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是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日前,笔者看到一篇文章,内容中称低保家庭拥有2万元以上的存款将会在五一之后被重点查处,发现者将直接进行取消名额。文章在短时间内被大量浏览,很多人对此担忧不已,难道低保家庭拥有2万元的存款还不可以了?
一、低保申请的条件?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九条规定,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民发〔2012〕220号)第四条规定了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而对于家庭总财产,各地有不同的要求,毕竟不同地方的经济水平不同。
以苏州市为例,2015年11月19日,苏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明确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金融资产核对基数的规定》,对低保家庭持有的金融资产总和的最高限额作出了规定,金融资产不单单是指银行存款,还包括了证券、保险、信托投资等机构的存款、理财产品、股票、基金、债券、保险、信托账户余额及其他资金的总和。目前金融资产核对基数基础值为3.5万元,家庭金融资产的限额按照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数,依据基础值适度调节:1人户,按基础值增加20%, 3人户不能超过10.5万元;7人及以上户不能超过15万元。另外,对家庭中有重病、重残人员的,金融资产限额提高40%, 3人户不能有14.7万元;4-7人户最多不能超过15万元。对家中2人以上户中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及高校就读学生的,金融资产限额提高20%。3人户不能超过12.6万;4-7人户最多不能超过15万元。
由上可知,存款2万以上将被取消低保名额,是错误的说法。
二、哪些情况将被取消农村低保待遇?
以湖南为例,《湖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或取消农村低保待遇:
(一)不如实提供家庭收入、隐瞒生活权益和财产或故意放弃法定赡(扶、抚)养费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 或者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且有赡养(扶养、抚养)能力而未依法履行义务的;
(二)未按规定提出申请、提供有关证件、证明或证件、证明提供不齐全及不配合工作人员调查的;
(三)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
(四)有承包责任田地且有劳动能力而不耕种的;
(五)家庭拥有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 ,如机动车、空调和贵重饰品的;
(六)有购买股票或其他投资行为的;
(七)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 (必要的简单装修除外)住房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住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八)本人及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九)劳教和服刑期间人员;
(十)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