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哲学与逻辑?

哲学园中话逻辑

逻辑传入我国已经有很长的时间了。在学习和研究的过程中,国人提出了许多看法。比如,同古希腊一样,中国古代也有逻辑;中国和古希腊、印度是并列的三大逻辑发源地之一。这样的看法很流行,这种看问题的方式也不仅仅局限于逻辑,比如随着哲学的传入、学习和发展,国人也提出了大致相同的看法:中国哲学自古有之,自成体系,源远流长。

逻辑和哲学确实是随着西方思想文化的传人而传人的。但是应该看到,它们是通过我国教育体制的建立和运作而被国人认识的。无论我们如何看待和对待我国的教育体制及其发展,它的核心实际上是学科的建立和划分,它的运作方式主要是基于学科来传授知识。因此,逻辑和哲学首先是学科意义上的东西,或者,它们可以是学科意义上的东西。但是,这一点并没有得到充分的认识。否则人们也不会想当然地以为,西方人有逻辑,我们也会有逻辑,西方人有哲学,我们就会有哲学。这样的类比,说一说无妨,但是从学科的意义上去考虑,却是有问题的。比如,我们有像《工具论》和《形而上学》那样的著作吗?如果没有,那么我们如何在并可以在学科的意义上谈论逻辑和哲学呢?

逻辑与哲学一直是我思考和研究的重点问题。最早明确谈及它,大概是论文《论逻辑与哲学的融合与分离》(一九九五)。而在《走进分析哲学》(一九九九)和《逻辑的观念》(二000)两书中,最后一章的题目都是“逻辑与哲学”。它们表明,无论是研究逻辑还是哲学,我都会考虑二者之间的关系。我重视逻辑和哲学之间的关系,因为它在西方哲学中非常重要,而且我看到了这一重要性。但是这种关系似乎并没有得到国内学界的关注和重视。也许恰恰由于这一点,一些研究哲学的朋友认为我是研究逻辑的,一些研究逻辑的朋友又认为我是研究哲学的。也许他们还暗含着潜台词:你不是研究哲学的,或者,你不是研究逻辑的。他们的看法实际上表达了他们对逻辑和哲学的看法,无论是否有道理,似乎至少表明,逻辑与哲学是两个学科,可以区分,也应该区分,而且泾渭分明。这种看法大体上也体现了国内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研究逻辑的人常常与哲学格格不入,而研究哲学的人往往对逻辑敬而远之。他们可以这样做,似乎也有理由这样做,因为逻辑与哲学是两个不同的学科,其研究似乎理所当然分属不同学科。

我不满意这种现象,我的认识与朋友们的看法也是不同的。近年来我在讲座开场白时常常说到:亚里士多德是逻辑的创始人,也是形而上学的奠基人,弗雷格是现代逻辑的创始人,也是分析哲学的奠基人。我提及这两个历史事实是为了使人们思考,为什么在他们二人身上逻辑与哲学得到完美的统一?而且,这难道仅仅是偶然现象吗?我们知道,弗雷格的理想是从逻辑推出数学,在这一过程中他发现现有的逻辑不够用,因而建立了现代逻辑。由于他的逻辑得不到人们的承认,所以他写了许多文章来讨论他的逻辑思想和理念,论证他的逻辑的有效性。结果,不仅他的逻辑被普遍接受和采用,他的相关论著也成为分析哲学的基本文献,他的相关讨论极大地促进和推动了分析哲学的发展。戴维森说,是弗雷格使我们认识到这样一种探究意义的途径。这话中肯而客观,同时它也非常清楚地表明,逻辑的理论与方法对于哲学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弗雷格的工作表明,逻辑有用,但是亚里士多德逻辑不够用。其实,认识到这一点早有他人。历史上许多人都曾表示过对亚里士多德逻辑的不满,都想过要超越亚里士多德逻辑,要发展逻辑。著名者如培根及其《新工具论》,黑格尔及其两卷本的《逻辑学》,无疑都是针对亚里士多德逻辑的。遗憾的是,他们看到亚里士多德逻辑的缺点,但是没有看到亚里士多德逻辑的观念,或者说他们没有理解这一观念。因此,他们批评了亚里士多德逻辑,他们也努力想发展逻辑,但是他们的目的并没有实现。到头来他们的相关理论和方法可以在哲学中被应用,但是,那不是逻辑的运用,因而不涉及逻辑与哲学的关系,也不会产生弗雷格逻辑所带来的那样的作用和后果。

比较弗雷格和培根、黑格尔等人的工作可以发现,逻辑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逻辑的理论和方法。人们可以应用它们,在应用的时候可以按照自己的理解来认识,可以感到它们的优缺点,可以进行褒贬。另一个方面是逻辑的观念,即什么是逻辑。这一点是人们常常忽略的。它包含着对逻辑的理解,它引导着逻辑的理论和方法的形成,是逻辑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弗雷格带来了逻辑理论和方法的革命,而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是因为他对逻辑的观念有正确的把握,换句话说,在逻辑的观念这一点上,他与亚里士多德一脉相承。而培根、黑格尔等人恰恰背离了逻辑的观念,所以,他们可以批评逻辑,可以将自己的著作命名为逻辑,但是他们无法发展逻辑。他们提供的相关论述可以让人们思考,但是无法像亚里士多德或弗雷格那样为人们提供成熟的理论和方法,也不能像他们的相关讨论那样促进哲学的发展,更谈不上提供一种逻辑与哲学密切结合的理论形态和成果。所以他们也不被称为逻辑学家。

逻辑的观念十分重要。可以说,有了逻辑的观念,才会产生和形成逻辑的理论和方法,也可以说,逻辑的理论和方法是逻辑的观念的具体体现。所以我一直认为,亚里士多德是伟大而重要的,因为是他第一次提出了逻辑的观念并由此建立起逻辑这门科学。这一认识常常使我思考,逻辑的观念和逻辑的理论方法毕竟不是一回事,那么亚里士多德的逻辑的观念是如何形成的?他的逻辑的理论和方法又是如何形成的?或者,他的逻辑的理论和方法固然可以体现他的逻辑的观念,但是它们本身又是如何产生的呢?

许多人认为,逻辑的产生与古希腊的数学相关,与古希腊的辩论盛行相关,因为数学与证明相关,辩论涉及逻辑。我最初也是相信这种说法的。但是当我有了如上思考之后,我逐渐认识到,这种说法有些凭想当然。数学是与逻辑不同的学科,逻辑固然可以从它借鉴方法,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由数学就可以产生逻辑。论辩是日常生活中常有的事情,其中当然有论证,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经过论辩实践就可以产生对逻辑的认识。具体地说,即使认为逻辑与数学和论辩相关,我们也要思考,如何相关?而一旦考虑这一点,我们就会发现,现有的研究不能令人信服,因为它们并没有说明如何相关。关于中国逻辑也有相似的说明:中国古代有关于论证的探讨,因而也就有了逻辑;即使没有形成亚里士多德那样的逻辑理论,也早已产生了逻辑的思想和萌芽。当然,这样的论述同样是没有说服力的。

作者:王路
      来源:《读书》2019年第0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