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杜甫是诗圣
杜甫与李白并称盛唐两大诗人,也是中国古代最著名的两位诗人。一般的读者,有些人可能更欣赏李白,有些人认为李、杜二人各有长处,很难分辨优劣;但是,在后代诗人和评论家的心目中,杜甫当然是更伟大的诗人。李白人称“诗仙”,杜甫人称“诗圣”,“仙”虽然超越凡人,似乎总不如“圣”之为人中之“圣”。杜甫之为诗人之“圣”,正如孔子之为人伦之“圣”──“诗圣”的称号充分表现了杜甫在中国诗史中的独特地位。
杜甫之所以成为中国的“诗圣”,原因很多,解释起来,每个人可能都有自己独特的看法。我个人认为,杜甫作为伟大的诗人具有三个特质,这三大特质也是使杜甫被后代尊为诗圣的重要因素。
杜甫的第一个特质是,纯粹从历史的观点来看,他是整个中国诗歌发展、流变的过程之中最重要的诗人。站在杜甫的时代往前看,杜甫汇集了以前一切诗人的精华,他成了超越以前的一切诗人的最高峰;站在杜甫的时代往后看,杜甫以后的诗人极少不受杜甫影响,不把杜甫当成导师的,所以杜甫也是启导后代一切诗人的最高峰。杜甫这种承先启后的独特性,使他成为中国诗史最具有历史地位的诗人。可以肯定地说,他的这种地位是无人能及的。
杜甫所活动于其中的盛唐是一个集大成的时代,集合了汉魏六朝诗人在诗歌形式与内容上的一切试验,而融合成一个整体。这种集大成的工作表现得最为具体的就是:在这个集大成的时代,出现了集大成的诗人,他的整体作品就是集大成的最好的例子,而杜甫正是这样一个集大成的诗人。
盛唐的另一个大诗人李白也是这样一个集大成诗人,但是他在这方面的工作并没有杜甫进行得那么彻底。我们只要稍微比较一下他们两人在这方面的贡献,就可以更清楚地看出杜甫的特质。
在诗歌形式上,李白比较喜欢古体,比较排斥律体,律体那种严谨的格律对他奔放潇洒的个性是比较不适宜的。不能说李白在律体上没有什么成就,他的五律和七绝仍然相当可观,但他几乎不写七律,整体而言他在律体方面的成绩还是比不上他的古体。杜甫就不是这样,杜甫在律体上所下的功夫绝不下于古体,他在古、律两方面平衡发展,而李白则较偏于一面。所以,可以说,杜甫在形式上的集大成实在要胜过李白。
其次说到内容。李白对前代诗人题材的承袭是相当明显的,他学了阮籍的咏怀诗,郭璞的游仙诗,陶潜、谢灵运的自然诗,齐梁诗人的宫体诗。他的成就是:他对每一种题材都擅长,而且都写得极富个性。但是,他对每一种题材的承袭也都很明显。相反的,杜甫也从以前的每种题材学到表现技巧,但他把这些表现技巧糅合起来,把这些题材也糅合起来,从而表现出全新的面貎。因此,他的作品的内容和以前诗人的关系就没有像李白那样明显。可以说,杜甫在对前人题材的集大成方面,表现得要比李白具有“创意”。
总括而言,杜甫在集大成这一工作上的成就是:形式上,把前人已有相当成绩的古体发挥到极致,把前人刚刚试验完成的律体大力加以开拓;内容上,把前人的题材和表现技巧加以灵活运用,从而推陈出新,呈现出新的面目。所以,杜甫在集大成之中又有所开创。他不但总结了前人的成就,而且在总结之中又开创出新的东西来。在这方面,李白是比不上杜甫的。李白的总结工作做得非常出色,但他在总结之中所开创出来的新东西就远比不上杜甫。
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杜甫对后代诗人的影响要远大于李白。因为,当后代诗人要在李白、杜甫身上找到一些启示时,他们在杜甫那里所能找到的新东西远比李白多得多。这种情形在唐代后半期就已经明显表现出来:唐代后半期最重要的四个诗人—韩愈、白居易、杜牧、李商隐都是学杜甫的。到了宋代,那就更一面倒了,几乎宋代所有的大诗人受杜甫影响的成分都要比李白多得多。他们不是直接受到杜甫启示,就是间接通过别人(如韩愈)而受到杜甫启示。
因此,我们就很清楚地看出,杜甫既总结前人的成就而成为集大成的诗人,又在集大成之中开创出新东西,从而对后代许许多多的大诗人产生强烈的影响。这种在诗歌史上的重要性是独一无二的,这也就成为杜甫在中国诗坛占据独特地位的重要因素之一。
