执教。时隔22年,梅汝璈再次踏上日本,感慨莫名。怀揣着友人赠送的三尺宝剑,梅汝璈深感责任重大。事后他说,倘若此役不成,唯有集体蹈海一死,方可谢国人之悲叹。整个审判耗时两年零七个月,开庭次数多达818回,传唤证人无数,法庭上的被告席坐着一个个双手沾满中国人鲜血的战争狂魔。他们丝毫没有惭愧与悔改之意,各个桀骜不驯,丑态百出。对于法庭的各项指控,他们均声称“我无罪”。
土肥原贤二,这个主导九一八事变、策划伪满洲国和华北自治的特务头子,是中国代表团首先要面对的劲敌。土肥原贤二早年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和陆军大学,1913年来华后在“坂西公馆”特务机关担任助理,此后长达30余年间从事间谍工作。他曾担任过张作霖的顾问,秘密侦查和搜集东北军情报,在日本陆军特务系统中被称为“中国通”。土肥原贤二直接策划了九一八事变,并裹挟溥仪由天津逃往东北。九一八事变后,土肥原贤二出任奉天市市长(今辽宁沈阳),并怂恿溥仪建立伪满洲国傀儡政权。1933年,土肥原贤二出任奉天特务机关长,在《塘沽协定》划定的非军事区内策动叛乱,蓄意挑衅,制造事端。1935年, 土肥原贤二策动华北五省自治。1938年,在上海组建土肥原特务机关。
面对罪行,土肥原贤二矢口否认。除开庭时讲过“无罪”两字外,就再也不愿多说一句,一切均由律师代劳。在日方辩护团代表清濑一郎看来,被告有权保持沉默,法庭不能强迫被告发言。倪征燠一时陷入窘境,无法寻找铁证定罪。中方代表团旋即提出要查阅日本内阁和陆军省档案库资料,得到盟军最高统帅的批准。中方立即派精通日文的吴学义、刘子健前往阅档,从书信、电报、档案,甚至零星纸条中寻求线索。这就好比在大海里捞针,必须谨慎小心、细致耐心,不能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要尽可能从损毁的公文档案中拼凑出战争罪行的全貌。
为了控诉土肥原贤二在华北实施的自治阴谋,倪征燠返回国内找到羁押在北平(今北京)的几个大汉奸,其中一个叫赵欣伯。赵欣伯,早年赴日本明治大学留学,是首个获日本法学博士学位的中国留学生。在日期间,赵欣伯结识了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等军国主义分子。九一八事变后,赵欣伯参与谋划伪满洲国建立,并出任伪立法院院长。后来,他又阴谋参与华北五省自治等卖国行动。倪征燠找到赵欣伯后,鼓励他主动揭发日本罪行。正当大功告成之际,赵欣伯听闻第三次世界大战即将爆发,日本还有东山再起的可能,坚决不肯出庭作证,并将写好的罪证材料投掷于火炉中焚毁。
面对冥顽不灵的土肥原贤二,倪征燠准备改变策略,从板垣征四郎那里寻找突破口。板垣征四郎與东条英机本是同乡,是策划九一八事变的幕后主使。1938年,板垣征四郎出任陆军大臣,后担任中国派遣军总参谋长一职,主要从事对华诱降工作。1943年,他出任日本最高军事参议官,后调任东南亚战场作战。板垣征四郎善于诡辩,自恃甚高,提出自己辩护。板垣征四郎和他的辩护律师团精心安排了15个证人为他作证,第一个证人就是岛本,岛本是九一八事变期间驻守柳条湖附近的日本驻军联队长。岛本谎称九一八事变当晚,他正参加朋友宴会,觥筹交错后,酣睡于友人家中。翌日酒醒后返回驻地,方才得知柳条湖铁路炸毁事件,声言自己完全没有参与过任何军事行动,柳条湖事件完全是东北军自编自导的把戏,日军迫于无奈才出兵反击。面对如此荒唐的言论,倪征燠心思敏捷,立即打断他的发言,向庭长直言不讳地指出,既然岛本当晚酣醉不醒,他的供词就不足为信。就这样,岛本被倪征燠出其不意地轰下庭去。(未完待续)
日本陆军大厦
日本陆军大厦位于东京市谷区,原为日本陆军士官学校讲堂,后成为日本陆军省本部机关所在地。1945年初,美军对东京实施大轰炸,此处被有意完整保留下来。1946年1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设在大厦内,整个建筑共有三层:第一层为审判大厅,是审判战犯的主要场所。此外,还有被告休息室、证人休息室,以及供辩护律师、记者、旁听人员、警卫等休息的场所;第二层主要是法官办公、开会及休息的场所;第三层主要是供国际检察人员办公及举行会议的场所。
东京审判中的辩护律师团
东京审判中的辩护律师有130人,远胜于纽伦堡审判,其中日籍辩护律师多达100余人,其余20人为美籍律师。按照《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的要求,每一位被告人都有权为自己辩护,也有权由律师代其辩护。在实际审判中,所有被告人均由律师代其辩护,被告人自己在法庭审讯中所作的陈述只视为“证人”的证言。每一位被告人除自己聘有2~6人不等的日本律师外,还有一名美国律师替他辩护。因为东京审判采用的是英美法系审判方式,日本一向是大陆法系国家。鉴于日本律师对英美法系诉讼规则的不熟悉,日本辩护律师团请求法庭给每一名被告人加派一位英美法系的盟国律师予以协助。但由于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英联邦国家拒绝为日本战犯辩护,因此英美法系的盟国辩护律师均为美国人。
东京审判中法官的座次之争
中、美、苏、英、法、印、澳等11国指派的法官齐聚东京后,法官的座位排序就引发各方瞩目。在梅汝看来,任何国家场合,座次绝非个人私事,而是关系到国家地位和荣誉。法庭上,澳大利亚法官韦伯是经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指派的庭长,庭长右边的第一座位属美国法官。至于其余座次如何排列,尤其是庭长左边的位置该安排谁,法官们各执一词。同盟国诸国中,中国遭受侵略最早、受害最惨,理应排在第二位。但弱国无外交,中国代表团的合理建议并未被庭长韦伯所采纳。开庭前一天预演时,韦伯突然宣布入场顺序为美、英、中、苏、法,梅汝当即表示坚决抗议,并毅然脱去法袍,拒绝彩排。他说:“今日预演已有许多记者和摄影师在场,一旦明日见报便是既成事实,既然我的建议在同仁中并无很多异议,我请求立即对我的建议进行表决。否则,我只有不参加预演,回国向政府辞职。”由于他的据理力争,法官们进行了最后表决,决定中国法官安排在庭长的左侧位置,中国国旗则插在最中间的位置,从而为国家赢得了尊严。
作者:董强
来源:《百科知识》2018年0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