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学子弑母案”,凶手在中国游荡三年的原因是什么?

据新京报报道,4月25日,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处获悉,涉嫌弑母的北大学子吴谢宇已经被抓获。据接近警方的内部人士透露,吴谢宇于4月21日在重庆江北机场乘机时被抓。身上带了30多张身份证,通过网络购买,三年来一直在国内活动。

记者调查发现,当公民挂失身份证时,只有少数应用场景能识别是已挂失证件,比如公安机关核验、金融系统办理业务等。如果本人持有已经挂失的旧证去乘坐火车、去酒店住宿、去网吧上网等,系统照样判断此证“真实有效”。身份证“挂失”成为摆设,在网上,300元至350元即可买一张。

一名上海市民展示两代居民身份证。(新华社资料片) 新华社发(赖鑫琳 摄)

居民身份证是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的重要身份证件。然而,新华每日电讯记者调查了解到,全国每年都有大量居民身份证遗失,其中部分被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进行黑色交易,甚至用来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记者调查发现,当公民挂失身份证时,只有少数应用场景能识别是已挂失证件,比如公安机关核验、金融系统办理业务等。如果本人持有已经挂失的旧证去乘坐火车、去酒店住宿、去网吧上网等,系统照样判断此证“真实有效”。身份证“挂失”成为摆设,这一漏洞给身份证黑色交易提供了可能。

身份证黑色交易暴露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防范意识淡薄、身份证相关制度体系待完善以及网络交易难监管等问题。专家建议,加快推动身份证挂失信息的社会共享进程,提升身份证科技含量,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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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注册”“被法人”现象频出

“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去年我原本准备在一家全国连锁酒店注册会员,但客服提醒我,我的身份证已经在该酒店注册过了。可这是我第一次在这家酒店入住,不可能拿身份证办过会员。”江西省南昌市市民邹怡(化名)告诉记者,她想起自己2017年不慎遗失过身份证,“很可能是被他人冒用了。”

若说“被注册会员”还算小事的话,近两年屡屡爆出的“被法人”事件,则让遗失身份证的巨大风险和潜在危害备受关注。

从部分地区公安机关公开的数据可以看出,当前身份证遗失现象较为常见——自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以来,截至2017年4月中旬,陕西省公安部门受理挂失申报20余万张、丢失招领近1000张,返还200余张;长沙市共受理申报挂失近3万件,收到群众捡拾的遗失证件80余张,发还遗失证件47张。

遗失后的居民身份证,有不少都被他人冒用甚至用于从事不法行为。如今,住酒店、买房、买手机卡、开办银行卡、工商注册等都需要进行实名登记,银行转账也有实名记录。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遗失身份证,用买来的二代身份证从事不法行为,以便隐藏个人身份,逃避打击和监管。

去年8月,江西省婺源县公安局网安大队破获一起涉及全国多地的买卖居民身份证案件。2018年3月,该局网安大队在对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中嫌疑人手机进行勘验时发现,嫌疑人汪某波的QQ好友中,有一名网名为“向日葵”的男子有买卖身份证件行为。经查,“向日葵”的真实身份为梁某。

梁某被捕后,经审讯及取证查明,从2017年开始,梁某通过百度贴吧、QQ等搜索身份证的信息,添加了多个买卖身份证的QQ群,获得购买身份证的途径,然后在朋友圈和微信群或QQ群内发广告,有意购买的人再私聊提出需求。

身份证被买卖后,会产生个人隐私信息泄露、金钱损失等后果。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贾海红指出,“近年来,一些遗失、被盗的身份证通过网络进行非正常交易,身份证丢失后甚至会被他人冒用于办理银行卡、信用卡,从事诈骗、洗钱等犯罪活动,不少公民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无缘无故还要去证明‘我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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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失后仍能正常使用

搜索“sfz”就能买到

自1985年实施居民身份证制度以来,身份证应用逐渐广泛,但随着社会动态化、信息化的加快发展,身份证丢失、被盗存在被冒用的安全隐患逐渐显现,而这与公民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居民身份证相关制度体系待推进,以及网络监管存有空白等都有关系。

——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防范意识淡薄。据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某派出所所长介绍,对于群众遗失身份证的案件,以前有强制要求,补办的话需要先登报说明挂失,“但是很多人嫌麻烦,觉得增加经济负担且耽误时间,所以现在都是直接来派出所补办,甚至丢失后不挂失、不补办,存在‘不用不补,用时再补’的做法。”

