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少女自杀:人为何会在网络上集体作恶?

上周二,马来西亚一位16岁少女自杀身亡。警方发现,她生前曾在Instagram上发起投票:“非常重要:请帮我选择D(死亡)还是L(活下来)”:

少女Ins截图

令人震惊的是,竟然有69%的网友选择了“D”,即支持她自杀。这些网友与她素未谋面,却在生死抉择面前将她推向了死亡。

《卫报》相关报道

事件在网上引发热议。当地议员、律师Ramkarpal Singh表示,女孩轻生背后的原因很复杂,但最终决意自杀,与网友投票的结果不无关联。“如果当时Instagram上大多数网友不鼓励这个女孩结束自己的生命,如今她会不会还活着?如果网友当时建议她去寻求专业帮助,她会不会听从他们的建议?”

像这样因网络投票导致悲剧的网络暴力事件,让我们联想起英剧《黑镜》第一集《国歌》中的剧情:社交媒体宠儿苏珊娜公主遭绑匪绑架,赎回公主的条件是让首相卡罗与一头猪发生性关系,并全网直播全过程。

一开始,多数民众表示,绑匪提出的要求太过残忍,他们不希望首相这样做,也不会去观看。

截图自英剧《黑镜》

但随着绑匪威胁的升级,最终,选择“会看”的民众比例飙升至86%。

截图自英剧《黑镜》

民众的态度也从一开始的不忍转为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兴奋。

截图自英剧《黑镜》

群体在网络上实施暴力,最终酿下惨剧。无论是真实事件还是演绎的故事,都令人细思恐极。群体网络暴力是如何发生的?面对屏幕另一端的陌生人,人们为什么会集体为恶?人性真的本恶吗?今天我们来探讨这些问题。

网络暴力(cyber violence),指的是个体或群体做出某些线上行为,对其他个体或群体的福祉(well-being)构成攻击,导致他人在身体、心理或情绪等各方面受到伤害(Herring, 2002)。网络暴力涵盖非常广泛。我们今天主要探讨的,是基于社交媒体及社交网络的群体网络暴力,即施暴者是群体而非个人,且暴力事件发生在公开网络媒介上,例如微博、朋友圈、知乎,等等。

在日常生活中,群体网络暴力并不罕见。我们大致可以将发生在社交媒体上的群体网络暴力分为三类:

线上骚扰或欺凌。比如,在社交网络上发起或参与骂战,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辱骂和诽谤,公开与传播他人私照,等等;

线上攻击导致线下暴力。比如,网友对一些热点事件相关人物进行“起底”或“人肉”,进而发展为在线下场所对受害者施暴;

线下暴力伴随线上发酵。比如,我们曾在过往文章中探讨过的王晶晶遭受校园欺凌事件。在这次事件当中,众人在贴吧造谣、传谣和对谣言的演绎,对受害者造成了持续的创伤。

群体网络暴力的发生过程复杂而多变。它同时受到个体选择和群体关系的影响(Huang et al., 2016)。以马来西亚女孩发起Instagram投票事件为例,个体做出的投票选择通过实时网络传播,我们很难准确描述,恶意是从哪一刻开始演变为暴力的。

- 是从第一个人投给“D”选项开始的吗?

- 是从那些让“D”选项超过半数的人开始的吗?

- 是从帖子被转发出去、导致围观群众当作玩笑投下“D”的选项开始的吗?

我们无从得知。

这使得群体网络暴力显得尤为失控。在网络环境下,人们的恶意似乎被放大了。从每个参与施暴的个体的角度来看,那些构成暴力的恶意行为可能都是非常微小的举动:一次点击投票、一句留言、一个表情符号……有些举动本身甚至不会直接对受害者造成伤害。

然而,受害者接收到的恶意,却被网络环境赋予了双重含义:

a.实际来自群体的恶意。包括投票的结果、负面的留言内容等;

b.被泛化的恶意。匿名的投票、留言因具有一定的人群代表性而有了不同的意义。例如,在那位马来西亚女孩眼里,69%可能不仅仅是“看到帖子的人当中的多半数”,也是“代表了所有人中的多半数”。在被泛化恶意的影响下,受害者可能会陷入自我怀疑,认为真的是自己有什么错处,才被群体攻击。

