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内瓦公约》,世界各国不得虐待俘虏,不能射杀医务兵、老人以及和孩子等无抵抗能力的人员,同时不能杀害双方的谈判人员,也就是"两国交兵,不斩来使",这是现代战争中基本所有国家都得遵守的一条规则,违反《日内瓦公约》会受到国际社会的谴责以及各种压力,处理不好,先前取得的优势都会化为乌有,在这个条约的框架下,大规模侵犯人权的现代战争很少发生。
人权在现代很受重视,但在封建社会可没有人权可讲,古代版的“日内瓦公约”,没有规定不能杀害俘虏及相关人员,相反,杀俘虏、屠城的事经常发生,例如白起坑杀四十万赵军战俘,扬州十日等,大量战俘和平民惨遭杀害,古代战争虽然不能像现代战争那样尊重人权,但却很尊重双方的使者,即“两军交战,不斩来使”的不成文规定,充满血与火的古代战争狠起来连敌方的妇孺、老人都杀精光,使者也是对方的人马,为何却享有如此“人性化”的待遇?
“两军交战,不斩来使”来源于春秋时期的宋国华元作为使者只身前往楚军军营谈判,要求楚军撤围宋国都城,两国停战,而华元则作为人质到楚国居住,这一规则逐渐演变为“两军交战,不斩来使。”
在处于白热化的战争中,使者是双方交流的媒介,负责传达己方的意思给对方,如果连对方的使者都不能幸免,表明已经没有了和解的可能。对处于弱势的己方来说可能会带来“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局面,或者会引起对方激烈的反抗,如明朝嘉靖年间,蒙古想要和明朝通商,便派石天爵、满受秃等为使节与明朝洽谈,由于是世仇,结果大明不分缘由,直接将这些使节全部斩于市,蒙古大汗俺答汉大怒,不待入秋便大军直犯边境,给明朝带来了极大的边境困扰。
另外两方的将军也明白,战争是政治的延伸,本质是利益诉求不一致,政治家谈不拢了,就只能战场上见,需要通过战争来获取所需的利益,例如常见的一些边境问题引起的战争。
再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再次伐兵,战争只是手段,军事是为政治服务的,将军的士兵在战场上流血,马革裹尸还,最后可能连个抚恤金都拿不到,所以将军们是很不愿意打仗的,能和解最好不过,没有必要杀了对方的使者,引起对方的反感,断了和谈这条后路。还有就是一些政治家只是为了给对方增加些压力,并不想扩大事态,小打小闹之后,便会回到谈判桌上,如果那个将军不识相把使者杀了,最后只会成为政治的牺牲品,所以聪明的将军看到对方来使,都不会不问缘由就杀。
使者往往是没有恶意的,没有攻击性,他的目的只是为了传递信息,如果杀掉这么一个手无寸铁之人,是会被人看不起的,在道德层议论层面会处于下风。
这一情况尤其是在注重礼仪的春秋时期特别严重,在那时候打仗十分讲究“规矩”,打仗如君子之交,参考宋襄公和楚国的作战,本来宋襄公可以在楚军渡河时候半渡击之,完全可以取得胜利,或者在楚军为列好队列时进攻亦可冲垮楚军,但宋襄公却认为这样不仁义,不合礼法,最终宋军惨败,古代连打仗这样的国家生死大事都可以讲仁义,还有理由杀一个手无寸铁的使节吗?
虽说到了战国时期,这种战争礼仪已经被丢了七零八落,但不斩来使却没有丢,古人认为打仗要靠勇气和自信,尤其是基层官兵,是要在战场上见血的,如果主帅把来使杀了,会显得己方不是正义之师,大军出征还会怕怕一个小小的使者,士气上输一筹,士兵在战场上便会多一分心里负担,相反,这可能还会给敌军增加士气,认为对方军队无道无良,连前去传递信息的使者都杀,士气便会大振。
花剌子模是十一世纪时候的强国,而当时的蒙古也蒸蒸日上,四处征战,成吉思汗为了筹取军费请求与花剌子模通商,可花剌子模国王摩诃见钱眼开,杀了蒙古的商队,吃了大便宜的花剌子模还不满足,认为自己强大了,还把后面派出处理危机的蒙古使者也杀了,蒙古军队大怒,第二年便出兵花剌子模,最终花剌子模灭国灭族。
当然,不杀使者也不是绝对的,杀使者也会起到鼓励己方的作用,不过大都是发生在抵抗侵略的情况下。
例如蒙古人攻打南宋钓鱼城的时候,为了减少伤亡,就让使者进城劝宋军投降,但宋军却把使者的头砍了下来挂在城头上,以表决心,大大鼓舞了士气,并成功把蒙古大汗蒙哥击毙。又如东汉时期的将领耿恭被匈奴包围,匈奴人很敬佩耿恭,便派使者劝降,许诺美人、金钱,耿恭民族气节高尚,亲自把使者杀了,在城头上把使者尸体烤了,这也是岳飞《满江红》“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出处。
使者能够不被杀,自身的才能和胆量也是十分出众的,能凭借三寸不烂之舌游刃于刀锋之间,诸葛亮就曾在江东舌战群儒,说服孙权联刘抗曹,张仪游说六国,实施连横战略,张骞、班超出使西域等。
古代“两军交战,不斩来使”虽然不是绝对的,但大多数情况下交战双方还是会遵守这条不成文规定,不然以后谁敢当使者,处于政治需要、军事需要、礼仪需要,往往“两军交战,不斩来使。”
文: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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