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跑吧,国产警用武器(下)
研发、采购体系仍需完善
上期提到的四川特警抓捕毒贩的行动中还暴露出另一个问题:毒贩还击后,警方向屋里投掷了爆震弹,浓重的烟雾让警方行动迟缓,最终毒贩从10层楼跳下。AK很好奇为什么投掷爆震弹后没有冲入实施抓捕,特警朋友告诉AK,国产的爆震弹烟雾太大,自己使用时往往是防护好耳朵眼睛后在扔进爆震弹的一瞬间冲入。像成都特警的这次行动中,爆震弹已经爆炸,浓烟下警方也不敢贸然行动,只好等浓烟散去。但AK担心的是,爆震弹近距离能把耳朵炸出血,特警冲进去如何防护。
有的特警十分喜欢能双面操作的弹匣释放钮、快慢机和空仓挂机释放钮,上膛也要求两只手都能方便操作。为何一定要双面呢?现有的枪械大多可以左手持枪使用啊?后来得知,特警有一个十分重要的战术,就是在使用大型盾牌时,用盾牌的第一人一般使用手枪,第二人和第三人分别使用冲锋枪或者步枪,但手枪往往火力不足、持续性差、换弹麻烦,尤其是还得拿盾牌。在手枪无法起到压制作用时,就需要后面两个人协同压制。这个战术十分重要而且比较常见。虽然第二三人右手持枪并非不可,但为减少暴露面积,获得最佳效果,负责左边的人最好左手持枪,一些警局甚至专门安排了左利手(即左撇子)射手。这种情况下,仅仅能满足左手用的枪是不合适的,所以特警们十分盼望方便双手使用的新枪。这些设计也不是什么技术难题,在国内出口的枪上或多或少都有这样的设计。但是,国内我们自己用的新枪上却少见这些设计。
有的特警抱怨缺乏压弹器,手动压弹比较困难。一般而言,警察配枪中枪弹装多少视情况等级而定,并不常压满。但实际情况是,弹匣很难压满,尤其是新弹匣,压满十分费劲。为此特警们往往把一个弹匣压满后,放一两个星期后,再取出枪弹,重新压满后再放一段时间,借以软化弹簧。即使如此,压满还是比较困难的。就AK的使用经验而言,整个压弹过程都不舒适,尤其是双排的大容弹量弹匣,手指按来按去非常不舒服,如果弹匣口比较锋利还容易“吃肉”。有个压弹器的话,这个过程就相对舒服多了。实际上压弹器是个简单的设计,成本也很低,不少国外的枪支都是随枪赠送压弹器,有的甚至送好几个,国内不仅没有随枪赠送,市场上也不好买到。
另外特警们对现有的枪托不满,有人甚至戏称“立姿射击嫌长,卧姿嫌短,容易夹手,一咬一口肉”。这点AK深有体会,被某款枪的折叠托多次夹过虎口。玩过枪的人不难发现,如果枪托在立姿射击时正合适的话,卧姿时肯定会稍微嫌短,这是不可避免的。各国在设计固定枪托时往往都是取一个能满足尽量多的人操控的枪托长度,以保证通用。但事实是,通用通用,通通不好用。总之,不可调节的枪托长度即使设计得再好,也只能保证所有人都能用,但无法比较舒服的使用。为此,特警们很期待可调节的折叠托或者伸缩托,因为基层特警的身材差异着实不小,要想舒舒服服地使用,可调节枪托无疑是最好的选择。另外在穿着防弹衣时,防弹衣的厚度会增加人的抵肩长度,这时可以通过伸缩式枪托调节弥补一下,这一点随着防弹衣的普及显得越来越重要。某警局在改装自己的79式冲锋枪时也自行加装了类似HK416C的伸缩托。其实这些可调节的枪托本身也是简单的设计,我们出口的产品上没少用。但在国内的新枪上却难见到。此外,国产的枪很多没有护木,即使有护木也仅仅是一层塑料外壳,没有完善的隔热措施,连隔热套都没有,容易导致过热,再加上警用中无依托射击更多一点,这对不少习惯握持护木的特警来说十分头疼。记得听过这样的一个顺口溜:79式没护木,我可以握弹匣,81式护木热了以后我还可以握弹匣,后来换了95……
另外有特警向AK提及过一种他十分喜爱的速拔枪套,一般挂在腰间,需要使用时往下一按就能上膛,然后拔枪射击。AK推测这种枪套固定枪身的位置全部都在套筒上,而握把是可以移动的,需要上膛时,只需要先往下一按握把,而套筒被枪套固定了不能移动,握把往下移动,套筒就相对握把上移,这样就上膛了,然后拔枪即可射击。这种动作设定十分符合国内的使用情况,虽然“上膛携行-开保险-第一枪打双动”这套动作越来越普及,但国内很多警察带手枪时枪内往往有弹,需要出枪时才上膛。这并不是我们的特警们缺乏实战意识,而是国情。首先,不上膛携行确实更安全一些。其次,国内的治安比较好。任何产品都要以符合国情为准。总之,尽管许多警察对这种枪套赞赏有加,然而它实在稀少,所以又成了望穿秋水而不可得的装备。
