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的选择权更高,还是生命权更高?史上最严格反堕胎法案通过

前几天,#阿拉巴马州通过史上最严格反堕胎法案#登上了微博热搜。

该法案规定,在法律生效后,全州将严禁堕胎行为,包括被强暴、乱伦等非自愿怀孕的情况。只有当胎儿出现致命畸形或危及母亲生命时,才允许堕胎。帮助孕妇施行堕胎手术的医生将以重罪(felony)被起诉,最高可被判终身监禁。

阿拉巴马州议员、民主党人士Bobby Singleton公开发言

此法案通过后,在美国国内掀起轩然大波。Lady Gaga发推驳斥,称如此严格的反堕胎法是邪恶的暴行。

Rihanna也在ins挂出那些同意该法案的男议员,并对签署该法案的州长Kay Ivey喊话:“以你为耻!”

不仅在美国,近两年来,“堕胎”这一话题已经在世界范围内重新引起热议。2018年,爱尔兰以压倒性的多数选择废除严格的堕胎法,爱尔兰总理利奥·瓦拉德卡称此次公投终于消除了数十年的耻辱。

爱尔兰女性庆祝废除禁止堕胎法令

今年的4月11日,韩国宪法法院以7比2判定“堕胎罪”违宪,这项持续了66年的罪名将可能于2021年失效。

韩国女性庆祝“堕胎罪”将失效

“堕胎”为什么会成为一项如此具争议性的公共议题?获得令大多数人满意的解决方案,又为什么会如此艰难?

*围绕堕胎的争议从何而来?

在19世纪以前,西方法律从未视堕胎为犯罪。随着近代科技的发展和思想的进步,人们关于胎儿的存在有了全新的思考:胎儿到底是否算人?什么时候开始,胎儿才应该被视为独立的个体?父母将胎儿生下来,就意味着对生命的“负责”吗?

一些反对堕胎权的人坚持,每个生命都是最珍贵的礼物,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被放弃。而另一些支持堕胎权的人则认为,要小孩生活在“地狱”中,还不如ta从未出生过。就像电影《何以为家》中的小男孩,从未感受过这世界的温柔,将亲生父母告上法庭,只是因为他们给了他生命。

堕胎到底是否应该被禁止呢?今天,我们就从“pro-life(生命权至上)”和“pro-choice(选择权至上)”这一对矛盾的立场来谈谈这个问题。

对于自由堕胎权的支持和反对,本质上是生命权利至上(pro-life)和选择权利至上(pro-choice)的冲突。

Pro-life:生命权至上的支持者们认为,政府有义务和责任保护全人类的生命,而不应该因为意图、生存能力、生活质量等方面的考虑而区别对待。

Pro-choice:选择权至上的支持者们则认为,每个人,在不干涉他人的前提下,对于自己的生殖系统有无限的自主权(autonomy)。也就是说,在胎儿有脱离母体的生存能力之前,政府没有权利干涉女性终止妊娠的选择。

你支持哪一方的观点呢?我们在KY粉丝群进行了一个小调查,共收到206份有效反馈。其中,女性77.18%,男性21.84%;有12.14%的受访有/曾有婚姻经历,13.11%的受访有怀孕经历。

在“胎儿的生命权”和“女性的(生育)选择权”中,6.31%的受访认为前者更重要,而93.69%认为后者更重要。

需要注意的是,pro-choice的主旨在于支持自主选择权,不等于pro-abortion(支持堕胎)。当然这也许与KY关注者这一选择性的样本有关,可能表现了关注KY的用户中有libral的倾向存在。

Pro-lifers(生命权至上的支持者们)普遍认为,生命即是生命,人们不应该因为ta的任何特质(例如:基因、出身)而区别对待。没有人能够决定一个生命是否诞生。在他们看来,堕胎就像是一场针对没有反抗能力的无辜者的谋杀。

更严格的生命权派还认为,即使怀孕是强奸等非法行为的后果,胎儿也不应当为ta父亲(或父母)所犯的错误付出代价。

在本次调查中,有近1%的受访认为“女性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堕胎”,因为“孩子都是无辜的,都有出生的权利”,他们相信“生命的到来是上天的旨意,人应该对生命产生敬畏”。

