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模糊的社会关系,一定会导致暴力的结局吗?

暴力的欢愉,终将导致暴力的结局

科西嘉是地中海上的一座岛屿,自从十八世纪晚期被热那亚割让之后就一直隶属于法国。一七八九年法国大革命之后,科西嘉正式成为法国的一个省,在国民议会中拥有代表权,并且和其他省一样都拥有自己的地方治理机构,但和法国的其他地方相比,科西嘉的居民更加倾向于讲近似于意大利语的科西嘉方言,在经济上也始终以农牧业为主。

科西嘉岛上的大部分男性都对枪械道具习以为常,这也造成了该地区整个十九世纪异乎寻常的暴力。这一时期,每十万居民中每年死于暴力冲突的人数多达几十人。相较而言,法国整个国家的凶杀率却持续低于每十万人一人。这一数字也大大超过了二十世纪晚期和二十一世纪初美国最为暴力的城市,到一九一○年才下降到与美国当代的总体凶杀率相当的水平。而导致暴力死亡的起因,却皆来自一些琐碎的小事,譬如财产的损失、打牌时的口角、有关边界的争议等等,甚至其中有一成是报复性仇杀,还有一成是由于拒绝迎娶一个因不贞洁而有损名誉的女人而发生的凶杀。更耐人寻味的是,科西嘉暴力冲突的峰值,恰恰对应于法国的几次重大政治变革。譬如,一八三○年波旁王朝覆灭;一八三四年七月王朝在里昂工人起义之下摇摇欲坠;一八四八年巴黎人民起义成立法兰西第二共和国;一八五一年共和国又被路易·波拿巴的政变终结;一八七○年普法战争爆发,波拿巴第二帝国垮台,建立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几乎在每一个类似的关键历史转捩点上,科西嘉的凶杀率都呈现出急剧上升的态势。

为什么科西嘉绵延一个世纪之久的暴力浪潮却常常发端于看似微不足道的琐碎小事?为什么法国的每一次政权更迭都会加剧远离巴黎这个政治中心的岛屿上的暴力冲突?最容易导致暴力冲突的“火药桶”又在哪里?

这些问题引起了美国社会学家罗杰·古尔德(Roger Gould)的强烈兴趣,并在《意愿的冲撞:社会等级的歧义如何孕育冲突》(Collisionof Wills:How Ambiguity about Social Ranks Breeds Conflict)一书中指出,暴力是人际关系的产物,“因为纠纷并不如其表面所示,它们的焦点其实是社会关系”,并发展出一套用社会关系的变动及行动者因变动而采取的迥异的因应策略来诠释暴力行为的解释框架。

古尔德是历史社会学、政治社会学的学术明星,擅长挖掘第一手档案资料,并利用社会网络的分析方法去解读历史事件。他一九九五年由芝加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代表作《反抗者的认同:巴黎的阶级、社区与抗议—从一八四八年到巴黎公社》(Insurgent Identities:Class,Community,andProtest in Paris from 1848 to the Commune),早已成为修读这两大方向的博士生的必读书目。然而遗憾的是,古尔德的学术才华戛然而止于二○○二年。彼时他才三十九岁,刚从芝加哥大学转到历史社会学研究重镇耶鲁大学,开始对运动中的抗争冲突进行理论上的阐释。在逝世前两周,古尔德完成了这本书稿。提交给出版社时,书稿里还缺少前言、致谢和献词,文献部分也由好友、哥伦比亚大学社会学家彼得·比尔曼所完善。