面对这样的双重恶意,群体网络暴力的受害者几乎是无法反抗的。Ta既无从分辨攻击的来源,也没有机会为自己辩护。来自网友的恶意铺天盖地,受害者只会感到自己无处可躲、有口难言。

1. 网络促生了“乌合之众”,使人的恶意彰显。

人们在网络上集体为恶,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网络与社交媒体使得群体成为社会心理学意义上的“乌合之众”(crowd)。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聚集在一起的人群都会成为乌合之众;只有当人们同时因为某样新奇事物产生共同的兴趣和焦点,并表现出该群体的独特行为时,群众才有了集体为恶的前提。

社会心理学家Gustave Le Bon认为,乌合之众的形成要经过三个阶段:潜入(submergence)、蔓延(contagion)和暗示(suggestion)。虽然网民实际上不在同一个空间,但网络的介入,使得个体足不出户就形成了Le Bon所描述的乌合之众。

a. 潜入(Submergence)

在这一阶段,由于人群的匿名性(anonymity),个体在人群中失去了对自我的意识,也丧失了对个人行为的责任感。

互联网让世界“变平”的同时,制造了无数互不相识的、流动的匿名群体。当人们因为网络热点或事件而暂时聚集起来,发表评论或围观参与时,每个人的实际身份都被隐去了。我们不知道网络另一端的账号对应的究竟是不是同一个人,只能够看到Ta公之于众的言论,和作为数字出现的投票或点赞。

在线上匿名群体中,个人的自我意识很容易被淡化。个人的声音或是成为某个统一意见的一部分,或是成为少数的“其它意见”,却偏偏不再“仅代表个人观点”。当输出的观点和实际的自我相割裂,个体可能会认为,说出去任何话也不会被发现是自己,从而失去了对自我行为的责任感。

b. 蔓延(Contagion)

Le Bon认为,在这一阶段,个体会追随群体中占主导的想法和情绪。这种想法和情绪就像传染病一样,在群体成员之间扩散开来。

社交媒体在方便人际交流的同时,也使得情绪的蔓延变得更加容易。Hallett(2003)关于社会交互(social interaction)的理论指出,一方面,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会为人们提供刺激,唤起听者的情绪反应;另一方面,这种交互也会为人们原本的情绪提供反馈,使其进一步放大。而网络铸成了虚拟的多米诺骨牌,使得人们的社会交互突破了时空的限制。不断有人的情绪被唤起、被放大,参与群体的规模随之持续扩张。

c. 暗示(Suggestion)

在这一阶段,个体心理会服从于群体的“集体心智(collective mentality)”。而集体心智是由群体的底线——即群体中道德与认知能力最低的成员所决定的。Le Bon认为,当这样蒙昧的(uncivilized)集体心智占据主导,群体就有可能实施破坏性行为。

在网络群体中,底线是看不见的。我们作为旁观者,会认为投票让女孩去死是残忍的,认为《黑镜》中的民众丧尽天良,是因为在清醒时,我们可以做出符合社会准则的道德评判。但假使我们身处于舆论之中,刷着微博、朋友圈或知乎,我们所听到、所看到的,可能是群体中最充满恶意的声音;我们对于事态和前情后果的判断,也受到这些声音的影响。此时,我们以为自己做出了合理甚至“正义”的选择,却有可能在无形中成为了施暴群体的一员。

2. 网络致使受害者非人化,提高暴力行为的风险。

在群体网络暴力中,施害群体对受害者的了解,仅仅局限于Ta的公共身份。他们不知道Ta正在经历怎样的人生,不清楚Ta的脾气秉性、过往经历。在人们的议论和讲述中,受害者仿佛变成了某个标志或符号(e.g.“博主”“首相”“神女”……),而不再是活生生的人。这一过程,在心理学上被称为“非人化(dehumanization)”。

研究表明,对他者的非人化,是人们实施暴行的主要原因之一(Haslam & Loughnan, 2014)。当施暴者将受害者视为异类,他们会更倾向于合理化自己为对方造成的伤害,更少为实施暴行感到羞耻。特别是在群体当中,对受害者的非人化会助长施暴群体的冷漠。人们会认为,对方遭受的苦难与自己无关;而一旦出现其他的诱因、需要“牺牲”受害者时,原本没有暴力意图的人群,可能会做出施暴的行为(Rai et al., 2017)。