另一方面,的确有些女性在做出选择之前,并没有完全意识到,这个选择在人生中(将)产生的影响。堕胎不仅会带来身体上的伤害,它所造成的心理伤痕可能需要几年、甚至一生去消解。

后来我再也没有怀孕,这大概是对我的惩罚

Lotus,38岁,女,心理教师,丧偶,曾堕胎2次

十几年前,我怀孕过两次。那个时候法律不允许在校大学生结婚生子,我担心被父母骂,害怕被社会舆论谴责,也因为还年轻,不懂得生命的分量,最后还是决定堕胎。

我总是记得,第二次流产时护士跟我说,已经可以看到胎儿的小绒毛。那一刻,我很难过。以后,我经常会想到那是两条鲜活的生命,却被我给残忍地杀死了。我甚至在流产后为他们举行了仪式,保留了一点孩子的组织,然后小心地存起来。

我信奉了基督教以后,教友们都说,一旦我认识到这是个错误,上帝就已经原谅了我的罪。但我觉得,婚后我再也没法怀孕,或许就是上帝在惩罚我当初轻率的决定。

医生说我受孕困难,可能跟两次堕胎有关。我也一直对那两个没出生的孩子怀有深深的罪疚感,这种心理上的压力可能也是不好怀孕的原因之一。后来,就一直没要上孩子,我甚至尝试过试管婴儿,都没有成功。我常常想,因果循环,这是我应得的。所以我现在特别不能接受堕胎这种事情,也许每个人可以遵循自己的信念,选择自己的取和舍,但孩子来了的话,要顺应神的旨意。孩子是上帝送给你的礼物,应该好好珍惜。

在有过堕胎经历的受访者(n=17)中,64.70%认为堕胎产生了消极影响(含认为消极和积极影响同时存在的情况)。表示后悔的受访者占有相关经历者的11.76%。

在调查中,有64.70%的经历堕胎的女性认为堕胎有积极影响(含消极和积极影响同时存在的情况)。

针对Pro-Life,人们普遍持有这样的错误认识:

迷思1:Pro-life反对堕胎权利,是对女性群体的无视和伤害。

事实:Pro-lifers并非无视女性利益。堕胎会对女性造成身心伤害是不可否认的。现实中,还有很多女性是被迫堕胎的,比如家人强烈反对生产。选择性堕女胎的案例也并不少见。在这些情况中,禁止堕胎能够起到一定的保护女性(母亲和女婴)的作用。

迷思2:Pro-life的人只关心繁衍子嗣和出生率,而不关心小孩生下来以后的事。

事实:Pro-lifers并不认为生得越多越好,但节育的关键是谨慎怀孕,而不是堕胎。对于孩子的未来,pro-lifers通常持有更积极的看法:即使出生在不和谐的环境中,小孩依然有可能成长为一个优秀的人。

也许有人会觉得,我们家庭条件很差、亲密关系也处理不好,孩子如果出生是必然会不幸福的。

但我认为,世事和人都是会变的,人生的很多不确定和意外并不全部都是坏的。孩子甚至可能是改变的一个契机。我见过不少“浪子”有了孩子以后变身好男人,不相信会有“必然的不幸福”的小孩。反而,如果剥夺了ta的生命, 就什么可能性都没了。

而且,小孩也应当有选择自己未来的权利,ta出生以后的生活幸福不幸福,那是孩子自己的生活和感受,“父母”并不能以当下的自己的意志去提前干涉ta吧。

——Remy,27岁,男,教育培训经理,未婚

Pro-choicers支持个体为自己人生做决定的基本权利,换句话说,堕胎与不堕胎,都应当是个人的独立选择。选择权应该作为最基本的人权得到保障。特别是对于女性而言,她可以选择成为母亲,也可以选择成为其他身份。

在pro-choice的受访者中,认为女性“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堕胎)”的占比最多,为29.84%(n=57);选择“只要有正当理由就可以”和“只有在胎儿发育的一定时间内可以”的分别占比29.02%和5.18%。

57名受访出于不同原因支持“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堕胎”,其中“生育权是女性的基本权利之一”(92.98%)、“身体(包括子宫)应由女性自己支配”(85.96%)和“女性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77.91%)为占比最高的前三项原因。

