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代孕”是否违背了道德伦理?

“商业代孕”罪与罚

导语:美国调查记者、《人体交易》的作者斯科特·卡尼指出:“代孕市场就跟其他人体组织市场一样,把利他主义和人道捐赠的观点融合进了医疗盈利。”这就是商业代孕的道德观令人迷惑的地方。

在印度古吉拉特邦阿南德县的一个乡村小镇,一条灰尘弥漫的后街住着100多位孕妇。她们生下的宝宝,会被送到世界各地的夫妻那里。这里的工作都是由内娜·帕特尔(NaynaPatel)医生完成,她如今是印度商业代孕行业的领头人。2013年,英国BBC电视台拍摄了一部纪录片《代孕者之家》(Houseof Surrogates),描述了2002年以来蓬勃发展的印度代孕产业,由此印度曾被全世界称为“代孕天堂”。虽然除了少数几个国家之外,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陆续禁止“商业代孕”,但商业代孕所引发的由来已久的伦理、道德和法律争议依然存在。

全球最大生育工厂:内娜·帕特尔的代孕王国

所谓“代孕”即“借腹生子”,代人生育。纪录片中,澳大利亚人山姆的妻子亚娜(Jana)来自塞尔维亚,她得过一次重病后,再也无法生育。在澳大利亚,2009年开始允许异性夫妻无偿代孕,2017年起允许同性夫妻无偿代孕,不过这远远无法满足人们对代孕的需求,但商业代孕属于违法行为。澳大利亚一些州,比如新南威尔士州政府曾出台法律,对涉及商业代孕的居民处以最高两年有期徒刑和11万澳元罚款的严厉处罚。这项禁令还延伸到海外,对企图通过海外旅行代孕的夫妻也有约束力。

山姆和亚娜来到了阿南德的阿肯夏不孕诊所(AkankshaInfertility Clinic),向帕特尔医生支付了2.8万美元寻求代孕,终于在等待了11年后有了自己的宝宝。他们的代孕者来自当地的一个村子,为此收到了八千美元的报酬,而这位代孕妈妈只是代孕屋中数百位之一。在过去十几年里,代孕屋的负责人帕特尔已经用试管婴儿代孕技术,亲自接生了数百位婴儿。这里被誉为“世界上最大的代孕工厂”,帕特尔因此成为代孕产业化爆发的先锋。

2004年,帕特尔医生的诊所在代孕合法两年后就首次在印度开创了跨国代孕的先河,并接受了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美国广播公司(ABC)等多家西方媒体的报道。2007年,美国脱口秀女王奥普拉·温弗瑞在自己的脱口秀节目上热烈讨论了阿肯夏诊所,这家快速成长的诊所立刻一夜成名。其实,帕特尔医生自2006年起便一直是许多人发表文章赞扬的对象。对世界上的许多夫妻而言,帕特尔医生是他们创建家庭的最后一丝希望。对美国来说,帕特尔几乎成了不孕中产阶级夫妻的救世主,也打开了“孕事外包”的大门。

如今,奥普拉的亲笔签名照就挂在阿肯夏诊所的显眼处。诊所以每周将近一名婴儿的速度提供契约代孕婴儿。它也声称他们的等待名单上有多达数百人。更有新闻指出,该诊所每周至少会收到十几位新顾客的询问有关代孕母亲的事宜。对于代孕这件事,帕特尔认为,“有人说过,人有两个本能,一个是求生,另一个是繁衍。我们做代孕服务时,有一对希望繁衍的夫妇。也有一位想要生存下去的代孕者来帮助他们。通过代孕,她可以拿到钱。这样就满足了她生存下去的本能。”

