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巷的女子从来都很不堪吗?

水国蒹葭夜有霜,月寒山色共苍苍。

谁言千里自今夕,离梦杳如关塞长。

这是一首唐诗,个人很喜欢前面两句。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头两句借典《诗经》,读起来更多了韵味和想象空间,镜头拉伸,从《诗经》里的近景和特写,变成了全景和远景,还是宽银幕。

芦荻水边,寒夜凝霜,这是一层霜。月色清凉,寒山满霜,这是又一层霜。蒹葭和山色,在秋夜里静默相对共苍苍,此一别,几多惆怅。

诗是好诗,不过咱们要聊的并不是诗词。


这首诗的作者,是唐代女诗人薛涛,通晓音律,工于诗赋,与卓文君、花蕊夫人和黄娥并称蜀中四大才女。

除此以外,还有一重身份。虽才貌双全,可惜父死家贫,她十六岁堕入乐籍,侍酒赋诗,歌舞唱和,成了后世传说的十大名妓之一。

所谓乐籍中人,就是官妓,唐朝叫教坊,相当于国家歌舞团,主要工作其实是创作演出,诸如音乐舞蹈杂技之类,并不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妓。

那时的妓,称作伎,伎通技,所谓一技之长的技,换句话说,应该算艺术工作者。

当然了,像薛涛这样的才女若不是生活所迫造化弄人,她肯定不会想进教坊,那也就不难想见,依附于朝廷的教坊中人所服务的对象非官即贵,想要只唱歌跳舞,恐怕也并不容易。

号称蜀中四大才女,薛涛可不只能唱歌跳舞写写诗。

西川节度使韦皋很赏识和喜欢她,不仅让她侍宴赋诗,还让她帮着处理文件,甚至想上奏朝廷给她转正做校书郎。虽然她的身份注定不可能从政为官,但从此就被人们称作“女校书”。

节度使是个啥级别呢?作为地区军政长官,差不多算是今天的军区司令和省委书记吧。

由此可见,唐代的妓说不上高贵,但绝对不能算后来所谓的下九流,和今天的性工作者更是天壤云泥。

论身份,教坊是官办,可算有编制;论能力,诗画乐舞不全通也必有专才,才色俱佳更好,但只靠玉体横陈是不行的;论行事,不仅上得了台面,还很能长面子,大可不必掩人耳目偷偷摸摸。

至于迎来送往的,未必谈笑皆鸿儒,但往来应是少白丁。


盛唐气象,颇为开放,狎妓之风,蔚为时尚,大小官员近水楼台,时人也只有羡慕并不会向纪委举报。

到宋朝就不行了,红灯笼还是合法的,当官的也还能叫人陪酒侍宴,但不许解人罗裳。

宋朝禁止官员狎妓,像柳永那样流连勾栏的家伙,词也得再漂亮,粉丝再多,若想要走仕途却是不可能了。

就算是皇上,宋徽宗想去找李师师,微服都不行,还得在皇宫和镇安坊之间挖条地道出来。

官不好做,到明朝就更加不堪。各级干部作风问题越来越严重,明宣宗忍无可忍,干脆釜底抽薪,直接把官妓制度给废除掉。如果顶风作案狎妓宿娼,一是罢职免官,二是永不叙用。

可想而知,禁令一出,各大娱乐场所一片哀声。

可惜这个明宣宗命短,六年后驾崩,按下的葫芦报复性反弹,马照跑舞照跳。

但是,请注意,宋代禁的是官员狎妓,明朝扫的是官场的黄,作为最古老的职业之一,大红灯笼高高挂还是合法的。


最严厉的还得数太平天国。

天王洪秀全认为,“天下多男子,尽兄弟之辈,天下多女子,尽皆姊妹之群”。

我们知道太平军是托家带口全家参军的,但男女有别啊,哪怕你们是一家人,是夫妻,那也不能男女混居,不论老少,按性别分别编入男馆女馆。

夫妻从此分居?天王还是体恤人伦的,允许初一十五鹊桥会,但如果不在正确的时间办事,就是犯奸淫罪。要是乱来的话,哪怕你是丞相,也得俩人一起砍头。

可想而知,所谓风尘欢爱,肯定也是一个字,斩。

英国人呤喇的《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就有记载,天国之内,“娼妓是完全绝迹的。”