长期以来,有关暴力话题的讨论一直是西方社会学和政治学的热点,因为暴力从某种角度来说是社会权力和政治权力的象征,反映着权力的作用机制。对暴力的讨论直接关系到对权力性质的论述,进而对关于政治和社会性质的理解产生本质性的影响,正如汉娜·阿伦特在《论暴力》一书中特别强调的那样:暴力是权力的表现和工具,是人治的产物,而权力则是统治的工具。也因此,西方社会学和政治学界有关暴力的理论十分全面详尽。由于社会的庞大性和复杂性,暴力事件和暴力行为多如牛毛,不同学者、不同流派对暴力的理解和定义也各不相同,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社会学教授兰德尔·柯林斯在《暴力:一种微观社会学理论》一书中就写道:“暴力分为许多种,有些短促而偶然,如一记耳光;有些大型且计划周详,如一场战争。”但不可否认的一个基本共识是,暴力源自社会宏观层面的社会制度、文化生态与阶级结构和社会微观层面的情绪、互动的共同作用。在宏观层面上,暴力呈现出群体之间的冲突形式,暴力性社会冲突的规模越大、程度越深,就越受到关注,所以那些局限于小范围或者未导致血腥暴力的冲突就很容易受到忽视。但事实上,集体的暴力行为终究还是发生在个体之间的。群体、社会、国家的冲突包含着个人间的冲撞,而且某种程度上是由集中爆发的私人间对抗和矛盾组成。因此从私人社会关系变动的层面探讨“冲突”是什么,

冲突形成的原因和解决的机制,都会对更深入了解社会群体和结构的冲突有所帮助。

什么是冲突?在古尔德看来,冲突显然不仅仅是表面化的言语和动作冲撞,甚至这些内容都应该算作冲突之结果,即“暴力”的一部分。他用“collision”一词作为这本书的主标题,显然把其中比“conflict”程度更低的含义,即“碰撞”“抵触”“倾轧”也作为冲撞、冲突的含义之一。的确,引发暴力的冲突只是冰山一角,在水面之下,在能被白纸黑字记录下来的斗争之外,更多的是在日常关系中意愿的冲撞、是对二人关系结构中支配地位的竞争,这些更是私人关系冲突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古尔德的分析,在支配标准清晰且无可争议的不对称性社会关系中,譬如有组织的竞赛、正式的等级制和君主继承制,由于地位等级的悬殊,冲突反而较不容易发生。在这样的社会关系里,处于精英地位的个人或者群体因为在支配关系中占据主导地位,因此在事实上支配着不违抗主流地位等级的非精英个人或者群体,并让这一部分群体觉得能够被精英们纳入他们的支配范围而感到幸运。在这一点上,支配包含了社会影响的所有机制:“权威、强制、不对等交换、操作、欺骗、说明、展现优势能力等。”

那么冲突什么时候容易爆发呢?古尔德首先指出,当双方均处在明显对称的等级关系体系中的时候,暴力冲突更有可能爆发。这种对称的社会关系,也可以称之为平行的抑或相邻的社会关系。在对称性关系中,由于缺乏具有权威地位的仲裁人或者领导者,从而导致不同的个人或者群体在资源平均分布的情况下形成一种竞争支配地位。按照古尔德的分析,“所有社会等级体系中的支配地位(而不仅仅是财富或收入的高低),对其拥有者来说都有内在价值”,因此人们也会对追求更高的荣誉以及维护自己既有的荣誉和支配地位产生需求。更高荣誉者所拥有的心理优越感和话语及行动的支配权力,半强制半引诱着低等荣誉者向往更高。由此,双方都秉承获胜的不服输的信念,争取支配权的最大化、绝对化,从而更加需要通过公开的“硬碰硬”冲突乃至暴力达至目的,形成一种所谓的竞争型暴力(competitiveviolence)。古尔德的实证研究均证实,在十九世纪的科西嘉、在二十世纪的三大美国城市(芝加哥、圣路易斯、迈阿密)、在中印度地区偏僻的原住民群体,比起更容易产生和平互动模式下的非对称关系,往往是相对对称的人际关系更容易引发致命的暴力纷争。