从以上的说明可以看得出来,杜甫所以能够在中国诗史上发挥承先启后的作用,主要归功于:他对诗歌的表现形式不断地加以试验,他对诗歌内容不停地求新求变,也就是说,他对艺术的完美具有锲而不舍的追求精神。从这里我们可以谈到,杜甫作为一个伟大诗人的第二种特质,即他不断成长、不断变化的艺术创造力。
杜甫的一生正处于大唐帝国由盛而衰的关键时期。这样的历史时代,使他的一生颠沛流离,尝尽种种的痛若。从个人生活来说,这实在是大不幸的事情。然而,这种大不幸却成为杜甫艺术生命的大幸。因为,每当杜甫的生活经历了大变化,面临新的状况,作为艺术家的杜甫即能感受到这种生命的新局面,随而加以沉思,并且表现在他的诗歌创作中。结果就是,随着杜甫生活经历的不断变化,杜甫的诗歌内容以及随之而来的诗歌技巧也就配合着变化。因此,就整体来说,杜甫作品的内容就显得极其丰富,杜甫的诗歌技巧也随之而变化多端。杜甫这种随时代成长而显现出来的作品的多面性,在中国诗史上可以说无人可及,因此,他的伟大成就也就无人可以超越了。
在年轻的时候,杜甫是一个充满壮志的诗人。那时,他还没有看出大唐帝国的政治已经逐渐走下坡,他还自信满满地认为,以他的才干,他一定可以出人头地,可以在官场上有所作为,可以“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因此,当他望着泰山时,他不禁喊道: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充分表现出那傲视一切的年轻的豪气。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挫折感越来越大,在长久的沦落之后,他终于体会到人生的艰辛,他不由得牢骚满腹,而说道:
儒术于我可有哉?孔丘盗跖俱尘埃!
不过,这种纯粹个人式的牢骚并没持续多久。他终于认识到,他的失意并不是他个人的事情,而是大唐帝国政治败坏的结果。由于在上位者的宴乐偷安,不理国政,不提拔人才,才使得像他一样沦落民间的有才能之士到处都是,也使得一般人民的生活日趋痛苦。由于他这样的觉醒,他终于能够把个人的失意转化为政治的关怀,因而创作了他早期的政治讽刺诗《丽人行》和《兵车行》。并且,他终于能够在安史之乱前夕,凭着他的直觉,预感到国家动乱的不可避免,从而写下了他早期最伟大的一首诗:《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就在这首诗里,他极其愤慨地说: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他已经成为一个地地道道的人民诗人了。
在安史之乱中,他一方面极为关心乱事的发展,热切地盼望官军能够早日平乱,但另一方面,在他个人的实际生活经验中,他又看到人民在战乱之中如何挣扎着生存下去。这就使得他在安史之乱期间的作品充满了对国事的关怀和对人民痛苦的描写。在前一方面,产生了像《哀江头》、《哀王孙》、《悲陈陶》、《悲青坂》、《春望》、《塞芦子》一类的名作;在后一方面,则有尽人皆知的《新安吏》、《潼关吏》、《石壕吏》、《新婚别》、《垂老别》、《无家别》一组作品。可以说,就在安史之乱的最高潮,杜甫把自己发展为一个成熟的社会写实诗人。
就在这个时期中,杜甫也像一般人民一样,经历了一段最为颠沛流离的日子。在经过短期但极为艰辛的逃难之后,杜甫终于能够在四川定居下来。相对于前一阶段的生活,四川时期杜甫享受了一生最为安定的生活。随着生活的变化,他的作品也变成了另一种样子。譬如:
清江一曲抱村流,长夏江村事事幽。
自去自来堂上燕,相亲相近水中鸥。
老妻画纸为局,稚子敲针作钓钩。
多病所须唯药物,微躯此外复何求?(《江村》)
舍南舍北皆春水,但见群鸥日日来。
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盘飱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
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客至》)
从这些作品可以看出,杜甫在四川定居时期悠闲轻松的一面。相对于前一时期的字字血泪,这一时期的潇洒适意自也有其迷人之处。