截图自英剧《黑镜》

群体网络暴力,也引发了我们对于人性本质的思考:因为受环境和他人影响,而在群体中对陌生人无端施暴,人性真的本恶吗?事实是,人性或许真的比我们想象的要“邪恶”得多。

首先,成年人的道德发展可能是普遍有限的。心理学家Lawrence Kohlberg将人类的道德发展(moral development)分为三个层级:

(1)前习俗水平(Pre-conventional morality)。在这一层级,个人的道德准则完全依赖于外界的标准,看待事情也完全从逃避惩罚、自私利己的角度出发。

(2)习俗水平(Conventional morality)。在这一层级,我们开始内化外在的道德标准,希望成为他人眼中的“好人”,会遵纪守法,在违法时也会产生罪责感。

(3)后习俗水平(Post-conventional morality)。在这一层级,个人开始持有自己的道德观念和主张,能够辩证地思考道德和正义。可以说,发展到后习俗道德水平的人,才具有真正的良知。

Kohlberg认为,人群中只有约10%~15%的个体在成年后发展出了足够的良知。而尚未到达后习俗道德水平的人,对道德的理解与儿童无异,依然停留在“会因为违法而感到负罪”的阶段。当受到群体和环境影响时,大多数人可能都缺乏自觉的道德意识,去觉察那些微小、间接的施暴行为。

其次,日常生活中的普通人身上,也存在着自恋、冷血等黑暗人格特质(dark triads)。心理学家Delroy Paulhus发现,人们有时做出那些“损人不利己”的恶行,给别人施加痛苦,仅仅是因为自己会从中获得快感。

Paulhus指出,人们平时在生活中只是很好地管理着自己邪恶的部分,不希望给自己找麻烦。而当真正有机会对自己诚实的时候,他们也会承认自己内心的阴暗面:“我就是喜欢欺负那些好欺负的人”、“你如果告诉我你的秘密我一定会说出去”。

另外,无端作恶可能是人类独有的一种潜能。精神分析家Eric Fromm认为,人们会在没有明显利益冲突下实施暴力行为,背后其实存在深层的心理机制。特别是,当人们受困于自身的无能或无聊,想要寻求存在感和对生命的掌控力时,本性中作恶的潜能就可能会被激发。

在今天的文章中,我们围绕群体网络暴力事件,深度剖析了人性本质中阴暗的一面。这样做的目的,不是要做出某种道德评判,也并非想让大家对人性彻底失去信心。我们认为,只有充分了解人性的复杂和矛盾,个体才能够对自身及群体的恶意有更多觉察。

在社交媒体日益革新的时代,在群体影响打破时空的环境中,如果你我都时刻对自己的想法、情绪和行为保持警醒,阻止自己参与哪怕微小的施暴,或许就能让这世上再少一桩悲剧。

以上。

KY作者 / Celia、Li

编辑 / KY主创们

Reference:

Hallett, T. (2003). Emotional Feedback and Amplification in Social Interaction. The Sociological Quarterly, 44(4), 705–726.

Haslam, N., & Loughnan, S. (2014). Dehumanization and Infrahumanization. Annual Review of Psychology, 65(1), 399–423.

Huang, C., Hu, B., Jiang, G., & Yang, R. (2016). Modeling of agent-based complex network under cyber-violence. Physica A: Statistical Mechanics and Its Applications, 458, 399–411.

Herring, S. C. (2002). Cyber Violence: Recognizing and Resisting Abuse in Online Environments. Asian Women, 14, 187-212.

Kazdin, A. E. (2000). Encyclopedia of Psychology: 8 Volume Set. New York & Washington D. C.: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and the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Paulhus, D. L. (2014). Toward a taxonomy of dark personalities. Current Directions in Psychological Science, 23, 421– 426.

Rai, T. S., Valdesolo, P., & Graham, J. (2017). Dehumanization increases instrumental violence, but not moral violence. 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114(32), 8511–8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