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有关“碘盐导致居民摄入碘过量”“碘摄入过量导致甲状腺结节和甲状腺癌高发”等言论引发居民对食盐加碘的恐慌。事实如何呢?消费者又该如何选择食盐呢?
甲状腺疾病高发?主要原因是检测水平提升
2019年5月15日是我国第26个“防治碘缺乏病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科学补碘益智,健康扶贫利民”。在科学补碘科普活动上,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内分泌科主任医师单忠艳介绍了我国碘缺乏病的防控历史、现状,碘与甲状腺疾病的关系。
单忠艳说,2017年中国31省市碘营养状况与甲状腺疾病调显示,我国属于碘营养适宜地区,适宜碘摄入与甲状腺结节、甲状腺癌的增多没有因果关系,但过量的碘可引起甲状腺肿、亚临床甲减的增多。单忠艳介绍,近年来居民甲状腺结节发生率上升主要是由于检测技术的进步与仪器灵敏度的上升,使得过去体检中仪器检测不到的小结节如今也能被检测出,同时也与体检频率增多、现代人不够合理的膳食结构和运动量不足有关,而与碘摄入尤其是加碘盐的摄入无关。
换句话说,过去也可能有相当数量的人有甲状腺问题,但由于检测设备不够先进,或者人们没有每年体检的习惯从而没有检测出来,造成了数据上的“甲状腺疾病发生率低”。
“不吃碘盐”小心碘缺乏
近年来,全球主要国家无论是否采取补碘措施,无论碘摄入量增加、稳定或下降,甲状腺癌的发生率都增加,并且主要以直径小于1.0厘米的微小癌增加为主。一向针对全球的调查显示,目前没有证据提示碘摄入增加是甲状腺癌发生的危险因素。同时,现有证据表明,碘摄入增加可以使恶性程度低的分化型乳头状甲状腺癌的比例增加,而碘摄入不足则会使恶性程度高的未分化型甲状腺癌和滤泡性甲状腺癌比例增加。单忠艳建议,居民仍应当通过食用加碘盐的方式补充足量的碘,良性的实性(或大部分实性)结节患者也应保证适当的碘摄入量,单纯性甲状腺肿的患者需明确是碘缺乏还是碘过量引发的甲肿后再对症治疗。总体来说,“通过不吃碘盐来预防甲状腺相关疾病存在误区。” 单忠艳说。
总的来说,甲状腺疾病复杂多样,每种疾病病因和发病机制不同,因此,对于不同甲状腺患者是否需要补碘,应该尽量遵循医生建议。
我国现行的碘盐政策:加碘盐与无碘盐同时供应,加碘含量分区域而定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们膳食结构多样化,碘摄入来源增多,2002-2011年,在过去食盐加碘只设定下限的基础上,相关部门下调全民食盐加碘的碘含量;2011年,我国颁布最新食盐加碘国家标准GB26878- 2011,允许各省在食盐加碘标准20-30mg/kg范围内浮动30%,根据本地区碘资源的自然状况,决定本省的食盐加碘浓度。且明确了我国碘缺乏地区、适碘地区和高碘地区的碘盐政策:在碘缺乏地区继续实施食盐加碘的措施;在高碘地区供应未加碘食盐措施,甚至改水;在适碘地区采取自愿补碘措施,同时供应碘盐和未加碘食盐。目前,我国的加碘盐有含碘量25mg/kg、30 mg/kg两种,以省为单位提供给当地居民。
Tips:我国防治碘缺乏时间线
中国曾是世界上碘缺乏病分布广泛、病情严重的国家之一。20世纪70年代,全国地方性甲状腺肿患者近3500万人,地方性克汀病患者25万人,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1979年,全国主要病区推广实施以食盐加碘为主、口服碘油丸等为辅的综合防治措施,碘缺乏病的严重流行趋势有所控制,但距离消除还有较大差距。事实上,1993年以前,我国控制碘缺乏病的基本策略是对重、中度缺碘地区采取食盐加碘策略,轻度缺碘地区未采取干预措施。这种策略只起到控制碘缺乏病作用,但未能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的目的。
1994年,我国采取以普遍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颁布《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食盐专营办法》。到2000年,我国在国家水平上达到了基本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除了进行普遍食盐加碘这一主要干预措施以外,国家还通过对高危人群(例如孕妇和哺乳妇女)进行常规干预及应急碘油丸发放,并对碘盐低覆盖地区免费发放碘盐等手段来进行补充干预。
作者:罗晨 (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本文是中国数字科技馆(www.cdstm.cn)原创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我们将依法追究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