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火背后的美国禁枪
美国当地时间10月1日,64岁的史蒂芬·帕多克持枪在拉斯维加斯曼德勒海湾酒店32层向参加露天乡村音乐节的人群扫射,造成至少59人死亡,数百人受伤的惨重后果。由于枪手没有破坏酒店的烟雾报警器,导致步枪扫射后的烟雾触发了警报,引来警方上门追捕。枪手在自知逃脱无望后吞枪自尽,留下了一连串的疑团和关于禁枪的又一轮争论。
令人震惊的事情在于,这名枪手虽然使用了威力强大的武器造成了骇人听闻的伤亡,但其武器的获得完完全全符合美国联邦政府和所在州法律。相比之下,此前在印度或者欧洲爆发的几起恐袭案件,枪手们使用AKM突击步枪这样的军用武器,却是所在国法律上严格禁止的。
枪手持有的民用半自动步枪能够持续高速射击的关键,在于美国国内流行的两种枪支配件——撞火枪托和大容量弹匣。这其中,大容量弹匣可谓是历史悠久。从上世纪20年代“芝加哥打字机”配备的100发弹鼓开始,大容量供弹具在美国就是民间枪械爱好者们所喜爱的产品,而近年来随着工艺的进步,100发弹匣这种过去可靠性很低的设备如今也算不上尖端科技了,而且因为弹匣结构并不复杂,且完全不涉及任何诸如枪管、枪机等需要特殊材料或者工艺的程序,生产上很难禁止;至于撞火枪托,虽然看起来是把半自动变成类似自动射击的关键设备,但是无论其原理还是实际结构都没有改变枪械实际的半自动原理,加上撞火枪托的生产和技术甚至比弹匣还要简单,理论上只要有注塑机就能制作,想要管住这件类产品同样极难。
更可怕的是,“撞火”本来就不是一件配件,而是一种射击技巧,依托一些日常可见的设备甚至不依托任何物品,也可以实现所谓的“撞火”射击。而在市面上能够实现撞火射击的辅助工具,除了撞火枪托还有其他各种产品,禁止这些等于禁止了枪械配件的生产,这在法理上带来的问题自然也就更大了。
对于这两件枪械“附属品”查禁的讨论与犹豫不决,反映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只要枪械本身存在,对枪械的“附件”进行任何形式的限制,其效果都会变成接近于无效——2011年发生在挪威的那起骇人聽闻的袭击中,极端主义的布雷维克凭借一支霰弹枪和一支mini-14半自动卡宾枪,就在于特岛上大开杀戒打死69人之多,而这名暴徒并没有使用任何所谓的“附件”。
从这一点来说,控枪本身的难度其实极大,而相对于控枪,对枪械弹药的控制不仅在难度上更小,在效果上也更好。类似的控枪手段在中国香港地区也得到过执行,居民在绝大多数时间必须严格执行枪支和弹药分离的要求,只有在进入射击场等特定环境下,才能将“枪弹”实现结合,进行射击。当然,这样的控枪措施同样会遭到巨大的反对阻力。在香港这样高人口密度的地区,打枪只是一种用于休闲的方式,除了在射击场内打靶之外,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只有反抗匪徒的时候可能需要用枪,而美国作为一个幅员辽阔且很多地区地广人稀的国家,许多人,比如猎人、农场主等,都需要枪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用于射击野兽或者驱赶闯入农场的动物,如果简单地一禁了之,显然会同时惹恼持枪者和枪弹生产商。毕竟美国几乎每个州每年都要花好几亿美元用于购买射击用的子弹,如此巨大的市场,值得厂家不惜一切保护他的利益。
这次枪击案与以往的另一个不同,在于它无可避免地也被裹挟进了当下美国的政治议程之中。枪击案发生后,尽管包括美国总统在内的美国全社会都在谴责自杀的枪手,但美国的意见领袖们,则忙着“甩锅”,将枪手刻画为反对者的形象,借此抹黑对方。至于真正要紧的控枪问题,对不起,连美国总统都不想谈。
作者:施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