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

按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又到一年高温补贴发放季,那么,2019年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呢?

日前,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从2019年5月1日起,用人单位在职职工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为:按月计发的,每人每月260元;按天计发的,每人每天12元。高温补贴的支付时间为5-9月,5月份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6-9月份应当按月或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据我们了解,除福建发布了2019年的高温补贴标准外,其它省份暂无公布补贴标准。以下是2018年部分地区的高温补贴标准,供参考。

天津

2018年度高温津贴日标准为31元。高温津贴发放方式:按日计算、按月发放。

安徽

2018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5元。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

四川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18元。各市(州)可在上述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高温津贴标准。像成都就规定,2018年7月1日起,成都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18元。

北京

北京市规定,每年6月至9月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室外露天作业的人员每月享有不低于180元的高温津贴,在33℃以上(含33℃)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月享有不低于120元的高温津贴。

浙江

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江苏

2018年江苏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如果按规定以工作日发放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

 特别提醒:高温津贴属于劳动保护措施,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职工,不能与防暑降温费相冲抵,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