第二种情况,暴力冲突更有可能会在等级关系模糊的关系体系中爆发。在等级关系不够清晰明确的时候,行动者对其相对社会地位的理解具有含糊性,相对地位越模糊,这类冲突就越频繁,且越具有破坏性。在个体层面,由于双方均存在着认知上的不对称,到底是顺从还是挑战,到底对方的等级优于还是低于自己,并没有一个非常确定的信号。这种认知不对称就有可能受到对方的挑战,从而爆发冲突。而在群体层面,当处于模糊的相对关系中,每一方都在打赌对方的群体团结性只是徒有其表。另一方面,对抗群体又极力想要表达他们的统一性。当双方都不确定对方的团结是否更加牢固的时候,两方往往选择对抗到底,以此来检验对方是否如标榜的那样更具有组织的统一性和凝聚力。譬如在科西嘉,古尔德详细搜集了二百二十一件杀人案件,并发现其中大部分都是由于一方的地位、影响力或社会网络发生变动从而改变了双方清晰界定的关系的时候,日常的纠纷就会升级为致命的暴力。

与此同时,在一方单方面要求占据支配地位改变现有对称关系的时候,另一方选择顺从或者竞争还取决于双方地位变动前后的差异程度。如果即使选择在某一具体事件中顺从,两方实际的支配关系还不会形成实质的改变(或至少被动方认为产生了实际的改变),即仍会处在微小的量变阶段,那么被动者更有可能选择顺从。而某一方的对支配地位的竞争如果会直接导致二人对称关系地位的彻底改变,就很有可能引发另一方的强烈反弹和激烈竞争。

第三种情况,暴力冲突更有可能会在等级关系经历调整动荡的时期爆发,并带来冲突的连锁反应。在一个政治与文化秩序分崩瓦解的时候,过去行动者之间已经明确确定的既有关系就会发生变动,这种变动会反过来进一步导致行动者对其相对的社会地位产生迥然相异的诠释。持续的不同的诠释会产生新的利益诉求、新的模糊不清的从属关系,从而导致新的冲突随之而来。此外,由于人际关系网络的交错性,上层层面的社会关系必然与基层的社会关系通过恩庇、代理人等纽带间接相连,也因此伴随着全国性的政治动荡和等级制中心权力关系的瓦解,地方层面的社会关系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动,在基层累积起暴力冲突的导火索,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会发现,科西嘉的暴力高峰在法国政治结构的每一次大型调整时越发加剧。甚至当政治动荡本身并非特别暴力,而是推行宪法改革的时期,科西嘉岛上的凶杀率也直线上升。一段关系中的动荡,就如同石头扔进水里泛起的涟漪一般,必然会改变相邻的社会关系或至少削弱其稳定性。被削弱后的社会关系等级模糊不清,就带来了前面所分析的双方产生出改变现状的强烈意愿,从而形成一股“意愿的冲撞”。

古尔德在社会关系互动的基础上展开对暴力冲突的研究和讨论,既新颖有趣,又别具一格。意愿的冲撞或者说对双方关系中支配地位的竞争,是冲突的广义定义,而内外因素导致两方产生认知歧义则是冲突的火药桶所在—外部的政治波动常常会连带导致在地的内部本已有着清晰支配标准的关系被打破,双方从而陷入模糊的关系位置中,对模糊性的不同诠释大大增加了从纠纷升格为冲突的概率。由于多种不同中间因素的分野和联动,冲突双方的应对选择也不一样,从而决定着冲突的下一步走向。

在历史社会学的学科视野里,我们会发现,暴力不再是一个静止的呈现,或者由人们的观念和意识形态所影响,或者由单一的社会结构性变量所决定。相反,暴力是一种产生于社会互动过程中的行为或现象。历史社会学的研究思路,就此即从“关系”入手,对“过程”分析,目的在于还原“机制”因果。

在“关系”的构建上,已故的哥伦比亚大学社会学家查尔斯·蒂利在《集体暴力的政治》一书中指出,集体暴力是社会互动的一个片段。暴力的具体产生机制是:社会关系的互动产生出社会身份的边界,边界在不断受到刺激和伤害的前提下一般由暴力专家进行边界激活,在不断强化“我们—他们”二元对立的身份边界时,暴力情景被建构,进而引发冲突和集体暴力。

这其中,身份认同起到了重要的动员和催化作用。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在《身份与暴力》(Identity and Violence)里就明确指出:“身份认同可以杀人—甚至是肆无忌惮地杀人。在世界范围内,因身份冲突而孕育的暴力似乎在越来越频繁地发生。”

