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奴隶社会过渡到封建社会之后,奴隶这个词就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不过,奴隶这个群体其实并没有消失,只是从一个庞大的群体,变成了一个较小的、特定的群体。在封建社会早期,最常见的奴隶就是战争俘虏,比如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强行奴役大批战俘去修建骊山墓、阿房宫等工程。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后来的中原王朝大规模奴役奴隶的现象就几乎消失了,但北方的游牧民族却一直保留着奴役奴隶的传统。
清朝的统治者源于东北的建州女真。当时东北地区有许多大大小小的部落,各部落之间经常相互征战。战败的一方或是被吸收合并到战胜方的部落,或是成为战胜方的奴隶。
清太祖努尔哈赤创建了八旗制度后,同时还诞生了一个特殊群体:包衣。包衣的意思就是家奴,他们的人身为八旗贵族所有,终身都得为八旗贵族提供家务和生产劳动。而且只要成为了包衣,那就世代为奴,子子孙孙都是贵族的奴隶。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包衣的身份听上去很惨,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他们的奴隶身份只是相对于自己的主子而言,如果主子身份显赫,包衣奴才也可以狐假虎威,作威作福。
清朝定鼎中原之后,全盘接受了更为先进的中原文化,所以强行奴役战俘成为奴隶的做法也就过时了。不过,还有一种人会被作为奴隶,那就是重刑犯。
我们在看关于清朝时期电视剧的时候,经常会听到一句台词:“发配宁古塔,与披甲人为奴”。顾名思义,“与披甲人为奴”,自然就是给披甲人做奴隶了。披甲人是一种帮助清王朝镇守边疆的军人,但他们的社会地位要低于普通的八旗兵,所以给披甲人做奴隶,那地位自然就是非常低贱了。
“与披甲人为奴”的惩罚有双重目的:一是惩治罪犯;二是给披甲人发放“福利”。毕竟在边疆苦寒之地,如果有奴隶能供他们驱使,能很大程度上解决这些披甲人的生活问题。其中最受欢迎的自然是女性奴隶,这个不需多说大家也能明白。当然,“与披甲人为奴”的奴隶只是更重的刑罚,稍微轻微些的会被赏赐给东北的八旗旗人做奴隶。
按理说,皇帝赏赐奴隶,家里多了个可以任意驱使的“工具”,作为奴隶主的旗人和披甲人应该会很高兴。可事实上,这些奴隶主却并非都乐于获得这样的赏赐,有时候皇帝的这份御赐“福利”甚至让他们欲哭无泪。说到原因还挺令人尴尬的,因为这些奴隶主太穷了!
上文中已经提到过,披甲人社会地位并不高,所以普遍都比较穷。而东北的旗人虽然要比披甲人强一点,但除了高层旗人外,大部分生活也不宽裕。皇帝赏赐奴隶,虽然可以任意驱使,但奴隶也是人,也得吃饭。对于富有的家庭来说,多了个奴隶干活自然是好事,可对于一些本身就在温饱线上挣扎的旗人和披甲人来说,奴隶就不是他们的“工具”,而是他们的负担了。
因此,迅速释放奴隶就符合奴隶主和奴隶共同的利益。一些奴隶会花钱给自己“赎身”。另一些奴隶没钱,但奴隶主也无力负担的,就干脆被直接释放掉了。这样一来又造成了新的问题,这些奴隶本身就是重刑犯,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亡命之徒。他们被释放后虽然获得了人身自由,但在法律关系上依旧是罪犯,让他们重新过上正常人的生活那是不可能了。所以,许多被释放的奴隶在东北各地流窜,成了非法流民。他们在大清王朝的“龙兴之地”从事政府禁止的偷猎、挖人参、采金矿,有些则直接当起了土匪。这些人给东北地区的治安带来了严重的问题,所以到了清末民初的时候,东北地区匪患特别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