也就在这一时期,因为生活相对较为悠闲自在,杜甫开始把注意力转移到格律最为严谨的七律这一种体式之上。他从各方面对这一种尚待开拓的诗体做各种试验,从而奠定了七律的基础。也由于他这种“晚年渐于诗律细”的功夫,他也就被后代尊为“律圣”。
然而,四川生活虽然较为安定,但总是“他乡”,不是久居之地。于是,杜甫终于决定离开四川,顺着长江东下,目标是回到他的故乡洛阳。不幸,由于种种的因素,他不得不在长江三峡的夔州停留了将近两年的时间。这两年可能是他一生最为寂寞的时期,因为蛰居在偏僻的山城之中,极少有朋友可以来往。就在这样的环境下,杜甫开始回忆自己的一生,并且,也开始思索大唐帝国的前途。他把自己回顾、沉思的结果,利用他在四川时期已经可以充分掌握的七律这种形式,写成了三组伟大的作品,即:《秋兴》(八首)、《咏怀古迹》(五首)、《诸将》(五首)。这几组作品的艺术性与沉思性成了他一生作品的另一个高峰,证明在生命的最后几年,他的艺术敏感力与创作力还是丝毫没有衰退。
以上我们简单地叙述了杜甫一生的经历,以及他的艺术成长跟这些经历的关系。从这些简要的叙述和分析之中,我们可以具体地了解到,为什么杜甫是一个不断成长的诗人,为什么杜甫的作品,不论在题材上还是在技巧上,如此丰富而多变的原因。
像杜甫这样的特质,我们除了说,他在艺术上具有锲而不舍的追求完美的精神以外,还需要承认,他对新的生活经验的感受力也是非常人所能及的。他永远是一个面对生活的人,他永远以开放的心胸去迎接每一个全新的生活经验,因此他的诗歌题材才能随着他的生活经验的转变而不断地扩大。从这方面来说,杜甫又是一个最具有广博心胸的诗人。这样的心胸使他能够接纳一切、同情一切,而这也就是杜甫作为一个伟大诗人的第三特质。
这种特质表现得最明显的是他对人的关怀与同情。他写得最好的诗之一就是他对朋友和兄弟的怀念作品。几乎他的每一个好朋友,他都写过真挚动人的诗作。譬如对于他的患难之交郑虔,他在送别时就写过这样的句子:
便与先生应永诀,九重泉下尽交期。
如果不是跟朋友具有非比寻常的交情,谁能够讲得出这么痛切的话。
杜甫对李白的感情尤其动人。他跟李白一生只见过两次面,但他每一回忆起李白,就写出极为动人的作品。他那两首《梦李白》可以说是古往今来描写朋友之情最令人难忘的诗。
杜甫对兄弟、家人的感情也是非常真挚的,在他的作品里,有怀念太太的,有怀念儿女的,也有怀念兄弟姐妹的。可以说,在诗歌里这么真切地描写亲人伦理之情的,在古代的中国诗人之中也是极为少见的。
儒家谈到人伦之情时,往往会说“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杜甫就是典型的例子。除了亲人和朋友外,他甚至对动物也会表现出深厚的感情,如下面的诗句:
榉柳枝枝弱,枇杷树树香。
鸬鹚西日照,晒翅满渔梁。(《田舍》)
鹅儿黄似酒,对酒爱新鹅。
引颈嗔船逼,无行乱眼多。(《舟前小鹅儿》)
在第一首诗中,他对鸬鹚的“乐得其所”有一种欣慰之情,在第二首诗中,他欣赏小鹅儿的可爱与淘气,好像它们也都具有人性一样,充分体现了“民胞物与”的胸怀。这种胸怀甚至扩展到他所住过的房子。当他漂泊于梓州、阆州之间时,他常常想起成都的草堂,有一次写了《寄题江外草堂》,还有一次派弟弟杜占回成都“检校”草堂时,特别交代杜占“鹅鸭宜长数,柴荆莫浪开”。当他终于回到草堂时,他连续写了《草堂》、《题桃树》、《四松》、《水槛》、《破船》诸诗来表达他与草堂重逢之后的复杂感情。
从以上种种可以看出,杜甫确实是 “忠爱出于天性”,随时流露出纯挚与仁厚之情,绝不虚矫。只有从杜甫的这种个性出发,我们才能体会,杜甫是一个真正的“忠君爱国的诗人”,也是一个真正的“关怀人民的诗人”。现代人对这两个头衔可能都会嗤之以鼻,认为是教科书上的口号,但杜甫确实担当得起。试看下一首诗:
春旱天地昏,日色赤如血。
这是天将大旱的景象,杜甫忧心如焚,因为—
农事都已休,兵戈况骚屑。巴人困军须,恸哭厚土热。
农民无法耕种,又要负担军队的开支,后果难以预料。还好,晚上下了一场雨,“谷根小苏息”,可惜雨并不大,“沴气终不灭”。杜甫不由得感叹:
何由见宁岁,解我忧思结?