2009年,印度杂志《一周刊》将内娜·帕特尔评选为年度25位最具争议人物之一,文章的标题是《你可能爱他们,你也可能恨他们,但你不能忽视他们》。在帕特尔的周围,很多人都有意躲着她,在背后说“她就是搞代孕的”。面对争议,这位“商业代孕先驱”依旧认为,是上帝在指引人们做这件事,“这是一个每一位前来寻求代孕者和代孕妈妈之间双赢的故事。”阿肯夏诊所把代孕包装成一半是生意、一半是姐妹情谊的交易形象,坚称妇女提供子宫是出于一种共有的责任感,并不是单纯因为她们需要钱。帕特尔还肯定自己是女权主义者,并把这种观念传递给她的代孕者。

尽管有许多赞扬的新闻,但批评的文章也开始出现,对帕特尔和诊所的做法提出异议甚至抨击。将代孕妈妈隔绝在有人看守的宿舍里,也是阿肯夏诊所颇具争议的做法。她们在九个月怀孕期间,一直受到严密的监视。在这里,代孕妈妈不是囚犯,但不能自由离开,被允许偶尔前来探视。户外活动是被禁止的,就算只在街上走走也不行。要通过警卫这一关,她们必须先在诊所预约,或经过督察特殊允许才行。她们只做三件事——坐着、聊天和睡觉,唯一的娱乐就是一台播放着古茶拉底肥皂剧的电视机。其正当理由是有助于医疗监测,也为代孕妈妈提供比家乡更好的环境。

其实诊所并不担心妇女会想把孩子留在自己身边,也不太担心会不想交出孩子而提起诉讼,之所以要密切监控,是因为担心有些妇女会自行投入这门产业。阿肯夏诊所从来都不缺少想要做代孕的申请者。这些妇女全都已婚,至少生过一个孩子,牺牲了自己的自由和身体舒适,成为代孕劳工。很多女性来到这里之前,甚至都不知道代孕意味着什么。相对于其微薄的生活水平而言,她们用自由交换得到的可谓是一笔巨额金钱。不过在诊所的国外顾客看来,那样的金额简直就是剥削。

在开始代孕前,帕特尔明确告诉每一位代孕妈妈,九个月后生下来的婴儿属于委托人,要把代孕这件事看作是照顾在自己家住的客人,然后让他离开。尽管如此,并不是所有人都能一下子接受和孩子的分离。来自美国伯克利的阿肯夏诊所顾客艾丝特·科恩(EsterCohen)回忆起和代孕妈妈移交孩子丹妮尔(Danielle)的情况:“她的眼神流露出强烈的情感。这对她而言很困难,你可以看出她有多么关心丹妮尔。”不过,丹妮尔终究还是必须跟自己的母亲回家。

在合法与非法之间:印度代孕产业的优势与风险

2002年,印度让代孕合法化,这是其医疗观光政策的重要一步。这意味着,在印度可低价孕育胎儿,不会受到政府官僚和法律阻碍。印度代孕从此得以稳定而蓬勃发展,成为“世界代孕天堂”。

在印度,有超过3000家生育中心,每年全球70%以上的代孕宝宝在此出生,靠代孕创收至少23亿美元。德里的不孕科医生阿努普·古普塔(AnoopGupta)表示,“代孕就是新形态的领养。”印度拥有着世界上三分之一的贫困人口,很多家庭里的男性劳动力,一个月才能挣80美元。每个代孕妈妈一次可以赚取近八千美元,假如孩子是个双胞胎,可以多拿两千美元。这笔钱不是小数目,而她们平时工作的每月薪酬平均不超过30美元,这笔巨款足以改变她们的人生。不过中间商拿了不少差价。但是假如流产了,那么只能拿到600到1200美元。