既然我一个人承担了所有责任和风险,我就有权利选择

Malibu,30岁,女,外企业务开发,未婚,曾堕胎1次

和前男友分手第17天,我发现自己怀孕了,那一刻差点窒息,整个世界都是黑暗的。我被种种情绪包裹着:担忧,紧张,害怕,自责,怨恨。

男人在整个过程里只参与了播种,以他的经济条件也不可能和我共同抚养这个孩子,告知他得到的仅仅是道歉与不知所措。何况,我们已经分手了。于是,我决定堕胎。

当“父亲”缺位的时候,女性不仅需要用自己的身体去孕育一个孩子,所有的压力、负担也需要女性一个人去面对,那我们当然应该拥有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女性在社会竞争中已经是比较弱势的一方,需要付出很多努力,才可能获得跟男性一样的社会认可和经济地位。不能为了还没有出生的生命,去牺牲原本就有限的女性权利。

认为堕胎“需要正当理由”的人群中,分别有97.06%、97.06%和94.85%选择了“遭受暴力犯罪导致怀孕”、“有足够理由认为胎儿的安全状况存在风险”和“怀孕和生产可能对母体健康造成威胁”。

认为堕胎“需要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的人群中,“受孕到胚胎心脏开始跳动阶段”(29.55%)和“受孕到可以感受到胎动,胎儿机体组织发育完善阶段”(23.86%)选择人数最多。前者约在受孕2个月,即6-8周,与美国肯塔基州等4个州规定的“心跳法案”的合法堕胎时限一致;后者约在受孕6个月,即24周前后,与大部分亚洲地区法律规定12-24周前堕胎合法一致。

我们需要掌握选择权,来对抗人生的意外

是知,28岁,商务销售总监,未婚,曾堕胎1次

很多人觉得,女人最终是要回归家庭的。我可不这么看。生育和别的事情一样,都是人生规划中的一环,而每件事都有适合自己的最佳发生时机,也没有哪一环可以去打乱整个规划。

对于自己的职业发展、婚育,我很早就规划好了:现在很多公司都不招已婚未育的女性,所以我和男朋友都考虑到30岁左右,工作和职位上稳定一些了,再生娃。所以年初意外怀孕后,我们并没有多想就决定堕胎了。手术和前后整个过程中,男朋友也都很用心照顾我。

我一直觉得,人一定要在有能力的条件下,自主决定自己的生活。而堕胎这个选择让我重新回到了预定的规划里,找回最舒服的生活节奏。

Pro choicers不是认为堕胎没有伤害,而是想要从harm reduction(尽可能地降低伤害)的角度来看待这件事情。他们同样尊重生命的可贵和神圣,但也认为一味强调生命权可能会导致更糟糕的结果:比如放任孩子在不良环境中成长;或者迫使孕妇选择非法的医疗机构,面临更高的手术风险。

当人们获得足够多的支持、权利以及教育的时候,他们有能力自主做出更多对整体健康有益的决定。因此,pro-choicers认为,应当更多地鼓励人们的自主性,从而选择出更适合他们自己的方式。

相比这个没出生的孩子,眼前的家庭成员更重要

S,33岁,女,私营业主,已婚已育,曾堕胎1次

我已经有两个女儿了,一个刚上小学,一个刚上幼儿园,都离不开人照顾。我们家是小本生意,每天起早贪黑才能维持一家四口的生活。如果再生一个,肯定养不起。如果堕胎,我就要坐小月子,生计和照顾孩子的压力会全到我丈夫的身上,还要分心照看我。真是左右为难。最后,还觉得要先顾好眼下。

因为摆在我面前的,是现实的生存问题,我首先要考虑的是现在的家庭成员,如果因为这个孩子加重经济压力、影响其他人的生活,对我来说更不值得。

生活中很多事情都是这样的,不要说两全其美,甚至无论做什么选择都会造成伤害,那我也只能挑伤害到的人更少、伤害程度更小的那个选择吧。

针对Pro-Choice,也有一些常见的迷思:

迷思1:支持堕胎选择权=鼓励堕胎

事实:女性享有堕胎选择权,也可以选择不堕胎。Guttmacher Institute在2018年发布的报告中称,反堕胎法律规定更严格的国家,反而有更高的堕胎率,这可能与他们的意外怀孕率更高、以及避孕手段更难获取有关。换句话说,普及有效的避孕措施,才是根本有效的降低堕胎率的方法。

迷思2:禁止堕胎只会限制想堕胎的人的权利。

事实:堕胎和不堕胎,是岔路的两个方向,当“堕胎”这一边被堵上时,走向“不堕胎”那一边的人就是“被迫”的。他们看似自主做出了选择,依仗的只是虚假的权利而已。

迷思3:支持堕胎权没有必要,因为孩子出生后,母亲一定会爱ta。

事实:有研究结果表明,非自愿的怀孕(unintended pregnancy)会提升母亲罹患抑郁的几率,也会加重后续养育子女的压力。在压力、精神疾病等因素的影响下,母亲不必然会给孩子充分的爱(Bahk et al., 2015)。

需要注意的是,Pro-Choice vs. Pro-Life是讨论堕胎权问题时常被选取的一个角度,然而,就像我们的一些粉丝所提到的那样,它并不适用于所有场合。

在一些边缘型群体中(marginalized people),比如极端贫困地区,讨论生命权还是选择权至上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对于他们来说,生存的基本保障都还没有实现,无论是生命权利还是女性权利都不可能真正存在。

我个人并不会去堕胎。我不在国内,如果怀孕了,我可以将孩子生下后交托福利机构。这样自己不会有心理负担,同时也可以帮助到想要孩子、且无法生育的人。

但是,我反对将这样的观点普遍化,每个人处境不一样,不是每个人都有我这样的条件、资源和道德负担的。不能因为个人的观点和喜好而限制他人的选择。

——Bell,24岁,女,医生/哲学博士,未婚

心理学家Gillian认为,尽管很多人觉得难以置信,但“是否堕胎”的决定并非一个独特的决定,它并非一个与其他所有生活决定相隔绝的特殊决定。事实上,它不过是“人们在一生中必须面对的那些选择”的其中一个戏剧化的、极端激烈的生动案例(Dworkin,2009)。

思考是否堕胎,实际上是在思考什么对自己的人生来说是更为重要的,也是在思考对于所有人类来说,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存活。它实际上是我们对整个世界运行规则的理解,是我们选择整体的世界观、价值观的折射。

在这次采访的过程中,我也觉得我更加理解了每一个接受访谈的人。

支持生命权至上的人们未必都是刻板或传统的“保守派”,他们通常是由于个人的经历,对于天意和命运有着更高程度的敬畏。他们往往有着深刻的生存体验,这种生存体验又引导其中一部分人走向了宗教。他们不相信人定胜天,相信自己应当尊重天意和命数。

选择权至上的支持者们也不是自私或残忍的“冷血动物”,他们只是更加重视现实层面的考量,堕胎不是目的,目的是选择一个可能造成更小伤害的选项,目的是在伤害无法彻底根除的情况下,尽可能降到最低。

我想,每个人都有权利根据ta自己对世界的理解和信任过自己的人生,但我们同时也应该尊重其他人对自己不同的那些世界观和信念。我们给彼此的那一份尊重,才会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多元和包容。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的调查结果可能是有偏差的——KY的价值观和它的粉丝群是一个特殊的抽样样本,参与者偏差难以回避。

那么,正在读这篇文章的你:life or choice,你更倾向哪一种呢?

KY作者 / Jojo、Li、Mikasa

编辑 / KY主创们

Reference:

Bahk, J., Yun, S., Kim, Y., & Khang, Y. (2015). Impact of unintended pregnancy on maternal mental health: A causal analysis using follow up data of the Panel Study on Korean Children (PSKC). BMC Pregnancy and Childbirth,15(1). doi:10.1186/s12884-015-0505-4

China has more than 13 million abortions a year. (2009, July 30). CNN. Retrieved May 24, 2019.

Guttmacher Institute, Adding it up: investing in contraception and maternal and newborn health, 2017, Fact Sheet, New York: Guttmacher Institute, 2017.

Dworkin, R. (2011). Life's dominion: an argument about abortion, euthanasia, and individual freedom. Vint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