其实现有的枪套也有问题,比如说腿套,如果扣环设计不好的话非常容易往下坠,腰带挂绳能防止腿套掉落却并不能有效阻止枪套下坠变松,而且腿套不利于隐蔽。而腰套就不存在暴露的问题,所以在很多任务中腰套更受欢迎。但国内的公发腰套设计不佳,挂环位置偏上,导致佩戴到腰带上后,枪套的绝大部分是在腰带下面,特别是配92式这种全尺寸手枪的枪套,开车时枪套最靠下的部分会顶在车座上,非常不方便,所以有条件的警察不会选用公发的枪套,而是自费买一个更好的。而国外市场上枪套样式就丰富得多了,有很多供选择,但国内市场上还是相对较少且贵。
另外,64式的替代手枪一直不见踪影。64式已经停产了,用坏一支少一支,05式警用转轮太长、宽度也大、容弹量又小,不太适合作为64式的替代枪。仅有的几款新型自卫手枪都是使用92式用弹。但9毫米弹本身就比较重,自身装药多,短管发射可控性不好,导致新手枪不可能太轻太小。并且新的9毫米自卫手枪自身体积没减少太多,容弹量却大大减少。特警们告诉AK,虽然出任务时候一般会携带92式这样的全尺寸手枪,但64式的使用频率远远高于92式。国内不像某些国家枪支泛滥,特警都配备全尺寸手枪,而64式又轻又小又隐蔽,92式相比之下就过大。所以像巡逻这种最常见最基本的任务,需要带枪时往往会选择64式。国内日常任务中万一出情况基本上都需要鸣枪示警,弹匣往往没有压满,鸣枪后枪内就没几发弹了,加上手枪实战时命中率又低,一旦枪弹打光还没有命中或者命中效果不好的话,很容易遭到罪犯的攻击。因此像64式手枪这种小容弹量的弹匣很大程度上增大了特警在使用时的心理负担,波及到射击效果。有警察朋友调侃:“啥时候有弹链供弹的手枪就好了!”
国内警察“爱”鸣枪是一个很尴尬的现象,但这更多出现在非特警类的警种中(前文中讲的大多数现象是针对特警的,这一段针对非特警类的警种)。首先,国内治安相对较好,少见那种穷凶极恶的罪犯,更多是抓捕而不是击毙。其次,一旦开枪,很有可能造成嫌疑人受伤或者死亡(不一定是立刻致命,但随后死亡很有可能),而且人体一些部位受伤后往往会留下严重的后遗症,无论是哪一种都会背负巨大的舆论压力。其三,射击一个活生生的人很难。这并不是说不好射击,而是对于许多警察来说,执行的是抓捕任务,对面可能只是一个小偷,他对鸣枪置若罔闻拼命逃跑,一旦对他开枪,极易致其受伤甚至死亡,无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其四,当鸣枪成为一种习惯,一旦真需要开枪,很多人没有充分的准备,即便是罪犯鱼死网破攻击警察,一些警察仍然是习惯性鸣枪,结果造成自身受伤甚至牺牲,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AK在写这篇文章时正看到一则持枪警察打完或者“鸣”完6发枪弹后被歹徒持刀所伤的新闻报道。其五,国内条例要求警察在面对犯罪嫌疑人时提出警告,但很多人将其简单的理解为鸣枪示警。其六,没有合适的开枪规程。长期以来国内安全形势较好,大部分警察的训练水平一般,再加上一些诸如跳弹的随机因素,一旦开枪后误伤了群众,无论有意还是无意甚至是小概率事件都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反观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开枪的规程制定得相当完善,只要警察按照规程操作,即使出现意外,也不会刁难警方和警察,事件本身不会引发太多的负面影响,规程本身既是对警察的限制,也是保护。总之,鸣枪有着深刻的原因,中间穿插着太多因素。与许多人理解的不同,AK认为一个大弹匣是十分必要的,它可以根据需要量装弹,而一个小弹匣装弹量却是有限的。既然许多人鸣枪时受到太多的羁绊,那就做一个大容弹量弹匣。