对立的身份认同至少包含三个形成因素:结构性因素、认知性因素和类别化因素。

  • 结构性因素指集体层面的“相对剥夺感”或“同胞剥夺”,当人们将自己所属的群体与其他群体比较时,就有可能因为剥削和机会积累导致的不平等状况而产生对立和相互怨恨的身份认同。

  • 认知性因素指人们在事件中遵循社会烙印下的特定模式,当特定的意识形态、价值、目标等通过诸如社会运动的方式与运动对象的利益与怨恨联系起来时,对立的身份认同就容易形成。

  • 类别化因素则指人们具有单一身份的幻象,从而通过身份塑造使一部分群体“非人化”,引发歧视或偏见,甚至灭族屠杀。

在这三种因素的作用下,人们对立的身份认同被强化,“我们—他们”的身份边界被激活并不断被强调,从而促成了伤害性的互动,集体暴力被引爆。这个过程中,个体相互协作引起更大规模的暴力,并能从集体中得到保护,进行违反日常规范的侵害活动。个体被集体控制并将自身的利益与集体的利益挂钩,最终在情绪的作用下参与集体暴力,成为施暴者。

在“过程”的挖掘中,暴力究竟是否发生,取决于一系列事件的进程在历史的关键转捩点上将会往哪种方向塑造人们施行暴力时的紧张和恐惧,并如何重新将在场所有人的情绪组织为一个互动过程,包括对抗的双方、观众及至表面上完全不相干的旁观者。

大多数个体之间的暴力除去开始的言语攻击与最后的收尾,只能持续很短的时间。然而,如果有观众在场的话,一切就变得迥然不同。譬如,兰德尔·柯林斯在暴力互动理论基础上提出“暴力隧道”(tunnelof violence)的传递之路的说法,即暴力大多发生得十分短暂和有限,如果有足够的社会支持,暴力就有可能会在时间这一进程中得以延展,在这种情况下,观众实际上转变成为隧道的建设者。

当有观众围观时,处在暴力舞台上的演员会变得骑虎难下,从而愈加激动、斗志满满,抓住表演展示的机会。同时,处在聚光灯之下的瞩目感会吸引更多观众不甘心只做配角,而主动参与到暴力之中。“文革”时期的暴力行为就有这样的特征,如电影《霸王别姬》中对程蝶衣和段小楼的批斗场景,就是在广场中心、众多观众的瞩目下进行的。革命小将的批斗更像是激烈的表演与暴力行为的展示,伴随着观众的高呼与应和而越发高涨,并逐渐有人加入到暴力之中,体验站在舞台中心享受话语权与关注度的优越感。

暴力隧道也可能会从一个情境延展到另一个情境,诚如兰德尔·柯林斯所言,“没有暴力的个体,只有暴力的情境”。人们对暴力的发生充满了紧张和恐惧,这种恐惧和紧张塑造了暴力情境,处于暴力情境中的人们最主要的情绪也是恐惧,而不是愤怒,因此人们面对暴力的第一反应不是渴望,而是逃离。但群体共同情感、目标和文化取向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这种对暴力的紧张。娱乐型、荣誉性暴力表演就是将暴力限制在一定秩序里从而将其转变成有组织的暴力仪式,使暴力双方的注意焦点转向周围观众,从观众的围观和支持中吸取情感上的力量,从而化解紧张和恐惧情绪。这种暴力表演的观点与戈夫曼(ErvingGoffman)的拟剧论理论(dramaturgical theory)不谋而合。整个社会就是一个巨大的舞台,社会角色根据社

会规范的设定穿梭于前台与幕后进行着自己的表演。

与历史学者强调每一段历史的独特性、唯一性不同的是,历史社会学者的研究旨趣不仅停留在对于历史事实的还原或者社会现象的描述,更多的会希望去探寻与之相关的现象在历史维度中的重复,以及事实和现象背后的“机制”因果律问题。《意愿的冲撞》从私人之间的冲突推演到群体、社会的矛盾和冲撞,所勾勒出的暴力多发轫于相对地位的不确定的核心观点,不仅适用于解释十九世纪科西嘉的暴力冲突,在其他的历史时空和政治场域里也同样有所彰显。