——身份证相关制度推进相对缓慢。按照公安部规定,凡挂失的居民身份证,到期或损坏已经换领新证的,其他原因已经换领新证的,原居民身份证均作为无效证件,将通过公安部信息系统推送到相关部门。2015年11月,公安部专门印发的《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提出,将建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信息系统,为社会各用证部门和单位提供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核查服务。

但郑州大学社会治理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马闯博士表示,虽然公安部门已与铁路、民航、通信等管理部门互联,但未完全互通,跨部门间碎片化治理现象仍然存在,且很多场景不具备联网核查条件。

此外,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户政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因为技术问题,我国现行二代居民身份证即使挂失,其电子芯片仍然可以识别,信息依然可用,登报声明也只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免责声明,免除因他人冒用证件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网络空间存有监管“灰色地带”。在婺源县买卖居民身份证案件中,办案民警介绍,梁某一般都是通过二手交易平台进行销售,熟人、常客采取直接微信或支付宝转账的方式交易。2017年以来,梁某通过此方式,以每张400元至600元不等的价格,卖出居民身份证100多张。

去年年底,记者在某社交软件上搜索关键词“sfz”,即出现了10余个名为“sfz”的买卖身份证聊天群和个人,记者随机找到一人并向其提出购买身份证的要求后,他回复是价格在300元至350元,交完定金50元即可开始购买。随着国家对身份证非法买卖打击力度的加大,交易行为转向更为隐秘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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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遗失身份证成为“隐形炸弹”

记者了解到,针对买卖身份证、冒用他人身份证等问题,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对打击身份证黑色交易具有较强的威慑作用。然而,尽管法律规范并不缺位,针对身份证的非法交易依然猖獗。想要彻底整治这一违法乱象,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减少买卖身份证情况的发生,需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加快挂失申报信息系统社会共享进度。马闯认为,目前公安机关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和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在技术上,人证合一核验技术也已经成熟,但这些系统目前只与铁路、民航的数据对接,他建议,加快实现大范围社会用证单位与公安部门的数据对接工作,推动挂失信息的社会共享,方便用证单位迅速发现持证者是否存在冒用行为,尽可能减少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提升居民身份证科技含量。“被法人”“被注册”等问题都是因为遗失身份证仍然可用的原因,专家建议提升身份证及相关系统的科技含量,例如身份证挂失、注销、补办后,能够使原身份证失去效力,信息无法读取,这样才能让身份证“挂失即失效”实至名归,并推广电子身份证的应用范围。

——提高用证单位人证一致的审核责任。贾海红等认为,非法买卖、冒用身份证问题的出现,很大程度上在于相关用证单位没有完全落实人证的一致性比对,个人信息审核、验证不严谨,建议落实用证单位人证一致的审核责任,若发现其存在包庇犯罪分子冒用身份证的情况,应加大惩罚力度并予以社会公布,起到威慑作用。

——发挥社会力量参与身份证等失物招领工作。从事义务失物招领工作多年的杨金伟建议,可以培育、扶持并授权专业的社会力量协助公安等有关部门搭建跨行业、跨部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失物招领平台,收集、登记、保管、招领、上缴等事务性工作和失物招领平台的运行维护和数据的采集、整理、查询和共享等工作。

文 | 邬慧颖、史林静

本文转载自公众号“新华每日电讯”,原文首发于2019年4月26日,标题为《身份证挂失存漏洞,300元买来就能用,北大学子弑母案嫌疑人曾网购30多张》。

延伸阅读:

身份证被冒用,后果有多严重?该怎么办?人民日报调查发现…

你丢过身份证吗?身份证丢了怎么办?遇到这些情况要及时处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朱慧卿绘

本文转载自公众号“人民日报”,原文首发于2019年3月18日,标题为《身份证被冒用,后果有多严重?该怎么办?人民日报调查发现…》,不代表瞭望智库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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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女士未注册公司,却被列入偷逃税款黑名单

莫名其妙“被法人”

今年1月15日,江苏南京市的黄女士一早出发赶往上海浦东机场,准备飞往加拿大看望在那里读书的女儿。出关时,她却被告知不准出境。原因是黄女士作为某公司法人偷逃税款,北京市税务局上报信息,限制其出境。