他仰看着群山,看到山上还有乌云,还可能继续下雨,不由得大声疾呼:
安得鞭雷公,滂沱洗吴越。(原注:时闻浙右多盗贼。《喜雨》)
这首诗读起来会让人有一种奇异之感。这时杜甫并未居官,大旱跟他有何关系,但他却用“日色赤如血”、“恸哭厚土热”这么重的字眼来表达他的沉重心情。看到下了雨,他就高兴,看到雨下得不够大,他的忧心就不能解除。他怎么老是为天下人担心呢?更奇怪的是,浙东有农民“暴动”,他远在四川,怎么也会知道?他怎么老是关怀天下事呢?这跟他有何相干?有人说,他希望一场滂沱大雨把浙东的“民乱”冲刷干净,其实根本不是。因为天旱,老百姓无力供养军队,才会铤而走险。杜甫正是担心四川再不下雨,就会变成第二个浙东,只有一场滂沱大雨,才能彻底消解天地间的“沴气”。这就是杜甫,说他“忠爱出于天性”一点也不虚假。
这只是就一首诗来谈杜甫的心态与人格,如果就杜甫所有作品来看,我们更会对他那么关心时局感到惊讶。安史之乱中就不用说了,我想再举一个一般不太注意的例子。代宗广德元年十月,由于朝廷举措失当,吐蕃轻易攻进长安,这是长安继安史之乱后第二度沦陷。当时杜甫和四川的官员正密切注意吐蕃对四川西北边疆的进犯,谁也没有留意长安的消息。当年岁末,杜甫终于听到一些传闻,心急如焚地连续写了《遣忧》、《巴山》、《早花》三首诗。从这个时候,一直到第二年的春天,杜甫始终关注局势的发展。据我估算,对于这一事件,他至少又写了二十一首诗,包括《伤春五首》、《收京》、《释闷》、《有感五首》、《忆昔二首》。古人称他为“每饭不忘其君”,翻译成现代话,就是杜甫极为关注现实政治,常常为之寝食难安。这种关心,竟然可以逼迫他不得不写诗,而且,这种诗常常写得很动人。对杜甫来讲,现实政治已经成为他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构成他感情波动的核心要素,这样的诗人,在中国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他年轻时立志要“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无非是希望天下太平,世间永远没有苦难。他对现实政治的关怀,其实也不过是这种善良愿望的热切表现。如果我们说他是一个“封建道德”的护卫者,或者说他是在为“统治阶级”说话,那只能证明我们是个糟糕的政治教条主义者。杜甫所以让人感到不可思议,因为天地间很难再找到像他这样的第二个大诗人。从人格上来讲,这不是“诗圣”,还能是什么?
杜甫生长于盛唐,而盛唐还是一个佛教、道教盛行的时代,李白是个道教徒,王维是个佛教徒,儒学在当时很少有人真正地信服。说到诗人的追求,不论孟浩然、王昌龄,还是李白、高适、岑参,都是热衷功名之士。当然,杜甫也热衷功名,但除此之外,他确实有仁民爱物之心,在当时可谓“特立一代”,再没有第二个人像他一样。在儒学尚未复兴的时代,怎么会出现这样一个“纯儒”的诗人,真是不可思议。在儒学全面复兴的宋代,大家一致地称赞杜甫,从此以后杜甫成为中国诗人的最高典范。杜甫重视人伦之情,充满“民胞物与”、“济世爱民”之心,完全体现了儒家的精神。杜甫的作品把这种精神表达到了极致,因此理所当然地被中国人称为“诗圣”。
作者:吕正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