波兰裔美国历史学家杨·格罗斯(Jan T. Gross)在其代表作《邻人:波兰小镇耶德瓦布内中犹太群体的灭亡》中,描绘了“二战”时期波兰小镇上的一段暴力历史。一九四一年七月的一天,波兰小镇耶德瓦布内中的一半居民谋杀了另一半居民—小镇一千六百名犹太人中仅有七人幸存,他们被以溺毙、烧死、棍打等各种残忍的方式所杀害。而杀害他们的,不是二战中“罪恶”的纳粹,而是真真实实与他们有过交集的熟人,他们的邻人。

在屠杀发生以前,波兰人和犹太邻里之间关系友好,“邻里之间的互动和联系十分频繁”。然而这种被描绘为“田园牧歌”式的景象,却被德国纳粹和苏联交替控制的动荡局势所打破,在不同的军队武力控制时,两个民族人民的权力对称关系突然发生导致不对称的变化,原本长期潜伏的民族情绪异化地发泄,群体冲突集中爆发,便演变成了不可逆的种族屠杀和民族情感伤害。虽然格罗斯认为“大屠杀过程中的每一个片段都有其独特的情景动力学;在每一个片段情节中,其场景中的不同演员都会做出许多特定的、独立的判断”,但我们不难在其中找到促使普通居民共同完成一场大屠杀的法则:在政治信号瞬息万变、相对地位可能不断波动的大背景下,过往稳定平衡的人际社会关系被打破而变得混乱模糊,双方群体之间对关系的歧义认知促使冲突增多和加剧。而当镇长号召所有波兰人在广场集合清剿犹太人时,无论这些波兰人过去对于他们的邻人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和立场,他们在当下已经身处于波兰人的共同体中,“波兰人”的身份认同在广场上得到稳固,没有一丝重新认识“邻人”身份的余地—在以“灭亡犹太人”为目标的群体行动中,没有人会试图拯救“我们的邻人”。

相比集体选择的理性化,个人选择更易显现出机变性。在动荡的政治环境中,原有秩序的崩坏无法弥合在不对称性社会关系的顺从模式下和平共存的身份和角色,造成了模糊的身份认同,行动者从而走入了小径分岔的花园:出身好的人希望通过获得更高的政治身份来得到政权的庇佑,获得更多的资源;出身不好的人则希望通过脱离不好的出身以避免受到歧视甚至打压。而要想在政治身份上更进一步,就需要表达忠心和热情,政治运动中的积极表现便是表忠心的重要方式。在这种激励制度的驱使下,暴力被视作正确。我们因此看到,在《受苦人的讲述》一书中,社会学家郭于华深刻描绘出在陕北骥村的受苦人们如何参与到暴力之中,对地主及其家人进行刑罚。这种是否参与暴力成为界定群体边界的关键标准,共同批斗地主加深了受苦人们作为被剥削被压迫者的身份认同,也进一步使暴力得以扎根。

然而,历史图景并非永远能够形成清晰的对立,可选方案之间也并非永远存在着根本的差异,很多时候存在于口号、标语、名称等形式层面的差别实质产生于人为的建构与选择。当暴力还埋藏于萌芽期的时候,一旦久已确立的既有关系发生变动,或者对社会地位的正当性基础产生出有歧义的界定,深处历史情境中的人们便开始做出回应性的选择,选择引向行动,行动塑造历史。在这层意义上,古尔德对暴力及其内因的精妙分析,更加印证了莎士比亚的名言—这些暴力的欢愉,终将导致暴力的结局。

(《意愿的冲撞:社会等级的歧义如何孕育冲突》,[美]罗杰·古尔德著,吴心越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二0一七年版;《邻人:波兰小镇耶德瓦布内中犹太群体的灭亡》,[美]杨·格罗斯著,张祝馨译,中央编译出版社二0一七年版)

 作者:严飞
       来源:《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