寻求代孕的外国人为什么相信印度的医院和医生?首先,印度医生很大一部分在欧美国家接受过医疗训练,熟悉代孕程序和最新技术。其次,英文是印度的官方语言之一,可以让来自国外的顾客无语言交流之忧。第三,最重要的是高效、高性价比,这是印度代孕的“杀手锏”。从体外受精到生产的整个过程,帕特尔的诊所收取1.5万到2万美元费用。虽然美国有少數几个州允许有偿代孕,但足月生出孩子的代价却是5万至10万美元不等。代孕顾客乔丹表示:“印度的优点在于妇女不会抽烟喝酒。”即便美国代孕合约也大多禁止代孕母亲抽烟喝酒,但乔丹说:“我比较信任印度人说的话,美国人比较不可信。”被称为“世界药房”的印度的药物成本也相对低廉。作为印度三大经济支柱之一,制药产业为全球提供了1/5的仿制药。

“商业代孕”并非毫无风险。对于代孕妈妈来说,生产时往往采取剖腹产,还要承受药物损害、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等更多的风险和伤害。一旦出现医疗纠纷,酿成事故,在医疗事故法律并不完善的印度,这又将是另外一场病人与生命的赛跑。2009年5月,年轻的代孕母亲伊丝瓦莉(Easwari)就在印度南方的泰米尔纳德邦哥印拜陀市(Coimbatore)的依思沃利生育中心(Iswarya Fertility Centre)生产后死亡。当时中心毫无准备,无法处理并发症,但孩子还是依照合约送到顾客手里,更否认有任何不法行为。虽然其丈夫向警方投诉,最后官方的调查也敷衍了事。没人有权力调查这类案例,也无法确定哪个部门来负责管制和监督。

尽管预测代孕产业会大幅成长,印度官方并未追踪和监管该产业。政府对于代孕妈妈的诊疗事宜,并未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标准,邦政府或国家当局也没有权力管制代孕产业。古茶拉底邦医疗服务局副局长苏尼尔·亚维夏(Sunil Avasia)在一次访谈中说:“在邦政府层面,没人监管代孕事宜。”像阿肯夏这样的诊所基于经济原因,会确保胚胎的健康。然而,诊所若想缩减代孕妈妈费用与产后照护,用来降低成本的话,是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他们的,而且出事的话,也没有法规确保他们会负责。

代孕宝宝所需的程序也很复杂。在印度通过代孕出生的小孩,在一些国家可能会被法律上认为无国籍或无父母,这取决于所在国家的法律。2012年,印度政府禁止外国同性恋客户寻求代孕。2015年10月,内政部停止向寻求代孕的外国人颁发签证,极大地加大了跨国代孕的难度。但因为经济等诸多原因,印度的代孕妈妈仍是澳大利亚最愿意选择的代孕对象。据统计,印度代孕机构受理的请求中,有很大一部分比例来自澳大利亚。澳大利亚联邦议员格莱姆·佩雷特(Graham Perrett)说,“在过去五年中,有多达800名通过国际商业代孕出生的婴儿进入我国境内,这是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的事。并且这一数字还在不断攀升。”

法律成为“商业代孕”的争议焦点

“代孕”是欧洲人类生育及胚胎学协会(European Society of Human Reproduction and Embryology, ESHRE)十大伦理课题之一。根据孩子与代孕者有无血缘关系,代孕分为部分代孕和完全代孕。部分代孕是指通过人工受精方法使不孕夫妇男方的精子和代孕者的卵子结合受孕,代孕者就是孩子生物学意义上的母亲。完全代孕是指通过试管婴儿技术将不孕夫妇的胚胎植入代母的子宫,代孕者与孩子无任何血缘关系。代孕是科学上辅助生殖技术的衍生技术之一,却在商业上成为一个市场。美国调查记者、《人体交易》的作者斯科特·卡尼(Scott Carney)指出:“代孕市场就跟其他人体组织市场一样,把利他主义和人道捐赠的观点融合进了医疗盈利。” 这就是商业代孕的道德观令人迷惑的地方。