从未注册过任何公司的黄女士一头雾水,只能通过电话向北京市税务局核实。北京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告知黄女士,她于2016年3月在北京市密云区太师屯镇注册成立了北京驿銮广告有限公司,该公司不久前因偷逃税款被密云区税务局处罚,作为法人的黄女士被列入偷逃税款黑名单。要想申诉,只能去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

黄女士这才想起,自己在2015年底丢失过一次身份证,之后及时补办了。这次被告知曾经注册公司,应该与丢失的身份证有关。

1月17日,黄女士到达密云区太师屯镇。太师屯镇工商所了解相关情况后,建议黄女士到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该公司注册时的所有材料,然后找一家鉴定机构做签名的笔迹鉴定,最后将公司注册材料、身份证遗失补办材料、笔迹鉴定材料等交送工商所等待结果,但也说不准什么时候能办好。

黄女士又打电话向密云区税务局咨询,工作人员告诉她:“我们只认市场监管部门的注册信息,只有经市场监管部门查证,确实不是你自己开的公司,撤销注册信息后,才能按照程序更正限制出境的信息。”

之后,黄女士前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拿到了北京驿銮广告有限公司的《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上面显示自己是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为500万元,还有自己的“亲笔签名”。在第四页上,还附有黄女士的身份证复印件,正是她之前丢失的那张身份证。

“我从来没见过这份申请书,更没有听说过这家公司,这个签名也不是我的,一切都来得太突然,太奇怪了!”虽然一肚子委屈,黄女士也只能回到南京,着手收集相关材料,并找到南京康宁司法鉴定中心申请做笔迹鉴定。“仅做一次笔迹鉴定,就得花费近3000元,前后还要等一个多月时间,要办的事儿全耽误了。”

3月7日,黄女士拿着笔迹鉴定等一系列材料,再次来到太师屯镇。镇工商所工作人员检查了材料,并做了笔录,之后让黄女士回家等待消息,预计一个多月能办理成功。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类似事情最近太多了,我们也在向上级部门反映,共同探索一个方便快捷的解决办法。”

即便如此,黄女士还是忧心忡忡,因为通过上网查询,她发现自己名下还有两家与北京驿銮广告有限公司有关联的企业,都在天津,不知未来是否还会给自己带来类似困扰。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在回应相关问题时表示,将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完善“宽进严管”的举措。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已经完成“全国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系统”建设,同时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关于“撤销登记”和“强制注销”的管理办法,切实解决身份被冒用骗取注册登记的问题。

提示

要尽量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一旦丢失,身份证信息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若发现类似“被法人”事件,应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再尽快持相关资料去所在地区的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办理证明手续,尽早与无关公司撇清关系。

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办理相关手续时应注意地域性,提前了解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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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先生用第三方软件购买火车票后无法注册官方账号

12306账号“被注册”

杨先生计划乘火车去西安办事,却因此遇到了烦心事。之前买火车票都是家人帮忙,他总觉得不方便,这次就想自己注册一个账号,于是下载了“铁路12306”手机客户端。

令他意想不到的是,当输入身份证号码进行账户注册时,系统弹出一个提示页面:“该证件号码已被注册。”杨先生十分奇怪,因为自己之前并未用身份证号码注册过“铁路12306”的账号。

提示页面还显示:“请确认是否您本人注册,‘是’请使用原账号登录,‘不是’请持该证件原件到就近的办理客运业务的铁路车站办理被抢注处理,完成后即可继续注册,或致电12306客服咨询。”杨先生这才知道,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已经被别人抢先注册过了,但自己完全不知情。

抱着满腹疑问,杨先生拨打了客服电话咨询,客服人员回复道:“您登录一些链接平台或旅游时出示过身份证号码,都可能导致身份证信息泄露。”原来,这是杨先生身份证信息泄露所致。

客服人员还说:“我们不建议用除官方途径以外的渠道注册账号,您可以回忆一下曾经通过什么途径购买过火车票。”

杨先生询问家人,家人说,之前一直是用“携程旅行”手机客户端买票的,使用过杨先生的身份证号码。

打开“携程旅行”的火车票服务,杨先生发现页面下方有一份《火车票信息服务协议》,点击查看详细内容,该协议是“上海顺途科技有限公司与用户就火车票代为购票、查询、退票、改签、12306账号注册及授权托管使用等火车票信息服务所订立的合约”。在“第一条 服务描述”下的第一则中,该协议便声明,当用户使用该平台提供的火车票信息服务,包括向铁路官方网站或授权代售点进行查询、购票、退票、改签、候补等操作时,“如您未注册12306账号或需12306网进一步认证且继续使用服务,您同意并委托和授权我司使用您的身份要素包括您已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及生物识别信息等信息为您提供12306账号代为注册和代您申请认证的便捷服务。”