军警不分家
这两年一些工业软件普及迅速,国内的平均加工水平也在提高,呼吁改进“8、9字”开头型号的呼声越来越高。但每年的警用防务展上,却是出口的武器越来越风骚,自用的武器略为冷清。甚至有人发出“国内没有警用枪”的感叹。不少人也怀疑国内能不能做出合适警察用的枪。其实正如上文所写,警用需求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做与不做的问题,而不是什么技术性难题。这些让人郁闷的现象,原因多不是出在武器的制造者和设计者上。
首先,就上文提过的92式手枪的发射机座的问题,细心的读者会发现笔者用了“新枪”这个词,而不是建议改工艺,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一款武器,一旦设计定型后,它的工艺、工序等也会随之定型,除非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任何单位都不得私自更改。这是武器质量的保证,也是世界各国通用的做法。举个例子:“你永远买不到M16A2标准的M16A1,因为M16A1就是M16A1,永远不会是M16A2”。而92式手枪定型以来一直没出现过什么重大质量问题,发射机座固定配件不牢固不影响92式手枪的其它功能,所以,92式的工艺不太可能有重大改进,除非以后有了“92A”、“92B”这一类的新枪,新技术或许才能用上。总之,很多人吐槽一些枪械十几年来工艺没有进步,这实在无关厂商和设计单位。要想拿到更好工艺、更高技术水平的92式手枪,采购单位最好自己立项改进92式,或者干脆设计一款新枪让厂家拿出改进的92式去竞标。
接下来,说一下为什么没有伸缩折叠托、隔热套这些部件。记得AK刚上大学的时候,看过一部《锅盖头》的电影,对其中的一个情节印象颇深:一个训练有素的海军陆战队狙击小组,却在战争中一枪未发。AK从军用枪的角度思考:类似步枪等这些人手一支的单兵枪械,历来都是士兵的基础武器,任何武器难以替代它们,但随着整个武器系统的发展,单兵武器在一般行动中所起的作用相对越来越低,更多是自卫的作用。既然是自卫武器,追求轻巧、低成本也就无可厚非,这两年国外搞SCAR,大力发展通用下机匣,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简化生产,降低成本,设计PDW的初衷也是如此。国内也一直追求武器的轻量化、小型化,这不仅是潮流也是实际需要。所以论证部门论证后交到设计人员手里的指标往往比较苛刻,仅重量指标就是一大关卡。像伸缩折叠托、隔热套这一类的东西,都会增加额外重量,少了它们也还能用,而机匣、节套、枪管重量省得太多就容易造成强度、刚度、稳定性不足等结构性问题,是万万不能省的。所以像隔热套这些东西都率先被牺牲了。不合适或者超出技术水平的重量指标导致过很多匪夷所思的问题。比如HK的G36一开始没有隔热套,护木就是一层塑料,结果闹出了护木打化掉的“重磅”新闻,不得不加上一层隔热套。M249也是后来才在枪管上加隔热套,M4变M4A1时将隔热套从单层变成了双层。总之,单兵枪械自卫的用途更多一些,重量指标很严格,一些附件被折中也情有可原,这是军用单兵枪械上的现实。而外销的产品就没这样严格的重量指标,所以你很少看到自用武器设计了可调节伸缩托、隔热套这一类的东西,而外贸产品上出现得更多。但对于警用来说,单兵枪械的作用仍然是基础性的,甚至是决定性的,毕竟你不可能用35毫米的榴弹去解救人质。对于警用武器来说,有附件必备而且好用已经变得十分重要,各地警队对附件的改装变得越来越频繁,越来越伤筋动骨。但是,要想隔热套、折叠伸缩托这些东西直接出现在警用武器上而不用“拿到新枪先改装”,最好还是用户自己提出一个合适的指标。