1986年3月27日,美国代孕妈妈玛丽·贝丝(Mary Beth)经过数次人工受精后,生下了自己的卵子和威廉·斯特恩(William Stern)的精子受孕的女婴。她和丈夫为其取名为梅丽莎(Melissa),人们则将其称为“婴儿M(Baby-M)”。婴儿M应该按照契约交给斯特恩夫妇,但贝丝夫妇与斯塔恩夫妇就抚养问题产生了争议,双方一直上诉至新泽西高等法院。这就是代孕界最有名的“婴儿M”案。美国当时没有代孕方面的立法和判例可以遵循,所以该代孕方式不过是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和“自发选择”。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说过:“法律的最大正当性,乃在于其与人类最为深沉之天性契合无间。”最终新泽西最高法院判定孩子的监护权归斯特恩夫妇,理由不是依据代孕契约的效力,而是依据最有利于孩子抚养和成长的父母标准来判定监护权的归属。之后,该州就出台法律规定类似出生的小孩均归基因父母所有,但同时规定代母有权去照看小孩并参与到成长过程中。该案的启示是,各国和地区的代孕法律法规各不相同,存在不可忽视的法律风险。有些法律倾向于保护代孕者,有些倾向于保护寻找代孕者。

虽然代孕在世界各国或地区都有出现,但从法律角度看,各国或地区的立法态度相当迥异,大致可以分为禁止、限制开放和完全开放三种情况。禁止的国家或地区仅有法规限制其管辖的医疗机构,从人权及民法角度无法限制自然人自己寻找境外的代孕资源。事实上,通过海外代孕的婴儿回国后可以根据父亲的血缘关系确立亲子权,获得国籍。如德国、法国、奥地利、意大利等。

限制开放的国家和地区包括英国、比利时、丹麦,还有我国的香港与台湾等。英国1985年颁布了《代孕安排法》,禁止对代孕进行商业性操作,但不禁止夫妻自行寻找代孕者或通过非营利性中介寻找。不过,该法规未规定代孕契约的效力及代孕子女的法律地位。澳大利亚2008年颁布辅助生殖治疗法案,规定代孕妈妈是孩子的法定母亲,通过利他性代孕是合法的,而商业性代孕是一种犯罪行为。

完全开放的国家或地区承认有偿或无偿的代孕,个别地区还承认同性恋代孕,并制定相关法律程序或制度加以规范。包括印度、墨西哥、俄罗斯、乌克兰以及美国部分州等。美国代孕开始于1981年,据统计三十多年来共有10.6万婴儿通过代孕方式出生。1993年,美国首例确认代孕合同有效的案件在加州高等法院做出判决后,代孕慢慢被美国大众接受。

或许道德才是“代孕”最根本的问题

代孕所引发的道德问题也是争议焦点。艾丝特·科恩只和代孕妈妈在诊所见过一面。她说:“诊所希望我们保持距离,他们试图明确一点,这是她的工作,她是容器。”对于代孕妈妈来说,她们需要的不仅仅是金钱,还有爱和感受。代孕妈妈伊丹(Edan)2010年生了两个男孩,但8天后就被抱走了,当看到自己的孩子时就会很想他们。她说:“没有人能了解,只有我们自己才知道要经历多大的痛苦。”这也是很多人反对代孕的一个重要原因:究竟谁才是孩子的妈妈?BBC的纪录片提到,有数据显示,有0.4%的代孕妈妈会出现精神问题,一般会持续9到12天。

可能很难想象,今天印度的很多男性还将女性当作是生育机器,不配拥有思想和自由。2018年6月26日,国际慈善组织汤森路透基金会(Thomson Reuters Foundation)发布调研报告《全球女性处境最危险国家》。报告显示,548名女性权益专家一致认为,印度目前是全球对女性最危险国家,其危险系数甚至超过了一些连年内乱的中东和非洲国家。而印度在报告评估中 “名列前茅”。这样看来,印度电影《神秘巨星》的台词无疑是政治正确的:“妈妈,你一点也不傻,你是一个天才;你也不是胆小鬼,你是一个战士。”

作者:高玉林

来源:《世界博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