也就是说,在使用“携程旅行”提供的火车票相关服务之前,用户已经认可该协议相关内容,即同意将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提供给该平台,用于代为注册12306账号。杨先生恍然大悟,自己的身份证已经在“携程旅行”上注册过账号,所以无法在“铁路12306”上正常注册。

提示

如遇到类似情况,可下载最新版“铁路12306”手机客户端,在页面下方“我的”栏目中找到“注销账户”,选择注销账户原因后即可清空与自己身份证号码关联的所有平台的注册信息,之后再重新注册12306账号,即可正常注册。

一旦注销成功,原12306账户将无法被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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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作的齐先生发现自己还“受雇”于新疆一公司

个税信息“被任职”

“我都没去过这家公司,怎么就成了他家的雇员?”

今年初,为了申报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北京市朝阳区的齐实(化名)下载了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APP。令他惊讶的是,在“任职受雇信息”中,除了他的工作单位,还有一条名为“霍尔果斯万众欢腾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的受雇信息。

“我从未在这家公司任职,也从未接受这家公司任何形式的酬劳。”齐实感到很困惑,“我的信息是不是被人盗用了?”

与齐实类似,不少人都在查询个人任职受雇信息时,发现自己“被任职”了。“信息显示,我已经在一个公司任职大半年了,我却完全不知道”“我都不知道自己任职这么多公司了”“莫名其妙就被雇用了,还是2018年9月入职的,那个时候我正在家里休产假呢”……一些网友描述了自己的经历。

“自然人APP端自动出现任职受雇单位,而自己又完全不知情,存在信息冒用嫌疑,该怎么办?”

在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上,该问题已被列为“热点问题”,并有相关解释:“只要该公司给您做过雇员个人信息报送,且未填报离职日期的,该公司就会出现在您‘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

记者获悉,如果是曾经任职的单位,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选择“曾经任职”。税务机关会将信息反馈给该公司,由该公司在扣缴客户端软件中把人员信息修改成离职状态即可。如果是从未任职的单位冒用,应选择“从未任职”,把情况反馈给该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展开调查。

“您点击申诉后,‘个人所得税’APP相关任职信息将不再显示。后续处理结果会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主页的消息提醒反馈给您,敬请留意。”

实际上,发现自己“被任职”的第一天,齐实就进行了申诉。记者在其申诉详情页面看到,齐实的申诉类型为“从未任职”,受理税务机关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税源管理科”,目前申诉状态为“已受理”。

“希望这个问题能快一点儿解决!”齐实说。

提示

若为曾任职单位,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在右上角点击“申诉”,选择“曾经任职”。税务机关会将信息反馈给该公司。

若为从未任职的单位冒用,应选择“从未任职”,把情况反馈给该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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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群众证明“‘我’不是我”

最近,社会上对居民身份证信息泄露问题比较关注,主要集中于各种匪夷所思的后果:无法注册12306账号,莫名其妙“被法人”“被董事长”,不知情受雇于某企业,等等。不少人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无缘无故要花许多时间、精力、财力证明“登记的‘我’不是真的我”的问题。

诚然,这类事件的源头,一方面是持有者没能很好地保管自己的身份证,一旦丢失,意味着信息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然而,我们显然不能将身份证信息泄露的责任全部甩给群众。造成信息泄露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可以确定的是,群众自己并不想泄露信息,更不想惹来诸多后续麻烦。

在处理类似事情上,公共服务部门应当承担起更多责任。最基本的便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如“铁路12306”手机客户端推出“注销账户”功能,有效防止用户权益受到其他可能的损失,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更进一步,当群众遇到身份证信息泄露问题时,公共服务部门不应仅仅限于事后寻求解决办法,这终究是被动服务。针对如何化被动为主动,提前堵住漏洞,防患于未然,应该做更多的工作。例如,鉴于最近“被法人”事件时有发生,市场监管部门是否可以暂停提供持他人身份证代为开办公司的服务,以此杜绝不法分子通过不法渠道获取信息牟利的可能。

当事件涉及多个部门时,处理起来更为棘手。有时不得不跑来跑去,伤透脑筋,付出代价。不同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调,明确各自职责,建立联动机制,尽可能及时、便利地解决群众的这一烦心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