再然后是采购。首先,长期以来警察系统的武器和军队保持高度一致。就AK的了解来看,以某警局为例,这个警局里面共有81式,95式步枪和班用机枪,95-1枪族的3款枪,79式、85式冲锋枪,85式、88式狙击步枪,92式、64式、54式、77式手枪,05式转轮手枪,97式霰弹枪、38毫米防暴枪等20余款枪,对应的弹种更是五花八门。种类繁多本来是好事,这应该是有更多的选择,但实际情况是选择余地小。由于长期以来公安系统一直以军队为准,除了特殊的口径以及05式转轮外,基本没有单独立项研制武器。这些武器警用或多或少有点“水土不服”,更重要的是,许多军队追求的目标对警察来说用处不大,而警用系统的需求却迟迟得不到满足。对比一下国外,也多是警用装备以军队为准,这个做法世界通行。但不同的是,国外警察甚至军队在采购上有更大的自由,他们可以要求厂家做出专门的改装,甚至生产专门的装备,因此也会经常发现国外很多枪长得差不多,但每个都有小不同,这尤其以AR为代表,型号实在让人眼花缭乱。以至于有人说,如果不看铭文的话,仅仅凭图片看AR的型号是不太可能的。为了让现有武器达到更好的效果,最好让警察部门提出自己的意见,定制专门属于自己的特殊型号甚至自行研制武器。其实就95-1式来说,把导气箍附近的短轨道改成皮卡汀尼导轨不是什么技术问题,但却从来没有人这么做。
其次,配件采购不方便。AK发现一些警察的64式手枪握把片上缠着胶布,因为大部分的64式手枪用多了握把片都会出现裂纹,毕竟是塑料件,放久了会有这种现象。出现裂纹不尴尬,只能用胶布缠才尴尬。其实64式的握把拆装就是一根螺丝的事情,想换一个十分简单,但就是买不到配件。反观国外,配件市场非常火爆,不仅购买很方便,而且能买到更适于自己手形的。格洛克在G4以后直接送多个适用不同人需要的握把片。这些配件往往价格不贵,看起来不起眼,甚至很多人无法第一眼就把这些配件和枪械联系起来,但它们确实能让人更舒服地使用枪械。像握把片、压弹器之类附件,其本身大部分不属于管制物品的范畴,本应该是最活跃、最容易获得的东西,结果却成了“胶带、502征服一切”。总之,AK认为现在警察部门的采购体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最重要的问题是思维。如今公安系统条件越来越好,完全有能力量身打造自己的枪、枪弹以及相关产品。我们也完全有能力、有条件做出来满足前文要求的枪以及相关产品,这些都不是难事。随着79式冲锋枪、64式手枪陆续达到寿命,濒临淘汰,新枪的招标势在必行。但是AK认为,我们在做新警用枪和相关产品时,更应该认识到军警武器装备需求的差异,在立项的时候定下实用、适合的指标。比如开膛待击的冲锋枪往往连发精度比闭膛待机的冲锋枪要好得多,但连发精度对警察来说可能远远没有单发精度有用,前文的钢心弹也是例证。其次,要给设计团队留下足够的冗余自由发挥,不要卡得太死,更不要追求纸面数据上的世界前列。此外,警用武器最终建成的也必将是一个体系,在单件武器指标上不要贪大求全,不要过于追求一个武器兼容多种功能,通用的结果往往是通通不好用。新的警用武器更应该贴合广大警员。如今信息交流手段发达,警用武器设计在某些方面(比如说要不要双面快慢机、配套枪套怎么设计好等)没有牵涉太多敏感的保密问题,完全能建立起“警察-设计”团队的交流机制,基层警察的意见能更多地直接反映到设计单位,让警察握住设计师的手,画出自己心中的理想枪械。同时,AK个人认为,现阶段就64式手枪、79式冲锋枪的替代枪是一个大的空缺,这是巨大的商机,各个厂商可以认真考虑自己的枪械,将其尽善尽美,而不是拿起军用武器或者竞标过的产品一经改造,拿到警务展上,成为警用枪。
后记
AK在聆听了许多特警朋友的意见后,惊讶之余也感到自己脱离实践的无知。发表这篇文章的目的是为了能和广大的使用者、爱好者更好的交流,难免有错误和认识不足的地方,还希望大家能够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让我们的警用武器尽善尽美。
[编辑/何懿]
作者:会喷火的AK
来源:《兵器知识》2015年第0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