比较奇怪的是,宋代以来不断强化的男女大防,可能与理学的兴起有关系,可天王不是号称上帝的老二么,与儒学并不相干。至于自称耶稣兄弟之说,教会派来的考察团知道以后,恐怕他们比当时的慈禧太后更想灭了他。

不过,天王府就是另一番景象。

《江南春梦庵笔记》记载,王后娘娘下辖爱娘、嬉娘、妙女、姣女等,16个名位208人;24个王妃名下辖姹女、元女等,7个名位共960人,两类共计1168人,属妃嫔;另有服役的女官,以二品掌率60人,各辖女司20人,共1200人。也就是说,天王府里总计有2300多人。

天王府没有太监,只有洪秀全一个男人。

后妃实在太多记不住怎么办?天王创造性地开发了数字化编号管理系统。

他儿子洪天贵就曾供述,有“八十八个母后”。


还说唐诗吧。

唐代的杜牧即将辞别扬州,本是别宴多离愁,却还得装淡定:

多情却似总无情,唯觉樽前笑不成。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

貌似优雅地一笑而过,说是无情,其实多情;强颜欢笑,其实泪满巾,内心煎熬着呢。

他舍不得谁呢?

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天下之盛,扬为首。那时扬州的繁华,长安洛阳这俩帝都难以望其项背,是大唐王朝的时尚之都财富之城。在这座城市里,烟花何止三月,但是,能让杜牧倾心的,就只有这一人。

可是,芳龄十三啊,这事儿可已经不仅仅是寻花问柳的问题,难道有司不觉得这已经触犯刑法了么?

如果你去看唐诗,这样的东西真不少,有统计说《全唐诗》里将近五万首诗作中至少有2000多首都和烟花女子有关,其中收录的诗人更有二十多个干脆就身在青楼。

古来多禁毁,这唐诗里可还藏着不少呢,得禁啊。

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这个小杜啊,虽然官场并不如意,但看起来还是挺滋润的。

不管怎么说,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些烟花巷里的女子,与今天的大保健莞式服务绝不可同日而语。

今天的那些恩客也远非当年的小杜可比,甩出200元就拍屁股走人?太没品了。


最后说个轶事。

据说陈独秀当年经常光顾八大胡同(当然,那时的青楼也还是合法的),作为新文化运动的精神领袖,老派学者自然将他视为洪水猛兽,攻击他私德有亏。

北大校长蔡元培本来挺开明的,“教员中间有喜作侧艳之诗词,以纳妾挟妓为韵事,以赌为消遣者,苟其功课不荒,并不诱学生而与之堕落,则姑听之”。

但舆论汹涌,北大本来也有废除学长制改设教务处的改革计划,最后也就免了陈独秀的文科学长之职。五四运动爆发后,陈独秀曾因散发《北京市民宣言》被捕,获释后南下上海,不久创建了上海共产主义小组。

1936年1月2日,胡适给当年力主开除陈独秀的汤尔和写信,“独秀因此离开北大,以后中国共产党的创立及后来国中思想的左倾,《新青年》的分化,北大自由主义的变弱,皆起于此晚之会。独秀在北大,颇受我与孟和的影响,故不十分左倾。独秀离开北大之后,渐渐脱离自由主义的立场,就更左倾了。此夜之会……不但决定北大的命运,实开后来十余年的政治与思想的分野。此会之重要,也许不是这十六年的短历史所能定论。”

是否真如胡适所说,陈独秀要是不离开北大就不会有后来的政治分野,恐怕难说得很。

陈独秀最后一次被捕,章士钊为他做辨护,辩护词在《申报》发表,标题是“党即国家乎?”文中说:陈独秀“非危害国家也,国民党不能代表国家,是为二物。陈氏反国民党,不反国家,何危害民国可言乎”?

自唐以降,烟花巷里的风尘日渐没落,可谁又能说没落的只是风尘呢?

想来民国的失败,早就是注定的事了。


题图为湖南靖港古镇的青楼宏泰坊,建于雍正十年,来源:辛米(Sinmi)