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仪出使楚国时曾经以“(秦国有)虎贲之士百余万,车千乘,骑万匹”恐吓楚怀王。这个数字的水分很多。因为秦始皇发动灭楚之战时,倾国之力也只集结了六十万甲士。白起打赢长平之战时的兵力少于这个数。直到秦朝一统天下后整合了新地盘的资源,才真正组建起百万大军。无论是张仪时代的秦国,还是白起时代的秦国,综合国力都远不如灭六国的秦国。所以,“带甲百万”之说只能理解为秦国“胜兵者”(服役年龄男子)的总数,而不能当成现役部队规模。
许多人经常忽略一个问题——由于土地和人口规模的差异,不同时期的秦国在军力上差异很大。绝对不可以混为一谈。我们以秦昭王二十六年为例,推算一下该年的秦国总兵力。尽管史书缺乏明确记载,出土秦简提供了一个间接推算的方法。
岳麓秦简《数》中有一道关于士兵复员的算术题——“凡三乡,其一乡卒千人,一乡七百人,一乡五百人,今上归千人,欲以人数衰之,问几可(何)归几可(何)?”这支秦军的士兵分别来自三个乡,一乡征兵1000人,一乡征兵700人,一乡征兵500人,共计2200人。如今朝廷打算缩编军队,命令各乡按各自的征兵比例复原1000人。《续后汉书·职官》称:“凡县户五百以上置乡,三千以上置二乡,五千以上置三乡,万以上置四乡。”由此可知,秦汉一个下辖三乡的县,大约有五千至一万户家庭。
按照秦国“同居毋并行”的征兵原则,每户每次通常只征发一个役龄人员。以最低的五千户来算,一个三乡县的最大动员潜力达到了5000人。这与春秋齐国士农乡每户出一兵的战争传统相同,并不出格。若是按照《数》中的基准,秦国平均每县征兵2200人,五千户中大约有44%的家庭被征兵,各乡的征兵名额按照户数多少来分配。
由这道应用题来看,秦国平均每县征兵2200人,在结束战事后把部队缩编为1200人,即战时的54.5%左右。尽管该比例未必是严格的军制法定标准,但《数》是秦官吏的培训教材,应用题源于日常实务,具有较大参考价值。用每县平均征兵基数再乘以全国县的总数,即可得出秦国的总兵力。
根据《战国政区地理》考证,秦昭王二十六年时可以考证的郡县大致有:内史41县、上郡19县、蜀郡13县、巴郡8县(暂欠枳县、涪陵,朐忍、鱼县4县)、汉中郡8县(暂欠上庸、房陵2县)、陇西17县、北地13县、河东郡19县(暂欠平阳、彘县、杨县、襄陵4县)等郡级区域。以上共计128个县。注意!除了内史41县符合《秦本纪》文献记载外,其余各郡的县数只是可考证的县数,可能少于实际县数。
除了上述郡级单位外,秦国已经占领了中都、西阳、平周、宜阳、襄城、武始、新城、皋落、穰、陶、宛、叶、郦、邓、轵、河雍、新垣、曲阳、安城、皋狼、隰城、兹氏、祁、蔺、离石等25个县。此外,秦昭王在楚顷襄王元年夺楚十六城,白起在伊阙之战后拔五城,位置不明,蒙骜在秦昭王二十二年攻取齐国九城。这30个县级城邑的地望不明。综上所述,秦国在秦昭王二十六年总共有183个县(道)。以平均每县征兵2200人计算,可以发卒402600人。其中,内史以外地区大约有142个县(道),可发卒312400人。
战国的县有大有小,平均征兵2200人只是个保守估计。比如,陈胜吴广在大泽乡起义后,很快拿下六个县,兵力从900人扩张成“车六七百乘,骑千余,卒数万人”,平均下来每个县要动员一百多乘车,一两百骑兵和数千步兵,远远超过2200人的征兵数额。又如,秦朝末年的东海郡东阳县令史陈婴举兵二万。《秦代政区地理》称东阳遗址两城面积合计约150多万平方米,城池面积比新城、宜阳、宛、安邑等大县要小得多,却能动员二万兵马。可见战国大县的动员能力还是相当可观的。
不过,我们暂时还剩按每县战时动员2200兵的保守估计来算。秦国内史以外地区每年征发的新兵,可以维持大约三十一万边郡军。这是战时满编状态,按照《数》中战后缩编54.5%的比例,这些边郡军的现役军人平时大致维持在将近十七万人的规模。《秦代军事史》称秦朝关中地区的现役部队十万。当时已经大一统,秦始皇把绝大部分主力军部署在南北边疆,关中驻军可能经过了缩编。张仪估算韩魏两国的总兵力不超过三十万,扣除镇守四方边塞亭鄣者十万,京师地区可动员的兵力大约二十万。秦为大国,关中可发之卒应该超过二十万。
也就是说,在战时满编状态下,秦国内史地区可发卒二十万,其他郡县可发卒三十一万,可动员的总兵力约有五十一万。而在平时休战状态下,可能分两种情况:方案一:内史军保留满编,各郡县现役部队缩编至战时的54.5%,则秦军平时的总兵力为三十六万九千余人。方案二:全军都缩编至战时的54.5%,则秦军平时的总兵力大约为二十七万九千余人,其中坐镇关中的内史军十万九千人。
有个需要注意的情况是,秦昭王在位五十六年,期间只有三年、五年、四十年、五十四至五十六年没用兵记录,最长的和平时间也就最后三年。换言之,秦昭王时代只有短短六年的疑似和平时间。这意味着秦国内史地区与上郡、汉中郡等边郡长期临战,必然要求现役部队保持战时满编状态。按照每县征兵2200人的标准来估计,上郡军以19县算大约41800人,汉中军按6县计算只有大约13200人,两地合计55000兵马。在扣除上述地区的县(道)数之后,秦国剩下的大概117个县(道、城)的而按照平均每县1200卒的平时编制计算,可维持140400人的现役部队(包括郡县兵和边防军戍卒)。
综上所述,秦国在秦昭王二十六年时现役部队的估算数量为:100000(内史军)+55000(上郡军和汉中郡军)+140400(其他郡县军)=295400人。这二十九万余现役部队分驻秦国各地。假如秦昭王穷尽举国可发之兵,虽然可以集结五十一万余甲士,但这将超出当时的社会承受能力,无异于竭泽而渔。
所以,秦国此前其实极少出现用兵规模二十万以上的大战,更多以数万之师或十万之众讨伐诸侯。不过,到了秦昭王四十七年长平之战时,秦国的郡县数量大大增加,其动员能力已非二十一年前的秦国可比。秦赵两强都发展成了能投入数十万之师的体量。战争规模的升级也是顺理成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