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荆公作解人
王安石字介甫,号半山,谥文,封荆国公,故世人又称王荆公。然而,在这位一代名相身上,充斥着诸多谜团,甚至连其家世和生平中的重要经历都有不少误判,遑论对其诗文作品的系年。而且,他仿佛要故意给世人制造迷雾似的,既未留下高级官僚按制应享有的神道碑,也未留下一般人都能有的墓志铭,家人亦未撰写家传、行状之类的文字,这真是一个令人费解的现象。
据周必大《敷文阁学士李文简公焘神道碑》,李焘曾著有《王安石年谱》三卷,可惜早已散佚。今天能见到的古人所作王安石年谱仅有三种:最早者为南宋詹大和的《王荆文公年谱》,仅千余字。此后直至清乾隆时期,始有顾栋高的《王荆国文公年谱附遗事》,全取旧党立场剪裁史料,诬笔甚多;稍后有蔡上翔的《王荆公年谱考略》(以下简称“蔡谱”),二十余万言,素称名谱,然其着意为王安石辩诬,于年谱应重点发明的生平事迹考辨、诗文系年等着墨不足,且错讹亦多。今人不满古人所撰三谱,著文补正者颇夥,新近的成果是刘成国所著、长达一百六十余万字的《王安石年谱长编》(以下简称“刘谱”)。
年谱作为一种特殊的人物传记体裁,始于宋代,它糅合了纪传和编年两种史书体例,力求全面细致地叙述谱主的一生事迹,所谓“叙一人之道德、学问、事业,纤悉无遗而系以年月者,谓之年谱”(朱士嘉)。蔡谱主要利用《宋史·王安石传》,而史传于年代月份记载往往粗略,故蔡谱编年亦
失之于粗,且多推测;刘谱则将谱主生平行实具体考证到每月甚至每日,且信而有征。以皇祐元年(一0四九)为例,蔡谱仅记录“公在鄞”一事,而刘谱则记录谱主“正月,旋返官,途经杭州,撰《伍子胥庙铭》”,“以范仲淹知杭州,上先状”,“二月二十八日,刻《善救方》于石,树之鄞县门外,令民自得”,“三月二十一日,兄安仁进士及第”,“得范仲淹书,有启谢之”,“苏舜元提点两浙路刑狱,与之游”,“与陈
、诜兄弟游,深器之”等二十五事,翔实丰富。
王安石现存文集有一百卷,诗歌一千五百余首,文一千二百余篇。蔡谱能准确系年的诗文作品仅占王安石诗文总数的5.4%,刘谱则达到了85%。蔡谱遍览各种正史杂说近千卷,然条件所限,没能利用南宋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也没能利用其后徐松的
《宋会要辑稿》。《宋史》《续资治通鉴长编》《宋会要辑稿》三部大书,是宋代历史研究最基本、最重要的史料,蔡上翔三者仅得其一,其著作中产生大量疏漏自然在所难免。刘谱不仅弥补了蔡谱的缺憾,而且广搜国内外珍稀地方志、朝鲜活字本《王荆文公诗李壁注》、新出土的宋代相关墓志、新发现的王安石佚简等,又利用多种电子文献数据库如文渊阁《四库全书》、中国方志数据库、《全宋诗》数据库、《宋会要辑稿》数据库等,在文献资料的完备程度上,刘谱基本做到了当下所能达到的极致。这些文献资料的采用不仅使得年谱长编翔实完备,更为重要的是补充了前人许多漏略,纠正了不少讹误。
现在来看几个具体例子吧。
关于王雱与王旁
由于熙宁变法,王安石生前就受到旧党及其门生后人的恶意诽谤和攻击,甚至殃及家人和后代。王安石有二子二女。长子王雱,字元泽,进士及第,才华横溢,曾参与熙宁变法,但三十三岁英年早逝。次子王旁,有心疾,曾任奉议郎、秘书省正字。雱、旁字形、字音相近,两人事迹常常被人混为一谈。由于王雱早逝,于是自北宋后期就开始出现王安石因变法祸国殃民而绝后的传闻,而次子王旁一支的谱系则逐渐湮没无闻。此外还有很多丑化诽谤王雱的记载,比如说他阴谋陷害吕惠卿被揭露(《涑水记闻》),说王安石做不近人情的事都由于他教唆(《邵氏闻见录》),说他“囚首跣足、手携妇人冠”出见程颢受到严厉批评(《邵氏闻见录》),说他在阴府戴铁枷受苦(《泊宅编》)等等,这些记录基本上都出于旧党之手,可信度不高。南宋后,这种诬蔑和诽谤之辞甚至由笔记、小说、诗话等私人话语进入正式的官方史传,如《宋史》《续资治通鉴长编》等,严重影响了后世对王雱的认知。清末民初以来,学界开始重新考辨王雱、王旁兄弟,但由于所见史料有限,且真伪参半,仍然有些问题悬而未决。刘谱在晁公遡《新刊嵩山居士文全集》中发现《王少卿墓志铭》一文,其中详细记载了王安石、王旁、王桐、王珏、王宜之一脉相承的家族谱系,有力证明了王安石有王雱、王旁两子,不可混同,并根据其他史料重新认识王雱形象,基本复原了历史真相。
王安石和吕公著分别是北宋后期新旧两党的领袖人物。王安石曾与宋神宗一起主持熙宁变法,神宗去世后,吕公著和司马光则在高太后支持下发动元祐更化,推翻新政。王、吕两人晚年政治立场截然相反,早年却交谊深厚。但《宋史·王安石传》有一段有意思的记载:
安石本楚士,未知名于中朝,以韩、吕二族为巨室,欲借以取重,乃深与韩绛、绛弟维及吕公著交,三人更称扬之,名始盛。
据此来看,似乎当时王安石与韩氏兄弟及吕公著的交往都带有强烈的功利目的。这不仅直接影响到后人对王安石与吕公著交谊性质的判断,还将影响对王安石人品的判断。刘谱对此表示怀疑,作者自南宋吕本中《紫微诗话》辑出王安石《与吕晦叔书》,并考订其创作时间为嘉祐二年(一0五七)。这封佚书对我们正确认识王安石与吕公著的交谊有很大帮助。王、吕二人是同年进士,同居京师,王安石任群牧判官,吕公著任崇文院检讨。这封信是王安石出知常州后写给吕公著的,信中说:
备官京师二年,鄙吝积于心,每不自胜。一诣长者,即废然而反。夫所谓德人之容,使人之意消者,于晦叔得之矣。
信中可见,当时两人在京师常常来往、互相砥砺。南宋徐度《却扫编》卷中载:
王荆公、司马温公、吕申公、黄门韩公维,仁宗朝同在从班,特相友善,暇日多会于僧坊,往往谈燕终日,他人罕得而预,时目为“嘉祐四友”。
这段记载正可与这封佚书互相印证。不过由于北宋后期党禁,现存王安石文集中除《答司马谏议书》等寥寥几篇外,王安石与其他三人的诗歌唱酬、往来书简等均已不存,很多真相遂被湮没。通过这封佚书,可见《宋史·王安石传》的记述未必可靠。
王安石的《泊船瓜洲》是千古名篇,但围绕着这首诗一直存在两个问题,聚讼纷纭,莫衷一是。第一个问题是,这首诗的第三句,也就是最有名的一句,正确文本到底是“春风又绿江南岸”,还是“春风自绿江南岸”?中小学教材以及各种通行本上一直用“又绿”。其依据主要是南宋洪迈《容斋随笔》中的一条相关记录:王荆公绝句云:“京口瓜洲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吴中士人家藏其草,初云“又到江南岸”,圈去“到”字,注曰“不好”,改为“过”,复圈去,而改为“入”,旋改为“满”。凡如是十许字,始定为“绿”(《容斋续笔》卷八)。
后来《宋诗纪事》《宋诗钞》均加以援引。钱锺书先生编选《宋诗选注》,此句也做“又绿”。但又有多位专家如吴小如、赵齐平、张鸣、陶文鹏等都撰文指出,依据王安石诸种文集的版本,结合该诗的题旨与艺术表现手法,应该以“自绿”为准。前者依据是草稿(虽然未传世),后者依据是传世刻本,从版本角度似乎难下断语。这就需要其他方面的佐证,比如诗歌的主题和意蕴。但如果依据诗意来判断,这里就涉及另一个问题,这首诗是在什么时候写的?遗憾的是詹大和、顾栋高、
蔡上翔三种年谱均未提及。后来学者对《泊船瓜洲》的创作时间也有不同看法,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该诗作于神宗熙宁元年(一0六八)王安石自江宁召还为翰林学士时,另一种观点认为当作于熙宁八年(一0七五)王安石复相时。两种可能性都存在,但事实究竟如何,却需要细致的考辨。前者的理由主要是根据王安石诗句《与宝觉宿龙华院三绝》(熙宁九年)自注:“旧有诗云:
‘京口瓜洲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加上其中有“忽忆东游已十年”的诗句,推断出这里所说的东游,即指熙宁元年王安石赴京。后者根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六十中的记载:
熙宁八年二月癸酉,观文殿大学士、吏部尚书、知江宁府王安石依前官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略)翌日,上遣勾当御药院刘有方责诏往江宁召安石,安石不辞,倍道赴阙。
推测王安石入京船经瓜洲夜泊时,应是明月之夜,所以有“明月何时照我还”的感叹。两种说法都有一定道理,但都是基于情理推测的判断,没有过硬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
刘谱则对此问题做了考证。他在《(景定)建康志》卷一二发现了王安石复相时的准确出发时间:“(熙宁)八年三月一日赴阙。”王安石三月一日离江宁赴阙,瓜洲距江宁只需一二日的路程,那么他泊船瓜洲时自然没有明月当空之景,因而这首诗也不会做于熙宁八年。这一证据的发现直接推翻了熙宁八年说。结合王安石诗句《与宝觉宿龙华院三绝》(熙宁九年)“忽忆东游已十年”,刘谱判定《泊船瓜洲》当作于熙宁元年。在明确本诗系年之后,刘谱指出,“又绿”形容时光易逝,与下句“明月何时照我还”句相连,当意味作者漂泊多年而不得归家。然而王安石自仁宗嘉裕八年八月解官归江宁丁母忧,直至英宗治平四年九月,一直居于江宁。这与“又绿”所表现的意蕴、情感并不符合。最终,刘谱以该诗的系年、诗意结合版本依据,支持“自绿”为定稿,令人信服。
刘谱填补空白、解决疑难之处由上举数例可窥一二。值得称道的还有刘谱的撰述体例,其“按年、月、日述谱主事迹、作品与交游,再胪列所据资料,或附历代相关之评论,继而酌加按语,考释异同,辨别真伪”,则王安石一生事迹历历可观。刘谱以王安石为中心,涉及很多北宋的重大政治历史事件、名人交往和文学活动,有助于推动学界重新认识王安石的行实、交游、诗文创作
分期、不同阶段的艺术特点以及特定时段的政治文化形势。(《王安石年谱长编》,刘成国著,中华书局二0一八年版)
作者:王明辉
来源:《读书》2018年第0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