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阶层分化,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取得成功了吗?

富人治村新解

改革开放以来,“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渐成一个影响深远的政治社会现象。现如今,农村阶层分化已成现实,富人在基层政治实践中获得了优势地位。在“先富带动后富”的理念下,各地政府制定“双带工程”、乡贤政治、能人回乡等各种政策措施吸引富人入党,鼓励富人参政。“富人治村”遂成一个极其普遍的现象。田野调研发现,在一些私营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村干部中的富人比例普遍超过一半。甚至在经济并不发达的中西部农村,富人治村也渐成潮流——比例不高,却示范效应极强。在实践中,富人治村具有高度合法性,不仅受到基层政权的青睐,富人的参与性极高,且还受到大多数普通村民的支持。客观上,富人治村的绩效普遍较高;那么,富人如何治村?

笔者在访谈众多参政的富人时发现,富人治村的合法性并不建立在“先富带动后富”的理论假设上,而是有极其务实的根据。并不是说富人们没有“先富带动后富”的动机,而是说从治村实践看,仅仅靠这一“馈赠”的逻辑是无法实现村庄善治的。笔者遇到过一个曾有理想的巨富,其参政之初满以为依靠自己的无私、奉献和管理能力,不可能治理不好村庄。上任后才发现,自己不领一分钱工资,还垫资搞村庄建设,每天为村里的事情忙得团团转,却总有解决不完的矛盾。后来,经过“硬碰硬”做群众工作,才把村庄治理好。可见,在已然存在阶层分化的农村地区,欲实现村庄有效治理,村干部需具备“富人”身份虽几近为必要条件,却非充分条件。

有效治理的关键在于村庄公共性的激活。当前,随着村庄阶层分化、原子化、空心化等趋势愈演愈烈,村庄共同体渐渐瓦解。如此,由血缘、地缘等社会关系驱动的公共性生产机制渐渐失效,转而需要通过市场、行政等现代因素驱动公共性的再生产。问题在于,在半熟人社会中,村庄公共性的生产往往是新旧逻辑交替驱动的结果。哪怕是秉持了崇高政治理念的富人,也很难逃离乡土政治的约束。如此,真正考验富人治村的是,“富人”如何塑造自己的公共身份,并据此激活村庄政治?概言之,转型期村庄公共性的生产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一、无私。理论上,村干部身份具有公共性,对村干部有“无私”的内在要求。但在实践中,村干部往往具有相当的趋利性。尤其是在阶层分化较小的时期,村干部的公共身份反而有利于谋取私利,进而在村庄经济分层中占据高位。随着城市化和市场经济的加速推进,村庄社会分层已不局限于村庄内部资源的争夺和分配,更主要是通过在城市参与市场竞争获得杰出上升。除了少部分资源密集型村庄,如城郊村、有矿产资源的村庄,村庄内部的资源竞争已不激烈,人们通过参与村庄政治以在基层社会权力竞技场中获取优势地位的动力也不是特别大。对于那些已在市场竞争中证明了自己的先富群体而言,返乡回村参政有了“无私”的条件。比如,确实有很大一部分富人参政一开始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基层党委政府“劝”回来了,说明其动机“无私”;很多富人在参与村庄选举时,可以宣布不领取工资、不占集体便宜,承诺捐资修路建校,给村民做好事。而对于那些欲参选的普通村民而言,不仅无法承诺给村民好处,还指望通过领取工资补贴家用。两相比较,经济条件一般的村民哪怕真有公益心、从不指望通过做村干部牟利,也在道义上低了富人一等。在这个意义上,只要存在阶层分化,富人治村在熟人社会语境中就具有天然合法性。再加上“先富带后富”的政治话语,富人治村更具光环。

二、公正。公正也是村庄政治的基本要素。传统村落往往容易生产出家长式的村庄领导人,虽然霸道,却是村庄道义的代表。但在村落共同体解体后,村庄道义的人格化象征也随之退场,老好人式的,甚至是赢利型经纪角色的村干部大行其道。在一些地区,村庄道义式微,“村匪湾霸”横行,反过来又激起了“恶人治村”。富人在村庄中的“无私”光环,为其敢于说直话,甚至敢于用拳头提供了可能性。富人一旦治村就会发现,哪怕是有90%的支持率,也很可能因10%的村民的反对而陷入困境。因此,一个有经验的村干部,一定会想尽办法“摆平”这一类人。对于那些外强中干的无赖,在公共场合找一个机会羞辱其一番,或许是最好的方法;而对于那些有实力的村级混混,综合采用政治、经济和道义的策略,形成压倒式的优势,“以势压人”,让其死了反对的心是比较好的方法。务实地说,在村庄政治中,仅仅依靠以德服人是难以维护村庄道义的;以德服人辅以“以势压人”才符合村庄的政治实践逻辑。

三、民主。村庄公共性并不会自然而然地生产,而是通过说理、辩论,甚至斗争来实现的。换言之,村庄公共性是在村干部与村民之间,村民与村民之间密切互动中产生的。那些秉持“做善事”理念的富人,在治村中之所以容易碰壁,是因为单向度的“施惠”并未激活村民的政治参与。某种程度上,这种高人一等的风格,根本就不适合经过社会主义改造的人人平等早已深入人心的村庄社会。故而,“施惠”并不必然带来村民的“回报”。而一旦村干部放下架子,踏踏实实做群众工作,哪怕其不是富人,也容易激起村庄活力。在村庄治理资源较为匮乏的今天,富人治村的好处是富人们可凭借自己的资源、关系及能力,“每年做一两件事”,制造村庄公共事务。村民正是在关注公共事务,在讨论如何做好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寻找到了说理的平台。

富人治村在保持无私,维护公正,甚至于践行民主方面,都有优势。但在实践中,真正能做到这几点并不容易。某种程度上,无私、公正与民主之间存在一定的张力。一个具有人格魅力的,甚至于威震一方的权势人物担任村干部,虽可压服村庄越轨者,却也可以减弱村民的公共参与性。并且,一旦村庄阶层分化引入到村庄政治中,极易对普通村民形成笼罩性的压力,说理和辩论很难开展,也就谈不上村庄民主。如富人夹杂私心,无视公共利益,则很容易演变成为典型意义上的“村霸”,反而侵蚀了村庄政治生态。

关键是,村干部必须在村。只有在村,才能处理村务、与村民接触,并深度介入到村庄社会关系中。但对于那些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主而言,担任村干部的最大挑战恰恰在于时间成本一一绝大多数富人无法成为“专职化”的村干部。很多东部发达地区的富人村干部,往往只是名义村干部。他们竞选成功,一般并不亲自履职,而是在村民中寻找代理人,遥控代理人处理村务。久而久之,村庄公共性不仅未能激活,反而极大地降低了村民的政治效能感。一方面,村庄选举成为富人间的游戏。欲有效动员村民,实现派系问的联合,必依靠金钱开道。因此,富人竞选一般会伴随着贿选。由于选举门槛高,普通村民只能是看客。另一方面,村庄治理成为一个毫无公共性的行政过程。代理人处理村务,只能按部就班,无力回应村民诉求。久而久之,下层民众聚集了诸多怨气,只能通过上访将矛盾上交。

哪怕是中等企业主,可以腾出一定的时间、精力来处理村务,也很难满足理想要求。近些年来,各地对村干部履职要求越来越高,很多地方甚至提出了村干部专职化,坐班的要求;并且,随着城乡融合发展的推进,村庄事务也急剧增加。笔者调研的某个市郊乡镇,富人治村较为普遍,二0一七年当地党委政府根据纪委的统一要求,要求村干部专职化,并对村干部的履职及作风问题进行不定期巡查,很多村干部因不在岗而受到处分。这一做法遭到了当地村干部的激烈反抗,乡镇党委政府不得不退一步:村干部只坐班半天。即便如此,也极大地打击了富人治村的积极性。而东部一些地区,则也通过专职化的制度设计,让一些欲参政的富人望而却步。当地竟然因此有效治理了过去很多年屡禁不绝的贿选风!

如今,富人治村的形态发生了微妙变化。治村的富人基本上是两类人:一是已成功交班的企业主;二是主要生意在当地的小老板。前者具有鲜明的“乡贤”色彩,造福一方的动机较为明显。后者担任村干部则具有明显的获利动机。他们往往试图通过担任村干部,来增强其个人信誉,扩展人脉,寻找商机。更为直接的是,小老板们很容易在主持村庄公益事业的过程中,方便自己承包工程,获取利润。

客观上,“小富”担任村干部,具有较高的稳定性,也有较高的积极性。但是,这一类型的富人治村的确与“先富带后富”的政治初衷相距甚远,在实现村庄治理有效性方面,也较为困难。简言之,“小富”很难有“无私”的道德高地,也很难有“以势压人”的实力。不过,“小富”村干部有不亚于“大富”的制造村庄公共事业的激情一一哪怕是出于获取个人利益的动机,这部分村干部群体也有极大的积极性去争取项目,调动村民参与公共事业。

在田野工作中,一位“小富”村干部对笔者说:“贴钱当村干部我做不到;但从村集体中捞好处,也不至于。”或许,这才是富人治村的常态:既不应理想化富人治村,也应承认富人治村之不可逆。

作者:吕德文
      来源:《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